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零四章 倭國計吞琉球
第二百零四章倭國意吞琉球
欽差大臣崇厚尚未至俄,駐倭公使何如璋已接總理衙門飭令,何如璋不敢怠慢,速即照會倭國外務卿寺島宗則,聲言倭國阻止琉球朝貢,已違《中倭修好條規》不可侵越彼此所屬邦土之規定,倭國須待琉球以禮,琉球國一切必須遵循舊章,此後切勿再阻貢事,不做不信不義無情無理之事情。
寺島宗則接如璋照會,暴跳如雷,立曰:琉球五百年前既屬倭國,不信不義無情無理真乃荒謬暴言,清國公使非登門道歉不足以消弭事端。
如璋聞言,道:道個鎚子!
如璋拒不道歉,倭國太政大臣三條實美亦怒曰:清國實乃無理取鬧,即日起,琉球必須停止朝貢清國,必須使用明治年號,必須遣人至京學法,必須實施藩制改革。此乃最後通牒,琉球王尚泰必須於2月3日之前做出答覆。
琉球國王尚泰接三條實美最後之通牒,稱病不起,拒不答覆。
明治再無游移,立下詔書:琉球尚泰,冥頑不化,恃恩挾嫌,不恭使命;茲廢琉球藩,琉球文簿、資財充公;尚泰移居東京府下,賜以府邸。
1879年3月31日,倭國內務省書記官松田道之率警160名、兵400名,接管首里城,改琉球藩為沖繩縣。
恭親王奕訢聞悉,立即照會倭國駐華公使宍戶璣:倭國違背《中倭修好條規》第三條,所屬邦土以禮相待之規定,實乃蔑視中國。琉球自為一國,已五百年之久,該國世受中國冊封,改國亦奉中國為正朔,入貢中國於今亦數百年,天下之國所共知也。基於此,倭國必須將廢琉球為郡縣之事速行停止,則兩國和好之誼由此益敦。
照會既發,倭國駐華公使宍戶璣亦接,然其支支吾吾,久無確音。
駐日公使何如璋密奏:非啟兵端無以止倭人之逆行。
兩宮太后速召眾軍機議商。
軍機大臣沈桂芬道:啟稟皇太后,啟稟皇上,微臣以為,勞師海上,易損國威。琉球,彈丸一彈丸耳!貢獻不足以益我之府庫也,人民不足以供我之役使也,版宇不足以衛我之藩籬也!
領班軍機大臣、恭親王奕訢道:啟稟皇太后,啟稟皇上,奴才以為,若任琉球廢滅而不問,如國體何?如眾論何?
慈禧太后道:此事非同小可,速著各省督撫將軍,悉心協議倭人廢琉球設郡縣一事,限於月內覆奏;著直隸總督李鴻章,速即來京陛見。
督辦南洋海防兼理各國事務大臣丁日昌接旨,速即奏曰:琉球乃海外一彈丸耳,貢獻不足以益我之府庫也,人民不足以供我之役使也,版宇不足以衛我之藩籬也,徒以前代以來相沿朝貢,是以仍聽其載在職方,羈縻勿絕,並非該島於我國有詡戴之勞,我國家於該島有拱衛之助也。
微臣以為,倭國甘冒滅小之名,此動機不在於琉球,其不過欲藉機與我開釁耳。我於海防尚未籌辦周備之前,似宜一意主和,內則迅籌戰備,外則虛與委蛇,不可存忽戰忽和之見。
4月中旬,直隸總督李鴻章入京覲見。
慈禧太后道:琉球國之事,當如何處置?
李鴻章道:啟稟皇太后,啟稟皇上,惜我無鐵甲船,但有二鐵甲,闖入琉球,倭必自退。
慈禧太后一聲嘆息,迅下諭旨:琉球外屬中國,倭國竟敢阻其入貢,夷為郡縣,狡焉思逞,情殊叵測。亟應妥為備豫,力圖自強,以固藩籬。著沈葆楨、吳元柄將南洋防守事宜悉心區畫,實力籌辦,固不可稍涉張皇,亦不得稍存大意。並著隨時探明該國情形,密速具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