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章 穿兔子裝的女孩

第1章 穿兔子裝的女孩

我叫沈蟲,你沒聽錯,我的名字確實就叫蟲子。

名字是父親給起的,他是北洋海軍將領,那次海戰失利后,他帶著母親安妮和我逃亡到了澳洲,便在溫哲小鎮上安了家,父親經營著一個不大不小的菜園,過上了最普通的菜農生活,母親則開著一家診所,為附近的居民診病。父親給我取名叫沈蟲,大概也是希望自己拋開那些曾經的雄心壯志,做一個卑微的「蟲子」,了卻一生吧!只是父親忘了,蟲子是菜農的冤家對頭。

我從小痴迷射擊和狩獵,連曾經在張之洞大人那負責調試槍械的父親都說我有射擊天賦,對於我而言,擁有一件可以射殺獵物的利器是多麼爽地的一件事情。

我曾經把父親的二胡剪下了弦子,因為我的弓箭實在找不到最合適的做弓弦的材料,事實證明我是對的,那張弓讓我射殺了一隻羊,如果不是牧羊的鄰居找上門來,這一定是一次成功的狩獵。

我也曾在安妮睡覺的時候,把她的長發剪下來做彈弓皮筋,唉,女人的頭髮根本沒有彈性,看來還是要尋找更好的材料才行,在父親拿著布鞋抽打我的屁股時,我還在不斷的嘆息。

後來,我帶著黑人小孩子尼莫一頭鑽進了澳洲荒原,這裡有成群的袋鼠,成群的野豬,成群的土狼,倘若有一支獵槍那該是多麼幸運,我和尼莫爬到一顆樹上,看著樹下翹首仰望的土狼,浮想聯翩。

從那以後,我便天天纏著父親去給我買一支獵槍,父親拗不過我,只好花了五十英鎊給我買了一支獵槍,從那以後,我便整天遊盪在荒原上,教訓那些不聽話的野獸們,於是我這隻蟲子便成了野獸們的惡夢。

只可惜,槍雖然有了,子彈卻也十分珍貴,我不得不費盡心思找到子彈,也絞盡腦汁精確計算每一顆子彈的使用。

安妮是上帝的信徒,她告訴我,每一個生命都是上帝的賜予,當格外尊重,於是我答應她每次狩獵只用一發子彈,送一頭野獸去見上帝。曾經從軍入伍的父親倒是很開明,只是告訴我不要把槍口對準人類,除非到了苦大仇深,完完全全沒有辦法的時候。

今天,父親要往布登城送菜,我主動要求跟著,要幫助他做些活計,看著懂事的兒子父親很欣慰,當然我也很欣慰,剛進城我就把他甩了,因為我的子彈不夠用了,聽說城裡有子彈,我要去打聽打聽。

我從沒有進過城,儘管布登離溫哲小鎮並不遠。在我看來城裡遠沒有荒原好玩,在荒原上我可以扛著獵槍追逐著獵物,有時甚至一連好幾天在荒原上度過,渴了就渴山泉水,餓了就烤野味,身上髒了就跳到澗中痛痛快快的洗個澡,困了就找個山洞野營,無聊了還有尼莫這個黑小子陪著聊天,何等的逍遙快活。

第一次進城我才發現自己的認識是錯的。這裡一切都很新鮮,商店那麼多,人那麼多,遠比小鎮熱鬧,只可惜我跑遍了所有的店鋪詢問有沒有子彈,他們都無一例外的把我轟了出來。

我很奇怪,放著子彈這麼好的買賣不幹,幹什麼商店、理髮店、珠寶店,當然飯店還是要開的,我狩獵來的野味絕大部分要背著安妮偷偷地賣給飯店的,要不然我哪裡來的錢搞到子彈呢,每每想到這裡,我就覺得父親太過小氣,親兒子都捨不得多給幾個錢,還好我有尼莫這個黑人小夥伴,他有路子幫我把這些野味賣給飯店換回一些錢。

在城裡逛了一天,直到傍晚,我也沒有找到一家跟子彈沾邊的店鋪。華燈初上,我坐到屋頂上,不禁有些失落,但很快我便發現了新的樂趣。

城市的夜晚燈紅酒綠,霓虹燈閃爍,一些女郎站在街頭擺出各種各樣的姿態,和過往的行人打招呼,她們可真有趣。男人們則醉熏熏的拉著這些女郎消失在街頭。也有那些有錢人開著汽車,行駛在馬路上,我很羨慕,畢竟在這個時代,汽車還是個新鮮玩意,如果我也有這麼一輛汽車,那麼再次狩獵會輕鬆許多,因為射殺袋鼠或野豬之後,我和尼莫常常要背著抬著才能把獵物運回來。

城裡的房子也很漂亮,在我的面前就有一棟華麗的別墅,透過窗戶,我看到裡面燈火通明,陳設很是講究,睡在這樣的房間一定很愜意。當然,也有低矮的土屋,塑料布蒙的窗戶里透出昏黃的光,不時傳出老人的咳嗽、孩童的啼哭……

