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三十四章 送死大軍

第一百三十四章 送死大軍

只要林默和他們硬剛,拒不配合,那他們的目的就達到了。

簡單而言,這幫人畢竟真的是各個部門的,就算手續流程都有問題,但是林默對抗這些人的工作行動,就不對!

而只要他們能進入大廈,哪怕不做別的,就在大廈里安裝點竊聽監控之類的東西,也夠林默喝一壺的了。

這就是背後之人打的算盤!

現在,計劃已經完成一半了。

接下來,無論林默是接受檢查,還是抗拒行動,都不好辦!

頓時,人群里有幾人就開始蠢蠢欲動起來。

但就在這時,林默那似乎很是暴躁激動的模樣,一下子就平靜下來,似笑非笑的看著他們。

「其實吧,你們如果非要檢查的話,也不是不行……」

「就是要付出一點點的代價!放心,代價不大,一人留下一個腦袋就行了!」

林默的話,瞬間讓這些人一陣的毛骨悚然!

這幫人都只不過是暗地裡收了錢過來鬧事的罷了,都是普通人。

而林默現在可是元嬰期修士!

哪怕只是隨意的一句話,都帶著一股天然的壓迫力和威懾力!

頓時,一群人的額頭紛紛冷汗直流!

那禿頂中年更是倒退了兩步,驚恐問道:「你,你想幹什麼?我告訴你,我們可都是各部門的法條監督人員……」

林默嗤笑一聲:「得了吧你!你們是來幹嘛的,自己心裡有數!你們想查,沒問題啊,進去查唄!不過我記得,這棟大廈,是屬於完全私有產物,請注意,是產物,不是產業!」.c

眾人頓時一愣。

啥意思?

他們還真沒聽說過這麼個說法!

林默卻只是抱著肩膀,冷笑著說道:「完全私有產物的意思……其實就和你們自己身上長出來的東西是一樣的,比如你們的手腳,五臟六腑,或者是頭髮……是完全屬於你們個人的,哪怕是天王老子,都沒資格讓你們交出來的東西!」

「如果是私有產業,那至少還需要接受法條的監管,不過完全私有產物……你見哪條法條規定過,可以監管大家的手腳心臟的?我就舉個最簡單的例子好了,私有產業違規,對應的部門可以做出沒收,罰款之類的懲罰,但是……哪個部門能沒收人的手和腳?」

林默耐心的和他們解釋了一番。

但他的這番說法,卻讓眾人目瞪口呆!

還有這種離譜的說法?

這大樓,就是完全獨屬於林默個人的東西,不歸任何部門的監督管理?

這種事,他們連聽都沒有聽說過!

看著這幫人的臉色,林默便是一陣冷笑。

就這樣的貨色,也敢跑到這裡來鬧事,背後的人怎麼想的?

真以為這幫人能給自己帶來什麼麻煩嗎?

這也太小瞧自己了吧?

十幾個人都不敢說話了,互相對視著,一時間也不知道是走是留。

林默隨意的擺了擺手:「張偉,守著大門,再有這樣的人來,直接打出去!要是有人敢闖進來的話,就綁起來送到靖安署去!擅闖私人領地,這可是重罪!」

說完,林默扭頭就要上樓。

但就在這時,他的腳步一頓,猛地轉身,目光越過了面前這幫人,直接看向了大樓門外!

之前大廈外面就已經有不少小攤販,租下了附近的商鋪,將整個大廈都包圍了起來,暗中監視大廈內部的動靜。

但這些人沒有什麼過分的舉動,何況大廈內的真實情況他們其實也看不到,所以林默也沒有理會這幫人。

可現在,大廈周圍,一家家商鋪中,一道道身影走了出來,手裡拎著各式各樣的武器,緩緩地向著大廈門口走來!

林默的眼神有些冷。

這些人都是普通人,哪怕來的再多,也無法給林默造成任何威脅。

但讓林默生氣的是,背後的人明知道這一點,竟然還讓這些普通人過來送死!

林默深吸口氣,直接向門口走去。

來到門口后,林默舌綻春雷!

「爾等還不退下……」

元嬰期修真者的實力,完全可以將無數普通人直接嚇趴在地上,根本無法反抗!

林默本想自己出場之後,一聲怒吼,直接將這些普通人控制住,畢竟他還不想大開殺戒。

但他才剛吼了一半,看到這些普通人手裡的武器,頓時就卡住了!

連後面更有氣勢的半句話都沒能喊出來。

因為這幫人的手裡拎著的東西……

鎚子,扳手,螺絲刀,菜刀,鏟子,平底鍋……

這些還都算正常的武器,因為這些玩意一個不小心是真的能打死人的!

但還有一些就奇怪了。

有拿筷子的,這是打算等別人把我打成爛泥之後夾一筷子回去下酒嗎?

有拿數據線的,這東西怎麼用?勒死我?

有拿指甲刀的,這個……算是種酷刑了吧?畢竟拿指甲刀一小塊一小塊的剪肉,那跟凌遲也沒什麼區別了。

還有拿馬桶搋子的,這個嘛,殺傷力不強,侮辱性極強!

最讓林默搞不懂的,是一個拿著牙籤的……是的沒錯,就只有一根牙籤,兩根手指捏著,凶神惡煞的走過來的大哥……這是sly東方不敗嗎?那你也拿根針好吧?

看著這些「奇門兵器」,林默都傻了!

這幫人……

真的是來鬧事的?

看著怎麼不太像呢?

正當林默百思不得其解的時候,走的最快的那個大哥,沒錯就是那個拿著牙籤的大哥,已經來到林默面前,拿著牙籤就朝林默的肚子「捅」了過來!

林默連躲開的想法都沒有,低頭看了看捅在自己肚子上,已經斷掉的牙籤,一臉的懵逼。

是我瘋了還是這個世界瘋了?

就在這時,林默突然注意到了這大哥的眼神。

那是一種窮凶極惡的,無比仇恨,無比瘋狂,無比猙獰的眼神!

但問題是,這樣的眼神,和這大哥具體的行為,實在是太矛盾了!

而且,這眼神里,雖然情緒已經濃郁到了極致,仇恨瘋狂啥的都有了,就是沒有憤怒!

以林默元嬰期的神識,能清晰而細膩的分辨出一個人眼神里最細微的情緒組成,裡面的確沒有憤怒!

這就不對勁了。

按理說,如果一個人在仇恨和瘋狂的情緒下,所衍生出來的必然會有憤怒!

這就像是,一個人如果是一張圖的話,那麼這個大哥的圖案,缺了一塊!

這……不是個完整的人!

林默終於意識到問題出在哪了。

這大哥,或者說這裡的所有人,都被迷惑了心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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