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百一十、互相造訪
清晨,澹澹的白色霧氣籠罩了整個荒原,怒濤城矗立在霧氣之中,就像一座懸浮在雲端的天空之城。
羅賓領著費曼牧師,兩個人踩著石階,緩緩地登上了怒濤城的城牆。
城牆的邊緣,正在站崗的人類士兵立刻把身板挺得筆直,右手握拳錘在左胸上,昂著頭,向羅賓敬了一個軍禮。
站在城牆上,整個怒濤城頓時盡收眼底。
怒濤城的形狀大致上是一個不規則的圓形,以羅賓的領主府為中心——那裡也是整個城市的最高點——一條條街道向外呈放射狀,將怒濤城分割成了一個個三角形的板塊,鐵衛、半精靈和人類都有自己獨立的城區,每個城區之間也有環形的道路相連。
總的來說,如果從天空往下看,怒濤城就好像一個巨大的蛛網圖。
經過幾次大擴建,怒濤城的城市面貌儘管還比不上銀霜城這樣的超級大都市,但也已經是麻雀雖小,五臟俱全了。
每一條街道都修建的筆直規整,雖然還是土路,但路面上很乾凈,幾乎沒什麼垃圾。道路的兩側也修建了用來排水的溝渠,以防下雨天城市內澇。
一座座居民房鱗次櫛比的排列在一起,就像拼圖一樣一塊緊挨著一塊,將居民區填滿。除了居民區,城市裡面也規劃了商業區,在城市南面新批了一處市場,雖然眼下這個市場的規模還不算大,但也足夠滿足城市居民的交易需求了。
另外,在城市的北面,一條水渠正在修建當中。按照後續的規劃,這條水渠將與怒濤河相連,從怒濤河引水。水渠分為兩條線路,一條線路進入怒濤城,後續方便城市居民用水,另外一條線路繞怒濤城一圈,承擔護城河的作用。
此時,怒濤城裡面也是霧氣蒙蒙,整個城市正在慢慢蘇醒,許多居民走出房屋,街道上的行人漸漸多了起來,每個人的臉上都洋溢著蓬勃的朝氣,就像早上七八點中的太陽,似乎對未來充滿了無限的期待。
費曼站在城牆邊緣,俯瞰著整個怒濤城,不禁由衷的發出感慨:「羅賓,你的城市真是讓我耳目一新,我見過不少開拓貴族的領地,沒有一座像你的城市這樣,規劃的井井有條,就是龍嵴堡都比不上。」
羅賓站在費曼身旁,臉上露出自豪的神色:「那是因為我有一位非常得力的助手,說起來不怕你笑話,我就打仗在行。」
「你是說那位半精靈的艾莎女士。」費曼問,他昨天已經與艾莎見過面了。
「是啊,我不在的時候,都是她替我管理城市。」
「你真是個幸運的男人。」費曼十分羨慕的說。然後,他又接著問道。「接下來,你有什麼打算?還要上前線嗎?」
羅賓收起臉上的笑容,變得嚴肅起來,回答說:「我想暫時修整一下,補充補充兵員。與血族的戰爭還沒有結束,前線目前有雪鷹家族和金玫瑰家族頂著,如果需要的話,我還是會上前線,畢竟唇亡齒寒,如果怒濤河防線被血族再次突破,那像我這樣的開拓領主就要直面血族的大軍了。」
費曼點了點頭,忍不住嘆息了一聲。
「你呢?接下來要回王都了嗎?」羅賓問,他記得費曼牧師之前講過,聖光教會調他回王都了。
「是啊,早在戰爭爆發前我就應該回王都了,如果不是因為與古德的私人關係,我也不會參加這場戰爭。」提到古德伯爵,費曼的眼睛里流露出悲傷的情緒。
「現在,古德死了,我也就沒有留在這裡的理由了。羅賓,我明天就告辭了,回到銀霜城的家,收拾收拾行禮,我就回王都了。
」
「你這麼快就要走?在我這裡多住幾日啊。」羅賓熱情的挽留道。
費曼露出笑容:「你的好意我心領了,可是出來這麼長時間,我實在是想念家中的妻子和女兒,歸心似箭啊。」
費曼搬出這樣的理由,羅賓也不好再挽留,他想了一下,說:「你在我這裡再多住一天,我後天也要去一趟銀霜城,咱們一起走,行吧?」
「這……」費曼猶豫了一下,隨機露出無奈的笑容,「好吧,那就多留一天。」
「哈哈哈。」羅賓高興的大笑出來,豪爽的說道。「正好讓你嘗嘗半精靈的美食,還有精靈族的美酒月露,喝了之後就跟升天一樣爽!」
「有這麼好喝?我還從來沒喝過半精靈的美酒。」費曼也露出期待的神情。