這裡,我看到路邊一位身穿兔子裝的小美女在走著,我笑了,世界上居然還有這種服裝,真有意思,她要是跑到荒原上應該是最漂亮的一隻兔子吧。

忽然,我發現兩個人在兔女郎後面追了上來。兩個人一高一矮,一胖一瘦,一個如同一棵高梁桿,好像一陣風就能把他的腰刮折,一個如同矮冬瓜,還戴著一頂瓜皮帽,更顯得他的身體圓滾滾的了,我懷疑遇到斜坡他甚至能像個球一樣滾下去。

他們兩個一起攔在兔女郎的面前。我有些詫異,難道他們要欺負這個兔女郎嗎?那樣我就需要出手了,父親給我講過《水滸》的故事,裡面的英雄一直在替天行道,我很奇怪,「天」好好的呆在天上,替他做什麼事情;後來在安妮那裡我知道了答案,天就是上帝,替天行道就是送他們去見上帝。上帝一定對我很滿意,因為我不止一次給上帝送去牛羊和野獸。

但今天,如果這兩個人要欺負兔女郎的話,我只好替天行道,替上帝做點事情了。

高梁桿和矮冬瓜並沒有對兔女郎動手動腳,似乎在不斷的勸說她,但我明顯看到那個小美女已經很不耐煩了,於是我拿出口袋裡的彈弓,一顆鐵制彈珠破空而出,風聲勁疾,「當」地一聲敲打在高梁桿頭上,這傢伙發出土狼一樣的嚎叫,抱著頭大叫。矮冬瓜還沒有反應過來,又一顆彈珠打在他的額頭,於是又一聲狼嚎矮冬瓜粗糙的喉嚨里發出來,彷彿殺豬一般。

兩個人不明所以,抱著頭東張西望,我接連又是兩顆彈珠飛出,這兩個傢伙再也受不了了,兔子一樣的撒腿就跑。

那兔女郎被突如其來的情景弄得有些奇怪,但很快就明白是有人在幫助她,她好奇地四下里張望,我把一顆彈珠射到她的腳下提醒,她辨明了方向,向我這邊看了過來。我在屋頂上向她招了招手,她笑了笑,也向我招了招手,意思是叫我下去說話。

我跳下屋頂,走到她的面前,「你沒事吧!」

兔女郎笑了笑,「沒事呀!你是誰?」

「我姓沈,叫沈蟲,蟲子的蟲。」

「世界上還有這樣的名字,我沒看出你哪裡像只蟲子。」

「名字是我父親給起的。他說,人生於世有時很卑微,像只蟲子,所以就給我起這樣一個中文名。那兩個人是誰?」

「我們家的傭人。」

「啊」,我叫了一聲,兔女郎奇怪的問我:「怎麼了?」

「我把你們家的傭人打了!」

兔女郎滿不在乎:「打了就打了,誰讓他們攔著我不讓我出去。」

「哦,」我應了一聲,心裡覺得這個女孩心真大,既然她不當回事,我也無所謂了。於是又認真地看了看她,她跟我年齡相仿,生得極是白晰,五官精巧可愛,我第一次見到這麼漂亮的女孩,看得竟有些呆了。免女郎對我的無理有些生氣,把手在我的眼前晃了晃,「看什麼看?」

