窮貨
我叫萬良,生於北方一個破破爛爛的小鎮子。
可想而知,我的家庭條件是比較寒酸的,或者自豪點說,我家非常寒酸。
打我記事起,家裡就沒怎麼吃過肉,就算吃,也是爸媽讓到我嘴裡的,他們不過是沾點油腥味兒。
後來家裡做點小生意,才算有點轉機,吃喝沒那麼緊巴了,只能這麼說,若是出現個小災小難,還是沒有能力抗的。
小學的時候,班上的同學們條件都一般,唯獨我不一般。因為我是唯一一個衣服上有補丁的人,鞋子也是撿親戚穿剩下的。只有學校有才藝表演的時候,我才能穿身像樣點的,那是班主任為我借的。
不是怕我影響班容,而是因為我要上台表演。
說到這,您可能要好奇了,這麼窮的一家子,能會甚才藝?吞寶劍、胸口碎大石不成?
巧了,都不是。
我爺爺是少林寺出身,他還俗後有了自己的家,然後把功夫教給我爸,但我爸不喜歡舞刀弄槍,因此學藝不精;我小的時候,他也教我,我對這個十分感興趣,他說我天生就是個練武的料,記得他頭一次叫我做俯卧撐,標準的,我一口氣做了五十多個。
所以除了錢,我還是有能夠拿得出手的東西。
按常理說,習武之人似乎難以靜得下心讀書寫字,可我卻是個例外。
我讀的第一本課外書是一個雜誌合集。不得不說,我完全被這本書吸引了,不是因為文章質量多麼高,而是裡面很多文章描寫了那些個大城市的生活,那些個花花世界,多麼精彩,多麼令人嚮往!
從此,我就發誓,一定要走出這個窮鄉僻壤,一定要出人頭地!
說出來不怕您笑話,我十幾歲還沒去過城裡。最近的城市離這個鎮子不過四十里遠,那我也沒去過,一個窮人,去幹嘛呀?辦事么,有甚能力去辦?探親么,又沒有親戚在。似乎窮人與城市就沒有太大的關係。
後來我去了一次。
那天,我和幾個小夥伴在林子里逮了幾隻斑鳩和麻雀,於是商量著烤來吃,他們可能是出於好玩,而我是真饞。
農村嘛,柴火、水都好找,我又在附近誰家菜園子里順手擼了一把芋頭還有別的亂七八糟的蔬菜。
都給烤了。
我饞,所以吃得多。
所以食物中毒的只有我一個。
所以我有了一次進城的機會。
我躺在病床上,看著窗外的高樓大廈,還有運轉著的塔吊機,一天到晚聽著滴滴滴的汽車聲。
太tm讓人興奮了,原來城市是這般熱鬧!我時常在睡夢中高興地笑出聲來。
我媽都急瘋了,不停叫護士來看,說我怎麼肚子吃壞,腦子也跟著不好使了。
有了這次經歷,我更加堅定了要成為人上人的信念。
出院回家,才知道為了給我治病,爸媽借了不少錢,那段時間,我爸連煙也不抽了。
我一邊愧疚著,一邊覺得這次院住的不虧。
回來后,王元送了我一副不鏽鋼雙截棍,說是慶祝我復活。
哈哈,這貨,從一年級時就是我的同桌,跟我臭味相投,除了晚上和爸媽睡,白天就是我倆待在一起。
他家條件還不錯,開了兩個服裝店,在本鎮算是「上流」人物。
有一次,我和班裡一個同學打打鬧鬧,不小心把窗戶打爛兩扇。其實也不算貴,但對我來說是個天文數字。
我不敢跟家裡說。
「去球,老子給你弄!」王元把零花錢給我之後,還差一些。結果第二天早上他就把剩下的錢給拿來了。
我以為這小子在家裡還存著不少儲備金。
後來我才知道,這錢是他從家裡偷的,雖然對他家來說,金額不算大,可還是被發現了。他媽一直逼問他,畢竟偷錢是個很不好的行為,可他到底只說是自己花的,為此臉上挨了一巴掌。
逢事見人心,看清一個人說難也不難。
從那以後,我倆更是如膠似漆。在學校沒人敢惹他,因為我會破著命替他打回去!
