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0章 法不容情,法亦有情!
陳勝兀自愣神時,距離潁川百裡外,一名持劍青年,正在楚地暗查著各地的失田情況,並開始試推行『使黔首自實田』。
不過。
推行的範圍並不廣,也未曾引起他人注意。
......
學室內。
下午是令史昌的課。
自從秦落衡等人在獄衙那邊觸了事後,令史昌就再也沒有帶他們去體驗『試為吏』了,所有的課程都在學室授習。
令史昌作為法官。
他講的最多的還是案件。
通過一起接一起的案件,讓他們逐步加深對律法的認識,也逐步掌握和熟悉《封診式》的書寫。
同時。
也讓眾史子知曉法官的重要性。
令史昌說道:
「法是大秦立國根本。」
「法官則是維護法制的核心人物。」
「目下朝廷的法官體系是這樣的,咸陽設有三名法官,分別位於朝堂、御史府和丞相府,各地郡縣也各設一名法官、法吏。」
「法官的主要任務是保管與核對法令,
以及提供法律諮詢。」
「或許你們覺得法官名不副實。」
「非也!」
「大爭之世開啟,各國都在積極變法,為了使新法能在民眾中得到支持,公布法令、讓民眾知法懂法更是成了應有之義。」
「而這就是法官的職能!」
「你們中今後或許有人會成為法吏、法官。」
「但不要小看法令的保管。」
「商君書言:封以禁閉,有擅髮禁室印,及入禁室視禁法令,及禁剟(duo)一字以上,罪皆死不赦。」
「......」
聽著令史昌又開始長篇累牘介紹法官,學室內眾史子不由垂頭耷腦,眼中露出一抹掙扎痛苦之色。
令史昌太執著了。
他來學室就不像是來授課的,更像是立志要把他們培養成『法官』的,每堂課的課前,都會講下法官對朝廷、對民眾的重要性。
而且是不厭其煩。
秦落衡扶額。
他聽了這麼多次,也是清楚何為法官。
秦朝的法官跟後世司法局作用類似,擔負著向民眾普法的任務。
不過。
這時期的律條傳播,全靠人工傳抄。
普法並不容易。
洋洋洒洒說了一大堆后,令史昌開始了正式上課。
令史昌道:
「法官的日常工作是為民眾提供法律諮詢。」
「今天我給你們舉一個案例。」
「案件名為杜縣女子和姦案。」
隨後。
令史昌就把案情講了一下。
秦落衡等人也連忙回神,認真的聽了起來。
令史昌道:
「杜縣滹(hu)里一名公士,在十二月癸亥日病故,其棺材尚擺在靈堂上還沒下葬,但這名公士的妻,卻是不守婦道,把其相好的領到這名公士棺材的內室,趁著這名公士屍骨未寒,在內室上演了一出好戲。」
「但這事被公士的媼發現了。」
「公士的媼在門縫偷窺了半天,卻是不敢吭聲,直到第二天才去報官,官府自然是把這傷風敗俗的女人拘捕了起來,但怎樣定罪卻成了難題。」
「最後案件上報給了廷尉府。」
「現在假設你們為主審,會給這名女子定什麼罪?」
聞言。
眾史子沉思起來。
他們這段時間學了不少律令。
當即就根據令史昌說的案情,跟所學的律令進行一一核對,然後把這名女子按律定了罪。
沈順起身,冷聲道:
「回令史。」
「律令規定:妻子對待丈夫要像對待父母一樣,所以這名公士妻的犯了『不孝罪』,丈夫屍骨未寒,就跟人行苟且之事,實在是傷風敗俗、有傷風化,按律當嚴懲,依我看,當判處棄市。」
講反駁道:
「棄市卻是重了。」
「這名女子雖然生活不檢點,但罪不至死,我看當罰輕一等,黥為城旦舂。」
「再則。」
「公士的媼也在家,這名女子的行為構成了對長輩不敬的『敖悍罪』,按律當判處完刑(剃去鬢角)。」
「這名女子當被罰為『完為舂』!」
其他史子也贊成講給的處罰。
沈順面露慍色。
他作為儒生,對這種事極為厭惡。
在他看來,男女不雜坐,叔嫂不通問,已經是極低標準了,現在這個案子已經是大逆不道了,務必要從重從嚴處罰。
不過。
他的反對無效。
學室更多人贊成講的判罰。
沈順鐵青著臉,目光陰翳的看了幾眼講,最後把目光看向了秦落衡,拱手道:「秦兄你來評評,你在獄衙那邊破過案,依秦兄來看,這女子當如何定罪?」
「當從嚴?還是從輕?」
秦落衡臉皮一抽。
他在後面坐的好好的,沈順把話題往自己身上引,他這是招惹誰惹了?這不是給他拉仇恨嗎?
這就離譜!
儒家對倫理常綱是什麼態度,他是一清二楚,古代的三從四德,三綱五常基本都是儒家弄出來的。
不過這是秦朝啊!