「你長的很好看,穿著這身兔子裝更好看,要是跑到荒原上,你肯定是最漂亮的一隻兔子,再好的獵人也捨不得開槍。」

每一個女人都喜歡聽到別人的讚美,兔女郎也不例外,她眯著眼睛笑吟吟地看著我:「你嘴巴很甜呀,是不是哄騙過很多女孩子?」

「我們那裡沒有你這麼漂亮的丫頭,要是有的話?」

「要是有的話怎麼樣?」

「我就把她搶回家做老婆,省得我爸媽天天說我不省心,長大以後娶不到老婆。」

兔女郎咯咯一笑,「那也要人家女孩子喜歡你才行呀!」

「呵呵,要是有你這麼漂亮的丫頭,就先不管喜歡不喜歡了,先搶到家裡然後再當佛爺供起來就行了。」

兔女郎白了我一眼,「貧嘴吧你!你剛才拿什麼打得阿貓阿狗?」

「你管那兩個傭人叫阿貓阿狗?」

「對呀,他們本來就叫阿貓阿狗。阿貓又矮又胖,阿狗又高又瘦。」

「世界上還有這樣的名字,我沒看出他們哪裡像一隻貓或一條狗子。」

聽我這樣說,兔女郎有些疑惑,隨即明白我在學她剛才的話,「你這隻臭蟲還學我說話。」她笑著嗔道。

「喂,別這樣說,我叫沈蟲,可不是臭蟲。」

「學我說話,你就是臭蟲!」兔女郎不依不饒。

「我要做也做一隻毛毛蟲。」

「為什麼?」

「那樣就可以破繭成蝶,變成一隻漂亮的蝴蝶,看哪個美女就往她頭上、肩上落。不過,到時很可能會落到一隻兔子耳朵上。」

兔女郎知道我在拿她的兔子裝調笑,「切,滿嘴跑火車。對了,你還沒告訴我,你剛才拿什麼打的阿貓阿狗。」

我從口袋裡拿出彈弓,「瞧,是這個。」

兔女郎看了看,有些不屑,「你能打那麼准嗎?」

「當然了,彈弓我可以從小玩到大的。」

「那你給我再打一個給我看看。」

「打什麼?」

兔女郎神秘兮兮的說,「阿貓阿狗沒跑遠,在我們身後的街角盯梢呢?你再打他們一下。」

我有些猶豫,「不好吧?」

兔女郎不屑的說:「沒本事了吧。我就說你吹牛嘛!」

如果說讀書寫字,我跟別人比不了,但要說射擊,我有著十二分的自信,看著兔女郎輕蔑的眼神,我大聲說:「打阿貓阿狗,這可是你說的。」

兔女郎睛神里透出小激動,「嗯!嗯!我說的。打阿貓地腦袋。」

我從口袋裡摸出一顆彈珠,猛然轉身將彈珠激射出去。那個矮胖的阿貓剛剛從牆角探出頭,這顆彈珠不偏不倚,「當」的一聲,正中阿貓。阿貓真得像被人踩了尾巴的貓,喵嗚一聲向後倒去。

阿狗竄出來,「小子,你暗算我們。」

剛跑了幾步,突然發現我手中的彈弓已經拉滿,嚇得阿狗呆立在那裡,進退兩難。

我一松彈弓,「啪」的一聲,阿狗抱起腦袋,身體活像一根點著火的火箭,竄起來一人多高。落地之後才發現,自己安然無恙。

剛才的這一下,我並沒有使用彈珠,只是嚇一嚇他。阿狗發現上當,大約自尊心受到強烈的刺激,指著我,「你小子究竟是誰?信不信我捏死你!」說罷,便要殺將過來,也許他感覺我在他的眼中真的如一隻螞蟻,可以由他隨便拿捏。

我從口袋裡拿出一粒彈珠,捏在手中向他晃了晃,阿狗腳下像踩了剎車一般,不敢向前。我笑了笑,「如果我是你一定會抱著頭乖乖地蹲在地上。」

阿狗聽了,果真蹲在地上,要多乖便有多乖。

我哈哈一笑,順手把那粒「彈珠」扔進嘴裡,「不好意思,拿錯了,這個不是彈珠,是一顆糖果。」

阿狗肺似乎都氣炸了,想要起身和我拚命。我的彈弓一揮,四十米外的一戶人家門前的鈴鐺發出「當」的一聲,在這個夜晚竟是分外悅耳。

阿狗的脾氣一瞬間就沒有了,他左手抱著頭蹲在地上,右手偷偷地伸出大拇指,「服了。」

兔女郎一聲歡呼,「阿狗,有他在身邊,你們就別操心了,乖乖回去看家吧!」

阿狗哭喪著臉,「小姐,他……他把阿貓打死了。」

兔女郎一驚,「真的?」

我笑了笑,「你的夥伴很沒義氣,我只是打掉了他的帽子,他就躺那裝死,這會兒估計早就跑了。」

阿狗蹦了起來,跑到牆角,果然見阿貓已經不見蹤影,阿狗破口大罵:「孫子,真有你的。」說完撒腿就追了下去。

兔女郎哈哈大笑,「真看不出,你還有些本事。」

我把胸脯拔了一拔,「那當然,我可是史上最牛的獵人,沒有之一。」

兔女郎眼前一亮,「嗯,槍法呢?」

我又一次拔了拔胸脯,「更牛!」

兔女郎一臉嫌棄,「不用挺了,再挺也挺不過我們女人。」

我向兔女郎看了看,兔女郎也學著我的樣子挺了挺胸膛,我說:「看著也很平嘛!桌板似的。」

「等我發育好了,就會比你的大。」我意識到自己和這姑娘已經不能正常交流,索性選擇了閉嘴。

兔女郎哈哈一笑,伸手要拉我的手,我嚇得向後退了一步。

「你該不會沒有和女生拉過手吧?」

「安妮算嗎?」

「安妮是誰?」

「我媽。」

兔女郎笑的上氣不接下氣,「你可真逗。」

兔女郎笑了好一陣,笑得我有些不好意思。免女郎努力讓自己平復了情緒,「跟我走,我帶你去一個好玩的地方?」

「有多好玩?」

「裡面什麼都有!」

「有子彈嗎?」

「有。」

「有你這樣的美女嗎?」

「有。」

「有好喝的酒嗎?」

「有。」

「那就太好了。」我一把拉起兔女郎的手,「走吧。」

兔女郎低頭看著我拉著她的手,我嚇了一跳,急忙把手鬆開,「我抓疼你了?」

兔子郎看著我,笑了笑,「沒有。」說著拉起我的手,沿街走去。

如果不算安妮,這真的是我第一次拉女孩子的手,她的手軟軟地,滑滑地,還有一絲涼意,握在手裡很舒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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靈台神矢:我的兔女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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