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43章 大吳第一巨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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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毀謗!陛下,晏弘是在毀謗臣啊!」
被逼急了的鮑息,忙不迭的向慶忌進言道:「晏弘才是我渤海郡的貪官!最大的貪官!」
「他多年來為縣長、縣令,不知道搜颳了多少的民脂民膏,所擁有的田產且不說,錢莊那裡,晏弘賬戶上的藏私就不少。」
「請陛下明察!」
慶忌皺了皺眉頭,環視一周后,問道:「渤海郡的比曹掾、史,在嗎?」
「臣在!」
比曹掾、史,是主郡內財物,尾數之檢核的兩個官員。
在大吳,這兩個官員還負責郡一級的錢莊事務。
「晏弘賬戶上,果真有不少藏私?」
「回稟陛下,晏弘賬戶上,的確有不少不明來源的金錢,具體數額還未確認,但至少有數千萬錢。」
聽到這話,慶忌睥睨了一眼晏弘。
鮑息則是趁機大聲道:「陛下,他一個區區的縣令,秩比六百石的縣令,哪兒來的數千萬錢存款?」
「晏弘就是當一百年的縣令,也不可能在錢莊存款數千萬!」
「這些錢,是從何而來?一定是晏弘非法所得!」
「請陛下詳查!」
晏弘咬牙切齒的道:「陛下!冤枉!冤枉啊!」
「鮑息他們是在污衊臣!」
「臣自為官以來,奉公守法,絕無貪贓枉法之所作所為。」
「鮑息分明是在栽贓嫁禍!」
「好一個栽贓嫁禍!」
鮑息冷笑道:「晏弘,你都死到臨頭了,還敢這般大言不慚?」
「我大吳的錢莊,每一筆存取或是借支、返還,都有相應的流水賬目,你什麼時候存的,什麼時候取的,存多少,取多少,每一筆賬都有詳細記錄!」
「你還敢抵賴嗎?」
聞言,晏弘臉色一沉,咬牙道:「鮑息,這渤海郡府的諸公,大半都是你的人!」
「你要做假賬,又有何難?」
「好啊,你還敢毀謗我!」
「夠了!」
見到晏弘和鮑息還在爭執不休,慶忌出聲打斷,然後指著晏弘道:「來人,把晏弘給朕打入大牢,聽候發落!」
「諾!」
「陛下!臣冤枉!臣冤枉啊!」
不管晏弘想如何辯解,大聲喊冤叫屈,都被兩個膀大腰圓的宿衛架了出去。
「陛下聖明!」
鮑息等一眾渤海郡的諸文武,都對慶忌稱讚不已。
……
等到眾人離開后,慶忌又單獨留下了皇太孫吳基。
吳基之前還在阿姆河一帶大敗中亞的異族叛軍,凱旋而歸之後,這一次就跟著慶忌出巡了。
慶忌打算好好的培養一下吳基。
畢竟,吳基是慶忌的嫡長孫。
不出意外的話,吳基未來會是大吳的「三世皇帝」……
「基兒,你對此事有何看法?」
慶忌把目光放在了吳基的身上。
吳基皺了皺眉頭道:「皇祖父,以孫兒之見,此事可能另有隱情。皇祖父你就這樣把晏弘打入大牢,是否太過草率?」
「草率?」
慶忌莞爾一笑道:「基兒,晏弘的性子這麼剛,這一次又直接跟鮑息撕破臉了。」
「不把他打入大牢,恐怕過不了多久,晏弘就會死於非命了。」
「這……鮑息他們果真有這般大的膽子?」
吳基有些吃驚。
「人心不足蛇吞象。基兒,狗急了還會跳牆,兔子急了還會咬人。」
慶忌一臉諱莫如深的神色,說道:「鮑息等人貪污腐敗之事,其實朕早就知道了。」
「這幾年來,也有不少人彈劾鮑息,朕也派了不少御史到渤海郡明察暗訪,甚至是派了黑冰台的人走訪過,卻都一無所獲。」
「這廝,跟老狐狸一樣,藏得不是一般的深。」
聞言,吳基笑了笑道:「皇祖父,不管是再狡猾的老狐狸,也始終逃脫不了皇祖父你的手掌心。」
「基兒,千萬不要小瞧了這些人。」
慶忌搖搖頭道:「千里之堤,潰於蟻穴。」
「人的貪婪是永無止境的,官吏們若是徇私舞弊,魚肉黎庶,最後勢必會官逼民反,一兩個官吏貪污還好說,倘若大半的官吏都貪污,這國家也就完了,骨子裡也爛了。」
「我大吳的吏治一直不太清明,你可知曉為何?」
「……」
吳基想了一下,便道:「皇祖父,孫兒認為我大吳的吏治清明,似鮑息這樣的貪官,畢竟只是一小撮人。」
「我大吳明裡有御史言官,暗裡有黑冰台,也不乏敢言直諫之臣,不乏敢言直諫之民,哪裡有貪官污吏生存的土壤?」
聽到這話,慶忌指了指自己,緩聲道:「基兒,你錯了,你所看到的只是表象,表面現象。」
「我大吳的吏治之所以這樣,還是拜朕所賜。」
「朕對待吏治問題,一直秉持的原則是『水至清則無魚,人至察則無徒』。人生在世,難得湖塗……懂嗎?」
「孫兒懂了,也有些不懂。」
吳基有些困惑的問道:「皇祖父,你明知道有些人是貪官,是奸臣,為何就是留著他們,還對他們委以重任?」
「基兒,你是想說伯嚭吧?」
「是的。」
「伯嚭可謂是我大吳的第一巨貪了。但,他做官有原則,有『三不貪』,軍餉不貪、賑災錢不貪、辦不成事不貪。」
慶忌意味深長的道:「他貪污也是張弛有度,知道什麼錢能要,什麼錢不能要。」
「這,就是朕的底線,也是大吳的吏治底線。」
「越過了這條底線,不管是誰,都要死,都要明正典刑,以正國法。」
「原來如此。皇祖父,孫兒懂了。」
吳基已經了解了慶忌的一番良苦用心。
有些事情,慶忌是能做到睜一隻眼閉一隻眼的。
大吳幅員遼闊,官吏眾多,貪官污吏肯定是殺不完的。
歷史上殺貪官最狠的皇帝,莫過於朱元章了。
權利可以說是一把雙刃劍,有人因此榮華富貴,也有人因此家破人亡,晚節不保。
朱元章建立明朝以後,就一直開始採取各種手段反腐。
一開始,朱元章規定貪污十兩銀子,就達到判刑的程度,六十兩以上基本上就可以充軍了。
一旦抓到貪污腐敗的官員,毫不留情,輕則發配、充軍,大部分直接就殺掉了。
貪污者要被剝皮抽筋,做成稻草人,供人唾棄。
那個時候的朱元章還規定了一項制度,就是,百姓人手一本大誥,當時明代的法律,不論大小官員,一旦發現貪腐、犯罪,老百姓可以直接出手扭送到官府衙門。
如果對地方官府不放心,可以直接押到京城。
證據確鑿的,直接在京城殺頭。
據史料記載,就只是朱元章時代,被殺掉的貪官就多達十五萬多,全國的大小貪官被殺了個遍……
不過,這種殘酷的刑罰效果並不太明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