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章 秋日新春
北方的秋天,大地一片金黃,天空一望無際的蔚藍,白雲如孩童一樣,歡快地在天空中玩耍,不斷地變幻著形態,好奇地俯瞰著這塊平原土地上的人們。他們已經開始為秋收做準備了。修理馬車、平整夯實將要做為打豆子的場院、苞米棧子也立起了一小截、倉房已經規置利落,只等開刀收割了。張冠傑不愧是村裡的能人,一台全新的小四輪拖拉機已經開回家了,有了這個鐵傢伙,拉莊稼、柴禾、打豆子、翻整土地、播種都會大大提高效率。張冠傑已經盤算好了,自己家的地收完了,就去給別人幹活,賺些油錢、工錢自是不在話下,光是翻苞米茬子、大豆茬子,就夠辦置年貨的了。
只有項小仙的家裡毫無動靜,秋收好像跟他們家沒有關係。項小仙和李春艷有了一個共同的認知:孩子是他們的一切。
現在,他們突然失去了一切,悲痛摧毀了他們對生活的希望。
不過生活的臉也是說變就變,悲與喜的轉換連醞釀的過程都不需要。這個傍晚,項偉帶著一個小女孩兒坐著「港田」(拉客的三輪車)回來了!如果說項偉的出走對項小仙兩口子來說是晴天霹靂,那麼他的回歸就是喜從天降。
炕上躺著的李春艷聽到院里有動靜,也許是親情的感應,讓她「呼」地坐起來,久盼的項偉出現在她的視線里,「哎呀」,她大叫一聲,連鞋都沒穿就奪門而出,一把抱起項偉泣不成聲。把宋小英嚇了一大跳,「這個胖子就是項偉哥的姑姑?」她很疑惑。正在蹲茅房的項小仙,一手夾著旱煙,一手拿著一根用來揩屁股的小木棍,聽到老婆的哭叫,不明所以,這麼恐怖的聲音他可從來沒聽過,顧不得划拉一下屁股就跑出來了。一看項偉回來了,登時就呆住了,如同看到了天外來客,等緩過神來,兩行熱淚滾滾而落。
李春艷在灶房裡忙著烙拼,手直哆嗦,好幾次被大鐵鍋給燙了。項小仙大口大口地抽著煙,蹲在灶坑那燒火,眼睛不時地往屋裡瞟,李春艷好幾次也是這樣,他們是真怕一不留神項偉又消失了。那個小姑娘什麼來歷,他們還沒有仔細問過。項小仙有過一閃念,這女子也許是項偉撿來的,將來或許能當老婆,連彩禮都不用花,這小子,還有這能耐!
大餅啊,太奢侈了!項偉一年到頭也吃不上一回。倉房裡的白面有幾次都長毛了,為了省油,姑姑做了疙瘩湯,倍兒香倍兒香的。項偉抓了一張餅放到宋小英碗里,宋小英咬了一口,還沒等嚼碎就說:「姑姑烙餅真好吃,姑姑你真漂亮,一定能長命百歲!」李春艷一聽愣了,看看宋小英,又看看項小仙,這是說我嗎?啥時候有人說過我漂亮?嘿,不管是不是真漂亮,反正這話漂亮。「小閨娘,真會說話,你幾歲了?」她笑眯眯地看著宋小英說。
「十一歲了,姑姑,嘻嘻。」
「那你家是哪的?怎麼跟我們家項偉一起回來的?」
項偉一邊吃一邊給他姑、姑父介紹了宋小英的情況。他直到現在也還不適應姑姑和姑父的轉變,這不真實,這不現實,會不會是評書里說的「鴻門宴」?他拿不準。不過看剛進門時他們倆的表現,不像是裝的。先觀察觀察再說吧。
