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赤腳醫生
「這麼多你又吃不了,我家裡還有瓶好酒,要不然咱們晚上一起喝點。」
好傢夥,不愧被人稱為閻老扣,看到東西就走不動路,想盡辦法佔點便宜。
「不了,我還小不會喝酒。」
「都十八成年了可以喝酒。
「還是算了,我沒那習慣。」
杜雲也不管他,轉身回家辦飯,只留閻埠貴眼巴巴盯著他離去的背影,頗有一種望夫石的意味。
晚飯沒什麼好吃的,將昨天蒸的窩窩頭,拿幾個放在鍋上餾。
上面餾窩窩頭,下面正好燒白開水。
就是這麼節儉,誰讓連柴火都得要票。
看看鍋里那幾個黃澄澄的窩窩頭,他實在難以下咽。
不行,以後得找機會,說什麼也不能天天這麼吃。
至於麻雀,清洗乾淨放到爐膛底下燒。
那味道,真是一言難盡。
他以前根本就沒燒過地鍋,更別提在裡面烤肉。
不行,以後得好好研究一下廚藝。
人生在世無外乎吃喝玩樂,玩樂現在是不用想了,好逮你得能吃好喝好,不能虧待自己的肚子。
第二天還沒起床,砰砰砰一陣敲門聲,將他驚醒,杜雲出去見是院里的鄰居張大哥,著急的抱著自己的兒子。
「張哥什麼事?」
「小杜,今天早晨起來,小虎身體很燙,你給看看怎麼回事。」
這不就是他出手的時候,他要是不學醫,張哥過來看病,就出問題了。
不看,你一個學醫的,鄰居跑過來請你看一下病情,以前都能看,現在不給看,直接將人得罪死。
看,根本沒學過,胡亂給人看病,那是草菅人命。
時間一長,鄰居發現他連個感冒都不會看,很容易就能猜到,他不是以前的杜雲,不將他當姦細抓起來才怪。
望聞問切一套下來,杜雲安慰道「只是小感冒,去醫院拿點葯即可。」
「多謝,他發燒這麼嚴重,我還以為有什麼問題呢。」
張哥道了聲謝,隨後就抱著孩子返回家中。
杜雲驚訝道「張哥你不帶小孩去拿葯,回家幹什麼?」
「小感冒,回家休息睡會覺就行,醫院還是算了。」
「感冒不吃藥怎麼能行。」
張哥欲言又止,搖搖頭返回家中,背影顯得有些蕭瑟。
杜雲反應過來,不是什麼重病,的確拿點葯就行。
但不止是後來有人感嘆病不起,現在同樣如此,而且更嚴重。
工廠的工人還好,有勞保醫療,能給報銷。
若是享受不到醫療,又患了大病,能被愁死。
後來有病大多只是頭疼花的多,掙的趕不上花的。
現在有病傾家蕩產不在少數,更多時候哪怕傾家蕩產都無法醫治。
葯貴是一方面的原因,更多的是醫護人員數量太少,導致他們只能跑很遠的路去看病。
他不禁想到以後的一本神書《赤腳醫生手冊》。
赤腳醫生聽著就感覺不靠譜,給赤腳醫生用的醫書,那能好到哪去。
實則可能是有史以來,拯救過最多生命的一本神奇的書。
聯合國衛生組織對這書評價極高,認為其至少挽救了上億人的生命。
是七八十年代風靡全國的暢銷書,各地的赤腳醫生幾乎人手一冊。
在長達30多年的歲月里,一直是國人的全民健康指導手冊。
據說赤腳醫生手冊共發行一百二十多萬冊,先後被翻譯成五十多種語言,在一百多個國家發行。
哪怕幾十年後,醫療發達,《赤腳醫生手冊》還在一些落後國家發揮著重要作用。
而現在《赤腳醫生手冊》還沒出現呢。
他或許可以編一本。
據說現在的作家稿費很高,一本書甚至能拿到五六萬的巨額稿費。
不知這種實用類型的書,稿費是如何算的?
