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章 致富道路
尹平對大哥極度無語,他找女朋友就像買菜一樣。精挑細選雞蛋裡挑骨頭,不完美是不要的!
家裡給他介紹了好幾個姑娘。可他評頭論足,挑剔的很。
屁股不大的不要,胸不圓的不要。嫌姑娘長得不好看,不要!長得好看又嫌人家不是黃花閨女,不要!
嫌這嫌那,也不看看自己是啥模樣。真有大家閨秀配得上嗎?
就他們這家庭,比貧下中農好一點。家裡沒存款,又不是官員家庭。
除非有開發商把他們家和店鋪拆了,哥倆做個拆二代,才有實力挑個美貌的原裝正品。
就是不知道現在的拆遷款豐不豐厚。如果不多,想找個完美女友,那就難了。無權沒錢,還想高配,做夢吧!
再者說,世上的東西就沒有完美的,人也一樣。就拿自家小妹來說,夠完美了吧!
沉魚落雁之姿,閉月羞花之貌。裝得起小家碧玉,扮得了大家閨秀。還精通三國語言,新時代的精英女性。
可她是天使的面孔,魔鬼的心靈。誰娶誰倒霉,娶回家後悔一輩子。女人不能光看外表啊!
談朋友,結婚一起生活。主要還是看性格合不合。外貌,學識,家世都是附帶品。
飯桌上,大哥把周家三閨女說得一無是處。氣得老媽碗筷一丟,打牌去了。臨走時說大哥的事她不管了,最好別找女朋友。
一頓好宴搞得不歡而散,小妹見老媽走掉,立馬扔掉筷子也走了。豐盛的飯菜最後落在父子三人肚裡。
飯後大哥收拾殘局,尹平父子去了房間。老豆給他做了全身檢查,最後默不出聲出去了。
搞的尹平莫名其妙,不知道老豆這是什麼意思,身體到底有沒有問題?是好是壞,總得有個說法吧,啥都沒有。
尹平猜測老豆可能看不出什麼名堂。畢竟他不是國醫聖手,只是半路出家,自學成才的土郎中。
有空還是得去大醫院看一看。檢查身體應該花不了多少錢吧?身上那點錢,不知道夠不夠?腰包不鼓,心裡慌。
有錢男子漢,沒錢漢子難!千古不變的道理。
躺在床上,翻閱腦中的記憶。看看有沒有立馬就發財的道路。
多數記憶片段是打螺絲,搬磚,扛水泥。在後廚打雜,配菜,顛鍋。擺攤賣服裝,工藝品,賣小吃,做燒烤。在街上,酒吧駐唱做流浪歌手……
尹平驚呆了,這妥妥的低層人士模板,這樣的人在哪個時代能混出頭?就不能有好一點的記憶,哪怕記住一些頭彩號碼,股市行情也好啊,至少能一夜暴富!
尹平使勁拍打腦袋,看看有沒有彩票號碼,股票信息或者開豪車,睡洋妞。叱吒商場的記憶。
腦袋都快裂開了,還是沒有這方面的記憶。
「x的,草!撲街……」尹平把能罵的髒話都喊了一遍,無法形容此刻的心情。
只好自我安慰或許記憶不完整,碰到一些人和事才能想起來。比如看到古添樂,就聯想到他的一些未來事紀。
沒有精英人士的記憶,尹平很失望。可也不是沒有收穫,低層人士的人生經歷。讓他開闊眼界,增加人生閱歷,思維變得成熟些,往後的人生會少走一些彎路。
看到一些未來事,就是上天給的最大恩賜。還想要更多,會遭天譴的!
尹平躺在床上休養,一邊整理記憶。
幾天後,高志成派人告訴他。古添樂的事情有了結果。
由於律師接手的時間有些晚,
加上古添樂講義氣不肯出賣朋友,把所有事情攬在自己身上,不肯改口供。經過多方努力,人沒撈出來。只是把刑期從十六個月縮短到三個月。
尹平嘆了一口氣,古添樂還是沒有逃過牢獄之災,人生留下一個污點。可能是命中注定吧,道路反正也是他自己選的。
尹平變賣了心愛的摩托車還他人情。人還是沒撈出來,也怨不了他了。連高志成都只能做到這一步,他去也是白給,什麼都改變不了。
人生的挫折,污點也不是壞事,它能讓人成長進步。古添樂如果沒有這一劫,說不定人早就飄了,哪有後來的慈善大使。
塞翁失馬,焉知非福。改變別人的人生軌跡未必是件好事。
管他的,反正自己儘力了。
尹平不再去想古添樂的糟心事。為自己的將來謀劃一番。看看有什麼發財路子。
可想破腦袋,也沒有想出什麼名堂,看來自己前世今生就不是聰明人。
身上有傷在身,不管未來有什麼樣的規劃,都得把傷養好了再說。
待在後院房間里,一邊養傷一邊寫寫畫畫,把記憶的東西寫出來記錄到本子上。
在寫字的時候,突然靈機一現。想起一條發財路,寫小說。
記憶中有很多經典小說。細節就記不清了,只記得一些框架,大概劇情。
印象深刻的就是一些大神作者像什麼番茄,三叔之類的。他們寫書發了財,身價幾千萬,幾個億的。
別人可以,自己也行。抄襲大神作品,窮光蛋秒變億萬富翁。
尹平心潮澎湃,說干就干。
在筆記本上寫寫畫畫,記錄書的名稱和大致框架。
花了幾天時間,將七本書的書名和模糊大綱寫好。反覆對照閉著眼睛仔細回憶,實在想不起有什麼要補充的才罷手。
接下來就是細節,細節決定成敗呀!
咬著圓珠筆,看著大綱卻怎麼也下不了手,細節真的太難了。每本書都有大致印象,故事的發展脈搏也能夠掌握住。可細節就是寫不出來。
人腦畢竟不是電腦,哪能記住每個章節的細節。抄襲也不是簡單事。
尹平無法下筆被難住了。大多數事情看起來容易,上手難。他此刻深深的理解了什麼叫一看就會,上手就廢。
把《盜墓筆記》扔到一邊,《斗破》也扔了,《斗羅》也是……
最後只留下《凡人修仙》,這本書他最有印象。連蒙帶猜加自編,這本書總算起航了。
一邊寫一邊回憶,加上自己的理解。第一天寫了三千來個字。第二天三千五。
慢慢的熟練起來,每天花十幾個小時寫小說保持在五千字左右。這還是他心無旁騖,專心致志的結果。
以前讀書不用功,現在能理解書到用時方恨少了。
碼字真辛苦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