吃過了飯,天已經擦黑了。最近村裡村外的路邊已經挖了很多個大坑,聽說要埋電線杆子,這個落後的地方要通電了。李春艷把西屋收拾了一遍,被褥都平平整整地鋪上了。項小仙在灶房炒了一簸箕瓜子,出鍋以後,
他特意在院子里把簸箕好一通顛,一來是為了散熱,二來是想引起鄉親們的注意。這些都忙完了,一家人才圍坐在東屋炕上說話嘮嗑,聽項偉講他這段時間的經歷,宋小英總是能恰到好處地補充。李春艷非常喜歡宋小英,她讓項小仙去後園里摘了不少沙果給孩子們吃。當聽到他們倆在省城睡水泥管子的情景時,兩口子啪嗒啪嗒的掉眼淚。項偉說到宋小英生病,他半夜求人幫助的情景,李春艷摟著項偉又哭了一通。哭哭笑笑的這一場團聚,持續了好一會兒,項偉和宋小英都困了,項小仙和李春艷才戀戀不捨地說,該睡覺了,你們倆也累了一天了。「讓英子睡西屋,我都收拾好了,」李春艷說,「小偉就住我們這屋。」
「姑姑,」宋小英看著李春艷說,「我要和哥哥睡一個屋,他不在我都睡不著。」
「啊?這能……好嗎?一個小小子,一個小閨娘……」李春艷有點為難,她還想讓項偉睡在她身邊,這樣才踏實。
「好,這樣挺好,姑姑,哥哥可喜歡我了,我也喜歡哥哥。」宋小英洋洋得意地說。
「行,行,那去睡吧,小偉,帶英子回屋睡覺。」項小仙笑呵呵的,顯得非常通情達理。
李春艷見狀,也沒再說什麼。她橫了一眼項小仙,心說這個老癟犢子一點都不明白自己的心思。
等孩子們都回屋了,項小仙兩口子也上了炕關了燈。「讓他們一塊睡吧,都還小,也不懂個啥。再說,這小閨娘鬼精鬼精的,將來讓他倆成親,給咱們當兒媳不挺好嗎?」項小仙一邊抽旱煙一邊跟李春艷說。「你沒聽小偉說嗎?這小丫頭是城裡的,還有房子,戶口肯定也是城裡的,要是嫁給小偉,這不是天大的美事嗎?彩禮錢我看都省了。到時候,咱們小偉城裡有房,鄉下有地,這好事,哪找去?」項小仙話里明顯透著興奮。「只是聽他們那說法,她那個姨不像是塊好料,恐怕不太好對付,這個慢慢想辦法,只要小閨女喜歡咱小偉,其它的,都好辦。」
李春艷聽了項小仙的分析,覺得很有道理,「你個癟犢子,花花腸子真多。」她接著長嘆一聲:「唉,總算回來了,這小崽子,可把我想死了,他要是一直不回來,我都不想活了。」說著眼淚又下來了。項小仙心裡也是感慨萬千,孩子在家時真沒覺得有什麼,這突然一分開,心裡是真難受,刀剜了一樣,現在好了,回來了。「咱們這也算是……什麼來著?失……失什麼得來著,小崽子主意太正。你往後別老摳摳餿餿的,給孩子吃的用的,還有什麼舍不出來的?要不是你這樣,孩子也不能一聲不吭就走了。」
「去NM的!誰摳餿?你自己什麼德行你自個兒不知道?小偉是我們老李家的種,你以後再敢對他不好,我撓死你!」李春艷沒念過幾天書,罵人是她特有的交流方式。項小仙早就習慣了,一天不挨罵渾身難受。
失而復得的喜悅,讓這兩口子久久不能入睡。項小仙深夜裡還起來好幾回,到院子里坐著,看著滿天繁星,覺得今天是他這輩子最痛快的一天。
