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章 出行的準備(一)
漸漸的冷靜下來,辛爾也開始考慮自己的將來了。既然已經做好了要為復仇和成為強者拼盡一切,那麼他就不可能留在這小城裡。既然瀚海王的人已經發現了自己,哪怕那老者說過饒自己一命,但那個新來的灰袍教士會不會做出將自己趕盡殺絕,以討他歡心的事情,沒人能知道。
即使辛爾並不知道謝維特就是南里派過來的,某種意義上他也是瀚海王的下屬,但他已經並非當初那個天真的少年,聽過了鮑勃的話,他多少也能猜到科爾思國這個芝麻大小的地方,勢力已經開始大洗牌了。如果他留在這裡,一定會給希緹帶來麻煩,所以他必須離開。
站起身來,拍拍身上的塵土,他重新將希緹的袍子穿上,將自己俊秀的臉遮住,讓他又變成了一個乞兒。而感覺到自己的腿雖然還有一些隱痛,但已不像之前那樣必須拄拐,還要忍受疼痛才能勉強走路了。
快速的離開了教堂門口,剛才完全被悲痛和絕望籠罩著,他此時才感覺到自己的手中握著一枚溫潤的玉簪。記憶漸漸從知道自己毫無天賦便大腦一陣空白的腦海中涌了出來,他想起了那女孩梨花帶雨,握著自己的手,把這玉簪和一枚玉墜送給自己時的淚容,不禁深深嘆了一口氣。
「謝謝你,你真的是一個很溫柔,很善良的女孩…雖然你是瀚海王的女兒,但你卻未被權欲和力量污染了雙眼,明明與我萍水相逢,竟然便會如此真心待我,我已欠你一次了。」雖然辛爾知道自己必將會復仇,絕不會因為兒女情長便忘卻了這滔天的血恨,但他同樣是一個恩怨分明的人。怨必報,恩必償,這才是血性男兒,他並非是以德報怨的聖人,但也絕對做不出恩將仇報的下賤事情。
而將懷中散發著淡淡熱度的玉墜在袍子中拉起,辛爾端詳著那瑩潤而閃爍著幽幽碧光的首飾,看到了背後如同一片青葉的徽記,他也清楚這肯定不是凡品。上面還刻著兩個小字,顯然是女孩子貼身的物件,不知道陪伴了她多久,而她竟然就把這麼珍貴的東西送給自己了。用手遮掩著透明而又水波蕩漾的玉飾,辛爾看清了那兩個字是人類語的「青檸」二字。
「這是她的名字嗎…」重新將玉墜放回自己的胸口,讓溫熱的玉飾與自己的心臟相帖,他似乎在這之上感覺到了女孩寄託於此的柔情。雖然他知道自己不過是自作多情,女孩對他僅僅只是憐憫與溫柔,但他卻依然將她的恩情牢牢的記在心中。
「她為你用的魔法是神術學派慈悲神術派系的二階魔法,【巴德爾祝福術】,這是一個二階中可以說是最為繁複的魔法,能夠為目標治癒內在的傷勢。」墨輕嘆一口氣:「不得不說,她的天賦雖然無法與你這個另類的怪胎相比,但僅僅比你大上一歲,用短短一年的時間就能凝聚魔晶,釋放二階高級的魔法,也算是驚才絕艷了。」
辛爾輕輕的點了點頭:「墨叔,正常的人,在九歲覺醒異能之後,想要凝聚核心需要多久?」
墨思考了一下:「如果是按照人類的年齡來說,天資較為出眾的那一部分,需要三年的時間才能達到一階十級,嘗試凝聚核心,最後會在十二三歲左右到達二階。這已經算是天賦最為頂尖的人了,他們也很有希望在未來突破到四階。」
「那她僅僅是十歲,就已經會使用二階的魔法了…」辛爾驚異的說道:「這…豈不是說她以後會到達六階?」
「哪有你想的那麼簡單。」墨笑罵道:「你當女神侍衛和稱帝境的強者是大白菜,一薅一大把?她雖然已經達到了二階,凝聚了魔晶,但很明顯她應該是接受了什麼傳承,或者使用了能夠提升靈魂力量的藥物,才能快速的突破見習魔法師的一到十級。而且魔法師與異能者不同,有一些天生靈魂力量更強的人,可能覺醒時就已經突破到五六級了也不無可能。再加上她是瀚海王的王女,即使是那老者都已有四階之強,瀚海王怕是一個驚世境的強者,可以算是這方世界的頂級強者了。他的資源肯定是數不勝數,他所遺傳的血脈也一定是最高級的,她的女兒有這種天賦,不足為奇。」
