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烏雲蓋頂

一、烏雲蓋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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偉大的巴赫

你以《恰空》奏響撼世的悲愴

那恰似我心底深藏的哀傷

——往剁碎的心摻進血和淚,煎熬成濃汁,醮了它,書寫苦難的人生。

(一)、真理與權勢的較量

一九九五年七月二十七日。

仲夏夜的涼意剛剛潛入沉靜下來的西都平原,一道凌勵電波劃破夜空的靜謐,向電視機前萬千觀眾傳送一則驚人肺腑的報導:S大學身患「垂體功能低下」和「重症肌無力」等重疾、陷癱瘓半癱瘓的韓小沙,長期慘遭丈夫——S大學數學系黨員博導施順華毒打;該博導並教唆未成年的兒子毆打病殘母親。

西都平原震憾了!

S大學沸騰了!

立即有電話從S大學打至電視台抗議:「這不是事實!」

施順華向滿世界狂呼:「電視報道反黨!」向每個角落高喊:「黨委書記R說對電視報導堅決不讓步!記者已面臨滅頂之災!」……

次日一早,數學系全體領導闖到電視台,以組織身份曆數韓小沙的「惡跡」:無理取鬧,精神病,電視報導的毒打不是事實,長期裝病不工作,生活作風非常糟糕,與工人同居,與作家同居,多次自殺全因亂搞男女關係,扇總支書記耳光……等等,指責記者未通過正常渠道——向組織了解情況,未對韓小沙作「歷史的、全面的」調查了解,要電視台立即停播,要三位記者向施順華賠禮道歉。

施順華的律師也躥到電視台,提出同樣要求。

三位記者堅決拒絕以「組織身份」提出的無理要求,繼續進行跟蹤報導。

——在家庭暴力的事實和證據面前,這些人有什麼權利要求記者賠禮道歉?他們有什麼權利以組織名義向韓小沙瘋狂潑污?

施順華立起兩項民事訴訟:向西都市輝煌區人民法院狀告三位記者「侵犯名譽權」,向西都市古祠區人民法院起訴韓小沙離婚。

施順華的牌桌廝混之友文學院長黨成稀、法學院長曹本守等一大夥「精英」,每晚聚集於牌窩,緊鑼密鼓策劃反擊電視報導和鎮壓韓小沙的策略。施順華的三名律師趾高氣揚,穿梭於S大學的角角落落,搜集涉時三十多年、所稱「歷史的、全面的」、對韓小沙進行惡毒誹謗和下作凌辱的「組織意見」、「群眾義憤」,到處惡曝她人**,製造慫人聞聽轟動。這些「歷史的、全面的」誹謗材料,全部拋入兩案法院,試圖恃權改變事實和法理。

與此同時,施順華的幫凶們聯名簽署的傳單「教授抗議」到處亂躥,數學系領導與施順華串供炮製、誣衊電視報導是「金錢交易」的謠言滿世界喧囂,黨成稀打「S大學校長助理」身份向輝煌區法院疏通,但在正直的法官面前,一切均未奏效——

一九九六年四月,西都市輝煌區人民法院對施順華告記者「侵犯名譽權」案作出一審判決:

電視報道基本屬實,駁回施順華的訴訟。

首戰失利的施順華,立即向西都市中級人民法院提起上訴。S大學猛刮大學生要上街遊行示威的勁風。這夥人赫然亮出「百年高校」、「S大學」的招牌,到處散發《S大學校函1996第5號》,瘋狂打壓輿論監督和一審法院公正判決。

不可一世的施順華更威脅叫囂:二審官司打不嬴,他要自殺!

S大學黨委書記石永玉,親自跑上級部門進行疏通,上級部門向記者「做工作」……

真理與權勢的較量,決勝權似乎永遠掌握在後者手中。

(二)離奇的離婚判決與「法醫鑒定」

視S大學領導和數學系領導「組織意見」為「最高真理」的古祠區法院,決心不顧法理和良知,替涉嫌虐待罪的施順華挽回敗局。法院無視當事人韓小沙的實際情況,依照施順華的惡毒要求,竟然由數學系領導取代當事人韓小沙,與法院拍板,強判離婚。

