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是美好的 之《心靈的密碼》四十七(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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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十七
他和佳慧很快就結婚了,之後他們之間也再也沒有因為以前的事生過氣,不是他刻意忍著,而是他確實沒再想過。
如果不是許興發那一刻提到這個,他還不會想。
——假如佳慧有過這樣的遭遇,那一刻他想了一下:覺得想不出來,因為遭遇到就是遭遇到,沒遭遇到就是沒遭遇到,假想沒有切膚痛。如果說佳慧有什麼類似的遭際,那作孽的還是他,他有什麼可恨的?恨自己還差不多!
但他覺得許興發真正痛苦的並不是小玲被「強姦」這個名詞,而是小玲曾和其他男人有過——肌膚之親——的這個事實。他也不知道許興發「肌膚之親」的定義是不是僅僅指只要沒有破了那個「憑證」就算沒有「肌膚之親」。——如果這麼定義,他也沒什麼可說的。
可如果真要較真,他覺得那他和佳慧之前那種親熱實在比這種也淺不了多少。——包括他更年輕時和別的女孩子也是如此。
——但不突破那層底線又怎麼樣?他和她們可不是一直脈脈含情四目相對,都是很快都達到了赤身相見的程度,也因為他對危險點的控制能力,逐漸放下心的她們很快就放棄了扭捏,真是任他在她們身上怎麼享受,當然應該說她們也得到了享受,因為後來她們總比他還熱衷於那種纏綿。
他敢說,誰看了這種纏綿狀態,都不能說那些女孩子沒見過男人,更惶論那些講究這個的人了。雖然她們後來可能都是以——沒有見過男人的狀態——嫁了人,——之所以沒出問題,不過是眼不見,心不煩,憑證還在,因此想不到罷了。
反過來,按這個標準,佳慧以前和別人戀愛也一定非常親昵過。
但他從來也沒有為這件事追問過佳慧,唯一的一次談到還是因為佳慧追問他以前經歷才引起的。
那是他們剛剛和好后的兩天——
本來那天他去隊里只是去領工資、年終獎金和年貨之類的高興事兒,去的時候他多少有些不好意思,畢竟,年底是隊里最忙的時刻,但同時他偏偏又少有的實在不想上班,覺得自己心情好的只想唱歌,不想抓人。
——而且那時每次「嚴打」抓人,他內心都會產生相類的感慨——有的人死的真冤,不是冤枉他們,而是犯罪犯得真不值!
在他的感覺中,和某些罪犯比起來,他認為自己不僅絕對配抓他們,而且是在做一件好事!——那些人就是這世界上的禍害!
但和另外一些罪犯比起來,他覺得自己與他們的區別,似乎僅在於他沒趕上那些倒霉事兒而已!
當然,他也認為其中一些雖然不算壞人,但早晚也難免出問題,——因為那些人腦筋似乎有些問題,不是幹什麼都很衝動,不過腦兒,就是一根犟筋兒,認死理!
他自己成長在中國最封閉,高調又最響的年代,但生活事實也恰恰使他最不信什麼高調和清規戒律,他什麼都不信,內心最信的道理就是——做人千萬別虧自己!——所以做事同樣總是盡量使自己的願望得到滿足,不能直接滿足也要間接得到滿足。
不過他從沒有把自己放任出毛病,為他雖不認什麼道理,卻認事實的性格!對實在不能滿足的願望他也不會非要較勁兒,他也不是什麼天王老子,是什麼貴家子弟,想幹什麼就能幹什麼?小人物一個!幹不成一旦放棄,也是心甘情願!——因此從沒捅出過大簍子。
所以,他可憐某些犯人,但也談不上特別同情。——但那天下午,他受到了更大的刺激。
一進局裡,他就看見一對老夫婦在院子里,老先生在捶胸頓足的同時似乎還在破口大罵?!——老太太呢,則嗚嗚大哭。——他不由得的一楞,這對老夫婦他還算比較熟悉,因為他們就住在他原來派出所所在轄區裡面。
他連忙走過去關心地問:
「發生什麼事了?」
結果那對老夫婦一看見他,尤其是那個老先生,頓時顯得羞愧難當。他覺察出這其中的不對,沒有再追問下去,轉身回到辦公室,趕緊打聽到底怎麼回事?
結果大隊長趙志剛回答他:
「他們的小兒子因為強姦罪被抓了。」接著又痛心地搖搖頭:「一失足成千古恨,現在『嚴打』,刑重呀!」
「什麼?」他震驚地不敢相信:「沒有搞錯吧?」
「恐怕沒有,案子很簡單明確,小夥子喝了點兒酒,看鄰居女孩兒一人在家,腦子一時失控!怎麼,想看看卷宗嗎?」
他點點頭。
——說實話,他當時真是無法相信,但同時又隱隱覺得沒什麼不信的。
認識這對老夫婦還是因為這個犯了罪的小兒子。——那還是幾年前,一次他看見幾個小流氓在欺負一個有些文弱,大約十六七歲的男孩子,就不客氣的走了過去。——雖然他也比那幾個小流氓大不了幾歲,但他穿著警服,所以不用動手,幾個小流氓就頓時作鳥獸散了。
他正好要做一個走訪,因此陪那個男孩子一起回了家,——就這樣他認識了這家人。而後來能和這家人繼續交往,是因為這對老夫婦給他留下了不一樣的印象,這對老夫婦實在和他從小見到的那些大人們很不一樣。
老夫婦看起來都比實際年齡蒼老不少,一副歷盡滄桑的模樣,五十來歲跟快六七十的差不多,但他們舉手投足間有種說不出的自持的傲氣和相對的從容優雅,不像他自幼常見的那些鄰里,說話總是罵罵咧咧,粗門大嗓,走動也總是叉手叉腳,看起來就不怎麼成樣。
後來一交談,發現果然不一般的有道理,原來這對老夫婦解放前都出身於所謂「詩書傳家」的那種人家,從小生活富裕,受了很好的教育,頗有見識,解放后都做了中學老師。但後來也因為那份曾引以為榮的「家世」受了多年的大罪。
——當然,等他見到這對老夫婦時,災難已經不復存在了,老夫婦還拿回了部分曾被抄走的家產,日子也過得比一般人要舒服的多。他們的兩個女兒已經出嫁,大約女婿都不怎麼合心意,所以幾乎不肯談,現在和他們深具期望的小兒子在一起生活。
但使他感到他們的不一般倒不是老夫婦的身世,而是他們的言談。
老夫婦似乎有很多知識,對世界有很多不一樣,聽起來非常有道理的道理,——而且措辭也和一般人不一樣,聽起來怪高雅的。有的話甚至聽不懂,一打聽,原來是文言文。見他聽得發愣,他們就說這是哪兒本哪兒本書上的,於是他聽得更加發愣,老夫婦就對視一眼,然後長嘆一聲,——說「十年浩劫」,把中國糟蹋的不成樣子,老祖宗的東西全丟了,鼓吹什麼「讀書無用論」,真是毀了幾代孩子,像他這麼好的孩子居然什麼都不知道?