要是跟那些文學巨作一樣,他感覺自己生活不會太差。
他不求多,幾千也行。
將家裡的醫術拿出來整理資料,開始編寫,有些資料不全,杜雲就坐車前往圖書館借書。
作為學生,圖書館是他常去的地方,很快就將書籍借出。
隨後在家中奮筆疾書,想儘快將赤腳醫生手冊寫出。
越寫,杜雲越是頭疼。
自己可憐的腦細胞,此時此刻他終於體會到作家的痛苦,這腦細胞一片一片的死。
偏偏他還不能馬虎一點,遇到有疑問的,先記下來,想辦法查證以後才能編進去。
別的作家寫書寫錯了沒什麼大不了,寫作嘛,胡吹海侃,只要哄的讀者高興,有人認同,那就是勝利。
多幾個錯別字,沒多大問題。
而他這個只要有一點錯誤,反饋到病人身上,那就是吃錯藥。
本來就是看病的,你還給吃錯藥,性命攸關啊!
他可不想被人抬棺堵在家門口,讓自己賠命。
幾隻斑鳩落在房頂上,杜雲拿出彈弓瞄準射擊,一隻斑鳩應聲而落。
還不錯,在家裡也有收穫,明天找個公園,在那裡寫書,既能寫作,還能有野味送上門。
杜雲想到就做,第二天找了個公園,在公園內寫作。
聽到有鳥兒的叫聲就停下狩獵,沒有鳥兒,就趴在桌子上奮筆疾書。
一天下來也弄了七隻麻雀,兩隻斑鳩,一隻喜鵲,收穫滿滿,夠他吃兩頓的。
回到四合院,三大爺閻埠貴依舊在擦他那輛寶貝自行車,看到他那滿滿的收穫,車也不擦了,過來問道「又弄了幾隻斑鳩,行啊,一天天都有肉食。」
「還好。斑鳩又沒多少肉,吃著我都嫌費勁。」
「要不然送給我,我不要你那斑鳩,幾隻麻雀也行。」
「三大爺,你真會順桿往上爬,沒問題,不就是幾隻麻雀,要不然咱們調劑調劑,我把這些獵物給你,你送我點白面。」
閻埠貴連連擺手,說「算了,我家裡白面還不夠吃。」
我信你個鬼。
真當我不知道,三大爺一家省吃儉用,白面從不捨得吃,全都換成粗糧。
不是擱以後,講究粗糧細吃,想著多吃點粗糧好,而是換成粗糧,一斤能換三四斤更耐吃。
哪裡捨得用白面去換麻雀。
拎著麻雀哼著歌回屋,一路上羨煞一眾鄰居。
這是杜雲想讓他們看到的。
就是要讓他們羨慕,知道自己的生活越來越好,讓他知道自己有本事,對他能吃得好習以為常。
生活在這個年代,苟是一定的,但不是胡亂苟,那是被人捏成泥。
違法亂紀的事咱不做,但要在違法亂紀之外,要顯出自己的本事。
比如說打獵,現在沒人管。
百虎圍村才過去六年,野外的老虎不少,更別說其他動物,南面還有專門成立的打虎隊,十年間打虎657頭。
可以說國家鼓勵打獵。
羨慕我打到的獵物多,可以自己去打,打不到只能怨自己沒本事。
他能天天有獵物收穫,這就是他的本事,天天吃肉,人家哪怕羨慕,那也只能是羨慕,想告你都沒辦法告。
就像一大爺易中海,八級鉗工,一月工資九十九塊五,再加上一些補貼輕鬆過百,誰不羨慕?
但那也就是羨慕,你能因為他掙的多就去告?不可能!
接著當然是想辦法認識幾個領導,背後有靠山,方才能度過那十年。
天外有天,人外有人,誰都會有對手,即使是皇帝,一言九鼎那又如何,古今中外被人架空甚至殺死的皇帝不在少數。
想要過得安穩,不在於爬得有多高,而在於有多穩。
在周圍有一定地位,讓人認為他有本事,認識領導,背後靠山夠硬,讓人不敢輕易找他麻煩。
做到能找麻煩的,不屑找,想找麻煩的,不敢找。
這樣才能讓他活得舒服,安穩的度過那十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