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3章 第63章

第63章 第63章

姜明光這才鬆了口氣。胡隊和詹恆春這也才將手從槍套上拿開,手心一把冷汗。回了院子一看,錢村長還算做個人,把馬老五的嘴給堵上了,沒讓他胡言亂語。縣局沒空車,最後是縣政府派了一輛車來,帶走了金玉桂、馬老五、馬冬梅。「小光,今天你好厲害啊!」上車的時候,姜明光趕緊抓緊時間誇了誇丈夫。宗齊光心裡也是老得意了,嘴裡還很謙虛,「那當然了!你是我媳婦兒,我怎麼可能讓別人打到你嘛!」胡隊則說:「宗主任,你這手功夫太漂亮了!專門學過的吧?」宗齊光假裝謙虛,「哪裡哪裡,小時候太皮,學了兩年,強身健體罷了。」詹恆春一臉羨慕,「宗主任太謙虛了,能學成這樣,不下幾年真功夫是不行的。」幾個人都吹了一波彩虹屁,樂得宗齊光心裡美滋滋的。金玉桂堅決不跟馬老五同車,這「一家三口」分坐兩輛車。姜明光注意到金玉桂不跟馬冬梅說話,倒是馬冬梅這個8歲的女孩帶上了毛巾、茶杯,怯怯的問媽媽要不要喝水。「你想不想上學?」姜明光摸了摸馬冬梅的頭髮:營養不良的孩子,頭髮發黃乾枯,摸著毛毛躁躁的。胳膊腿兒都細伶伶的,瘦得不像是個8歲的孩子。馬冬梅點點頭,臉上神情怯生生的,小聲說:「媽媽不喜歡我,爸爸也不喜歡我。村長說我該上學了,爸爸說家裡沒錢,我去上學了,就沒人給媽媽做飯了。」「你會做飯嗎?」馬冬梅點點頭。真可憐。這麼大的孩子勉強夠得著灶台而已,居然已經學會做飯了。「你該去上學。」「姨姨,我能去上學嗎?」「能的,下學期你就能上學了。」「那……」馬冬梅小心的問:「媽媽呢?她不用再住在柴房了,對吧?」「你知道你家裡是什麼情況嗎?」馬冬梅點點頭,開始掉眼淚,「別人家、別人家的爸爸不打媽媽,別人家的媽媽也不住在柴房裡。他們都罵我是『野種』,姨姨,野種是壞的詞,他們都在笑,那也是壞的笑。」怪惹人心疼的。孩子們都是小機靈鬼和小討厭鬼,他們偷聽大人的話,知道很多秘密;他們沒有什麼同情心,會嘲笑一個有著殘廢父親瘋子母親的孩子,可以說很「正常」。金玉桂痛恨馬老五和馬氏兄弟,看起來也從來沒有撫養過馬冬梅,對這個孩子沒什麼「母親」的感情,不喜歡孩子。很可能她不會要這個孩子。沒錯,孩子是無辜的,但這個孩子的存在時時刻刻提醒她的慘痛過去,她怎麼能受得了?到了桃花鎮,詹恆春帶馬冬梅去錄筆錄了。史大姐則送金玉桂去縣醫院處理傷口,姜明光交待要讓女民警一起去,給金玉桂身上的傷痕拍照取證。姜明光錄完了自己的筆錄之後,回了婦聯辦公室寫報告。金玉桂案件很典型,可以說是成百上千被拐賣的婦女中的典型一例。其實「拐賣」這個詞不是很準確,「拐」是「拐騙」的意思,是說這些女人都是被騙走的,離開了自己的舒適區;但這個「拐騙」只是初步階段,一旦受害者明白過來被拐騙之後,正在進行中的犯罪行為實際就變成了「綁架」,最後以「販賣」為犯罪行為的第一階段結束。「拐騙」甚至都不是一個罪名,要跟販賣或「販賣意圖」結合在一起,組成「拐賣」,才是一個罪名;如果要判刑的話,應該考量的是「綁架」和「販賣」這兩個罪名,達成「數罪併罰」。陳書記聽了「金玉桂案件」的小結報告后頗是頭疼,「明光啊,你這個報告不能這麼寫。想要修改刑法很複雜,是要放到人民代表大會上討論的,不是你寫個報告就能改的。以什麼罪名定罪是法官的事情,判多少年也是法官和陪審員的事情,你這麼寫報告,是要把法院的同志都得罪一圈嘍。」姜明光心裡明白,乖巧回答,「那我回去改改。」「寫工作報告也講技巧的,你回去看看你的前任寫的報告。要說清楚事情,還不能得罪人,至少在你還不能得罪人的時候,不要得罪別的部門的同志。你跟其他部門搞好關係,才好辦事,不然他們光是磨洋工就把你煩死了。」姜明光笑著說:「這可是陳叔叔的肺腑之言啊,我一定會記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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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零女書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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