最後,老先生語重心長地告訴他:
「小郭呀,那些話你不懂,那我就跟你說句簡單的話吧,要想做好事,先要做好人;把人做好了,事也做好了!」
說實話,這句話他也聽的稀里糊塗,想不明白為什麼「把人做好了,事也做好了」,——滿街沒用的不壞的人是怎麼回事呢?——但他沒問,因為只感到羞愧難當,感到自己確實幾乎什麼都不知道,他###歲時「文革」就開始了,接著學校一片大亂,就是混著長大。雖然社會倒是整天教育他要向雷鋒學習,要「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但他卻沒受到什麼感染,說的實在點兒,作用近乎相反。
他的父母呢?也從沒這麼教過他。
他的父母都是最普通的小市民。在他記憶中媽媽最愛對他們哥倆說的話就是抱怨他們實在能吃,生兩個兒子跟生一窩兒土匪似的,還不如生兩個女兒。
但如果他們不吃呢?一樣罵,說萬一長不好將來也麻煩,因為他媽媽已經為他們哥倆的未來籌劃好了:「將來托託人爭取讓小山當兵,這樣小峰還可以留城,倆孩子都不用下鄉受罪了。」
看!——他父母給他兄弟倆的榜樣就是別信什麼高調、號召,一定要顧好自己。
根本沒有老先生,老太太口中的什麼氣節,什麼情操,什麼犧牲,什麼公理之類的。為了正義,要「雖千萬人,吾往矣」!——聽著就氣勢!
所以他什麼大道理也不知道,只知道自己想幹什麼。
有次媽媽又沖倆兒子重複對他們的人生規劃后,他忍不住說:「我也想當兵。」
實在,當年他目光和腦力所及,認為這個世界實在乏味的很,可能除了當兵還能有些浪漫的遐想外,別的實在想不出能幹什麼。
結果先當頭吃了個暴栗子,然後媽媽瞪著他說:
「當兵那麼容易?能把你留城就不錯了。」
緊接著媽媽又打量打量他一直比同齡人高一些的身材,又瞪著眼補充威逼利誘:
「要想當兵你也得給我老實點,慢慢找機會,別出去給我打架惹事,聽見沒!給自己弄傷弄殘弄到牢里了,惹了大麻煩你將來什麼也幹不成!」
這也就是父母對他唯一正面要求和教誨了——千萬別捅簍子!
對於其他,根本不管,甚至在他十六七歲開始和女孩子眉目傳情,又和某個名聲不好的女人鬼混后,親耳聽到有人告訴了爸爸。他當時且擔心了一下,結果晚上居然聽到爸爸偷偷對媽媽說:「小峰這孩子還真不傻,知道和女孩子**,和破鞋鬼混,這腦筋不賴,肯定不會給家惹事了!」
接著他似乎聽到媽媽罵了幾句什麼。
但隨後又聽到爸爸聲音不小的反駁:
「那你要小峰幹什麼?現在又不能當兵,又不念書,又不能打架?還能幹什麼?一個大小夥子天天在家坐著,那不是傻子了嗎?難道你要他現在就去娶個媳婦回家過日子嗎?」
接著,爸爸口氣簡直像讚賞了:
「我看小峰挺精明的,我兒子,不錯!多好,心思至少有個去處。就只要別惹麻煩,別害人家女孩子就行,我看他還算有掂算,知道跟誰來什麼,女孩子可不能亂來,一是害了人家,二是弄不好害了自己,除非他想娶誰回家。得了,你也別太擔心,反正咱兒子又不吃虧,隨他便好了,等將來有個工作,心思有了正地方沒準兒也就好了!不錯,這孩子腦筋不傻嘛!」
仔細回憶回憶,說爸爸是暗示提點他也不過份!
這就是他的爸媽!也像很多男孩兒的爹媽一樣,總覺得兒子出去跟女孩兒混就是沾了光,還怪高興!——讓他後來都不好意思跟人學父母曾說出的這種話,怎麼都顯得自私,素質不高!
但他當時倒是怪痛快,暗自鬆了口氣,覺得爸爸真是理解他,感激之餘立刻記住了爸爸的話,而且照此辦理。——再說這些話也合他朦朧的感受。
所以,他後來一直保持了對女孩子不越底線的態度,並且對別惹麻煩這點兒也做了進一步思索,對那些所謂的「破鞋」也是加以甄別才加以交往的。他就毫不猶豫地拒絕了曾對一個誘惑他的,非常喜歡男人為自己打群架的女人。
對於誘惑的失敗,那個女孩子開始惱羞成怒的嘲諷他膽小如鼠。
正當年少,應該血氣方剛的他則毫無血氣,回敬以更尖刻的話語;
「你抬舉我了,」他懶洋洋地說:「為你打架我膽子比老鼠還小呢?因為你不值!」
是的,——不值!這就是他當時對生活的全部感受,——不值,一切都不值!
