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章:和尚的把戲

第十章:和尚的把戲

十萬餅泡麵,最終價格定在七文錢一餅,也就是七百貫。何舜臣參觀了陸塵的小作坊后,付了四百兩銀子作為定金,約定好取貨時間后就離開了清河。

看著四個百兩銀裸子,陸五七幹勁十足,拍著胸脯保證,一定按時完成十萬餅速食麵的製作。

陸塵都無力嘲笑這個傢伙,一個人一個月十萬餅,你以為是在後世流水線呢。

現在拿到定金,緊要的任務是擴大生產規模,不說其他,起碼人員上要擴充。

陸塵再次找到牙行,這次他準備雇幾個人。

負責人口雇傭的人牙子笑眯眯的拿出冊子,一邊請陸塵過目,一邊如數家珍的說起這些人的長處,都是清河縣籍。

大宋朝與別的朝代不同,這一時期,人口買賣是非法行為,大戶人家的下人都是受雇傭的自由人,甚至為了防止終身為奴的情況發生,律法還規定,雇傭時間最長不得超過十年。

至於主家對下人生殺予奪,那更是不可能發生的事。

陸塵對這些人也沒有要求,只要能幹活就行,而且他也不是來找下人的,畢竟自己小門小戶的哪裡養得起那麼多人。所以他開出三百文的月錢,並且包吃不包住,有點像後世招工。

人牙子給他推薦了十個人,陸塵就痛快的付了介紹費,約定明天上工。

才出牙行大門,兩個髒兮兮的小孩就拽住了陸塵。其中稍大點的女孩淚眼婆娑的說道:「小官人,您是雇傭下人嗎?我燒火做飯鋪床都可以的,您雇傭我吧,只要帶上弟弟,我不要工錢的。」

這倆孩子破衣爛衫,開口的女孩十來歲,一旁站著的小男孩不過七八歲。

人牙子走出來,口中說著「造孽哦」,告訴了這倆孩子的來歷。

原來倆孩子是外地的流民,十多天前到了清河縣城,衙門吏員當時將二人送去了慈幼局(孤兒院),只是沒過兩天,這倆孩子就從慈幼局跑了出來,說什麼也不願回去。

小女孩帶著小男孩流浪了幾天,就直奔牙行來,請求牙行給她找個主家做工。只是小女孩年紀本就不大,又帶著個拖油瓶,沒人願意雇她。

說道這裡,人牙子又道:「小官人喲,您就將這二人帶回去吧,小老兒也不收什麼介紹費,救人一命勝造七級浮屠啊,如果您也不需要,我打算和這小妮商量一下,問問她願不願意去翠柳苑。」

這翠柳苑,是清河縣內著名的煙花之所。

陸塵聽得有些心酸,低頭問那小女孩:「慈幼局裡有吃有穿的,你們為什麼不呆在哪裡?」

小女孩低頭不言,小男孩卻露出一種似乎極為驚恐的表情,鑽進姐姐的懷裡。

陸塵覺得有些蹊蹺,但事關衙門,也不好在大街上多問,於是點頭道:「也罷,你們就隨我回去吧,對了,你叫什麼名字?」

小女孩聽說陸塵願意雇傭她,歡呼了一聲,說道:「我叫翠兒,這是我弟弟虎頭。虎頭,快來拜見阿郎。」說著,拉起小男孩給陸塵施禮。

陸塵還是在人牙子的見證下和翠兒簽了契約,而且每月給翠兒一百文工錢,虎頭年紀還小,只能作罷。

過程中陸塵意外發現,這小丫頭居然還會寫字。

看著兩姐弟身上的破衣爛衫,陸塵準備帶他們做兩身衣服,順帶給陸軒、陸五七也做兩身,對了,還有工作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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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北宋位極人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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