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二章 王娟
那人抬手捶周嬸子,笑罵:「你就話多,你試過啊,讓你胡說八道!」
「哪天讓她試試不就知道了?」
眾人又是一陣大笑。
羅思媛聽她們說這些葷話,聽得滿臉通紅,又被周嬸子她們好一陣打趣。
就在這時,許久不見的女娃娃突然冒了出來:【宿主大人,有新任務了哦!請宿主大人購買數只家禽回家飼養,獎勵是兩點體力值!】
「現在?這個時候去哪兒買雞苗啊?」羅思媛驚訝地道,搓了搓凍得有些冰涼的手,「三四月買雞苗才是最好的,這大冬天的,誰家孵雞啊?」
【任務是隨機的哦,任務只說是家禽,並未限制種類是雞哦!請宿主大人加油!】女娃娃在羅思媛腦海里放了個煙花,五彩斑斕的煙花爆開,出現一個豎著大拇指的圖案。
「呃……」雞鴨鵝哪個也不是這個時候孵化,這個時候開始養的啊!
羅思媛無奈地嘆了口氣,轉頭問身邊還說笑的周嬸子:「周嬸,您知道哪兒有賣雞苗的嗎?」
「你要養雞?」不等周嬸子回答,旁邊的一個姓張,名叫張花的小婦人就笑道,「這個時候也不是養雞的時候啊,這麼冷的天,你買回去要凍死的。」
「沒關係。」羅思媛撓了撓頭,解釋說,「放在我那屋裡,屋裡有爐子,凍不死。不是雞也行,鴨鵝也可以,我就是想養兩隻。」
周嬸子搖頭:「那也不好養活,味道難聞。就算是凍不死,這個時候也沒人賣啊!你想養,還是等明年春上再養吧。」
「你想養的話,那也不用雞苗。」張花熱情地說,「我家裡養得多,你想養,去我家裡挑兩隻。」
「真的?」羅思媛驚喜的瞪大眼,「那真是謝謝嬸子了。」
張花很是熱心,當下拉著羅思媛就往自己家裡走,一邊說:「你也別叫我嬸子,我比你大不了多少哪,還是叫我姐姐吧。」
張花也不過嫁過來五年,今年才二十五歲,還有著小姑娘的活潑愛美。
「張姐姐。」羅思媛從善如流,叫嬸子只是為表尊敬,確實把張花給叫老了。
張花家距離不遠,就在林家後面。
還沒進院子,就聽見院子嘰嘰咕咕叫聲,聽著數量就不少。
推開院門,張花剛滿三歲的兒子程宇就撲了過來:「媽!我餓了!」
「又餓了。」張花撥開兒子,「你這一天天的,怎麼餓得這麼快?」
「我餓了!」
羅思媛從口袋裡掏出一塊兒糖果遞給小程宇:「給你糖吃。」
「糖!」小程宇不客氣的一把搶過去,快速的剝開糖紙就往自己的嘴裡塞,著急的像是怕被誰搶了。
張花沒好氣地瞪了一眼兒子:「說謝謝!」
「謝謝姐姐!」小程宇扒著張花的腿,對羅思媛含混不清地說。
「乖。」
哄好了兒子,張花帶著羅思媛走向廁所旁邊的一個屋子,推開門,裡面全是大大小小的雞叫個不停:「你看喜歡多大的,你抱回去都能養活!」
「這麼多?」羅思媛驚訝道,「張姐姐,你是準備開養雞場嗎?」
張花笑道:「我哪兒有那本事,就是沒事幹養的,下蛋自家吃或是過年殺了吃肉。要沒錢,還能殺了賣點錢貼補一下家裡,什麼養雞場,我可不行。」
「那不一定。」羅思媛仔細看了看,「我看張姐姐你好像還自己孵雞苗。」
「是。一隻也是養,兩隻也是趕,反正就撒撒食兒,清理一下雞屎。你想要什麼樣的,公的母的?」
羅思媛選了五隻半大不小的,看著都是剛一個月左右。四周的雞就基本上可以脫溫了,凍死的可能不大。
五隻雞,四隻母雞,一隻公雞。
張花直接用繩子栓了腿,給羅思媛放在框里,讓她提回家去。
「多少錢,我現在身上沒帶錢,回去我給張姐姐送來。」羅思媛問。
「一共五隻,都是小的,給我五塊就行了,一隻給你算一塊。」張花很是爽快,又隨手提起溜達到她腳邊兒的一隻老母雞,一起栓了給羅思媛放在框里,「這隻算是送你的。」
羅思媛自然不肯要:「五塊錢五隻雞,我已經很佔便宜了,怎麼能再要您這一隻母雞?」
張花按住她要往外拿的手:「你可別跟我客氣。我兒子的名字都是林先生取得,將來還要跟著林先生讀書,就當是他提前孝敬老師的!行了行了,就這樣,不許給我啊!」
不管羅思媛怎麼說,張花都不肯再收回去,羅思媛只能連帶著這一隻老母雞一起收下了。
「對了!」羅思媛正要回家,又被張花一把給拉住了,壓低聲音說,「你知不知道,村頭李金鳳家的閨女,今兒早上找林先生說話來著,不過林先生沒理她。我看婚宴那天他們一家子就臭著張臉,看樣子是不高興,你可注意點兒。」
李金鳳?
往家走的路上羅思媛才想起來,李金鳳的閨女叫王娟。王娟今年十九歲,長得挺好看,瓜子臉兒大眼睛,只是有些驕橫不講理。
她非常喜歡林懷瑾!
喜歡到什麼程度哪?
前一世,林懷瑾和羅思媛結婚之後,王娟還試圖爬上林懷瑾的床,想要複製羅思媛的『上位』之路。她甚至說,只要能和林懷瑾在一起,就算是做情人也沒關係!
當時林懷瑾不想繼續留在村裡,想回城去考大學,結果因為這件事鬧出來,他回城的事兒就被耽擱了。雖然林懷瑾並沒有真的睡了王娟,但也對他的名聲傷害不輕,考大學徹底無望了。
本來以為王娟對林懷瑾是真愛,誰知得知林懷瑾不能回城,纏著林懷瑾不放的王娟立刻和林懷瑾撇清了關係,說自己和他什麼也沒發生,不許眾人再提!
眾人這才知道王娟打的什麼主意。
之後村裡又來了一個青年。青年只是來村裡親戚家住一段時間,結果著了王娟的道兒,被王娟糾纏不清,甚至鬧到了青年的工作單位去。
原本有著大好前途的他就此丟了工作,父母也嫌棄他丟人,更不想認王娟這麼個媳婦,將青年掃地出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