如若有人對以權代法的瀆法事實看不清摸不透,請看這個「離婚判決」;如若有人對違法亂紀的**事實無所了解,請看這個由絕非當事人的數學系領導與法官拍板的離婚案。

何以說施順華的離婚要求惡毒?——為使他長期對重病的韓小沙「裝病、精神病」的誣陷蓋棺定論、並置重病人於死地,施順華和背靠的S大學權勢,向H醫大神經內科和法醫系通關係,傳遞誣衊韓小沙「反黨」、顛倒她病情和人格的大量謠言,致使正在住院的韓小沙受到醫院極不公正待遇,原病情診斷「重症肌無力」被劃上「?」,不屬於神經內科、悲慘的「垂體功能低下」診斷也被推翻。往下,古祠區法院委託H醫###醫系對韓小沙的病情作「法醫鑒定」,「以辯真假」,於是已獲得權勢的信息而成竹在胸的法醫,以莫須有的理由,輕車熟路推翻韓小沙「重症肌無力」診斷,比「重症肌無力」更可怕的「垂體功能低下」實在不好推翻,僅判「八級」病殘。——八級,即身體健康,有精神癥狀和人格改變(即歇斯底里精神病),韓小沙長期癱瘓半癱瘓,實為長期偽裝。

——若非這個「法醫鑒定」,要硬判長期重病的韓小沙離婚,於法、於情、於理,都找不到可行的依據!

施順華告記者「侵權」案一審宣判后兩個月——一九九六年六月十日,法院對離婚案進行宣判。為加大對韓小沙打擊力度,這個含枉判韓小沙「長期裝病」的「法醫鑒定」的離婚案,由數學系領導特別安排,在S大學校辦公室,當著特別安排的數十名聽眾公開宣判。

如是,韓小沙「長期裝病」的「劣跡」被「科學的法醫鑒定」揭穿的消息「大快人心」,八方飛傳。

如是,韓小沙病情沉重,在H醫大占權威地位的西都得不到治療,逃往重慶治病,竟遭到天羅地網般的「通輯」,以致發生「肌無力危象」,險些死在醫院外面……幸而,她僥倖獲得一家大醫院的搶救,脫離危險,並最後診斷,正是被「法醫鑒定」推翻的「重症肌無力」,和危及生命的「肌無力危象」。

道德、法律、和公民受憲法保護的生命權被踐踏至如此,讓人如何評說?讓天如何睜眼?

(三)重演「文革」的公開庭審

施順華訴記者「侵犯名譽權」一審敗訴,經過半年的造勢,一九九六年十月十四日,成都市中級法院公開庭審「侵犯名譽權」上訴案。

金秋的陽光撥開厚重的雲層,灑落在巍峨矗立的法院大樓上。大樓光滑如鏡的深褐色牆上,高高懸挂的國徽莊重威嚴,鐫刻的金色大字"審判法庭"閃爍輝耀。

審判大廳里坐無虛席,過道擠得暴滿。數百名旁聽者中,除幾名新聞媒體記者,全是經過精心策劃,組織上法庭為施順華助威的S大學教職工和學生。學生中大部分系法律後生——法學院學生。助威者人人手執施順華蠻橫地簽上「奇文共賞析」的輝煌區人民法院判決書,和印有「SC大學廣大知情師生認為輝煌區法院判決著名數學家施順華教授敗訴不公正!」的「SC大學校函(1996)第15號」,正襟危坐,等待開庭。

法官從審判大廳側門走進來,用威嚴的目光朝擺放在法庭中央的空地上、尤如一座孤島的高靠背椅看了看,語調高吭地宣布:

「施順華上訴省有線電視台三名記者侵犯名譽權上訴案,公開庭審開始!」

在凝神締聽的法庭,施順華高聲宣讀他包羅萬象、充斥蓋世謠言的「我的家庭基本情況背景材料」:

「文革的一九六七年,我受韓曉沙欺騙而與她結婚,落得近三十年不堪言訴、受盡其害的痛苦生活!……

「韓曉沙長期裝病不工作,愚昧低能,沒單位接收,好逸惡勞,獨霸錢財,貪得無厭,惡毒破壞我的重要科研工作,是S大學人所共知的壓在我頭上的甩不掉的包袱!……

「韓曉沙長期用各種兇器對我施暴,受虐待遭毒打的不是韓曉沙,而是身為享受國務院特殊津貼的人民教師、著名數學家的我!……

「電視報道稱韓曉沙幾十年癱瘓半癱瘓,是駭人聞聽的騙局!法醫鑒定證明她是裝病!她的「垂體功能低下」診斷,是因為她長期不工作,無糧票無工資,因生活所迫我通過熟人替她搞的虛假證明!」