周圍的生活都令人沮喪,成年人活得艱苦又無聊,打牌、抽煙、喝酒、聊天,東家長、西家短,——看著他們就覺得這樣活一輩子真不知道有什麼意思!
他呢?更無聊,腦子空空,兩手空空,沒有可回憶的,也沒有可展望的。他的很多同學有的下鄉,有的無聊之下熱衷打群架,有的打死別人,有的被別人打殘。
哥哥走後,父母最為他會參與打群架擔心,因為他是男孩兒,又個子高大,手腳利落,自幼也是跟同院小朋友打著仗長大了,最容易被同學,街坊、同齡夥伴兒扯到這種事里了。在群架中,人人拿著能殺人的傢伙事兒,是個武林高手也難保受傷。——何況他?——再說,打傷別人也不得了。
兩個兒子都能落個完整的身子骨似乎是他父母的唯一心愿。
所以,除了威脅他,——還誘惑他,說將來準備託人讓他進派出所當警察,所以,千萬不能去惹是生非。
他覺得很高興,產生了點希望,覺得不當兵,當警察也不錯。至於打群架,他自己也不願意參與,因為他想不明白那些人為什麼打?
鬧事的起因總是微不足道,可以說很多是沒什麼原因打一個人,什麼也不為,就是看誰不順眼,一個呼哨,就上去打人家一頓,手還狠!
接著就結仇,接著對方就報仇,接著這邊再報仇——,總之,滾雪球似的越打架越大,他曾看過無數次不同廠之間工人們的械鬥,場面真是觸目驚心。
——這一切為什麼?思來想去唯一的結論好象就是純粹為發泄多餘的精力而已。
他感到不解,也感到很可理解,因為他也同樣精力充沛,無處發泄、感到自己是個廢物,對世界無所作為、感到憤懣不堪、甚至常常產生想毀滅一切的厭倦。
他那時很年輕,卻只有一顆充滿了迷茫、暴力和灰暗的心。
幸而社會突然發生了天翻地覆的變化,世界開始變得豐富多彩,新東西目不暇接,他考上了警察,後來很快機緣巧合調到了省城,幹得還很不錯,——而且最重要的,他發現自己熱愛這份工作!
他終於發現了——值得!
生活中值得的人與事!值得努力的方向!他有了太多需要學習和需要奮鬥的東西,終於感受到心靈和**的雙重充實。
這一切都在使他快樂的同時又深感自身的匱乏。
所以,當那對老夫婦對他喟然長嘆時,他覺得很慚愧,因為這是事實,他確實太無知!
後來又聽著那個文弱小夥子滔滔不絕的暢談一些他有些懂,有些不懂的知識,他的父母——老夫婦——時不時插進來說出一些頗有韻律的格言,然後又暢談起對兒子未來的規劃,真是全面、準確、細緻時,內心第一次對另一個人產生了羨慕,——看人家多好,攤上了有文化的爹媽,還趕上了好時候!心裡、腦里有東西!
自己呢?他忍不住悵然的想:自己跟小夥子那麼大時,除了會發泄生命的本能外真是什麼都不知道。現在他明白了,那些只是生命的需要,不是生命的驕傲。想有資格驕傲,得有點兒與眾不同的本事,這本事不管是什麼,肯定不會是吃飯和上床!
可等世界開放,等他明白這點兒時,他生命最初近二十年的光陰已經過去了,人生能有幾個二十年呢?
他羨慕他們,但最後看到他們投向他的那種悲憫的目光時,內心的傲氣又上來,——有什麼呢?從現在開始嘛!——他是錯過了近二十年的時光來了解自己是不是可能成為運動員、藝術家、科學家等等偉大人物的機會。
但他同樣可以成為有價值的人,哪怕是微小的價值,本來不廢那二十年他也未必成偉大人物,何必往回想?——以後對得住自己就行了,難道現在他不是已經知道自己想成為什麼人了嗎?他不信他曾荒廢了二十年,自己就永遠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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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十七
他和佳慧很快就結婚了,之後他們之間也再也沒有因為以前的事生過氣,不是他刻意忍著,而是他確實沒再想過。
如果不是許興發那一刻提到這個,他還不會想。
——假如佳慧有過這樣的遭遇,那一刻他想了一下:覺得想不出來,因為遭遇到就是遭遇到,沒遭遇到就是沒遭遇到,假想沒有切膚痛。如果說佳慧有什麼類似的遭際,那作孽的還是他,他有什麼可恨的?恨自己還差不多!
但他覺得許興發真正痛苦的並不是小玲被「強姦」這個名詞,而是小玲曾和其他男人有過——肌膚之親——的這個事實。他也不知道許興發「肌膚之親」的定義是不是僅僅指只要沒有破了那個「憑證」就算沒有「肌膚之親」。——如果這麼定義,他也沒什麼可說的。
可如果真要較真,他覺得那他和佳慧之前那種親熱實在比這種也淺不了多少。——包括他更年輕時和別的女孩子也是如此。
——但不突破那層底線又怎麼樣?他和她們可不是一直脈脈含情四目相對,都是很快都達到了赤身相見的程度,也因為他對危險點的控制能力,逐漸放下心的她們很快就放棄了扭捏,真是任他在她們身上怎麼享受,當然應該說她們也得到了享受,因為後來她們總比他還熱衷於那種纏綿。
他敢說,誰看了這種纏綿狀態,都不能說那些女孩子沒見過男人,更惶論那些講究這個的人了。雖然她們後來可能都是以——沒有見過男人的狀態——嫁了人,——之所以沒出問題,不過是眼不見,心不煩,憑證還在,因此想不到罷了。
反過來,按這個標準,佳慧以前和別人戀愛也一定非常親昵過。
但他從來也沒有為這件事追問過佳慧,唯一的一次談到還是因為佳慧追問他以前經歷才引起的。
那是他們剛剛和好后的兩天——
本來那天他去隊里只是去領工資、年終獎金和年貨之類的高興事兒,去的時候他多少有些不好意思,畢竟,年底是隊里最忙的時刻,但同時他偏偏又少有的實在不想上班,覺得自己心情好的只想唱歌,不想抓人。
——而且那時每次「嚴打」抓人,他內心都會產生相類的感慨——有的人死的真冤,不是冤枉他們,而是犯罪犯得真不值!
