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章:思想碰撞
「呵呵,王總呀!你這話說的我很慚愧呀!確實我得承認你說的話非常有道理。越是有所成就的人就越認為自己是無所不能的神,就越想要掌控一切,想要別人聽令自己,想要拯救天下。為天地立心為生民立命,為萬世開太平是咱們這種人或者說是所有知識分子以及有所成就的人的理想。君君臣臣父父子子,我們總是想要把每個人都規定約束在一個固定的框框里,我們以為凡是提前計劃好一切就可以取得想要得結果,只要提前設定好統一的目標然後統一思想統一行動就一定可以達到目的。我們很少尊重大多數人的自主性,很少允許他們自由運用自己的知識和經驗去發展,我們總是認為用理性的有規劃的人生才是更好的,從來不認為人人各正性命的自我成就是真正的好。就像農民工為了對抗咱們這些所謂的遊戲規則制定者所謂的產業鏈上游的人的唯利是圖的無恥行為,而自發的搞這個打突擊的組織,我在和你聊天前一直也很矛盾。我們太習慣於計劃、規定性、約束性了。不按時給人家工資還不允許人家鬥爭反抗,還要用自己的強勢來打擊人家,還要說服政府來幫助我們約束規範這些農民工,王總呀!你說我們這些人的成功到底有沒有原罪呀?是不是很骯髒呀?」「劉總既然這樣問了,我也敞開心扉的談一談自己的不成熟的個人理解。孔子說富貴可求雖執鞭之士,吾亦為之。如不可求,從吾所好!富貴是人人都想的,貧賤是人人都厭惡的,這是人性。但是富貴如果不以其道得之則不要,貧賤如果不以其道去之也不要。也就是你說的不敬何以別,我以為這個敬不僅僅只是你說的禮法層面上的法律制度,還有真情。禮法是一方面,是約束規範人們行為的外在的他律,也就是起到「分」作用,讓我們明白我們處在什麼位置是什麼角色,應該如何做好本職工作,應該怎麼樣儘力而為,也就是你說的君君臣臣父父子子的要求。但是我們不能只「分」不「和」。分辨清楚事物是什麼不是目的。禮之用和為貴,任何法律制定規範最終目的是為了「和」,分只是手段,和才是目的。我們不能把手段當成目的。現在我們總是把法律把一些僵化的制度當成教條,死搬硬套的利用這些工具以達到自己的目的。「和」的工具禮法成為了我們某些人的目的,沒有起到應有的「和」的目的,只是越來越「分」的厲害。
當然我們必須全面支持建設法治社會,必須尊重法律,按照法律辦事,但是對於一些僵化的具體的行為習慣,有時候還真的要有開放的思維,要有與時俱進的能力,不然我們就真的成了阻礙社會進步的落伍者,就成了阻礙國家發展強大的罪人了。改革開放永無止境呀!我們自己也必須敢於刀刃向內,敢於自我革命,不然取得了一點小的成績就故步自封,就自以為是,這樣很危險的!我們的拼搏奮鬥努力不是為了使社會越來越分裂,不是為了「分」而「分」,我們的市場經濟也不是僅僅只為了一部分人先富起來,而是要先富帶動後福,要發揮一部分敢闖敢幹的人的聰明才智,更加高效地利用資源,更加合理的配置資源,從而促進社會發展,我們是為了使得社會越來越美好,不是為了使得社會越來越分裂!你說是不是劉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