到了高中,我倆暫且分別。
他學習不上心,家裡叫他去市裡上了私立學校。我雖然不算聰明,但學習上不少努力,考上了縣裡的高中。
高中吧,挺充實,也挺刺激。
此時,家裡條件已經有了更大一點的進步,我擁有了一個可愛的妹妹,我們年齡相差十五歲。
我平時住校不回家,一個月有兩百多的生活費。學校食堂的飯菜沒什麼味道,好在比較便宜,但學習壓力大,肚子餓得快,所以我常常殘血在教室讀書。
其實一天不活動,只背書刷題已經非常消耗能量了,而我又是個閑不住的主兒,一下課便叫上好友打籃球、打乒乓球,晚自習課間還要去操場跑步。
為了省幾塊飯錢,我上完早自習不去食堂買飯,而是趴在桌子上睡覺,忍忍可以抗到中午。
可這個習慣,我沒堅持多久。
宿舍一共八個人,住在一起久了,彼此也都知根知底,即使沒提過,他們也能看出來我家庭條件不好。
所以在發現我的省錢生活后,他們竟然輪流給我買早飯。
第一次,我正睡著,阿川輕輕把我拍醒,我以為是上課了,結果他抿嘴一笑,變魔術似的從口袋掏出兩個茶葉蛋遞給我。
我懵了,也深深的感動了。真的,雖然那只是兩個雞蛋。
次數多了我也不好意思,我爸叮囑過,「別人吃咱的可以不還,咱吃別人的一定要還。」然後我每天早上也跟他們一起,照常吃飯。
每次周末回家,我都會帶來些水果分給大家,漸漸的,室友們帶來的零食也都互相分一分。其樂融融,我很感激,高中有幸能和這些人做室友,做兄弟。
高二那年,我們分文理班,我喜歡上了一個女孩,隔壁班的,我見過的女生中,她不是最漂亮的,但一定是最有氣質的。
第一次見她,她坐在窗邊,望著遠處,黑色的長發隨著微風輕輕擺動,眸子里似閃著點點淚花,纖纖細手托著腮,霞光照過來,為她的憂鬱蒙上了一層羞澀。
也許是感覺到我在盯著她看,她忽然把頭轉向我,然後給了我一個最最最迷人的微笑。
那一刻,我就知道我的心給了誰。
如果說所有的一見鍾情,都是因為我好色而你又恰好美麗,倒也沒什麼問題。可有的人,天生就會被很多人喜歡,而有的則天生被人遺忘或唾棄。
接下來,我對她展開了猛烈的攻勢,有事沒事就往隔壁班跑,每天給她買早飯;她生病,我逃課給她買葯;她說想吃啥喝啥,我頂著大風大雨也給她買來;寫的情書釘起來有課本那麼厚;她走讀,我每天晚上上完晚自習送她離開學校。
我當時沒有多想,就想一心一意對她好,她想要的,我不管費多大功夫,只要能做到,一定滿足她!我要把所有的關心和呵護都送給她,恨不得為她掏心掏肺。
現在這種行為俗稱「舔狗」,我覺得人們變了,以真心對待所愛之人反倒被鄙視,不過,這種鄙視可能是源於被愛的一方常常背叛。
慢慢的,她的兩個閨蜜都被我感動了,所以她們成了我的友軍,讓我走了不少捷徑。
到後來,她心裡終於有了我的位置,我們經常在一起聊天,在一起打鬧。
我們有過牽手,有過相擁,也有過親吻。那段時間,我覺得讓我做什麼都值,我甚至忘了自己不過是一個,不能再多給她一點承諾的窮逼。
愛情讓人沖昏了頭腦,到底是好事還是壞事呢?
突然間,一個人高馬大的高三學長出現在我的視野里,那是她的前男友。
那天晚上,我照常送她出校門。
剛走到一片比較偏僻的綠化帶旁,出來五個人把我倆拉了進去。
她看到他的一瞬間,整個身體都在顫抖,眼神也複雜起來,驚喜?驚嚇?慌張?怨恨?幸福?激動?
我意識到,我已經失敗了,心裡頓時像被冰水潑了一樣,身上提不出一絲力氣,可我還是伸手握住她的胳膊。
「你滾開!」他像個猩猩,一把將我推開。
我的第一個念頭居然是:畢竟是她愛過的人,我還是不要傷了他。
但接下來我們互相又爭吵、推搡起來。
我看另外幾個人也想動手,仗著人多欺負我?
去他媽的!女人就是搶不到,老子今天也要打!
真動起手來,他們五個也不是我的對手,我暴怒起來打人專挑要害攻擊,尤其喜歡用肘擊砸關節。
約摸有一兩分鐘,他們幾個已經躺在地上哭爹喊娘了。綠化帶外有幾個人在觀望,但大部分出於害怕還是急忙離開了。
她抱住我的胳膊大哭:「求求你,萬良,求求你別再打了。」
我心軟了,一邊吻她的頭髮,一邊準備離開。
可萬萬沒想到,那狗日的身上帶著刀,還他媽捅到老子身上了。背後襲擊,真小人……
那種感覺——眼前一黑,渾身使不出力氣,接著劇烈的疼痛從腰部傳遍整個身體。我眼前閃過的最後一個畫面,是我那幾個室友提著拖把棍子朝我狂奔過來……
再醒的時候,看到老媽眼睛都哭腫了,滿臉淚痕,頭髮似乎也白了不少。一問才知道,已經過去四天了,醫生說,傷的挺嚴重,好在沒捅到脊柱,要不然我下半輩子就只能騎著輪椅打沙袋了。
老爸見我醒來,只是笑笑,坐在我手邊沒多說話。可我注意到,他眼球布滿了血絲,眼角也是通紅。
我從未見他流過淚。
牆邊堆了高高一摞牛奶、雞蛋、水果啥的,一半是我室友送的,一半是那狗日的家裡送的。其實老爸的朋友有很多,我住院他們一個也沒來,我知道,肯定是老爸不想讓他們知道,因為他向來反感麻煩別人,如果不是家裡大婚大喜或操辦白事,老爸說什麼也不願意給朋友們通知個遍。
沒多久,那狗日的就和他媽一起來了病房,他媽穿的衣服很體面,皮膚也保養的很嫩。她一直拉著我的手,求我發發善心,不要追究她兒子的責任。我當然知道,像我們這種小縣城,只要手裡有幾個錢,上下打點一下,私下裡再賠償些,不出人命的事都不算啥。
我只是扭過頭,一言不發。
媽的,疼的老子一個字也說不出來。
住院期間,室友們經常來,並且很負責任地為我帶來了課本以及一大包各科試卷。
王元也來過幾次,他在市裡上學,來一次不方便,可我真的很高興,處下的這群兄弟,是我拿什麼也不願意換的,他們是我人生中最重要的財富。
那幾個月,有幾個成績不錯的同學定時來醫院為我補習,有自願來的,也有班主任指派的。我向來不喜歡老師,可是這次,我由衷地感激班主任。
期末考試,我照常參加,雖然成績不理想,但總算清楚了自己的水平。
而那狗日的,家裡賠了幾萬塊錢,我也沒再追究他。
至於她?
還用猜嘛,當然是被我英勇的行為嚇跑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