在他的感覺中,和某些罪犯比起來,他認為自己不僅絕對配抓他們,而且是在做一件好事!——那些人就是這世界上的禍害!
但和另外一些罪犯比起來,他覺得自己與他們的區別,似乎僅在於他沒趕上那些倒霉事兒而已!
當然,他也認為其中一些雖然不算壞人,但早晚也難免出問題,——因為那些人腦筋似乎有些問題,不是幹什麼都很衝動,不過腦兒,就是一根犟筋兒,認死理!
他自己成長在中國最封閉,高調又最響的年代,但生活事實也恰恰使他最不信什麼高調和清規戒律,他什麼都不信,內心最信的道理就是——做人千萬別虧自己!——所以做事同樣總是盡量使自己的願望得到滿足,不能直接滿足也要間接得到滿足。
不過他從沒有把自己放任出毛病,為他雖不認什麼道理,卻認事實的性格!對實在不能滿足的願望他也不會非要較勁兒,他也不是什麼天王老子,是什麼貴家子弟,想幹什麼就能幹什麼?小人物一個!幹不成一旦放棄,也是心甘情願!——因此從沒捅出過大簍子。
所以,他可憐某些犯人,但也談不上特別同情。——但那天下午,他受到了更大的刺激。
一進局裡,他就看見一對老夫婦在院子里,老先生在捶胸頓足的同時似乎還在破口大罵?!——老太太呢,則嗚嗚大哭。——他不由得的一楞,這對老夫婦他還算比較熟悉,因為他們就住在他原來派出所所在轄區裡面。
他連忙走過去關心地問:
「發生什麼事了?」
結果那對老夫婦一看見他,尤其是那個老先生,頓時顯得羞愧難當。他覺察出這其中的不對,沒有再追問下去,轉身回到辦公室,趕緊打聽到底怎麼回事?
結果大隊長趙志剛回答他:
「他們的小兒子因為強姦罪被抓了。」接著又痛心地搖搖頭:「一失足成千古恨,現在『嚴打』,刑重呀!」
「什麼?」他震驚地不敢相信:「沒有搞錯吧?」
「恐怕沒有,案子很簡單明確,小夥子喝了點兒酒,看鄰居女孩兒一人在家,腦子一時失控!怎麼,想看看卷宗嗎?」
他點點頭。
——說實話,他當時真是無法相信,但同時又隱隱覺得沒什麼不信的。
認識這對老夫婦還是因為這個犯了罪的小兒子。——那還是幾年前,一次他看見幾個小流氓在欺負一個有些文弱,大約十六七歲的男孩子,就不客氣的走了過去。——雖然他也比那幾個小流氓大不了幾歲,但他穿著警服,所以不用動手,幾個小流氓就頓時作鳥獸散了。
他正好要做一個走訪,因此陪那個男孩子一起回了家,——就這樣他認識了這家人。而後來能和這家人繼續交往,是因為這對老夫婦給他留下了不一樣的印象,這對老夫婦實在和他從小見到的那些大人們很不一樣。
老夫婦看起來都比實際年齡蒼老不少,一副歷盡滄桑的模樣,五十來歲跟快六七十的差不多,但他們舉手投足間有種說不出的自持的傲氣和相對的從容優雅,不像他自幼常見的那些鄰里,說話總是罵罵咧咧,粗門大嗓,走動也總是叉手叉腳,看起來就不怎麼成樣。
後來一交談,發現果然不一般的有道理,原來這對老夫婦解放前都出身於所謂「詩書傳家」的那種人家,從小生活富裕,受了很好的教育,頗有見識,解放后都做了中學老師。但後來也因為那份曾引以為榮的「家世」受了多年的大罪。
——當然,等他見到這對老夫婦時,災難已經不復存在了,老夫婦還拿回了部分曾被抄走的家產,日子也過得比一般人要舒服的多。他們的兩個女兒已經出嫁,大約女婿都不怎麼合心意,所以幾乎不肯談,現在和他們深具期望的小兒子在一起生活。
但使他感到他們的不一般倒不是老夫婦的身世,而是他們的言談。
老夫婦似乎有很多知識,對世界有很多不一樣,聽起來非常有道理的道理,——而且措辭也和一般人不一樣,聽起來怪高雅的。有的話甚至聽不懂,一打聽,原來是文言文。見他聽得發愣,他們就說這是哪兒本哪兒本書上的,於是他聽得更加發愣,老夫婦就對視一眼,然後長嘆一聲,——說「十年浩劫」,把中國糟蹋的不成樣子,老祖宗的東西全丟了,鼓吹什麼「讀書無用論」,真是毀了幾代孩子,像他這麼好的孩子居然什麼都不知道?
最後,老先生語重心長地告訴他:
「小郭呀,那些話你不懂,那我就跟你說句簡單的話吧,要想做好事,先要做好人;把人做好了,事也做好了!」
說實話,這句話他也聽的稀里糊塗,想不明白為什麼「把人做好了,事也做好了」,——滿街沒用的不壞的人是怎麼回事呢?——但他沒問,因為只感到羞愧難當,感到自己確實幾乎什麼都不知道,他###歲時「文革」就開始了,接著學校一片大亂,就是混著長大。雖然社會倒是整天教育他要向雷鋒學習,要「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但他卻沒受到什麼感染,說的實在點兒,作用近乎相反。
他的父母呢?也從沒這麼教過他。
他的父母都是最普通的小市民。在他記憶中媽媽最愛對他們哥倆說的話就是抱怨他們實在能吃,生兩個兒子跟生一窩兒土匪似的,還不如生兩個女兒。
但如果他們不吃呢?一樣罵,說萬一長不好將來也麻煩,因為他媽媽已經為他們哥倆的未來籌劃好了:「將來托託人爭取讓小山當兵,這樣小峰還可以留城,倆孩子都不用下鄉受罪了。」
看!——他父母給他兄弟倆的榜樣就是別信什麼高調、號召,一定要顧好自己。
根本沒有老先生,老太太口中的什麼氣節,什麼情操,什麼犧牲,什麼公理之類的。為了正義,要「雖千萬人,吾往矣」!——聽著就氣勢!