民風開放。
民間從來就沒有搭理過儒家的吆喝,儒家的人還在這上綱上線,真的是太把自己當回事了。
秦落衡融入大秦社會有段時間了。
也知道一些常識。
秦朝根本就不講什麼『一女不事二夫』、『夫死守節』這些封建禮教觀念,在這時候,再婚、喪偶的女性,也根本不會受到社會的歧視和壓迫。
這時代的人貞操觀淡薄。
宣太后攝政幾十年,先跟義渠王鬧了那麼多風流事,老年還結識了新歡魏丑夫,嬴政之母趙姬跟呂不韋和嫪毐的那點破事,也是人盡皆知。
秦國王室尚且這麼糜亂。
何況民間。
正因為為此,嬴政即位后,也是大加鼓勵『凈化社會風氣』,嚴厲打擊亂(倫)行為和婚外性行為,甚至還推出一個貞婦巴清,但對於未婚和喪偶的依舊是不加以任何限制。
但既然問到自己。
秦落衡也認真思索起來。
令史昌既然把這起案件單獨拎出來,想必這個案件是有一定說法,但他思來想去,卻是想不到哪裡不對。
只能起身道:
「我贊成講的判罰。」
「不孝罪最重的處罰為棄市,只是這名妻已經喪偶,她的行為雖然有些不檢點,但明顯罪不至死,所以當從輕處罰。」
「即黥為城旦舂!」
「另外這名妻還犯了『敖悍罪』,因而當判處完刑。」
「所以整合一下判罰。」
「這名妻當剃去鬢角,罰為刑徒『舂』!」
說完。
秦落衡就眉頭一皺。
他腦海突然閃現一抹靈光,似乎是想到了判罰那裡不對,不過這抹靈光來得快去得也快,沒等秦落衡反應過來,就已經淡忘了。
秦落衡搖搖頭。
卻是沒能再想起是哪裡不對。
聽到秦落衡的話,沈順臉色有些難看。
他冷哼一聲,拂袖坐回了位置,他明顯對秦落衡的回答有意見,不過秦落衡直接無視了。
他才不將就這些儒生。
大秦自有律法在,一切按律令即可。
「你們判處的罪行,跟廷尉府最初擬定的一致。」令史昌這時開口道:「但真的對嗎?」
眾人問道:
「敢問令史,哪裡不對?」
「定罪完全按照律令,也合乎情理,不知何處有問題?」
令史昌沉聲道:
「你們有疑惑正常,若是不細究,你們的判罰,跟絕大多數官吏的判罰一致。」
「法律問答講『不孝棄市』。」
「假如父活的好好的,子三天不給他吃飯,這兒子該怎麼判?」
史子答道:
「自然是判『棄市』。」
令史昌又問:「那要是父沒了,兒子三天不上墳祭祀,又該如何判?」
眾史子遲疑一下道:
「祭祀只是形式,不能算犯罪。」
令史昌接著問道:
「那欺負活著的丈夫和欺負死掉的丈夫,那個更重?」
眾史子道:
「自然是欺負活人,人都死了,你就算想欺負都沒法欺負,那怎麼去定罪。」
說到這。
眾人也感覺到不對了。
令史昌道:「秦律規定,通姦講究現場捉姦,『捕奸者,必案之校上』。假設現在丈夫因為當官住在官府,妻子紅杏出牆,丈夫聽到風聲跑去捉姦,沒捉到,怎麼判?」
眾史子面色稍滯。
驚疑道:「按律捉姦得現場捉到才算,丈夫沒有捉到,那就拿不出通姦的確鑿證據,那......這妻其實不算犯罪。」
令史昌道:
「好,記住你們的說法。」
「你們都認為欺負死去的父比欺負活著的父罪行要輕,欺負死去的丈夫比欺負活著的丈夫罪行要輕。」
「回頭再來看這個案子,這名公士死了,其妻才和人通姦,即便這也算『欺負』丈夫,那麼欺負死去的丈夫,是不是當比欺負活著的丈夫罪行要輕?」
眾人當即沉默。
令史昌繼續道:「既然按律捉姦沒捉到不算犯罪,那她的姑(婆婆)等到事後才來報官,這就等於沒能抓到現行,這算不算犯罪?」
眾人啞言。
令史昌道:「既然如此,那判她剔去鬢角,去當刑徒舂,這個判處是不是太重了?」
眾人面面相覷。
他們起初並沒覺得自己的判罰有問題,但經令史昌這麼一反駁,也是發現自己給的判罰並不當。
至少是重了!
聽完令史昌的解釋,秦落衡也是恍然大悟。
令史昌沉聲道:
「你們或許覺得我是在狡辯。」
「你們卻是忘了,大秦律令的立足點是人。」
「律令的確是密而繁,但義務和責任卻是分的清明。」
「這個案件,我與你們判罰根本的衝突,在於家中有人死亡后,身為家屬,履行的義務是不是當消滅一部分。」
「這才是核心問題。」
「你們近些天的確讀了不少律令,但你們可知為何官府還特意分發了《法律問答》?」
「原因就在於此!」
「世人皆言『法不容情』。」
「在我看來,『情』之所以不為『法』所容,是因為『情』超過了『法』所允許的範圍,但在『法』允許的範圍內,『情』也是可以存在的。」
「法亦有情!」
「而這就是《法律問答》存在的意義!」
「《秦律》為秦吏根本,《法律問答》則為秦人請命之要,兩者相輔相成,缺一不可,爾等切莫顧此失彼。」
眾人連忙起身,躬身長揖道:
「史子受教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