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節 還債任務
鴻達商貿公司會議室,陸言坐在主位,一群人盯著他,泛出冷意。
銀行的人、供應商、寫字樓房東,也有部分員工。
在銅海路出售黃紙收到五十萬到賬通知,趕在收購鴻達商貿公司的消息披露前從銀行取出,避免被凍結。
拖延一個禮拜之後,李副總不堪忍受壓力,說出鴻達商貿公司被人收購。
債主們切換目標,找上陸言。
「陸總,鴻達商貿公司欠下八百萬貸款,未能按約定時間償還。從法律角度來說構成違約,銀行有權採取法律措施。」
「法律措施?去法院起訴還是提起破產清算?如果這樣能償還貸款,儘管操作好了。」
陸言不慌不忙,沒有被下注。
鴻達商貿沒有固定資產,辦公場所租賃而來。
日常業務是接下客戶訂單,交給供應商生產製造。
公司賬戶餘額不到一塊錢,銀行採取法律手段必定能打贏官司,那又如何?
鴻達商貿公司沒錢,官司打贏了,也拿不到真金白銀。
銀行是想儘快拿到錢,贏了官司又不能當飯吃。
銀行的人火冒三丈,八百萬貸款收不回來,對支行來說是個噩夢。
「沒錢?你的銀行賬戶不久前轉入五十萬,旋即就被取現,這屬於惡意逃債!」
「那筆錢花出去了,不能用來還債。我誠實守信,現在沒錢,欠的錢遲早會還上,多給點時間。」
「沒錢你還收購鴻達商貿公司,是不是給人背鍋做冤大頭?」
「這倒不是,收購是我個人決定,和他人無關。」
陸言云淡風輕,兩千萬欠款,只要他不急,急的就是債主們。
不怪銀行懷疑李一行和陸言搞把戲耍詐,銀行得知鴻達瀕臨破產,立馬向法院提出申請對李一行個人財產申請凍結。
李一行在外地有一套房,名下還有一輛車,加上存款總價值接近五百萬。
銀行自信哪怕鴻達破產,這筆款項也能償還大半貸款。
隨後爆出鴻達商貿公司出售給陸言,銀行調查發現這人沒房沒車沒存款。
除了做局逃債之外,銀行想不明白誰會接盤鴻達商貿?
要不就是對實情一無所知,被人坑了?
真這樣倒好辦,報警讓公安機關介入,查清案情即可宣告鴻達出售過程不合法。
債務又重新回到李一行手裡,但陸言神志清晰,沒有掉坑的跡象。
所有人包括李副總,沒看出這位陸總特殊在哪裡,背負兩千萬債務鎮定自若。
尤其李一行,陸言消失那幾天,生怕對方尋短見。
陸言心裡瘋狂吐槽,以為我不慌不怕嗎?
長這麼大單次經手的錢就沒達到過五位數,最大一筆是在大學,每年交6800學雜費。
誰料到氣運太差,不完成系統任務得到氣運點獎勵,命就要沒了。
兩難選其一,與其丟命,不如背上負債前行。
處境艱難瀕臨破產,陸言不能表現出來。
債主們因為催款脾氣早就暴躁得不行,再受刺激難保不會做出過激行為。
比如申請財產保全、向法院起訴。
鴻達商貿公司必須正常經營,取得利潤,從而走出泥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