紋身

紋身

前幾天我們學校向全體老師布置了一項任務,叫大家排查班級是否有學生有紋身,有的要上報學校處理。接到這個通知我作為一個鄉村的小學教師真的是五味雜陳呀!當然不是說學校這個通知有什麼問題,學校的這個通知我覺得沒有什麼問題。我只是對鄉村的教育莫名的有些許悲哀呀!關於「紋身」在中國有很多的禁地,比如:參軍入伍有紋身的不行,考公務員或者是其他很多方面都不行。紋身不是在小學生中該有的東西,透過這個通知我愈發的感覺鄉村教育的現狀確實令人擔憂。鄉村教育確實只有老師在跳「獨角戲」,其他的任何社會力量好像都和教育無關啦!可能一些留守兒童和社會上的一些不三不四的人交往後出於好奇可能會去紋身,老師需要去干預矯正。我認為這個通知的初衷或許就是這個吧!

關於紋身的起源我查閱了相關資料,紋身最初是來源於戰爭的,人們去前線打仗,可能由於戰爭殘酷,有的人犧牲後會面目全非,自己的親人無法辨認。戰士怕自己的家人在自己死後無法辨認自己的屍體,故而在參戰前在自己的身體某個部位做上記號,以便家人在自己犧牲后好找到自己的屍體。所以我認為紋身應該是一個多麼悲壯的存在,一般人去紋身幹嘛!然而在今天的社會裡,紋身或許是個很時尚的存在,是一個另類的標記,是一種耍酷的資本……在現代人中很多人都有紋身,我想當大家都了解了紋身的起源后應該都有些排斥吧!

那麼,學生可不可以允許紋身的存在呢?答案當然是絕對不允許的,我相信家長應該是絕大多數都反對學生身上紋紋身。這個皮球最後踢到了學校里來,學校又能怎樣呢?發現有紋身的學生叫家長來學校帶回去洗掉再來讀書,學校好像也只有這個辦法,也只能有這個辦法啦!有時候想想也有些許悲哀又有些許無奈。最近我在網上看見了一條新聞「雲南開出首例向未成年人銷售捲煙的處罰決定書」,事情是這樣的:雲南省昆明市西山區煙草專賣局對轄區內某商店開出雲南省首張向未成年人銷售捲煙的罰單,對當事人進行了批評教育,責令其限期改正,給予警告、沒收違法所得4.14元、並處以人民幣1000元罰款的行政處罰。據悉,這也是新修訂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未成年人保護法》實施以來,雲南省近年來首例因商家向未成年人銷售捲煙而被處罰的案件。看到這則新聞我感慨頗深,關於紋身國家是否也可以做出規定,紋身店不得給未成年人紋身,除非有監護人的授權書或者是同意書。如果有紋身店膽敢唯利是圖的殘害未成年人,相關主管部門應該把他罰得傾家蕩產,甚至承擔法律責任。我看到有的紋身店的廣告「男人豈能身無分紋」,當然不是說這個廣告有問題,而且我還覺得這個廣告很有創意,很不錯。但我覺得這或許會對學生產生某種暗示或者是誤導。我們應該始終堅信教育不單單是學校和老師的事情,應該是社會各個方面的事情,社會各個方面的力量都要支持教育關心教育,教育才會取得良好的效果。學校教育有時在社會、家庭的大環境下顯得是那樣的蒼白無力呀!支持教育關心教育、關心下一代就是關心祖國的未來等等的這些口號不是停留在口頭上。我認為社會各界和各個部門有一天都能把教育的事情裝進自己的腦袋裡,多做一些有利於教育的事情,那麼我相信我們的教育一定會上一個嶄新的台階的,國家的振興、名族的振興、中華民族的偉大復興才會早點實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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鄉村教育隨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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