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零六章 重新簽署合同
林懷瑾卻又說道:「不過證據這個東西,除了上法院的時候需要,其他的時候就看人信不信了。有些事兒我們心知肚明,有沒有證據都一樣。王廠長,真是遺憾,看來我們的合作是不能繼續了。」
王信本更加訝異,質問林懷瑾:「林同志,你這話是什麼意思?」
「就是字面意思。」林懷瑾起身,淡笑道,「設計衣服這些都是她的興趣,我們家裡倒是並不缺這點錢,不然當初她也不能拒絕王廠長一張稿子八百塊錢的買斷。既然現在雙方的合作不是很愉快,我看也就沒必要再繼續合作下去,省的賺不了錢還給自己一肚子氣受,王廠長說是不是?」
王信本跟著起身,提醒林懷瑾:「我們兩個可是簽了合同的!」
「合同上有說若是她不履行要如何賠付嗎?」林懷瑾問。
「這,沒有。但這都簽了合同,怎麼能說不幹就不幹了!」王信本控訴林懷瑾,「做生意沒這樣的啊!」
林懷瑾笑道:「王廠長可以去告我們啊,若是法院強制我們履行合約或者是違約賠付,我們絕對不會多說一句話。王廠長,我們不是生意人,但最基本的誠信卻是知道的。先違約的,可不是我們。」
王信本怎麼可能去告他們,一旦上了法院,他們肯定會提出分成問題。到時候法院要看賬本,他還能不給?!
只是他沒想到,羅思媛都和他簽了合同,這兩夫妻還能來這一套!
早知道應該在合約上添加違約條款,看他們敢這樣說不幹就不幹!
林懷瑾微微頷首,轉身離開。
王信本看著林懷瑾離開的背影,恨恨踹了一下茶几:「媽的,動不動就不幹,動不動就不幹!以為我稀罕啊!」
罵完,王信本臉色更黑,媽的,他還真稀罕!
這一季賣的最好的衣服就是羅思媛交上來的幾款,也是靠著那幾款衣服,他才能吸引到外地的客戶。
他們覺得那些款式設計上很像是港台那邊的風格,有國際范又新穎!
因為那幾款衣服賣得好,他又招了一批人,準備擴建廠子了。現在突然沒了設計稿,就只能像之前一樣,仿造外地流過來的款式,那肯定會失去現在的一部分客戶。
既然大家的款式都一樣,自然是要選價錢更低,更加熟悉的廠子了,誰會專門跑到他這兒來訂貨?
只是這對夫妻的行事……可真是讓人不甘心!
但再不甘心,王信本也不敢就這麼放走林懷瑾,先揚聲讓人去把他攔下來,然後就讓會計去把該給羅思媛的錢算出來。
會計不解:「廠長不是說不用給她那麼多嗎?」
「讓你去你就去!」王信本不耐煩的斥責,「廢話這麼多哪!」
誰知道他們做事這麼強硬不留餘地,就算不看賬本,也敢一口咬定他們給的有問題!
會計撇撇嘴,從下面抽出一張紙遞給王信本:「我早就算好了。除了剛開始那兩款,還有兩款也達到了四六的分成標準。剩下的六款,二八分成的話,要給他們一千二百三十五塊七毛。」
王信本看著紙上的數字,心疼地捂住胸口。
除了那一千八,還要補給他們將近四千塊錢啊!
「行了,你去把錢準備好。」王信本咬牙囑咐會計,感覺像是把自己身上的血肉給挖下來了一塊兒,「那些零頭就別給他們了,取個整數,重新準備一張算了整數的紙,去吧。」
會計應了一聲,下去準備了。
林懷瑾剛出廠門口,王信本安排的人就追了上來。他就知道此事成了,王信本確實很需要那些設計稿,就像之前說的,哪一方是求人那一方,哪一方就落到了劣勢。
再次回到王信本的辦公室,王信本的笑更熱情了些:「林同志,你看我們還沒談完,你怎麼說走就走了?」
林懷瑾靜靜地看著他:「我以為王廠長已經做了選擇。」
「沒有沒有。」王信本把林懷瑾讓到沙發上落座,笑道,「我自然是想要繼續和羅同志合作下去的。兩位同志既然都覺得那錢不對,我就讓會計又仔細的核算了一下。確實是錯了,你放心,該給羅同志的錢,我肯定一分不少!會計那裡,我也會處罰他,讓他以後小心!」
「這樣是最好的。」
林懷瑾笑容清淺儒雅,一點也看不出咄咄逼人的氣勢,偏偏他做的事一點兒也不儒雅!王信本看著這樣悠然自得的林懷瑾,就像是吞了一口蒼蠅似的!
不過一會兒,會計就把錢送進了辦公室。
王信本忙把錢遞給林懷瑾,甚至主動把會計遞過來的核算的那張紙遞給林懷瑾:「你看看,這次肯定是沒錯了,林同志清點一下。其實要不是後來我們的款式也被其他廠子抄了去,我們的銷量應該能更高一點。」
林懷瑾把裝錢的信封放進包里,道:「王廠長都查了一遍了,我自然是相信王廠長的。不過,王廠長,這次的事告訴我們,先前那個合同確實不太合適,不然不會有這樣的糾紛,不如我們重新來簽個合同?」
王信本一愣:「重新簽合同?」
「是啊。」林懷瑾從自己的包里取出他來前擬定好的合同遞給王信本,「我看這個合同就比那個更合適。」
王信本一看,眼前頓時一黑!
「林同志,這……」
林懷瑾笑道:「王廠長好好考慮一下。」
不然他還是可以違約的,反正現在錢也拿到手了。
王信本很是準確的領會到了林懷瑾未說出口的話中的含義,咽了咽吐沫,他低頭看看手裡的合同,又抬頭看看林懷瑾:「林同志,你真的不是做生意的?」
這麼狡詐,怎麼臉上就一點也看不出來哪?
這樣俊秀儒雅的眉眼,怎麼談生意就這麼強勢哪?!
「不是。我只是個教書的。」
王信本帶著幾分討好的笑說:「林同志,我覺得之前那個合同挺好的,只要把違約雙方要負的責任加上去,不就好了嘛?我們完全沒有必要再簽一份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