「就算那瀚海王再厲害,我也一定會變得比他更強大。」辛爾冷冷的說道。
墨輕輕點了點頭:「如果你能夠成功,那麼你很可能會達到那個所有人都不敢想象的境界。」
「說一說你的腿。雖然她已有二階,但她畢竟太年輕了,即使釋放出來了這個本應能將你徹底治好的魔法,可她卻沒有多餘的靈魂力量能將它完美的控制。」墨說道:「因此她的魔法所呼喚而來的治癒聖光有一部分還殘餘在你的腿中,需要你的引動,來利用它們去接駁你還未完全癒合的最後一部分傷勢。到了那個時候,你的腿才能說是完全的治好了。」
辛爾皺了皺眉頭:「要如何引動?」
墨回答道:「很簡單,雖然釋放這個魔法需要二階,但是僅僅推動一些已經留在你身體里的力量,有些許的魔力和靈魂力量就好。但是為了不留下後遺症,你還需要藥物的配合,這也是為什麼你必須離開這裡的原因,在這裡你是尋不到那些藥材的。」
「都需要什麼?」辛爾好奇的問道。
「我想想…」墨笑道:「首先便需要十五種不同的,體內具有光屬性的魔獸新鮮血液。」
「我…」辛爾險些爆了粗口:「墨叔,你不會要我去殺魔獸吧?」
「廢話!」墨毫不客氣:「不然魔獸會自己過來放血給你?就算能買到,你有錢嗎?」
這肯定不用說,辛爾現在身無分文。雖然他除了那件臟臭的袍子外並不像個乞丐,可在一窮二白這方面上,他與乞丐也沒什麼區別。更何況,墨要的可是新鮮血液,這價格就更要翻上幾倍不止。
「我…我也打不過啊…」辛爾喃喃的說道。
「你以為魔獸就不分三六九等了?」墨沒好氣的看著這個一向都十分聰穎,此時卻犯了糊塗的弟子:「最弱的那些魔獸,實力與人類的一階相仿,而你的腿至少還能支撐一年。如果計劃能夠成功,以你的天賦一年內就足以修鍊到一階五級左右,對付弱一點的魔獸毫無困難。而且在這科爾思國,芝麻大小的地盤,你也找不到更強的魔獸了。」
深吸了一口氣:「行吧墨叔,隨便你折騰了,你怎麼說,我就怎麼做,我完全聽你的。」
很滿意他的回答。雖然有很多新奇的想法是好事,但是該聽話的時候還是要聽話,墨點了點頭。
「準備準備東西,我們很快就要離開了,在這裡待的時間越長,就越可能給你認識的這些人帶來麻煩。」墨嚴肅的說道:「更何況,你不覺得奇怪嗎?以瀚海王的實力,難道一個領主都只有三階的小地方,也值得他親自下令嗎?」
「你的意思是說,科爾思國里藏著什麼值得他重視的東西?」辛爾有些糊塗。「但是這也說不通,他為何還要專門扶持一個傀儡呢?以他五階驚世境的實力,真的有什麼藏著的重要東西,他直接來搶走不就好了?」
「呵,辛爾,你還是太年輕了。」墨已經知道了這片大陸如今的許多事情,輕笑一聲:「你難道以為在這片土地上,只有一個瀚海王一家獨大嗎?即使他是【王】,也不過是薩蒂奇帝國附屬的王之一,即使不提與他平起平坐的其他王,他的頭上可是還有著帝國呢。」
「所以他才要找辦法,盡量掩人耳目的同時,稍稍的將觸角伸進來,去搜尋這裡的地方。」辛爾也恍然大悟道:「怪不得那個老混蛋說他有王上的命令,瀚海王要他來一寸一寸的找一個東西!」
「很有可能。」墨點點頭:「不過這些輪不到你去考慮了。大人物有大人物的焦慮,小人物也有小人物的活法,既然你的實力還遠遠不到復仇的時候,那麼你就先忍下仇恨,去看著他們狗咬狗骨吧。」
「我知道。」辛爾點點頭。剛才在那教堂之內,他因為一時口快,險些惹來殺身之禍,這個教訓可非同小可。因此他已知道做人應該收斂,哪怕是面對這生死仇敵,不到一擊必殺的時候,他也要如同沙漠中的毒蛇一樣隱匿行蹤與毒牙了。
「去置備一些必需品吧。」辛爾想著,漸漸消失在黃昏中了。
但是很快,辛爾就犯了難。
