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7章:三方扯皮

第17章:三方扯皮

「我只是提出自己的疑問,一樁案子沒有查清真相之前,自然每個人都可以有自己的疑問,不是嗎?」陸煙笑著說。

這話說得綿里藏針,黃海清聞言微微一怔,重新審視起這個一向養在深閨人不識的陸家大小姐來。

反倒是上官翊聽了這番說辭,極為欣賞地贊同道:「陸大小姐說得極是!破案譬如解謎,若是連個疑問都沒有那還有什麼意思?」他目光一轉落在樂媽媽身上,原本心裡只有火器一樁事,這會總算是對這樁一目了然的販良案提起了點興趣,「這管事媽媽身上疑點頗多,依我看,不如移交大理寺······」

黃海清驚天動地地咳嗽起來。

上官翊要是敢把這種雞毛蒜皮的小案子移交大理寺,信不信大理寺卿明天就敢弔死在京兆府大門口?

大理寺是什麼?那是審理天下奇案重案的地方!什麼時候南坊牙婆買錯了丫鬟這種事也能往裡頭送了?

大理寺不要面子的啊?

他剛要開口阻止上官翊的突發奇想,就聽見陸煙略帶擔憂的聲音,「況且,我也想快些找回綠枝,還不知道那救了她的義士把人帶到哪裡去了,也不知是哪一家的人······」

彷彿一層影影綽綽的窗戶紙忽然被人捅開,黃海清心中一凜。

從張牙婆那裡救走丫鬟的「義士」······來歷不清,下落不明,根據張牙婆的描述,此人武藝十分高強,輕功尤其了得······

種種特點,其實都與那用火器擊殺了殺手的人十分相符。

這兩個人還在同一時間段出現在南坊,他們會不會有交集?

甚至再大膽一些,有沒有可能,這就是同一個人呢?

一個被收買的管事媽媽頂多牽扯些豪門秘辛,可要是裡頭再卷進去一個疑似攜帶著私造火器的不明高手,又是在天子腳下,這事的嚴重性就不可同日而語了,讓人不得不慎重以待。

黃海清朝陸煙直直地看了過去。

陸大小姐輕輕巧巧一句話,就把兩個看起來風馬牛不相及的案子串到了一起,是真的無心插柳,還是另有所圖?

陸煙靜心屏神,由著他看,半點也不避諱。

少女一身麻衣素服,鴉黑的長發只用幾根素銀釵子挽著,壓鬢一朵白花,那花又小,襯得她臉上半點血色也沒有,一張臉上,只有眼角微微地泛著紅。

顯然,自小照顧她的奶娘干出這種喪心病狂的事,對陸大小姐並非毫無衝擊。

黃海清看著那雙尚且帶著稚氣的清透眼睛,心裡一軟。

這還是個孩子呢,遇到這種事,能硬撐著不失態便已很不容易了,哪裡還能謀算其他?

就算陸大小姐自己能謀,難道還能拉著這一屋子貴婦陪她做戲嗎?

黃海清心裡微微搖頭,把方才升起的那些個猜想都否定了,聲音柔和許多:「既如此,下官便把這犯人帶回去審問,若有了結果,定來稟報大小姐。」他朝上官翊一拱手,「還要勞煩少卿大人寫一封宗卷,將這案子移交大理寺。」

陸煙勉強彎了彎嘴角,彷彿要笑卻笑不出來的樣子,朝黃海清和上官翊鄭重施了一禮:「那就都託付給府尹大人和少卿大人了。」

她臉上作的這幅神色,心裡卻舒了口氣。

販良為奴這事擱在宅門裡聽著嚴重,卻罪不至死,按照律法,最多不過流放三千里。

樂媽媽不是奴籍,而是放了籍之後又接回府里榮養的下人,還是阿娘生前用過的人,大錦朝最重一個孝字,哪怕身為主家,陸煙也不好隨意處置她。

除非陸煙拼著名聲不要直接打死她,可這樣一來,她就要直接跟樂媽媽後頭的人對上了。

怕到是不怕的,最壞也就是再跟嚴秉之同歸於盡一次,可那就太不值當了。

她是重活一回的人,許多事只記得結果,過程,動機這些,都是靠著狠跌下來之後,一步步反推出來的,好似鏡里看花,只得形狀卻無從驗證。

譬如她知道嚴秉之和四皇子狼狽為奸,嚴家對陸家產業虎視眈眈,嚴敏身為李浚兄長未過門的妻子卻跟小叔子苟且,甚至為此要害自己,可她卻沒法知道他們這麼做的原因是為了什麼。

光是「貪」或者「妒」或是「人性本惡」顯然是沒法解釋明白的。

可這些東西,樂媽媽作為嚴秉之在陸府埋了多年的釘子,卻未必不知道。

從樂媽媽身上能敲出來的情報,她現如今一個孤女,自然是吃不下的,便是吃進去了,用途也不大。

還不如拉了大理寺和京兆府入局,三方扯皮,才方便她繼續渾水摸魚。

這個局,從陸煙背了火槍去救綠枝起,就已經布好了。

左右黃海清和上官翊日後都是「苦主」,不鬥倒嚴秉之,大家都是個死,倒不如報團取暖。

黃海清點頭應下,因為是借著弔唁的由頭進府沒帶衙役,便讓長隨把樂媽媽頭臉一蒙,捆上手腳帶出了府。

陸煙有孝在身出不得門,只能把人送到二門上,就聽得燕兒來報,說庫房那頭剛清點完黃海清送來的喪儀。

除掉紙馬紙亭三牲祭品這些以外,竟還有一架鑲珠嵌貝的雲母屏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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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生:殺神將軍寧願入贅也要娶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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