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章 冒險
第1章冒險
大梁638年,四月。
青山縣清風觀,後院廚房。
長條木桌前,陳沐咬了一口雜糧菜餅,粗糲口感不禁讓他咧了咧嘴。
他不是這個世界的人。
前世他就是個庸庸碌碌的普通社恐宅男,一覺醒來就換了個皮囊換了個地方,借屍還魂穿越至此。
前身也叫陳沐,是個窮苦書生,以寫字畫像為生。
這裡不是他家,他家在山下青山縣內。
來清風觀,是為道觀抄寫經書賺錢。
前身已經來了兩天,不知什麼原因,一覺醒來意識就沒了,讓陳沐給鳩佔鵲巢。
「誠明,你師傅還沒回來?」一個五十多歲老道人一邊刷碗一邊閑聊。
對方姓何,是清風觀火工道人。
聽到問話,陳沐旁邊一個八九歲小道童鼓著腮幫含混不清道:「沒呢。」
「嘿,看來那個借屍還魂的邪祟還挺凶。」何道人眯眼看著陳沐道。
陳沐:「……」
「你知道嗎,據說這次遭邪祟的是個窮苦書生,一覺醒來就像變了個人一樣。字寫不好,話說不通,鄰里誰也不認識,這才被村裡人發現破綻。」何道人壓低聲音悄悄對陳沐道,滿臉的意味深長。
陳沐:「……」你特么跟我說這個幹嘛?我不想聽!
陳沐勉力扯了扯嘴角,給了對方一個禮貌而不尷尬的笑容。
「師傅最厲害了。」誠明仰頭咽下嘴裡菜餅子,一臉自豪道。
「也對,再厲害的邪祟,也就一把火的事。你說是吧。」何道人對著陳沐挑了挑眉,一臉輕鬆道。
陳沐:「……」不會剛穿過來就被人發現了吧?!
陳沐瞅了眼八九歲小道童……嗯,這個可以輕鬆撂倒。
又看了看矮胖粗壯的火工道人……嗯,這個真打不過!
就在陳沐不知道是不是該提桶跑路的時候,何道人再次低頭刷碗。
陳沐長出一口氣。
不過,邪祟?什麼玩意?
一連串陌生記憶從腦海深處翻出。
這個世界自古就有神鬼傳說,前身從小聽到大。周邊始終伴隨著叫做一種邪祟的詭異事件。
有的人莫名死亡,有的人詭異失蹤,有的人性情大變六親不認。
這些無法解釋,無法理解的事情,統統歸為邪祟事件。
這在大梁國並不罕見,甚至官府衙門裡還有專門管理這類事件的人。
而對於性情大變,邪祟附體之人的處理辦法,還真就是一把火的事——一把火燒死!
「絕對不能讓人發現自己換了芯子!」陳沐狠狠咬了口乾硬的雜糧菜餅想道。
……
清風觀藏書室。
打發走給他引路的誠明小道童,陳沐盯著書桌上的道經發愁。
換了世界,語言文字不同。
要不是繼承了前身記憶,他字都不認識!
「興許繼承了前身的書寫能力呢?畢竟從記憶里看,寫毛筆字似乎不怎麼難。」
陳沐懷著絲絲僥倖心理拿起毛筆,沾滿墨汁,瀟洒的寫下三個大字——根源經。
看著方正規整的三個大字,陳沐臉色一苦。
這字看著還行,但和前身比起來,那是差了好幾年的火候。
稍微懂行的人一眼就能看出不同。
字跡大變,行為可疑,借屍還魂……聽著怎麼那麼耳熟?
真要被認定邪祟入侵,那不完犢子了嗎?
陳沐不由看向右手手腕。
「難不成還得給自己搞個傷殘?」
想到記憶里那些因邪祟附體被燒死的人,陳沐不由打了個哆嗦。
「我可不想被燒死!」
「只要找個合適的角度摔倒,手掌以對抗姿態著地,手腕軟骨輕易就能挫傷青腫。」
「手腕受傷,字跡大變在所難免。」陳沐暗自琢磨。
「保險一點,還是直接把胳膊摔斷好了!」陳沐咬牙狠狠的想著。
就在他準備起身出門,找個合適的角度表演平地摔斷胳膊時。
眼前突然一晃。
一堵半透明灰色牆壁驟然出現在眼前。
陳沐下意識伸手前推,雙手刷的一下就穿過了牆壁。
什麼鬼?
好半晌,陳沐才反應過。
眼前這個佔據整個視野的鐵灰色巍峨牆壁,並不是實體,而是直接出現在自己視網膜上的影像。
穿越福利?
仔細打量,果然在牆壁下方看到一排刀削斧鑿般遒勁字跡。
字跡從牆壁上凸起,凌厲乾脆,一股古樸悠久之感撲面而來。
書寫:7136/10000/一階。
金手指?
真好!
……
陳沐很快就接受了灰色牆壁的存在。
穿越都穿越了,出現個金手指還不是很正常的事情。
至於這件事情背後是不是有什麼幕後黑手,陳沐一點兒都不在乎。
前世他就是庸庸碌碌的普通宅男。
現在都穿越了,還來了個金手指。
能讓他有機會放開心胸,毫無顧忌,一往無前的去闖蕩一個全新世界,即便是個陰謀詭計,陳沐也甘之如飴。
這將是一場走心的偉大冒險!
金手指很好理解,類似三流網游的熟練度系統。
只要他想,灰色牆壁就會出現在眼前。
而且灰色牆壁半透明,就好像帶了個彩色眼鏡,一點兒都不影響他看其他東西。
陳沐想了想,提起毛筆,隨手寫了三個字。
灰色牆壁上的數字毫無變化。
陳沐若有所思,再次提筆寫字。
這一次他全神貫注,一筆一劃,一邊寫一邊思考字體結構。
不斷和前身記憶里的字體進行比較改進。
神奇的事情發生了。
絲絲縷縷感悟從心底泛起,讓他清晰感受到和前身字跡的差別。讓他明白該怎麼改進才能向前身字跡靠近,甚至是超越。
「認真練習就能提高熟練度,熟練度的提升會帶來真實感悟,讓能力真正提高。」
陳沐忍不住的咧嘴大笑。
有了熟練度,他還怕什麼。
字跡大變被發現?不存在的。
不就是肝嗎?
陳沐把道經原本攤開,又找出前身已抄寫好經文作偽裝。
收起抄經用白紙毛筆,取了一支新毛筆開始蘸水練字。
他不知道多久才能達到前身水平。
直接用筆墨白紙,會浪費很多紙張,而且還會留下練筆字跡。
蘸水寫字就很好,寫完一擦就什麼都沒有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