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4章 第74章
陳紅兵很真誠的說:「明珠善良單純,正是我喜歡的性情。」「這種沒營養的話對我說不管用,」「善良單純」的另一個方面可能就是比較「蠢」。「明珠不懂除了愛情之外還需要麵包才行,陳老闆你不會不懂吧?」陳紅兵很上道的說:「姐的意思我懂,彩禮我準備了六萬,討個吉利,五個六。」能開口在這個萬元戶還很少見的年代,張口就是66666,也算是「財大氣粗」了。「我家給多少陪嫁,那是我父母的事情,給多少跟你沒關係,彩禮和陪嫁都是明珠自己的財產。現在我國的法律是婚後夫妻財產共有,要是你倆離婚了,這筆錢你不能要求平分。」陳紅兵神色不變,「那是當然。」「你已經有一個孩子了,你的生育指標沒了,明珠還能生一個孩子,這個孩子不管是男是女,都不跟你姓,你能同意嗎?」陳紅兵這下子不能淡定了,猶豫起來,「孩子跟父親姓那不是天經地義嗎?」姜明光冷冷的說:「我國法律規定孩子的姓並不局限於父姓或是母姓,要是明珠願意,她的孩子還可以跟我們的母親姓賀,或者隨便起一個她覺得好聽的姓。」「這個——」一抬眼看姜明光臉色不好看,馬上上道的改口,「行。姓什麼都還是我和明珠的孩子,這個不礙事,不是什麼原則性的問題。」還算他聰明。「明珠要有自己的工作,她喜歡現在的職業,你不能勸她回家做家庭主婦。」「我明白,我也同意女性應該有自己的職業。」「兩個人結婚,不是搭夥過日子,是互相扶助、互相支持,凡事有商有量,不能因為你收入高、年紀大,就搞一言堂。你也知道明珠從小嬌氣,受不得氣,但她不是不講道理的人,有什麼矛盾,好好說道理,我想沒有什麼問題不能解決的。另外,我希望你結婚前能簽一份協議,如果是因為你的過錯導致離婚,比如犯了什麼經濟問題進了監獄,或是出軌有了別的女人,除了她應該分到到一半家產之外,你還應該多給她一些經濟補償。我知道你的財產來的多少都會有點問題,但我管不著,也管不到,不管怎麼樣,你不能連累她。」陳紅兵有點尷尬的笑了笑,「姐你放心,我絕不連累她。不對,我是說,或許這些錢的來歷不怎麼光明正大,但我已經盡量處理好了。」姜明光身體向後靠,「我有辦法保住我的妹妹,但我不會管你的死活。要是以後我們有什麼公務來往,公事公辦,我也不會給你面子的。」「那是那是。」姜明光尋思著這樣也差不多了。明珠只要不是太蠢,應該能搞一點自己的財產傍身,將來萬一有什麼事情,也不至於凈身出戶。原著劇情里男主對女主還是很一往情深的,只是她沒看完,不知道以後的劇情,就算有什麼經濟問題,也不可能在小說裡面寫到。這就是個「以防萬一」,敲打敲打罷了。現在的法律是婚前財產在婚後若干年就是夫妻共有財產了,所以現在給明珠搞什麼婚前財產也沒啥用,除非寫在姜韶波和賀群名下。她們沒有弟弟,也就能保證放在父母名下的財產不會拿去填坑,還是很安全的。現在房價還沒有放開,國內也沒有開始搞上市股票,投資的方式很少,基本也就是個存款了,66666存在銀行里也不錯,等到房市開放之後,拿來買房子,還是靠譜的。次日回了家,跟父母說了跟陳紅兵見面的情況。賀群有點擔心,「你要求的太多了,他要是嫌麻煩,不跟明珠結婚了怎麼辦?」「你不是前幾天還嫌棄他年齡大了點,又帶著個孩子嗎?」這個親媽怎麼一時一個主意啊!「唉!那還不是你妹妹自己樂意!」賀群沒好氣的說:「我能怎麼辦?」「那你也別擔心,想結婚的人不在乎要求。金首飾那些,他也得按規矩給,這都是家產啊。」「什麼家產?我看啊,都折錢最好了!」賀群倒是很實際。「他家還好在沒有婆婆,公公年紀大了,也不住在市裡,明珠結婚後也就是個孩子問題。反正吧,她樂意,我們也沒辦法。」「唉,后媽說出去不好聽,叫人家還以為明珠有什麼毛病,只能找個二婚老男人,給別的孩子當后媽。」「管人家說什麼呢,全國十億人,咱管得過來嗎?」賀群笑了,「你這孩子,話一套一套的。你有沒有擺擺官威,嚇唬嚇唬陳紅兵?」「我現在有什麼官威?」姜明光啼笑皆非,「我還擔心太年輕了,到時候去了千燈鎮鎮不住下面的人。陳紅兵這個人我稍微了解了一下,膽子大,心思活,也算是人才。我反正是跟他說明了,要是有什麼事,我能保住明珠,他就自己蹦躂吧。」賀群頓時擔心起來,「會有什麼事?」「也沒事,他只要不太狂妄,記得這個國家姓『社』而不姓『資』就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