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章:引起對方的注意

第2章:引起對方的注意

為了讓小說情節不至於太快或是太慢,身為作者大大的我在裡面添加一些我的情感小故事和看法。

談一下初戀,每個人都有自己的體會。我的初戀發生在多年前,具體是怎麼一回事,我有些記不大清楚了。

我記得那時我正在讀初中。這隻不過是在情竇初開的年紀,對異性有了更多的好奇心罷了。所以有了這麼一段恰如其分的初戀。

初戀給我的感覺是單純的、青澀的。我連對方的手都沒牽過,僅僅是寫了幾封情書,跟著我認識的和他認識的一群小夥伴出去吃喝玩樂幾次而已。

雖然初戀不如之後的戀愛深刻,但卻是最開心、最快樂的。

由於當初的年紀太小,又或是我的精力大多花在學業和別的事情上。我的初戀不到兩年就戛然而止了。

說到這,女主角林雨的初戀比我的深刻多了。因為她的初戀就是張一凡。

不過有一點是任何戀愛開始的共同點,那就是我們說的話或是做的事能引起對方的注意。

我和我的初戀第一次見面是在我家店鋪里,那時的我正在櫃檯上一邊清點庫存,一邊列著進貨清單。

正在這時,一位臉蛋紅撲撲、靦腆害羞的外地男孩出現在我面前。他客客氣氣地說出了一口帶著地方口音的普通話:「你好!能給我兩包煙嘛?」

在村裡,人們都不說普通話,還有就是他們也不會這般客氣地說話。我一下子就停下我的盤點工作,吃驚地盯著這個陌生男孩看了老半天。

那時的我可不像一般農家女孩,因為我常年在店鋪里,見的人也多,自然而然就變得不咋害羞了。

「什麼?你買煙?」我當時沒想那麼多,只覺得一個男孩不該抽煙,更不該買煙。

「哦,你別誤會!我不抽煙,這煙是給我爸買的。」

就這短短的幾句話,他引起了我的注意。我也因此有了進一步了解他的好奇心了。

而張一凡引起林雨注意的是大家津津樂道的英雄救美。

兩人能不能相識一是相遇,二是給對方留下的印象。

印象好不好重點在於是能否引起對方的注意或是好奇心。

再給讀者們分享一些我的經歷。作者大大我做語音主播一年多了,雖說沒啥名氣,但是我也遇到過各種各樣的人,聊得來的網友也有好幾個。但是真正能引起我的好奇心和想進一步了解的網友卻寥寥無幾。

我發現能引起我注意的網友有這些共同點:第一,他們說話禮貌客氣;第二,說話幽默風趣;第三,他們大方包容,適時給些誇讚和支持鼓勵,從來不會為難我。

閑話無需多說,書歸正傳。

大概哭累了,林雨不知不覺就睡著了。如果這天不是周末,她可就遲到了。

遲到在新來的經理看來是很嚴重的失職。新官上任三把火嘛!新來的經理剛調到他們部門就放了三把火,第一把火就是狠抓他們部門的考勤。

「叮噹,叮噹,叮噹!」三聲門鈴聲響起,竟把林雨嚇得從床上跳起來。

林雨可不想讓父母看到她亂糟糟的房間和衣冠不整的自己。她手忙腳亂地收拾了一下自己的房間,然後一邊說來了,一邊跑進洗漱間用濕毛巾擦拭眼睛和臉蛋。

「爸,媽!你們……」

林雨打開門,正準備打招呼來著。誰知她驚奇地發現站在門口的人不是她的父母,而是她日思夜想的人——張一凡。

「你你怎麼來了?」

林雨的心怦怦直跳,

但是一想到剛才自己還因為他掛斷電話大哭大鬧了一場。她決定不能輕易原諒他。

於是,她一手叉腰,一手橫在門上。擺出不讓張一凡進門的神氣。

「親愛的,我想給你一個驚喜嘛。所以我沒提前告訴你。你沒有感到surprised嗎?」

張一凡像個嬉皮笑臉的孩子,一邊樂呵呵,一邊想把林雨摟入懷裡。他等這一刻已經很久了,他都快記不起上一次跟林雨見面是什麼時候了。

「你這個大壞蛋,我以為你不要我了,不來陪我過生日了。嗚嗚……」

林雨的心瞬間融化了,她妥協了,原諒他了。她小鳥般地依偎在他的懷裡,任由他用力地抱緊自己。

過了一會,張一凡似乎想起了林雨的父母,他有些發窘了。他像做賊似的地東張西望,見屋裡只有林雨一人。他才鬆了一口氣。

「哈哈……你也有害怕的時候,我爸媽上街去了。不過他們也應該快回來了。」

林雨見他賊頭賊腦地打量房子,她立馬猜出他是在擔心什麼。別說張一凡不敢在她的父母面前跟她有親密舉動,就換了她,她也覺得這怪難為情的。

見家裡只有他們兩個人,張一凡和林雨相視一笑,乾柴烈火的他們一連串親密動作自是無需言表。

待他們完事,張一凡和林雨理了理各自的衣服。然後兩人緊挨著坐在客廳的沙發上看電視。

電視里放的是綜藝節目,雖然電視節目非常精彩,笑聲不斷。但是張一凡和林雨的眼睛依然緊緊地盯著對方,似乎在找尋對方眼裡的自己。

林雨的父母都是國營企業職工,他們尊重女兒的選擇。除了希望女兒能一直留在自己身邊,其他的只要女兒高興就好。

因此,他們對女兒的男朋友張一凡很友好,-也很熱情。

吃罷午飯,林雨的父母都有午休的習慣,他們起身回房休息去了。客廳里只剩下張一凡和林雨。

林雨怕她和張一凡的聊天影響父母睡午覺,於是她小聲跟男朋友提議約上閨蜜一起出去玩。

「親愛的,你想去哪裡?」

此時的張一凡希望林雨說就陪他到公園走走,散散心,聊聊天。原因只有他自己知道。

張一凡的收入雖然有一兩萬,可他領了工資就給父母以及讀大學的三弟和四妹寄了錢。他卡里的錢就所剩無幾了。一想到他這般努力掙錢,每個月幾乎月光。他不由自主地皺起了眉頭。

張一凡的情況林雨略知一些。可是他從來不提家裡的經濟狀況,即便林雨問了,他也敷衍過去。

而林雨她從來不知道他有一大家子人需要負擔。她見他穿著打扮不差,她一直都想當然地以為張一凡像自己一樣,父母家人能自給自足。每個月只用酌情給生活費。

即便張一凡從沒帶她回家見父母,林雨也覺得很正常。她也覺得她和張一凡還沒到談婚論嫁的時候,不著急去見未來的公婆。

當他聽林雨說她要把五六個同學閨蜜全約上,先去星級酒店吃飯,然後去酒吧喝酒跳舞,最後再去唱歌玩通宵時,他吃驚不小,額頭、背上全是汗水。為了不讓林雨誤解,他極力壓抑著自己的驚訝。

一夜狂歡,兩天的約會。張一帆卡里的錢不夠花,還用上了信用卡。在機場的衛生間,他狠狠地甩了自己一記耳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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親愛的,別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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