所以他什麼大道理也不知道,只知道自己想幹什麼。
有次媽媽又沖倆兒子重複對他們的人生規劃后,他忍不住說:「我也想當兵。」
實在,當年他目光和腦力所及,認為這個世界實在乏味的很,可能除了當兵還能有些浪漫的遐想外,別的實在想不出能幹什麼。
結果先當頭吃了個暴栗子,然後媽媽瞪著他說:
「當兵那麼容易?能把你留城就不錯了。」
緊接著媽媽又打量打量他一直比同齡人高一些的身材,又瞪著眼補充威逼利誘:
「要想當兵你也得給我老實點,慢慢找機會,別出去給我打架惹事,聽見沒!給自己弄傷弄殘弄到牢里了,惹了大麻煩你將來什麼也幹不成!」
這也就是父母對他唯一正面要求和教誨了——千萬別捅簍子!
對於其他,根本不管,甚至在他十六七歲開始和女孩子眉目傳情,又和某個名聲不好的女人鬼混后,親耳聽到有人告訴了爸爸。他當時且擔心了一下,結果晚上居然聽到爸爸偷偷對媽媽說:「小峰這孩子還真不傻,知道和女孩子**,和破鞋鬼混,這腦筋不賴,肯定不會給家惹事了!」
接著他似乎聽到媽媽罵了幾句什麼。
但隨後又聽到爸爸聲音不小的反駁:
「那你要小峰幹什麼?現在又不能當兵,又不念書,又不能打架?還能幹什麼?一個大小夥子天天在家坐著,那不是傻子了嗎?難道你要他現在就去娶個媳婦回家過日子嗎?」
接著,爸爸口氣簡直像讚賞了:
「我看小峰挺精明的,我兒子,不錯!多好,心思至少有個去處。就只要別惹麻煩,別害人家女孩子就行,我看他還算有掂算,知道跟誰來什麼,女孩子可不能亂來,一是害了人家,二是弄不好害了自己,除非他想娶誰回家。得了,你也別太擔心,反正咱兒子又不吃虧,隨他便好了,等將來有個工作,心思有了正地方沒準兒也就好了!不錯,這孩子腦筋不傻嘛!」
仔細回憶回憶,說爸爸是暗示提點他也不過份!
這就是他的爸媽!也像很多男孩兒的爹媽一樣,總覺得兒子出去跟女孩兒混就是沾了光,還怪高興!——讓他後來都不好意思跟人學父母曾說出的這種話,怎麼都顯得自私,素質不高!
但他當時倒是怪痛快,暗自鬆了口氣,覺得爸爸真是理解他,感激之餘立刻記住了爸爸的話,而且照此辦理。——再說這些話也合他朦朧的感受。
所以,他後來一直保持了對女孩子不越底線的態度,並且對別惹麻煩這點兒也做了進一步思索,對那些所謂的「破鞋」也是加以甄別才加以交往的。他就毫不猶豫地拒絕了曾對一個誘惑他的,非常喜歡男人為自己打群架的女人。
對於誘惑的失敗,那個女孩子開始惱羞成怒的嘲諷他膽小如鼠。
正當年少,應該血氣方剛的他則毫無血氣,回敬以更尖刻的話語;
「你抬舉我了,」他懶洋洋地說:「為你打架我膽子比老鼠還小呢?因為你不值!」
是的,——不值!這就是他當時對生活的全部感受,——不值,一切都不值!
周圍的生活都令人沮喪,成年人活得艱苦又無聊,打牌、抽煙、喝酒、聊天,東家長、西家短,——看著他們就覺得這樣活一輩子真不知道有什麼意思!
他呢?更無聊,腦子空空,兩手空空,沒有可回憶的,也沒有可展望的。他的很多同學有的下鄉,有的無聊之下熱衷打群架,有的打死別人,有的被別人打殘。
哥哥走後,父母最為他會參與打群架擔心,因為他是男孩兒,又個子高大,手腳利落,自幼也是跟同院小朋友打著仗長大了,最容易被同學,街坊、同齡夥伴兒扯到這種事里了。在群架中,人人拿著能殺人的傢伙事兒,是個武林高手也難保受傷。——何況他?——再說,打傷別人也不得了。
兩個兒子都能落個完整的身子骨似乎是他父母的唯一心愿。
所以,除了威脅他,——還誘惑他,說將來準備託人讓他進派出所當警察,所以,千萬不能去惹是生非。
他覺得很高興,產生了點希望,覺得不當兵,當警察也不錯。至於打群架,他自己也不願意參與,因為他想不明白那些人為什麼打?
鬧事的起因總是微不足道,可以說很多是沒什麼原因打一個人,什麼也不為,就是看誰不順眼,一個呼哨,就上去打人家一頓,手還狠!
接著就結仇,接著對方就報仇,接著這邊再報仇——,總之,滾雪球似的越打架越大,他曾看過無數次不同廠之間工人們的械鬥,場面真是觸目驚心。
——這一切為什麼?思來想去唯一的結論好象就是純粹為發泄多餘的精力而已。
他感到不解,也感到很可理解,因為他也同樣精力充沛,無處發泄、感到自己是個廢物,對世界無所作為、感到憤懣不堪、甚至常常產生想毀滅一切的厭倦。
他那時很年輕,卻只有一顆充滿了迷茫、暴力和灰暗的心。
幸而社會突然發生了天翻地覆的變化,世界開始變得豐富多彩,新東西目不暇接,他考上了警察,後來很快機緣巧合調到了省城,幹得還很不錯,——而且最重要的,他發現自己熱愛這份工作!