項偉和宋小英其實也沒有很快入睡。對於項偉來說,這個熟悉的環境,今天突然覺得有些陌生。但這份陌生,倒是讓人感覺挺舒服的。姑姑和姑父都像變了個人一樣,又是烙餅又是炒瓜子,以前要是提這樣的要求總會被罵上幾句。姑姑還又摟又抱的,太突然了,就像老虎抱著綿羊一樣,總覺得隨時可能被吃掉。不過,姑姑的懷抱,挺溫暖的,是不是被媽媽抱著也是這樣的感覺?唉,媽媽的懷抱。回家之前的那點隱隱的羞恥感,在今天這樣的氛圍里漸漸消散了。
宋小英到了項偉家裡,不但不覺得陌生,反而有種久違的親切感。姑姑、姑父、哥哥、飯桌,就像爸爸媽媽還活著時一樣,坐在一起吃飯,媽媽總是給我夾菜。就是哥哥有人抱,我沒有人抱,像媽媽那樣抱著,好想好想讓媽媽抱抱,哪怕一次也行啊。這個孤單了好幾年的孩子,在這個安靜的農村小屋裡想念媽媽,想念爸爸。小臉蛋上悄悄爬滿了淚水。
宋小英用被子擦去臉上的淚水。「哥,你睡了嗎?」
項偉轉頭看看她,「英子,你不累嗎,怎麼還沒睡?」
「哥,睡不著,我要你抱抱我。」
「這又不冷,你還以為是在睡水泥管子啊?」
「不,我就要你抱著,你不抱我睡不著。哥,你快點抱抱我。」
「好好好,你能粘死個人!」項偉把身體轉過來,將宋小英摟在懷裡,「這回行了吧?快睡吧。」
「嗯,真好,哥,媽媽就是這麼摟著我睡的。」宋小英把頭埋進項偉懷裡說。
項偉聽到「媽媽」兩個字,感覺好遙遠,又好親切,他把宋小英摟得更緊了些,「哥天天摟著你。」他輕輕拍著宋小英的後背,覺得這世界上,她才是他最親的人。
項偉回來的第三天,項小仙帶著項偉和宋小英去了縣城。無論如何,必須要告訴宋小英的姨,孩子現在在哪,和誰在一起,人家願不願意把孩子放在農村,這些事要好好講講清楚,別生出什麼誤會。他還一心想要促成項偉和宋小英將來能結合一起。
宋小英的媽媽叫王方,還有個姐姐叫王東,前些年就去世了,妹妹叫王紅,就是宋小英所說的姨。二姐去世,撫養宋小英自然是她這個當姨的事。王紅的家庭條件一般,但是多養個孩子並不會造成太大的負擔,只是王紅連自己的兒子都不怎麼照顧,就讓他整天在外面瘋跑,學習成績更是慘不忍睹。王紅結婚太早,十七歲就嫁給了王德。王德又是個愛玩樂的人,好像不懂婚姻意味著什麼,後來又好上了喝酒,時間長了王紅也跟著沾染上了散漫的習氣。對孩子根本就不上心,兩口子時常在外面玩到半夜才回家。宋小英接過來以後,她也沒怎麼管,尤其宋小英還淘氣,比她兒子還淘,她就越來越煩感。只要不丟了,隨她去哪,也不去找。這次宋小英一個月沒見人影,她才有點著急,去了二姐的房子看了,沒有人。想著再等幾天,還不見回來,就得去報警了。哪知宋小英回來了,還帶著一個年齡相仿的男孩子,身邊還跟著一個土裡土氣的農民。
王紅勉強客氣了幾句,讓項小仙和項偉坐了。項小仙也看出來了,人家不怎麼愛搭理他,沒瞧得起他。他環顧了一下這個縣城家庭屋裡的擺設,心說,牛個屁,真比起來,你們還不一定比我有錢呢!
