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章 字條
辰風就這樣走出了山洞,身後跟著十幾隻狼,浩浩蕩蕩的走向樹林深處。
早上的森林不算很熱,也不算太冷,是辰風很喜歡的溫度。太陽剛從天邊升起,光芒並不是很刺眼,林中的涼風也讓人感覺很舒爽。
辰風一邊往前走,一邊用手撥開眼前的樹枝。狼王就一路跟在辰風的身邊,身後的狼群也格外安靜。
辰風朝著昨晚定下的方向走了許久,隨著溫度的升高,辰風意識到大概已是正午。
辰風覺得坐下來休息一下,順便思考一下接下來的路怎麼走,畢竟他一路走來什麼都沒見到,甚至連山洞裡的水流都不知道流向了哪裡。
辰風坐下來把上衣脫了,順手搭在一旁的樹枝上。儘管上身沒穿衣服,辰風還是熱的滿身大汗。
辰風撿起地上寬大的樹葉扇風,但扇出的卻是陣陣熱浪,這讓辰風不得不把樹葉丟掉。
狼王就趴在辰風身邊,它也很熱,一直搖著蓬鬆的尾巴。狼群全部都歇在原地,看起來都不想動了。
辰風覺得這樣下去肯定沒辦法,雖說是不愁吃的了,不過天天休息不好,早晚累死在森林裡。
辰風為了確定方向作出了一個大膽的決定,他想要爬到樹頂去看看,畢竟高處視野開闊。
辰風想著就跑到了一棵不算太粗的樹榦前,雙手環抱住樹榦,然後一點點往上挪。
辰風雖然沒有見過如此高大的樹,但他也是爬樹的一把好手。
當辰風七歲的時候,他在穿雲山也沒有事情干,師父總是不知道去了哪裡,師哥也忙著做自己的事情。
辰風就只能自己一個人在樹林里玩,晴雲曾跟辰風說過:「你站到高處便能看見我了。」其實這不過是晴雲安慰辰風的話罷了。
辰風卻當真了,他希望能站的高一點,這樣就可以看見出了遠門的師父。但當他爬上山頂最高的石頭,他依舊沒有看到師父。
當晴雲晚上很晚回來的時候,辰風總是哭著跑去找他,然後便告訴師父自己沒有看見他,怪師父說謊騙他。
晴雲聽后總是微微一笑,然後以同樣的借口說到:「看不見為師?只不過是站的不夠高罷了。」
辰風默默記住了這句話,後來他就跑到了最高的石頭旁的樹邊。這棵樹就生在懸崖邊上,只要再往樹前走一小步,便會掉入萬丈深淵。這棵樹估計也有個十米高了,辰風想著再高十米就一定能看見師父了,辰風現在依稀能記得當時樹頂已經埋沒在雲層當中。
辰風當時並沒有考慮那麼多,隨後就把捲起的褲腿拉下來,直接抱上了樹榦。他一點點的往上挪,因為身體輕小,他甚至可以坐在樹枝上休息一番。
辰風途中大概歇了五次,便爬到了距離樹頂不到一米的地方。這時辰風往下看了一眼,他正好正對著懸崖的方向,這讓他心中一驚,然後在樹枝上亂晃起來。
越想穩住卻越難,辰風最後從樹枝上掉了下去,就在千鈞一髮之際,辰風伸手抓住了樹枝,但他根本撐不了多久。
辰風的手指開始變得酸痛,不由自主的開始往下滑。辰風很快便支撐不住,整個朝著懸崖摔了下去。
不過在下墜的過程中,辰風親眼見到了師父說的話是真的,自己真的看見了遠處的晴雲。
「師父……」
辰風在空中亂舞著雙臂大喊道,晴雲立馬飛身一躍跳向懸崖,但他並沒有落下去,而是穩穩的踩在了凹凸不平的石壁上。
晴雲三兩步便衝到辰風身前,然後在空中跳躍接住了辰風,隨後又站到了懸崖邊上。
辰風被嚇得差點尿褲子,他已經記不清那天發生了什麼,只知道晴雲回去后便痛斥了辰風的兩位師哥。
後來辰風被晴雲安排坐在和風旁邊看著火爐中的火,然後告誡他再也不要去懸崖邊上去了。
有了這次經歷,辰風自然也不去懸崖邊上了,打死他都不去。
辰風一邊回憶著一邊想樹頂爬去,下面狼王就仰頭盯著辰風。
辰風很快就覺得粗糙的樹榦刮的生疼,於是從樹榦上一躍而下,摸了摸樹枝上掛著的上衣,明顯還沒有干。
辰風看向了一旁的黑袍,但最後還是沒好意思用,畢竟自己到時候還得還給那個女人的。
辰風只能把自己的衣服從樹枝上取下,然後用力擰了擰,隨便便穿到了身上。
辰風穿上上衣后重新去爬樹,但這回抬頭一看,卻發現這邊的樹都好高,都二十米高起步,在十米往上的部分全部布滿了錯綜複雜的枝條,辰風根本穿不過去。
辰風看著旁邊的狼王一直盯著自己,於是俯下身想去摸摸狼王,但狼王今天卻反常的跑開了。
辰風瞬間明白狼王有什麼東西想告訴自己,於是連忙起身跟了上去。
狼王在樹洞和落葉中輕盈的穿行著,辰風就沒那麼容易了,經常容易絆到樹底伸出的樹根。
辰風很快就跟丟了狼王,就在他不知所措的時候,一個黑影從樹上直接跳到了辰風的面前。
辰風見到是狼王回來了,心中甚是歡喜,辰風低頭卻見狼王嘴裡叼著一根一米長的木棍。辰風立馬認出了這是師父留給自己的手杖。
「你是在哪裡撿到的?」辰風蹲下來摸著狼王的頭問到。
狼王沒有回答,而是死死盯著那根手杖。辰風覺得奇怪,於是仔細觀察了一番,上面居然粘貼著一張字條。
辰風小心的把字條揭下,上面的字跡明顯是之前那位女人的。
上面寫著:「我從你師父那裡借來了這個東西,他托我帶給你,也許這能讓你擁有更強的力量。」
辰風不明白這在說什麼,這不過是一根普通的手杖,就像那些瘸腿的人拄的拐杖。
辰風把字條翻過來,果不其然上面還寫著一句話:「看來你已經堅持不下去了,那我再加一個條件,一個月後再出森林,如果提前一分鐘我看見你從森林中走出,那麼……」
字條的最後是幾滴鮮血,但早已乾涸在紙上。辰風把信紙湊近鼻子問了問,是人血的味道。
小時候辰風便對血腥味十分敏感,隔著二十米遠就能聞到血的氣味,而且能準確分辨出血源。
晴雲經常開玩笑說辰風是狗鼻子,辰風為此也十分苦惱,自己經常因為這個睡不好,甚至平日還要噁心想吐。
辰風把字條丟到一邊的石頭上,果然又燃燒起來。辰風環顧四周,除了密密麻麻的樹葉以及透過樹葉的陽光,還有地上等候的狼群,他就沒有再看見其他東西了。
辰風放棄了尋找,然後低著頭微微一笑:
「你一定在我附近不是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