他終於發現了——值得!
生活中值得的人與事!值得努力的方向!他有了太多需要學習和需要奮鬥的東西,終於感受到心靈和**的雙重充實。
這一切都在使他快樂的同時又深感自身的匱乏。
所以,當那對老夫婦對他喟然長嘆時,他覺得很慚愧,因為這是事實,他確實太無知!
後來又聽著那個文弱小夥子滔滔不絕的暢談一些他有些懂,有些不懂的知識,他的父母——老夫婦——時不時插進來說出一些頗有韻律的格言,然後又暢談起對兒子未來的規劃,真是全面、準確、細緻時,內心第一次對另一個人產生了羨慕,——看人家多好,攤上了有文化的爹媽,還趕上了好時候!心裡、腦里有東西!
自己呢?他忍不住悵然的想:自己跟小夥子那麼大時,除了會發泄生命的本能外真是什麼都不知道。現在他明白了,那些只是生命的需要,不是生命的驕傲。想有資格驕傲,得有點兒與眾不同的本事,這本事不管是什麼,肯定不會是吃飯和上床!
可等世界開放,等他明白這點兒時,他生命最初近二十年的光陰已經過去了,人生能有幾個二十年呢?
他羨慕他們,但最後看到他們投向他的那種悲憫的目光時,內心的傲氣又上來,——有什麼呢?從現在開始嘛!——他是錯過了近二十年的時光來了解自己是不是可能成為運動員、藝術家、科學家等等偉大人物的機會。
但他同樣可以成為有價值的人,哪怕是微小的價值,本來不廢那二十年他也未必成偉大人物,何必往回想?——以後對得住自己就行了,難道現在他不是已經知道自己想成為什麼人了嗎?他不信他曾荒廢了二十年,自己就永遠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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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十七
他和佳慧很快就結婚了,之後他們之間也再也沒有因為以前的事生過氣,不是他刻意忍著,而是他確實沒再想過。
如果不是許興發那一刻提到這個,他還不會想。
——假如佳慧有過這樣的遭遇,那一刻他想了一下:覺得想不出來,因為遭遇到就是遭遇到,沒遭遇到就是沒遭遇到,假想沒有切膚痛。如果說佳慧有什麼類似的遭際,那作孽的還是他,他有什麼可恨的?恨自己還差不多!
但他覺得許興發真正痛苦的並不是小玲被「強姦」這個名詞,而是小玲曾和其他男人有過——肌膚之親——的這個事實。他也不知道許興發「肌膚之親」的定義是不是僅僅指只要沒有破了那個「憑證」就算沒有「肌膚之親」。——如果這麼定義,他也沒什麼可說的。
可如果真要較真,他覺得那他和佳慧之前那種親熱實在比這種也淺不了多少。——包括他更年輕時和別的女孩子也是如此。
——但不突破那層底線又怎麼樣?他和她們可不是一直脈脈含情四目相對,都是很快都達到了赤身相見的程度,也因為他對危險點的控制能力,逐漸放下心的她們很快就放棄了扭捏,真是任他在她們身上怎麼享受,當然應該說她們也得到了享受,因為後來她們總比他還熱衷於那種纏綿。
他敢說,誰看了這種纏綿狀態,都不能說那些女孩子沒見過男人,更惶論那些講究這個的人了。雖然她們後來可能都是以——沒有見過男人的狀態——嫁了人,——之所以沒出問題,不過是眼不見,心不煩,憑證還在,因此想不到罷了。
反過來,按這個標準,佳慧以前和別人戀愛也一定非常親昵過。
但他從來也沒有為這件事追問過佳慧,唯一的一次談到還是因為佳慧追問他以前經歷才引起的。
那是他們剛剛和好后的兩天——
本來那天他去隊里只是去領工資、年終獎金和年貨之類的高興事兒,去的時候他多少有些不好意思,畢竟,年底是隊里最忙的時刻,但同時他偏偏又少有的實在不想上班,覺得自己心情好的只想唱歌,不想抓人。
——而且那時每次「嚴打」抓人,他內心都會產生相類的感慨——有的人死的真冤,不是冤枉他們,而是犯罪犯得真不值!
在他的感覺中,和某些罪犯比起來,他認為自己不僅絕對配抓他們,而且是在做一件好事!——那些人就是這世界上的禍害!
但和另外一些罪犯比起來,他覺得自己與他們的區別,似乎僅在於他沒趕上那些倒霉事兒而已!
當然,他也認為其中一些雖然不算壞人,但早晚也難免出問題,——因為那些人腦筋似乎有些問題,不是幹什麼都很衝動,不過腦兒,就是一根犟筋兒,認死理!
他自己成長在中國最封閉,高調又最響的年代,但生活事實也恰恰使他最不信什麼高調和清規戒律,他什麼都不信,內心最信的道理就是——做人千萬別虧自己!——所以做事同樣總是盡量使自己的願望得到滿足,不能直接滿足也要間接得到滿足。
不過他從沒有把自己放任出毛病,為他雖不認什麼道理,卻認事實的性格!對實在不能滿足的願望他也不會非要較勁兒,他也不是什麼天王老子,是什麼貴家子弟,想幹什麼就能幹什麼?小人物一個!幹不成一旦放棄,也是心甘情願!——因此從沒捅出過大簍子。
所以,他可憐某些犯人,但也談不上特別同情。——但那天下午,他受到了更大的刺激。
一進局裡,他就看見一對老夫婦在院子里,老先生在捶胸頓足的同時似乎還在破口大罵?!——老太太呢,則嗚嗚大哭。——他不由得的一楞,這對老夫婦他還算比較熟悉,因為他們就住在他原來派出所所在轄區裡面。
他連忙走過去關心地問:
「發生什麼事了?」
結果那對老夫婦一看見他,尤其是那個老先生,頓時顯得羞愧難當。他覺察出這其中的不對,沒有再追問下去,轉身回到辦公室,趕緊打聽到底怎麼回事?
