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慶之

胡慶之

胡巡撫宅是旗縣胡姓的宗主,每年出資修祠堂、過年等一系列花銷。由於縣裡大部分土地都掛在胡巡撫宅下,免了不少賦稅,而胡宅卻不向耕戶收錢,所以縣裡不管本姓還是外姓都稱胡老太爺的好。

胡宅正房住著胡老太爺,東西廂房分別住著胡老爺胡通曉和胡巡撫胡啟之的家眷,胡巡撫膝下無子,只有3個女兒,均不滿8歲。胡巡撫常年住在洛陽城,因此如今當家的是胡巡撫內弟,胡慶之。

胡慶之和管德林關係密切,昔日管縣令初上任,正是師爺牽線搭橋,與胡慶之相識。在管德林看來,胡慶之屬實是個冤大頭,胡巡撫的銀子雖然賺得多也裝不進胡宅,縣裡的土地名義上掛在胡宅,這可是在州府上登記過了的,胡宅不收地租,平白少了一段收入。管德林想,如果收少些,即能補充宅用,只要比國稅少,也能落下個好名聲,況且每年節日等都是胡宅出大頭,這也不是筆小數目,何必分文不取?不過胡宅家大業大,倒也不缺這點兒,自己買來這官,與其說是旗縣父母,不如說是胡宅的看家。每年在朝廷那拿的那點銀子,遠沒有胡宅上得的多。胡宅每年都會以過年節的由頭兒,送上一大筆,只說是縣令清廉,也要與縣裡過個好年。管德林也樂得收下,畢竟這一半都得由師爺奉送回洛陽,餘下自留一半,府內開支得用,至於過年節,胡宅自會張羅,到時候出面一下,也算是父母官的本分。

胡慶之並非胡巡撫親弟。早年間胡慶之生父王大年與胡通曉都是落地秀才,有結義之交,二人連考九年不中,已然不惑,胡通曉自嘆非權貴之命,罷考歸鄉,而王大年中舉,卻命喪上任路上,其妻不知所蹤。胡通曉感念同鄉同窗之誼,收留其子,視若己出,改名為胡慶之。

胡慶之與胡啟之雖為兄弟,性格迥異。胡慶之不喜讀書,交友廣泛,進胡宅時已經七歲,每日舞槍弄棒,或是常伴胡通曉左右,很是機靈,深得胡通曉喜愛。胡通曉將二子送往私塾,慶之常常不以為然,識得字后,便不去了,胡通曉百般勸阻,終是無用功,只得作罷,嘆一聲「無官緣」。好在胡啟之好讀書,便將博取功名之事,託付於胡啟之。而家內繁雜適宜,教於慶之。

時年二十六歲,啟之來信:不日新縣令來,是我門生,商議之事,可依舊行。

慶之何等聰明,自然明白是什麼意思。當天晚上,喚了兩個夥計,庫內取了一副文房四寶,送到師爺房內。

長此以往,胡慶之與管德林便熟絡起來。旗縣胡姓常與外姓有隙,胡宅作為胡姓宗主,自然得有宗主的氣量。胡慶之一方面嚴格要求自己宅內夥計少生事端,另一方面縣裡諸多適宜均由自己操辦,不論親疏,一視同仁。胡慶之每逢節日必然拿出一大筆銀子,以旗縣民義送至縣令府上,用作節日慶典,卻沒從未拜託過管德林,這便是其高明之處,養兵千日,用在一時,重點得養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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