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二十七章 再遇李嫣!
嘴上是這麼說,但心裡早已將林夕咒罵了幾萬遍!
林夕聞言有些無語,這傢伙鐵定是不想跟他一起去的,強扭的瓜不甜,道理他懂。
林夕道:「既然你不情願與我一同打榜那就算了,我單打地師榜去!」
文人瘋聞言有些不解,剛剛不是說的好好的嗎?現在又要鬧哪樣?
他的臉以一種肉眼可見的速度從欣喜直接轉化為憤怒!
是不是因為這小子一副不情願的樣子惹林夕不高興了?
文一見狀大驚,不跟他一起去打榜那還了得!弄不好這傢伙一怒之下把自己搞死了那咋整?
他連忙道:「我還是想跟林兄一同前去!」
一看就知道這傢伙不是什麼一般人,這是個機會,必須抱好大腿啊!
若是不與他前去的話拿不準,教主大人還會因為此人對自己下手,這種事情並不是沒有發生過,要知道教主大人的脾氣可是公認的古怪!
很有可能他現在跟你嬉皮笑臉的開玩笑,而下一秒就直接翻臉不認人!
這種事情是經常發生的,文一也不敢賭文人瘋會不會突然變臉..........這傢伙變起臉來完全就不是人的!
文人瘋見文一選擇跟林夕一同前去打榜他臉上陰冷的表情逐漸舒散開來,並且露出一副欣慰的臉。
文一:「.............」
文一心中長舒一口氣,終於是擺脫這個恐怖的變臉人了!
跟文人瘋呆在一塊到時候自己死都不知道是怎麼死的!
此人實在是太恐怖了!
林夕聞言微微一笑道:「想跟我一起去?」
文一微微點頭。
林夕見狀道:「想跟我一起去打榜的話............你這實力未免實在是太弱了點吧?」
說著他站起身轉身便緩緩朝著外頭走去,走得很是輕盈,不帶走一片雲彩。
文一:「???」
先天境登峰造極的實力還太弱?
在崑崙之地都可以算是中堅力量了,在此人眼裡居然還是太弱了!
文一很是不解的走上去問道:「先天境登峰造極還太弱了?你是不是在說大話?要知道我修鍊了五年才從末道境踏入先天境!」
林夕聞言掏出一支煙扔給他,自己也給點上一根,像這種嘴上說不通的人,還不如給支煙來得實在些。
塞住他的嘴再來說!
文一一把捧住香煙,一個沒注意掉在了地上,他連忙彎下身撿了起來。
又像好奇寶寶一樣端著香煙這瞧那瞧的,從神態中能夠看得出此人對這個陌生的香煙表示十分的好奇!
畢竟香煙這東西還沒流入大燎國內,因此見過香煙的人也是少之又少。
「林兄,在下冒昧問一下............這是何物?」
說著他抬起頭看向林夕道。
林夕搖搖頭嘆息道:「事後一支煙!勝過活神仙,這玩意可是寶貝啊!在大燎國里有錢都不一定抽得起!」
說著林夕輕輕敲掉了香煙上煙灰,又放在嘴上吸了一口,吐出一個煙圈,一臉的陶醉。
文一見狀,他低頭看了看手中的那支香煙,他心中暗想:「這玩意真的那麼好抽的嗎?」
於是他用指火也點燃一根煙,吸了一口,裝模作樣的吐了個煙圈。
片刻后...........
抽完煙的文一頓感神清氣爽,猶如返璞歸真一般,整個人的精神狀態都好了不少!
這個狀態也就是修行者之中常說的空明頓悟狀態,據說在這種狀態下修行,能夠事半功倍,讓修行之人少走不少冤枉路!
此物要是被那些大能知曉,那指定得瘋搶,甚至是大打出手都有可能!
而如今林夕隨手一扔的一支香煙就能有如此效果,他不由得對自己先前的那些做法有些感到懊悔..........最重要的是,自己那麼做了,林夕也沒有怪罪他...........文一這一刻發現自己成長了,是的應該說是懂事理了!
他連忙跟上去走到林夕跟前後道:「世間居然還有如此神物!林兄............你還有多少?我都買了!」
林夕:「............」
林夕都無語了,瞧瞧你這見識...........一支小小的香煙就把你震驚成那個樣。
林夕擺了擺手道:「也不多吧...........幾輛馬車的量罷了!」
他並沒有太注意文一的面部表情,說罷便繼續轉身就走!
而文一聽聞幾馬車的香煙,他眼睛都快瞪出來了,如此神物,林夕居然有幾馬車的量這還了得,這林夕怕不是在搞批發的吧?
其實,林夕並沒有說明香煙真實的數量,其真正的數量那可是五十輛馬車的量,說出來他怕這小子一時半會接受不了心臟驟停當場去世!
畢竟先天境跟宗師境肉體的韌性與自愈能力上的差距還是很大的!
而林夕走著走著,正前方便出現兩道熟悉的身影。
一襲粉裙,頭上戴著一頂斗笠,背上背著一把長槍,長槍上散發著陣陣陰冷的氣息!
另一人,背上背著一把長弓與箭筒,箭筒裡頭的箭都是特製的。
一看便知這倆人是李央與李嫣,林夕見狀有些許疑惑,她們這是要去何處?
難不成是也要去參與武榜?
這也有可能!
他正想走上前去跟她們打聲招呼。
就在這時!
文一走上前,一把拍了拍他的肩膀笑道:「林兄,走得這麼快作甚?」
林夕搖搖頭道:「趕路啊!那個你...........知不知道這武榜爭奪賽的報名地址??」
而這時..............不遠處的二人也注意到林夕這個位置,李央快步走了過來,文一見狀有些摸不著頭腦,這女人哪來的?
李央笑道:「您這是來此地作甚?也是來一同參與這大燎武榜?」
林夕聞言微微點頭,也正是如此,左不過他們如並不識字的痴漢一般..........連參與地址都不知道在何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