結果大隊長趙志剛回答他:
「他們的小兒子因為強姦罪被抓了。」接著又痛心地搖搖頭:「一失足成千古恨,現在『嚴打』,刑重呀!」
「什麼?」他震驚地不敢相信:「沒有搞錯吧?」
「恐怕沒有,案子很簡單明確,小夥子喝了點兒酒,看鄰居女孩兒一人在家,腦子一時失控!怎麼,想看看卷宗嗎?」
他點點頭。
——說實話,他當時真是無法相信,但同時又隱隱覺得沒什麼不信的。
認識這對老夫婦還是因為這個犯了罪的小兒子。——那還是幾年前,一次他看見幾個小流氓在欺負一個有些文弱,大約十六七歲的男孩子,就不客氣的走了過去。——雖然他也比那幾個小流氓大不了幾歲,但他穿著警服,所以不用動手,幾個小流氓就頓時作鳥獸散了。
他正好要做一個走訪,因此陪那個男孩子一起回了家,——就這樣他認識了這家人。而後來能和這家人繼續交往,是因為這對老夫婦給他留下了不一樣的印象,這對老夫婦實在和他從小見到的那些大人們很不一樣。
老夫婦看起來都比實際年齡蒼老不少,一副歷盡滄桑的模樣,五十來歲跟快六七十的差不多,但他們舉手投足間有種說不出的自持的傲氣和相對的從容優雅,不像他自幼常見的那些鄰里,說話總是罵罵咧咧,粗門大嗓,走動也總是叉手叉腳,看起來就不怎麼成樣。
後來一交談,發現果然不一般的有道理,原來這對老夫婦解放前都出身於所謂「詩書傳家」的那種人家,從小生活富裕,受了很好的教育,頗有見識,解放后都做了中學老師。但後來也因為那份曾引以為榮的「家世」受了多年的大罪。
——當然,等他見到這對老夫婦時,災難已經不復存在了,老夫婦還拿回了部分曾被抄走的家產,日子也過得比一般人要舒服的多。他們的兩個女兒已經出嫁,大約女婿都不怎麼合心意,所以幾乎不肯談,現在和他們深具期望的小兒子在一起生活。
但使他感到他們的不一般倒不是老夫婦的身世,而是他們的言談。
老夫婦似乎有很多知識,對世界有很多不一樣,聽起來非常有道理的道理,——而且措辭也和一般人不一樣,聽起來怪高雅的。有的話甚至聽不懂,一打聽,原來是文言文。見他聽得發愣,他們就說這是哪兒本哪兒本書上的,於是他聽得更加發愣,老夫婦就對視一眼,然後長嘆一聲,——說「十年浩劫」,把中國糟蹋的不成樣子,老祖宗的東西全丟了,鼓吹什麼「讀書無用論」,真是毀了幾代孩子,像他這麼好的孩子居然什麼都不知道?
最後,老先生語重心長地告訴他:
「小郭呀,那些話你不懂,那我就跟你說句簡單的話吧,要想做好事,先要做好人;把人做好了,事也做好了!」
說實話,這句話他也聽的稀里糊塗,想不明白為什麼「把人做好了,事也做好了」,——滿街沒用的不壞的人是怎麼回事呢?——但他沒問,因為只感到羞愧難當,感到自己確實幾乎什麼都不知道,他###歲時「文革」就開始了,接著學校一片大亂,就是混著長大。雖然社會倒是整天教育他要向雷鋒學習,要「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但他卻沒受到什麼感染,說的實在點兒,作用近乎相反。
他的父母呢?也從沒這麼教過他。
他的父母都是最普通的小市民。在他記憶中媽媽最愛對他們哥倆說的話就是抱怨他們實在能吃,生兩個兒子跟生一窩兒土匪似的,還不如生兩個女兒。
但如果他們不吃呢?一樣罵,說萬一長不好將來也麻煩,因為他媽媽已經為他們哥倆的未來籌劃好了:「將來托託人爭取讓小山當兵,這樣小峰還可以留城,倆孩子都不用下鄉受罪了。」
看!——他父母給他兄弟倆的榜樣就是別信什麼高調、號召,一定要顧好自己。
根本沒有老先生,老太太口中的什麼氣節,什麼情操,什麼犧牲,什麼公理之類的。為了正義,要「雖千萬人,吾往矣」!——聽著就氣勢!
所以他什麼大道理也不知道,只知道自己想幹什麼。
有次媽媽又沖倆兒子重複對他們的人生規劃后,他忍不住說:「我也想當兵。」
實在,當年他目光和腦力所及,認為這個世界實在乏味的很,可能除了當兵還能有些浪漫的遐想外,別的實在想不出能幹什麼。
結果先當頭吃了個暴栗子,然後媽媽瞪著他說:
「當兵那麼容易?能把你留城就不錯了。」
緊接著媽媽又打量打量他一直比同齡人高一些的身材,又瞪著眼補充威逼利誘:
「要想當兵你也得給我老實點,慢慢找機會,別出去給我打架惹事,聽見沒!給自己弄傷弄殘弄到牢里了,惹了大麻煩你將來什麼也幹不成!」
這也就是父母對他唯一正面要求和教誨了——千萬別捅簍子!
