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章 命案現場

第11章 命案現場

進入蓮荷村,特警和刑偵隊的人已經到了。命案發生在村子後山的柑橘園裡。現場已被封鎖。

楊國福立馬召集人馬過去協助刑警隊的人維護現場秩序。封鎖線外圍圍滿了群眾。他們大多是蓮荷村本地人。也有一些聞訊趕來的外地人員。

王春來和崔必成分在一組,負責外圍的警衛工作。他們都是直聘過來的實習警員,沒權利參與現場勘查,只能做些保衛工作。黎小曼和他們不一樣。必要的時候她可以協助刑警偵查。

楊國福和歐陽福慶去見縣裡來的領導。蓮荷村村長和書記也來了。他們在向縣領導反應情況。

楊國福已經得知,刑警隊長譚俊和法醫在勘查現場。

死者躺在橘園裡的一棵柑橘樹下,胸口扎著一把鋒利的水果刀,鮮血染紅了胸前的衣服。水果刀直插進去,僅留下把柄在外。從外表都能看出來,刀尖已經刺穿了心臟。

譚俊戴著白色手套蹲在死者的屍體旁邊,用手輕輕掰開死者的嘴往裡看。發現死者嘴裡含有尚未咽下去的肉塊。便從旁邊的一位刑警手裡拿來照相機,對著死者的嘴拍了幾張近距離的特寫鏡頭。然後把照相機遞給隨從,問梨花鎮派出所來人了沒有。

兩個正在驗屍的法醫已經勘驗完了屍體,聚在一起商量著什麼。

那位刑警告訴譚俊梨花鎮派出所的人到了。

譚俊把手拿開,說道:「去把梨花鎮派出所的領導叫來。」

那位刑警立馬出去找人。出了封鎖線,正好遇上黎小曼。

刑警上下打量她一番,發現她穿著民警的衣服,就知道她是梨花鎮派出所的人了,說道:「你們領導呢,去把你們領導請過來。我們隊長找他。」

黎小曼啥也沒說,趕緊去找楊所和教導員。

楊國福得到這個消息,立馬趕了過來。黎小曼和歐陽福慶也來了。

譚俊把兩位所領導叫到一邊商量什麼。黎小曼一個人蹲在屍體旁仔細觀察。發現這個人似乎有些面熟,但一時半會想不起來在何處見過。之前在外面詢問了村領導,得知死者並非本地人,而是昨天開小車來村裡找人的。至於找誰誰也不清楚。死者的小車就停在村口的岔道上。目前那輛車已被特警保護起來了。

是誰報的案也不清楚。因為刑警隊接到報案的電話是臨時卡。用過之後就銷毀了,沒辦法查到報案人是誰。刑警隊已經派人去查看村裡的監控了,希望能從監控上查出點什麼來。

黎小曼發現屍體尚未出現屍斑癥狀,應該死後不久。

譚俊走過來道:「這位美女就是梨花鎮派出所的黎警官嗎?」

黎小曼從屍體旁邊站起來,盯著他道:「是我,我就是黎小曼。請問這位是....」

「我是譚俊,負責此案的調查偵破。剛才我和你們領導商量了,想請你幫我查查報案人是誰。一旦有報案人的消息立馬告訴我。我這邊人手有限,再說我也離不開本地民警的幫助,可以嗎?」

黎小曼想也沒想答應了。但她不太明白的是,譚俊為何選擇讓她去做這件事呢。刑警隊缺人嗎?現場來了這麼多,怎麼會缺人手呢?也許她是梨花鎮本地人,事情做起來方便些吧。

見黎小曼答應了,譚俊臉上露出一絲笑容,道:「以後這段時間只怕我要吃住在你們所里了。上面已經下達了死命令,命案必破。」

「譚隊這麼看得起我黎小曼,我一定不負期望。等我好消息吧。

她不是刑警,至少目前還不能參與現場的勘查,於是收拾好心情,去和兩位領導匯合。

楊所和教導員已經去封鎖線外圍了。他們找到蓮荷村村長在談什麼事情。

黎小曼心裡其實一直有太多的疑問。按道理報案人應該首先跟地方派出所報案才對,但為什麼撇開梨花鎮派出所,直接把消息上報給縣刑警隊了呢。其中只怕有別的蹊蹺。此事不查清楚,她在派出所就沒辦法混了。想到這裡,黎小曼更加堅定了調查報案人的決心。

...

命案現場的勘查工作尚未結束。譚俊和幾個兄弟仍在柑橘園周圍勘查尋找線索。

現場留下多人進入過柑橘園的痕迹,鞋印十分雜亂,無法判斷哪是兇手和死者的鞋印。

無疑這會給勘查和偵破帶來一定的難度。但譚俊不信這個邪。他是縣裡有名的刑偵專家,心理素質極好,但凡重大的刑事案件,沒有他偵破不了的。上級也相信他的能力,接到報案后第一時間派他帶人來了現場。

黎小曼多少聽說過譚俊的事迹,她也曾經想過去當一名刑警。可是後來跟梁必成結婚組成了家庭,還有了女兒,就逐漸打消了當刑警的念頭。卻沒料到譚隊會把調查報案人的任務交給她。

先去找到楊所和教導員,說明了刑警隊譚隊的想法。

楊國福道:「這件事譚隊跟我說過了,我和歐陽教導覺得你沒有問題,應該能夠擔當此事。去吧,儘快找到報案人。」

「楊所,我想請示讓王春來做我的助手。」黎小曼考慮再三,在小鎮派出所,也就王春來適合協助她工作,除了他實在想不出來還有誰可以勝任她的助手。

歐陽福慶道:「小王的檢查書還沒有提交上來,你就這麼相信他。」

「不是,我是在想王春來腦子活泛,辦事認真,有他做我助手,事情的進展應該更加順利。」

歐陽福慶道:「他不行,需要助手的話我可以推薦崔必成。他是蓮荷村本地人....」

黎小曼抬頭看著楊國福,打斷歐陽福慶的話頭道:「楊所,我覺得崔必成沒那個天賦,還是認為王春來可以.....」

「好吧,我就遵從你的意見,讓王春來做你的助手。」

「楊所,這恐怕不符合規定。」

「什麼規定,王春來又沒做違紀的事情,有什麼不可。」

歐陽福慶閉上嘴不說了。說心裡話,他就是不喜歡王春來,總覺得這小子遲早會給所裡帶來麻煩。可是楊所的職權在他之上,所里任何事還是他說了算。何況是這點雞毛蒜皮的小事。

黎小曼見楊所同意了,高興不已,立馬去找王春來商量查找報案人的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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梨花鎮警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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