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八章:喜歡
林玉看著蹲在一旁搗葯的叢森,靜靜地沒有說話。
他把身旁的小石坑和石塊淘洗乾淨,又將采來的草藥去葉留根扔進坑中,拿起剛才洗凈的石頭砰砰砰砸起來,褐色的葯汁濺到了他臉上,他混然不覺,不一會兒就砸碎了,又去池邊采了兩片綠葉,把搗碎的葯捻出來放在葉子上,抬頭看了看林玉。
他道:「敷在傷處,兩天就好了…」
林玉一怔,這麼有效?
她立即伏身脫了鞋襪,露出白森森的腳丫,腳指甲上塗著艷紅的丹蔻,她伸出手,示意他給葯。
叢森看了看,那腳只有自己的一半大,兩人的膚色形成鮮明對比。
他在林玉身邊坐了下來,伸手拉過林玉的腳,拿著草藥一點點敷了上去,林玉只覺葯汁溫熱浸骨,原本麻木的腳踝漸漸有了知覺。
他一手按著傷處,一手翻開衣擺內乾淨的衣物,撕下一塊長布條,然後仔細纏了。
天幕漸漸沉了下來,叢森洗了手,正要給林玉抱起來繼續趕路,林玉卻突然道:「如果可以的話,你能不能送我回去?把我放在村口就行。」
叢森的部族估計也不希望外人知道他們的存在。
雖然知道自己的要求有些過分,但是自己出門打柴一整天了,今晚不回去,秦奶奶她們肯定會擔心的。
「你們部落隱居山林幾百年,你要是帶我回去的話,會給你添麻煩的。」林玉解釋道。
叢森卻道:「我把你藏起來,不讓別人發現。」
林玉:「噗」
叢森:「?」
看他一臉懵懂,林玉決定逗逗他。
「你可知道中原有句話叫金屋藏嬌?」
叢森搖了搖頭。
林玉解釋道:「說的是有個人見了一位美麗的女子,非常喜歡她,他說若是得了她,那要修建一座漂亮的房子,然後把她藏起來。」
叢森眼眸亮了亮,問道:「你喜歡什麼樣的房子?」
林玉笑問:「你想把我藏起來嗎?」
叢森點了點頭。
林玉卻淡淡道:「可是,我不想被藏起來。」
她指了指溫泉邊一朵粉色的小花道:「我愛好看的鮮花,但是從不摘回家,你知道為什麼嘛?」
叢森靜靜看著她,不說話,潛意識裡覺得現在說出的話,她會不喜歡。
「從你折下那一刻,那朵花就已經死了。」
明明它在野外可以感受細膩的春風,溫暖的陽光,沐浴在廣闊的天地中。
世人卻固執的想要把喜愛之物拘禁在身邊。
「也許你會說,可以把它移栽回家,但是從此以後,它所需要的一切都必須通過你來給予,你不給它澆水,它會渴死,不給她曬太陽,它會營養不良。」
「你覺得它會開心嗎?」
「如果你愛它,你應該讓它在自己的天地里自由綻放。」
剛才叢河無意間的一句話提醒了林玉,這是個野蠻的部族,族裡的成年男子,只要能狩獵,那就有優先選擇權,族裡的未婚女性,誰看上了給兩頭鹿就能直接扛走,厲害的狩獵者家中妻妾成群,女人們為了能吃飽吃好,什麼都可以忍受。
這一點,就算在外面也一樣。
媚娘的這張臉很危險,在沒有足夠的能力保護自己之前,她不能輕易涉險,一不小心,就是萬丈深淵。
所以林玉必須回去,但是面對這個單純善良的男孩兒,她想讓他明白,愛和喜歡是不一樣的。
遠處有微風襲來,溫泉上方的霧氣隨風而逝,池邊的人沉默許久。
叢森突然站起來,他對林玉道:「走吧,送你回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