項小仙大概講述了一下這兩個孩子的事,重點突出宋小英跟項偉在一起相處得非常非常融洽,倆人好得跟一個人似的,他自己也不介意家裡多個孩子,農村人雖然窮點,但是吃喝也還寬裕,家裡有果樹,地里有糧食,不差兒宋小英那口吃的。他幫忙照顧孩子,也不圖什麼報答,就是看這孩子沒了爸媽,怪可憐的。當然了,她也是命好,有個好姨和姨父,並不需要我們來照顧。只是項偉和這孩子也算是同甘共苦過,雖然不沾親帶故,但那感情比親兄妹也不差啥。我也不是來跟你攀親,純粹是為了孩子們,在一起能快快樂樂的,互相還有個照應。她姨你要是不同意,我就撂下這孩子,這就回村了,好歹給你個交代,孩子平安回來了。
「哦,這樣啊,你這人看起來還不錯,不像個不著調的。王德,你說呢?」王紅態度比先前好了一些,看著她丈夫,征尋他的意見。
「我看,也不是不行,只是我們兩口子雖然工作不錯,收入也不錯,但畢竟還有老人要照顧,家裡也有個小子,上了初中,恐怕拿不出生活費給小英子了。」王德一臉誠懇地說。
「大兄弟,這說的哪裡話,我可不是為了生活費來的,剛才我不是說了,農村人不缺糧食,這個你用不著擔心。就是為了兩個孩子,我這人心善,見不得孩子吃一點苦,哪怕不是自己家的,也心疼著呢。再者我也不是來跟你們搶孩子的,本來就不是我們生的,哪有什麼資格和理由搶啊?你們要是同意,我就幫著照顧照顧小英子,過來跟你們聊聊,怕誤會了,別把我當成人販子,哈哈哈。」
王紅王德兩口子一看,生活費不用出,孩子白給養著,這要是拒絕了,不是傻子嗎!「那中,大兄弟,那就這樣吧。孩子你先帶回去。不過呢,我們互相留個地址、身份證號,寫個條子,免得以後打麻煩。」王德認為自己想得還算周到,得意地看了一眼王紅。
項小仙錛兒都沒打一個,當下就互留了身份信息、住址,王德還歪歪扭扭的寫了兩張字據,大意就是某年某月某日,經誰和誰協商,一致同意由項小仙帶走宋小英,代為照管,帶去了哪裡云云。雙方像模像樣的簽了字按了手印,各執一份。
王紅非常熱情的給宋小英收拾了一大包衣服,冬天的夏天的春秋的,全都帶上,好像不指望她再回來了一樣,還大大方方的給項偉一套自己兒子穿過的衣服。她的兒子叫王振,還沒放學。
項小仙帶著兩個孩子走了以後,王德說:「這人是真缺心眼啊!不要錢,還敢留字據。」王紅心情也不錯,看了一眼王德說:「你行,你腦子好使,行了吧,看你那樣。」
項小仙順利完成第一步——把宋小英留在身邊。他們從王紅家裡出來以後,項小仙讓宋小英帶路,去了宋小英的房子。宋小英是這套房產的合法繼承人。項小仙在屋裡屋外轉了轉,感覺不錯。他又特意買了把鎖頭,換了先前的,門窗有鬆動的地方又給加固了一下。
然後項小仙帶著項偉和宋小英破天荒地下了一頓館子。接著他又做了一件破天荒的事,驚得項偉目瞪口呆。去縣百貨大樓買了一台電視機!雖然是黑白的,但那時能有一台黑白電視機,在農村足以讓所人仰慕。項偉覺得莫名其妙,如在夢裡。然後竟然還有第三件破天荒的事,項小仙沒有帶他們坐小公汽,而是打了輛「港田」,威風凜凜地回家了。在家門口下了車,付過車費,項小仙就在門外喊,「李春艷,李春艷,出來。」李春艷聽見喊聲跑出來,項小仙抱起電視機,指示李春艷抱上宋小英回屋,說這孩子逛了一小天了,累了。買電視機的事兒李春艷知道,這是她特批的,要不然給項小仙三個膽他也不敢買,只是特意把她叫出來,抱上宋小英是什麼意思?不過很快她明白了,這是要給全村人看的,這小閨娘就是我項家的人。