此次出行不比以往,他不是出門遊玩,必須做好完全準備才行。對一個從未出過如此遠門的孩子來說,他有太多東西要置辦了,即使有墨的提醒,他也被各式各樣繁雜的東西搞得頭昏腦脹。而另一個尷尬的地方就在於他身無分文,他更不可能向希緹要錢,因此他也只能將公主送給他的玉簪當掉。雖然他並不情願,但是還好有一個玉墜留下充當念想,他也只能忍痛割愛了。
當鋪的老闆是個身穿錦袍的肥胖中年人,雖然這地方是個小城,但他的職位依然有著不少油水,這也讓他吃的腦滿腸肥。拿著一個放大鏡,仔細的看著這枚觸手溫潤的玉簪,這不禁讓他暗暗心驚。
「這…這竟然是天玉閣的手筆啊…」他經常會跟隨商隊前往各個地方,好東西也見過不少,即使沒多少能賺到自己手裡,但他的眼力還是有一些的。但即使如此,天玉閣的玉飾他也極少能見到。這天玉閣並非處在薩蒂奇帝國黑暗教廷的國土,而是屬於大陸的南側另一片大陸,混亂地帶的一方勢力。位於百寶山脈之中,他們不僅極擅於雕琢玉器,更是佔有許多出產美玉的礦脈,實力底蘊同樣非凡,哪怕是在那片極度混亂,連年征戰的地方也是一尊赫赫有名的龐然大物。
而天玉閣的玉器,無論是在任何地方都極受王公貴族尤其是小姐太太們的歡迎,哪怕是在薩蒂奇帝國以各種寶石飾品為尊的宮廷之中,也常常能看見天玉閣的玉飾被某位身份尊崇的夫人或者小姐佩戴著。因此,天玉閣的手藝無論在哪裡的拍賣場出現都必定會拍出高價,有著許多有錢卻缺權的富商等著用這玉器去討某個貴族夫人歡心,讓他給自己的丈夫吹吹枕邊風,謀得一官半職。
悄悄的咽了一口口水,他無論如何也想象不到在這麼一個窮酸的地方,竟然能看見一支天玉閣的玉簪。而這玉簪通體柔順,質地若羊脂一般滑膩,雕工雖然並不繁複但卻大道至簡,古樸的刀工狀若天然,即使在天玉閣中也是大師之作。而他用放大鏡看見簪尖之上,那針般細小的地方上竟然還刻著一個極微小的【玉】字,已經知道這並非贗品,乃是貨真價實的天玉閣出品了。
而看著靜靜站在一旁,披著一件破破爛爛的長袍,如同乞丐一般的辛爾,當鋪老闆謀生出一些殺人奪寶的心思。但是所幸,他雖然愛財,但也懂得君子愛財取之有道的道理,再加上他覺得辛爾不過是個乞兒,說不準這東西是在哪裡偷來或者撿來的,不會清楚這寶貝的價值,清了清嗓子。
「嗯…這確實是好東西啊。我就破例一次,出一個金幣的高價買下來了。」強壓著撿漏的喜悅,老闆淡淡的說道。
這也就是仗著是在偏遠小城,沒有同行任他一家獨大,若是在稍大些的城市,只要貨比三家,那這東西的價格就要噌噌的漲了。
而他也是個聰明人,不得不說從事買賣的個個都是人精。他沒有強行說這東西是個假貨,甩給他幾枚銅幣,而是用一個雖然與這東西的實際價格天差地遠,但對一個乞丐來說是一筆巨款的價格來糊弄他。
如果辛爾真是一個乞丐,那一個金幣對他來說可就是幾個月的飽飯。雖然在光暗大陸國家眾多,但無論是任何勢力和國家都使用金本位,一個銀幣等於十個銅幣,一個金幣等於十個銀幣,這是最基礎的匯率。而更高級,涉及到大筆金額交易會用金票,不過對普通人家而言,三種貨幣才是最常用的。
銅幣是最小的面額,一枚銅幣可以買兩隻雞蛋,一條粗麥麵包則值三四枚銅幣,如果花上一枚銀幣,就可以吃上一頓帶一塊肉排和調味汁的晚餐,還加上一杯土豆蒸餾的烈酒。如果是一個金幣,全部只買最能果腹的麵包與洋蔥,那麼足足可以吃上三個月,對乞丐來說絕對是一筆巨款了。
如果辛爾真的是一個乞丐,那麼他估計就歡天喜地,感恩戴德的接過來這他從來不敢想象的巨款,還要感謝老闆的好心了。但他並不是,雖然他僅僅是一個小城城主的兒子,但畢竟不是平民子弟,也算是有著最低級的爵位,多少還是見過世面的。但他也不能這麼說出來,嘶啞著聲音:「這東西是一位尊貴的小姐發慈悲送給我的,她跟我說過至少要值兩百個金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