對於其他,根本不管,甚至在他十六七歲開始和女孩子眉目傳情,又和某個名聲不好的女人鬼混后,親耳聽到有人告訴了爸爸。他當時且擔心了一下,結果晚上居然聽到爸爸偷偷對媽媽說:「小峰這孩子還真不傻,知道和女孩子**,和破鞋鬼混,這腦筋不賴,肯定不會給家惹事了!」
接著他似乎聽到媽媽罵了幾句什麼。
但隨後又聽到爸爸聲音不小的反駁:
「那你要小峰幹什麼?現在又不能當兵,又不念書,又不能打架?還能幹什麼?一個大小夥子天天在家坐著,那不是傻子了嗎?難道你要他現在就去娶個媳婦回家過日子嗎?」
接著,爸爸口氣簡直像讚賞了:
「我看小峰挺精明的,我兒子,不錯!多好,心思至少有個去處。就只要別惹麻煩,別害人家女孩子就行,我看他還算有掂算,知道跟誰來什麼,女孩子可不能亂來,一是害了人家,二是弄不好害了自己,除非他想娶誰回家。得了,你也別太擔心,反正咱兒子又不吃虧,隨他便好了,等將來有個工作,心思有了正地方沒準兒也就好了!不錯,這孩子腦筋不傻嘛!」
仔細回憶回憶,說爸爸是暗示提點他也不過份!
這就是他的爸媽!也像很多男孩兒的爹媽一樣,總覺得兒子出去跟女孩兒混就是沾了光,還怪高興!——讓他後來都不好意思跟人學父母曾說出的這種話,怎麼都顯得自私,素質不高!
但他當時倒是怪痛快,暗自鬆了口氣,覺得爸爸真是理解他,感激之餘立刻記住了爸爸的話,而且照此辦理。——再說這些話也合他朦朧的感受。
所以,他後來一直保持了對女孩子不越底線的態度,並且對別惹麻煩這點兒也做了進一步思索,對那些所謂的「破鞋」也是加以甄別才加以交往的。他就毫不猶豫地拒絕了曾對一個誘惑他的,非常喜歡男人為自己打群架的女人。
對於誘惑的失敗,那個女孩子開始惱羞成怒的嘲諷他膽小如鼠。
正當年少,應該血氣方剛的他則毫無血氣,回敬以更尖刻的話語;
「你抬舉我了,」他懶洋洋地說:「為你打架我膽子比老鼠還小呢?因為你不值!」
是的,——不值!這就是他當時對生活的全部感受,——不值,一切都不值!
周圍的生活都令人沮喪,成年人活得艱苦又無聊,打牌、抽煙、喝酒、聊天,東家長、西家短,——看著他們就覺得這樣活一輩子真不知道有什麼意思!
他呢?更無聊,腦子空空,兩手空空,沒有可回憶的,也沒有可展望的。他的很多同學有的下鄉,有的無聊之下熱衷打群架,有的打死別人,有的被別人打殘。
哥哥走後,父母最為他會參與打群架擔心,因為他是男孩兒,又個子高大,手腳利落,自幼也是跟同院小朋友打著仗長大了,最容易被同學,街坊、同齡夥伴兒扯到這種事里了。在群架中,人人拿著能殺人的傢伙事兒,是個武林高手也難保受傷。——何況他?——再說,打傷別人也不得了。
兩個兒子都能落個完整的身子骨似乎是他父母的唯一心愿。
所以,除了威脅他,——還誘惑他,說將來準備託人讓他進派出所當警察,所以,千萬不能去惹是生非。
他覺得很高興,產生了點希望,覺得不當兵,當警察也不錯。至於打群架,他自己也不願意參與,因為他想不明白那些人為什麼打?
鬧事的起因總是微不足道,可以說很多是沒什麼原因打一個人,什麼也不為,就是看誰不順眼,一個呼哨,就上去打人家一頓,手還狠!
接著就結仇,接著對方就報仇,接著這邊再報仇——,總之,滾雪球似的越打架越大,他曾看過無數次不同廠之間工人們的械鬥,場面真是觸目驚心。
——這一切為什麼?思來想去唯一的結論好象就是純粹為發泄多餘的精力而已。
他感到不解,也感到很可理解,因為他也同樣精力充沛,無處發泄、感到自己是個廢物,對世界無所作為、感到憤懣不堪、甚至常常產生想毀滅一切的厭倦。
他那時很年輕,卻只有一顆充滿了迷茫、暴力和灰暗的心。
幸而社會突然發生了天翻地覆的變化,世界開始變得豐富多彩,新東西目不暇接,他考上了警察,後來很快機緣巧合調到了省城,幹得還很不錯,——而且最重要的,他發現自己熱愛這份工作!
他終於發現了——值得!
生活中值得的人與事!值得努力的方向!他有了太多需要學習和需要奮鬥的東西,終於感受到心靈和**的雙重充實。
這一切都在使他快樂的同時又深感自身的匱乏。
所以,當那對老夫婦對他喟然長嘆時,他覺得很慚愧,因為這是事實,他確實太無知!
後來又聽著那個文弱小夥子滔滔不絕的暢談一些他有些懂,有些不懂的知識,他的父母——老夫婦——時不時插進來說出一些頗有韻律的格言,然後又暢談起對兒子未來的規劃,真是全面、準確、細緻時,內心第一次對另一個人產生了羨慕,——看人家多好,攤上了有文化的爹媽,還趕上了好時候!心裡、腦里有東西!
自己呢?他忍不住悵然的想:自己跟小夥子那麼大時,除了會發泄生命的本能外真是什麼都不知道。現在他明白了,那些只是生命的需要,不是生命的驕傲。想有資格驕傲,得有點兒與眾不同的本事,這本事不管是什麼,肯定不會是吃飯和上床!
可等世界開放,等他明白這點兒時,他生命最初近二十年的光陰已經過去了,人生能有幾個二十年呢?
他羨慕他們,但最後看到他們投向他的那種悲憫的目光時,內心的傲氣又上來,——有什麼呢?從現在開始嘛!——他是錯過了近二十年的時光來了解自己是不是可能成為運動員、藝術家、科學家等等偉大人物的機會。
但他同樣可以成為有價值的人,哪怕是微小的價值,本來不廢那二十年他也未必成偉大人物,何必往回想?——以後對得住自己就行了,難道現在他不是已經知道自己想成為什麼人了嗎?他不信他曾荒廢了二十年,自己就永遠廢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