第10章 只有把自己當個人,別人才會當你是人
第10章只有把自己當個人,別人才會當你是人9
第10章只有把自己當個人,別人才會當你是人9
「我當然不想嫁的!」林青英任務者馬上表態:「不過,我真的是為堂妹好——」
「我不需要你為我好,我不會嫁進李家!」林青鸞斬釘截鐵地打斷林青英任務者的話,舉手表態:「我發誓,就算這個世界上的男人都死絕了,我也不會嫁給李衛城!」
「可是,李家可是說給一個工作名額。」林二嬸有點不甘心地小聲說。
「難道你想把你青英嫁過去?」林母見林二嬸都到這個時候還在想著那名額,厭惡反問:「還是說,你想逼著青鸞嫁過去?你安的什麼心,犧牲我女兒的一輩子幸福,就為了給你兒子掙一個工作名額?」
林二嬸看了青英一眼,有點心虛:「這不是聽青英說的,青鸞都跟人李衛城生孩子了嘛--」
「青英說青英說,青英嫉妒我家青鸞,故意給我家青鸞潑髒水,你也信?」
「二弟妹啊,在誣衊別人的時候,可一定要先弄清楚,自己的屁.眼是不是有屎。可別自己屁.眼裡夾著屎,卻滿世界說別人尿騷!」林母說著冷冷地瞟了林青英任務者一眼。
唐青鸞聽到林母這話,忽然從前任的記憶中想起了一個情節:林青英初中未讀完就出去打工,結果做了一個港商的二.奶,還生了一個女兒。
所以,這個林青英任務者這是賊喊捉賊?
聽著林母的話,林二嬸臉色頓時一僵,是了,她都忘記了,自家女兒才是真正跟人生下私生子的那個,頓時說不出話來。
當年那個可惡的港商明明說過要娶女兒的,卻在女兒生下一個女孩子之後,丟下一筆錢就回港不出現了。後來才明白,那個港商在港城的老婆只生了兩個女兒,生不齣兒子,但他老婆家勢大,別說跟老婆離婚另娶,就連在那邊養個外室生個孩子都不敢,於是,便借著到這邊開公司的機會,養了幾個二.奶,目的就是要個兒子。
生了兒子的人,他會一直養著,但生了個女兒的人,他給了一筆錢就丟下不管了。
雖然說,林青英被拋棄了,但她因為得了一大筆錢,所以,她也沒有去鬧。只將孩子丟到孤兒院去,便又裝起了姑娘,想要找個人嫁了。
前世的林青英之所以輕易就嫁給了李衛城,跟她做過二.奶,不好嫁人也有關係。
只是,這件事要是被人知道,誰家還願意要自己的女兒?因此,她一直把這事捂得死死的,就是當年生的孩子,也是送的遠遠的孤兒院,就怕被人知道。
只是,林母是怎麼知道的?這人不地道啊,青英還是她侄女呢,知道了這種事不藏著掖著,居然拿出來說。
林二嬸選擇性地忘記了,人家林母只是用話旁敲側擊,而她的女兒卻是沒有證據的直擊人家林母的女兒呢。
她做初一,人家做不得初五了?
什麼,原主曾經未婚生子?林青英任務者被嚇了一跳,在原主的記憶里翻找,這才知道原主曾經跟過一位港商一段時間,還懷了那位港商的孩子,那位港商承諾,生下孩子之後,就給她一個名份,但原主真的生下一個女兒之後,港商卻不見了。
只是,原主將這事捂得死死的,這個女主的母親是怎麼知道這事的?而且,看女主那神態,似乎連女主也知道?
是了,原主每個月得了錢都寄錢回家,原主一家很高調地買肉吃,買新衣穿,原主母親還高興地到女主母親面前炫耀,諷刺女主再會讀書,掙的不如自己的女兒多。
女主在深市可是一個二層小頭目,在一個普通底層公務員只賺兩百多一個月的時候,她就賺一千以上,原主媽居然敢說女主賺的不如原主多,那至少得上兩千以上吧?人家能不懷疑?
不過,女主應該也只是懷疑,沒有證據吧?
她不由長長嘆了一口氣。看來,今天的事,是真的失敗了。
她有點想不通的是那個李衛城,當初明明跟林青鸞有了首尾,為什麼到林家提親的時候不提林青鸞,卻提出要娶原主林青英?
他愛的人不是林青鸞嗎?
難道,是因為林青鸞不愛他,哪怕被他設計生了孩子,也誓死不嫁他,而他愛得太卑微,不敢勉強林青鸞,無法娶到林青鸞,但他心中又實在太愛林青鸞,所以,才要娶原主進門替代她,畢竟,原主是女主的堂姐,原主跟女主,面容上有點相像。
所以,他是娶不到女主,就打算娶個代替品?也因為是代替品,所以他才那麼理所當然地折磨原主!
林青英任務者覺得自己真相了。
正因為是替林青鸞承受了折磨,所以原主那麼恨林青鸞,獻出一半的靈魂能量,也要毀了她這個堂妹的一輩子,讓她將自己所受的罪去受一遍。
她現在倒有點理解原主了(林青鸞:你倒是理解林青英了,可曾替我想過,李衛城將她當替代品,又不是我讓他那樣做的,我可有對不同她林青英的地方嗎?)。
林青英任務者不由有些發乘,這個女主在上輩子不靠男人也能走到那樣的高度,可是個不簡單的女人,看來,這次任務有點麻煩啊。
她可以讓原主的命運改變軌跡,不嫁入李衛城家,但想要讓女主嫁入李衛城家,把她受過的罪讓女主受一遍,恐怕就不那麼容易了。
不過,她可不是輕易放棄任務的人,就算這次沒能逼女主嫁入李家,她也會依然會找別的機會,這條路走不通,她還有別的路可走。
對了,自己在林家人微言輕,但是,她可以藉助李家啊,只要她將女主生下李家孩子的事告訴李家,甚至幫李家找到孩子,那麼,林青鸞還能不嫁李衛城嗎?要知道,林父可是當官的,到時候,林父林母再愛不得孩子,可民不與官斗,只要李家憑著孩子施壓,她林青鸞不嫁也得嫁!
實在不行,就使點非常手段!
不過,不到萬不得已還是不想用非常手段。所以,還是先用常規手段吧。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