不到一個月,村裡的電通上了。以往一到天黑就寂靜一片的鄉村突然熱鬧起來了,家家燈火通明,孩子們在大街上東跑西躥。起初的幾天,項偉家裡擠滿了人,都是來看《雪山飛狐》的,後來李春艷和項小仙覺得差不多了,項偉回歸,宋小英來家,所有的人都知道了,也見到了,就皮笑肉不笑地很有禮貌地把來家裡看電視的人都清走了。只有張冠傑一家人例外。一來是兩家關係好,二來是張家也買了電視機,人家來並不是看電視的,只是單純的過來走動。再說,張家還有一台四輪拖拉機,項小仙和李春艷在他們面前還是硬氣不起來的。雖然從財力看,項家可能略勝一籌,但是張冠傑的發展速度明顯要快於項小仙。
張一峰自從知道項偉回來后,天天放學后蹦著高往他家跑,到了就把項偉拉出來滿村子晃悠。項偉不再被限制,也如脫了韁一樣,每天玩到快睡覺了才回家。張一峰讓他講離家出走的經歷,隔幾天就要讓他講一遍,把項偉講得都連提都不想提了。宋小英很煩張一峰,他一來,項偉哥就跟他沒完沒了的扯犢子,她感覺自己被冷落了,哭了好幾鼻子,還是李春艷告訴張一峰,再來把靜俠也帶來,讓她們兩個小閨娘一起玩。張靜俠是村裡女孩子們的頭頭兒,放學后忙得很。宋小英頭幾天只想跟他項偉哥在一起,張靜俠就沒帶她。後來宋小英實在拿張一峰沒辦法,狗皮膏藥似的,趕也趕不走,就跑到張靜俠那邊去了。誰知在一起玩了兩天,這兩個小女子脾氣很對路,成了鐵哥們兒。
項小仙和李春艷兩口子看著孩子們在一起高高興興的樣子,心裡也樂呵。人有時候就是很奇怪,在受到足夠大的刺激或觸動后,他可以推翻之前自己所有的堅持,來個一百八十度大轉彎,雖然自己對這種轉變也很驚訝,但卻不想再變回之前的樣子。項小仙和李春艷自從孩子失而復得后,就大變樣了,什麼都捨得給孩子吃、買。項小仙還特意找張冠傑,商量讓他跟他女兒靜俠說一說,教宋小英寫寫字、算算數,雖然小英子也學過兩年,估計早都就忘光了。
秋收的時候,宋小英跟著下地,她幹不了什麼活兒,但是農家的這一套活計、廣闊的土地、清新的空氣、各種小動物都讓她感覺新鮮,樂趣無窮。尤其是地里有一種叫黑莜莜的野果子,簡直是人間美味,口感比櫻桃還要柔軟,吃起來滿口清甜。她每天都要裝上滿滿兩衣兜,直吃到倒牙了才住嘴。項偉跟著扒了幾天苞米,手磨起泡了,項小仙就不讓他幹了。他就帶著宋小英整理苞米堆,宋小英幹活沒什麼興趣,調皮搗蛋很在行,項偉剛把苞米堆規整好,碼出一個尖來,宋小英一屁股坐上去,苞米堆就嘩啦啦四散開去。
秋收結束以後,庄稼人就進入了農閑時期,天氣也冷了,外面沒什麼可玩的,項偉呆著無聊,宋小英也說這一天閑得五脊六獸的。於是他們倆就想著到縣城去一趟,看看包子叔。項小仙要陪他倆一起去,結果他倆誰都不樂意。項小仙和李春艷沒有辦法,也不想拗著他們倆,就勉強同意讓他們去了。但是一整天都戰戰兢兢的,李春艷屢次打發項小仙去村頭望,其實小公汽一天就一趟,根本就沒到返程的時間呢。
項偉和宋小英到了縣城,先去上次那個地方買了幾個燒餅,他並不餓,只是想去看看那位他叫過大爺的大叔。攤主還記得他,逗著他們倆聊了一會兒。包子叔看見他倆格外高興,問長問短,還給他倆買了很多零食。不忙的時候,宋小英騎在他背上賴皮賴臉的不下來。臨走的時候包子叔還給他們裝了二十個肉包子,讓他們帶回去給項偉姑父和姑姑。
從縣城回來以後,項偉就一副若有所思的樣子,晚上躺在炕上盯著棚頂出神。
「哥,你有事,不愛說話,說,你想啥呢?」
「英子,你說咱們倆去做點小買賣咋樣?」
「嗯?好啊,太好了!」
「你還沒問做啥買賣呢。」
「做啥買賣呢?」
「賣燒餅和麻花。」
「在哪賣。」
「就在各個村兒竄唄。」
「那咱們得帶點水,燒餅和麻花都太幹了,噎人。」
「咱們是去賣,不是吃。」
「邊賣邊吃唄。」
「你個饞貓兒。」
「樂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