晚上,羅賓舉辦了一場豐盛的晚宴來款待費曼;第二天,羅賓又帶著費曼參觀了他的鐵礦場和煉鐵工坊。
當看見羅賓手下有許多荒原土著在幹活時,費曼十分的驚訝,立馬對羅賓又高看了一眼。
羅賓不是第一個想要把荒原土著變成勞動力的人類,可是真正能駕馭荒原土著的人卻少之又少。
當費曼好奇的問羅賓秘訣是什麼時,羅賓回答說:「我讓他們活的比之前更好了,就這麼簡單。」
「幫我做事,他們有飯吃,有地方住,也不用擔心被其他部落滅掉,他們自然就願意跟著我了。當然,也不是所有土著都老實,如果有誰敢鬧事,我的刀也足夠鋒利,殺了就是了。」
「還有就是,我手下有個叫史矛革的地精,你也見過的,他負責看管這些荒原土著。這小子原本也是荒原上的一個部落首領,管理這些荒原土著,他很在行。」
「哦,就是那隻聰明的地精。」費曼回想起來,他確實在羅賓的帳下見過史矛革幾次,當時他就特別驚訝,他活了大半輩子,還從沒見過這麼特別的地精。
「羅賓男爵,你手下還真是人才濟濟啊。」費曼由衷的稱讚道。
到了第三天,費曼告辭的日子到了。
一大早,羅賓和費曼就一起離開了怒濤城,同行的還有紅頭巾迦娜,和她率領的怒濤商隊。
迦娜已經很久沒有跟羅賓一起出門了,她表現的非常高興。
一路無話,幾天後,他們這支隊伍便到達了銀霜城。
進了城門后,走進熙熙攘攘的銀霜城大街,這裡依舊熱鬧非凡,街道上的行人絡繹不絕,兩側的商鋪也各個生意火爆。
與血族的戰爭並沒有影響到銀霜城,城市裡還是如往常一樣,對於銀霜城的居民來說,這場戰爭只不過是他們茶餘飯後的談資而已。
看著繁華的銀霜城,羅賓就不禁回想起了掛滿黑旗的龍嵴堡,兩座城市,簡直像是兩個不同的世界。
費曼已經是歸心似箭了,按照正常的流程,他應該先回銀霜城的聖光教堂報告,但這次他卻決定先回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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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羅賓,去我家裡坐坐吧,我妻子做的蜂蜜餡餅,絕對會讓你大飽口福。」費曼騎在馬背上,走在商隊的車隊裡面,滿臉喜悅的笑容,非常熱情的邀請羅賓。
經過這段日子的相處,羅賓和費曼也成了一對忘年交,費曼牧師十分的欣賞羅賓,也喜歡羅賓爽朗的性格。
羅賓騎著馬走在費曼的旁邊,他來銀霜城主要是採購武器和物資,要辦的事情不著急,於是他沒有多想,便欣然答應了下來,笑道:「好啊,那我必須得嘗嘗嫂子的手藝了。」
然後,羅賓跟迦娜打了聲招呼,他和費曼兩個人便脫離了商隊,拐入了另外一條大街。
在羅賓他們進入怒濤城后沒多久,也有另外一個人進入了怒濤城。
比爾穿著一身黑色的皮甲,騎著一匹棕色的短尾馬,跟著進城的隊伍走到城門前。
守門的士兵看到比爾,不禁稍稍一愣,心中驚嘆道:「哇!好漂亮的女人。」
出於對美麗異性的渴望,年輕的士兵對比爾問道:「進城幹什麼的?」其實進城不需要過多的盤問,士兵純粹是沒話找話。
比爾蒼白的臉上沒有任何錶情,抬手捋了一下耳邊的棕色短髮,冷冰冰的說:「看親戚。」
「你的親戚在哪個城區?哪條路?幾號?有沒有時間出來吃個晚飯啊?」士兵似乎沒有感受到比爾身上的冷氣,笑眯眯的調戲道。
比爾的臉色瞬間陰沉下來,心想:如果不是這次出行帶著任務,我非把這個愚蠢的人類撕成碎片!
這時候,一名大鬍子軍官走過來,沖著年輕士兵怒吼道:「幹什麼呢?趕快放行,沒看到後面都排上隊了嗎?」
年輕士兵被罵的一縮脖子,趕忙給比爾讓開了路,喪氣的說:「進城吧。」
比爾抬起高傲的腦袋,揚起下巴,騎著馬昂首挺胸的走進了怒濤城。她來這裡的目的只有一個,那就是遵照鮮血公爵的命令,殺死費曼牧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