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你身邊永遠可以做個小孩
其實我是一個很獨立的人。在生活上,別人可以做的事情我也可以。在精神上,有強大的內心。
一個人去陌生的城市工作、一個人去醫院、一個人做飯……
在認識十七之前,我很多事情都是一個人做的。
我聽過最多的話就是:你不像這個年紀的人。
我的十八歲相當於已經二十幾歲了。也許和我經歷有關,我很早就了解了現實是什麼,如何為人處事,自己需要什麼,該怎麼計劃,怎麼實行。
可以和同齡人打交道,感覺自己比她們年長。和年長的依然也可以打交道,感覺自己和她們是同齡人。
但就這樣的一個人,直到遇見他。
在十七面前,我可以放下偽裝,當個孩子。
和他在一起,我可以偶爾小作一下,可以吃東西是被喂的,可以不想走路時被抱的,可以直接蹭他懷裡撒嬌的。
我和他很好的詮釋了我在鬧,他在笑。
他能發現我的敏感,我的情緒。能夠包容我的怪脾氣。我不需要很成熟懂事,當個小孩就好,他會心疼和保護著我。
他笑著是我說,我只需要努力當個快樂單純的小孩就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