薛蟠殺人事件真相
先寫了「葫蘆僧亂判葫蘆案」,薛蟠就在眾人面前留下了打死過人的印象,用現在的話說,就是「命案逃犯」。「今告打死人之薛,就系豐年大雪之『雪』。」(第四回)
第三十四回卻又清楚明白地給了薛蟠辯解的機會。賈寶玉被打,實際上是因為他在外與戲子廝混,在內害死了金釧,名聲敗壞。前院處理之後,賈政等不願後院的人知道是忠順王府告狀打的寶玉,故意歪傳了信息,使得下人們都認為是薛蟠在賈政面前動的唇舌——「那琪官,我們見過十來次的,我並未和他說一句親熱話;怎麼前兒他見了,連姓名還不知道,就把汗巾子給他了?難道這也是我說的不成?」薛姨媽和寶釵急的說道:「還提這個!可不是為這個打他呢。」
這日正從外頭吃了酒回來,見過母親,只見寶釵在這裡,說了幾句閑話,因問:「聽見寶兄弟吃了虧,是為什麼?」薛姨媽正為這個不自在,見他問時,便咬著牙道:「不知好歹的東西,都是你鬧的,你還有臉來問!」薛蟠見說,便怔了,忙問道:「我何嘗鬧什麼?」薛姨媽道:「你還裝憨呢!人人都知道是你說的,還賴呢。」薛蟠道:「人人說我殺了人,也就信了罷?」薛姨媽道:「連你妹妹都知道是你說的,難道他也賴你不成?」
「人人說我殺了人,也就信了罷?」這句話解釋了兩方面問題:第一,賈寶玉挨打與薛蟠沒有直接關係,至少肯定不是薛蟠告的狀。第二,殺人的事他認為他沒做,可以肯定的是,他沒有直接動手打死馮淵。
那為什麼所有人都認為薛蟠殺了人呢?馮淵家奴狀告薛蟠為爭香菱打死了馮淵,事情鬧上公堂,「雨村便徇情枉法,胡亂判斷了此案。馮家得了許多燒埋銀子,也就無甚話說了。雨村斷了此案,急忙作書信二封,與賈政並京營節度使王子騰,不過說"令甥之事已完,不必過慮"等語。」(第四回)
賈母和王夫人不做解釋,是因為賈寶玉的浪蕩名聲,與薛蟠相比更加不堪。從小就留下了「吃胭脂」的淫名,被眾人不看好,現在來了個「殺過人」的薛蟠,就顯得賈寶玉也不是「罪大惡極」了。直到金釧跳井自殺,賈寶玉也落下了「殺人」罪名。賈寶玉被打,王夫人等為了欺瞞內宅,便把這件事又著落在了薛蟠身上——跟著什麼人學什麼樣,是薛蟠帶壞了賈寶玉。
賈雨村有認真調查過案件嗎?沒有。賈雨村的判案依據是什麼?護官符,他要討好護官符上的「四大家族」正沒機會,恰逢薛蟠的事,給「賈政並京營節度使王子騰」賣個好。薛蟠有沒有殺人不重要,重要的是讓大家覺得薛蟠殺了人,賈雨村看「四大家族」的面子辦了案,相當於「投名狀」——一上來就給「領導們」辦了件大事。
「探春等卻都曉得是議論金陵城中所居的薛家姨母之子姨表兄薛蟠,倚財仗勢,打死人命,現在應天府案下審理。如今母舅王子騰得了信息,故遣他家內的人來告訴這邊,意欲喚取進京之意」。(第三回)這是賈府內宅眾人聽到的信兒。罪大惡極不過殺人,「打死人命」明顯不是好事,賈府內宅中的人,不管是對薛寶釵還是薛蟠,都不會當面提起,大家都會懂事地選擇迴避。都是親戚,總不能去問:「聽說你哥哥殺了人?」或者:「你沒事殺了馮淵幹什麼?」有人問還能解釋,問題是沒人問,大家都是一副心知肚明的模樣。
對於賈政和王子騰來說,事情已經處理了,看起來也沒留下什麼隱患,即便詳細追查,也是私下的事,而不至於大張旗鼓地再去查案、闢謠——又不是什麼好事,反覆提起只會加重眾人記憶。薛蟠過生日,請賈寶玉去吃酒,「一面說,一面來至他書房裡。只見詹光、程日興、胡斯來、單聘仁等並唱曲兒的都在這裡,見他進來,請安的,問好的,都彼此見過了」。(第二十六回)賈政的門客明顯與薛蟠交好,也就是說,賈政使用、扶植薛蟠,並允許薛蟠接近、交好其嫡子賈寶玉。賈政對「薛蟠沒有殺人」是心中有數的——任何人對於一個殺人犯,哪怕是親人,總是要防備幾分的,不可能允許其肆無忌憚接近「未成年人」。
薛蟠急的眼似銅鈴一般,嚷道:「何苦來!又不叫我去,又好好的賴我。將來寶玉活一日,我擔一日的口舌,不如大家死了清凈。」(第三十四回)「又」字說明不是第一回了,上一次就是「薛蟠殺人」事件——薛蟠講得清,但是賈府上層都不讓他講。所謂的「薛蟠殺馮淵」,應該跟「賈寶玉殺金釧」一樣,薛蟠搶了香菱,雙方發生衝突,雙方的僕人、隨從動手了,馮淵沒有被當場打死,回去之後「氣病而亡」——說是薛蟠殺人或者沒殺人,都說得過去,殺人事件著落在薛蟠身上,對各方都好,所以賈雨村也沒有真去探查清楚。
薛蟠是很關心賈寶玉的,從外頭吃酒回來先問:「聽見寶兄弟吃了虧,是為什麼?」一聽又被「栽贓」了,就「抓起一根門閂來就跑」,要殺了賈寶玉,「既拉上,我也不怕,越性進去把寶玉打死了,我替他償了命,大家乾淨」。(第三十四回)對於「被栽贓」這事,薛蟠是非常委屈的,甚至因為再次被栽贓,產生了「殺了賈寶玉的想法」,薛姨媽和薛寶釵也是心中有數,也能夠證明薛蟠的清白,只是「寄人籬下」,賈府眾人無意為他澄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