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76章 被他感動
醫院
林源給巫明軒左右翻身後,又安排上學位推拿。身體各個穴位她都沒有放過。
反正死馬當活馬醫,巫明軒已經是這種情況了,也不會更糟糕了。
「巫先生,你也真是夠倒霉的,年紀輕輕的,長得又帥又有錢,怎麼就變成植物人這麼躺著了?真是太可惜了。」
林源話多,每天除了吃飯和午休,她是安靜的,其他時間都在絮絮叨叨地說著話。
「今天的天氣很不錯哦,我把的床推到窗邊,讓你晒晒太陽吧。」
林源將病床推到窗邊,坐到床尾上,開始描繪外面的風景,「昨天一場大雨將樹葉打落了好多,葉子上掛著的水珠被陽光折射后,看起來晶瑩剔透,很漂亮的。」
她每天都說這些,能看到什麼就說什麼。
要不一個人安靜地呆著,會將她憋壞的。
「哇,天上有飛機飛過!」
林源突然變成很激動起來,「我長這麼大還沒有坐過飛機呢,等以後我攢夠錢了,我也要坐飛機去旅遊。」
她抬手拍了拍巫明軒的腿,「你一定坐過頭等艙吧?比商務艙是不是舒服很多?我要先試試商務艙,再努力賺錢,坐一次頭等艙。」
巫明軒當然不可能給林源回應,她也無所謂,自顧自地說著話。說到激動處,還時不時地拍一下他,把他當成正常人看待。
「哇,你的腳指甲這麼長了?我給你修剪一下啊。」
林源從口袋裡拿出指甲刀,細心地將巫明軒的腳指甲修剪乾淨。
「你的手指甲也順便剪一下好了。」
林源趴在病床上,握著巫明軒的手,將他的手指甲也修剪乾淨。
「你的手指好長啊,哪像我的手指又粗又短,像根白蘿蔔似的。」
林源將自己的手和巫明軒的手疊在一起比較,「你看,你的手指長了我這麼多。我經常給人做穴道推拿,手指都有些變形了,和你的放在一起,真是令人羞澀。」
她忍不住和巫明軒十指相交,「男人和女人談戀愛的時候,是不是都喜歡這樣手牽著手?嗯,也不知道我啥時候能找到男朋友,好好談一場戀愛呢?」
巫明軒就像個工具人,沒有任何反應,任由林源將他的手指掰來掰去地玩著。
她已經照顧巫明軒快兩個月了,期間王菁有來過幾次。見她將他照顧得很好,倒是挺放心了。
巫明蘭經常是在晚上下了班的時候過來,她在病床邊坐了幾分鐘就走了。巫明軒昏迷了這麼久,她心裡早已有心理準備,知道他也許是不會醒來了。
「哥,嫂子應該很快要分娩了。你還是這樣一動不動地躺著,我看到她一個孤獨地產檢,面對整個孕期,我真的很同情她。」
巫明蘭突然哭了起來,伸手握住巫明軒的手,「哥,對不起,是我害了你。是我害得嫂子變成這麼可憐。」
她吸了吸鼻子,又說道,「我知道連浩齊還是很關心嫂子,嫂子心裡不可能沒有被他感動。但她就是在固執地守著你。我也說了,我願意代表你放她自由,你們倆解除婚約,她選擇和連浩齊複合,或許嫁給其他的男人,我都沒有意見。可是……」
她忍不住更咽起來,「可是嫂子不同意,她堅信你會醒過來。所以,哥,你一定要醒來,不要辜負嫂子啊。」
巫明軒還是沒有任何反應,平靜地躺著。
林源推開病房門進入,聽到巫明蘭在哭,有些尷尬,不知道自己是該退出去還是該走進去。
巫明蘭聽到推門聲,馬上抬手將臉上的淚水抹去。
「你吃完了?」
「呃,對。」
林源點點頭,平時她都是將三餐端到病房來吃,巫明蘭來了,她才去餐廳吃,給巫明蘭一些私人空間。
「你把我哥照顧得很好,謝謝你。」
巫明蘭真心感激林源,林源來了之後,巫明軒的氣色明顯比之前好多了。
「不用謝我,是我該謝謝你拿出那筆錢,解了我家的燃眉之急。」
林源笑了笑,「我每天都給巫先生做三次穴道推拿,他全身的柔韌性比之前好多了,不再那麼僵硬。」
「我能感覺得出來我哥身上的變化,辛苦你了。」
巫明蘭朝林源點點頭,「等我嫂子生完寶寶,一時恐怕也沒有精力照顧我哥。畢竟小寶寶需要人二十四小時照看著。我哥就拜託你多用點心了。」
「蘭姐別這麼說,這是我的工作,我會認真做好的。」
林源心裡有些心虛,她照顧巫明軒這兩個月來,沒少佔他的便宜。
他的額頭、臉頰都被她吻過了。她想吻他的唇試試,但又覺得很羞澀,所以一直沒付出行動。
「這是我特意給你買的護手霜,你有空的時候抹抹,很滋潤的。」
巫明蘭從包里拿出一支護手霜遞給林源,林源伸手接過,道謝,「謝謝蘭姐。」
林源知道這護手箱一定很貴,不是她用的那種普通的牌子。
巫明蘭會經常送林源一些護扶品或是小飾物,用來收買人心。她知道這樣做,可以讓林源更盡心地照顧巫明軒。
「我先回去了,有事你打我電話。」
巫明蘭從病床邊起身,拎著包離開病房。
林源擰開護手霜,擠了些在巫明軒的手背上,「你的手這麼修長漂亮,我給你保養一下哦。」
她細心地將巫明軒每根手指都均勻地抹上護手霜,『咯咯咯』地笑了起來,「你看我像不像是美容師?乾脆我再給你貼個面膜好了。」
巫明軒一動不動地躺在病床上昏迷著,根本沒法做出反抗,只能任由林源捏圓搓扁。
林源將巫明軒的臉部清潔乾淨后,敷上一張保濕面膜。
看著自己的成果,她忍不住笑了起來,「等我以後找到男朋友了,我也要給他敷面膜。現在就在你的臉上先練練手。」
林源的性格活潑外向,每天對著巫明軒倒也不會顯得不耐煩。相反的,她還覺得照顧巫明軒很有意思。
至少她想做什麼,他都不會說『不』。要是她以後的男朋友也這麼聽話,那就完美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