……

……

在變得如同暴風雨前烏雲重重的法庭氣氛中,施順華窮追猛打,面對莊嚴的國徽,面對法官和數百名聽眾,以令人毛骨悚然的誹謗凌辱,逐條宣布韓曉沙「背叛丈夫、亂搞男女關係」的「滔天罪行」:

「一九七九年至八O年,韓曉沙趁我出國,與某男青年長期通姦,併到處誣陷我出賣她……

「一九九O年,韓曉沙與市文化局下屬某刊物作家在其辦公室亂搞,事後誣告對方強暴,連一直蒙在鼓裡、四處為她鳴不平的我也遭她誣告!

施順華赫然曝出韓曉沙更加不堪入耳的「個人**」……

聽眾席一片驚悚、一片愕然。

……

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規定:公民的名譽權和**權受法律保護,任何個人或組織不得予以侵犯!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規定:將他人歷史污點(即便是確有其事的生活作風問題)重新翻出來宣揚,可構成侮辱罪或誹謗罪!

——以保護公民權益和捍衛法律尊嚴為已任的法庭,何以被扭變為肆意踐踏法律,任意誹謗和下作凌辱女公民的污濁場所?法律,你何以如此怯懦軟弱?

施順華的數十名證人或走上證人席宣誓作證,或由其律師宣讀書面證言。這些上至SC大學校級和系級領導,下至施家各個時期的鄰居和保姆,近至施順華在國內其它高校的朋友,遠至他已入藉美國的同學的「證人」,以高於一切的橫強霸道之態,以極盡顛倒黑白和栽贓誣陷伎倆,當眾「曝」出遠自「文化大革命」以前起的三十多年中,所稱韓曉沙「長期裝病」和「里裡外外樁樁件件丑跡劣行」……

施順華的律師趾高氣揚、拿腔作調當眾宣讀SC大學前紀委付書記、現工會付主席遲竟華打組織身份、對韓曉沙造謠誣陷、惡毒凌辱的長篇「證言」:

…「……1982年左右,施老師出國講課後,由韓曉沙的母親陪伴韓曉沙,此時韓曉沙住院認識的一男子有時來施家看望,聽說她與其有不正當關係,以後韓曉沙竟誣陷是施順華策劃那男子來害她……1989年以後,韓曉沙還去市紀委宣傳部誣告新聞出版局局長譚奇黑,認為譚奇黑包庇強姦她的編輯……」

天塌了!地陷了!審判法庭驚凝了!

面對法庭高懸的國徽,鋪天蓋地的誹謗凌辱以雷霆萬鈞之力,把法律和公民的尊嚴踩於腳下,把在電視中控訴毒打的殘弱女子捶入永劫!

韓曉沙僅僅是記者方的證人!

韓曉沙不具備當庭質證和駁斥誹謗凌辱的權利!

面對強權和枉法法官,韓曉沙縱有千張嘴也是枉然!

在醜惡暴行掀起的狂潮中,法官用掩飾不住顫抖的聲調宣布:

「記者方證人韓曉沙出庭作證。」

疾憤的聽眾席象燒得通紅被潑上冷水的鐵塊一樣驟然冷卻下來,數百道目光「唰」地射向法庭中央那片空地。霎那間,一片壓低的驚嘆升騰而起,人們被出現在眼前的女人的美麗、端莊驚呆了!

韓曉沙一頭天生捲髮被淡綠色發卡束向頸后,尤如翻卷的瀑布,揮灑無盡的激情與哀愁。那件深蘭色束腰短風衣勾勒出她的楚楚身姿,即使倚靠著拐杖,她形體的優雅也未受到破損。

韓曉沙揚起飽經苦難依然清純的面容,神情堅定地坐上專為她而設、尤如聖女受難台的高靠背椅。

在法官的詢問下,韓曉沙痛陳她遭受毒打的悲慘情景。她悲痛欲絕,如若火山爆發般吶喊:

「施順華和那些領導、那些證人說的不是事實,他們說假話!」

這悲憤吶喊令審判法庭的穹窿轟鳴!

這發自殘弱女子對強權的抗爭令審判法庭震聾發聵!

然而,當被告席上的女記者把力竭而癱倒的韓曉沙攙扶到審判大廳外去時,人們在驚惶之中可悲哀地順從某種習慣思維,以這個女人的美麗印證強加於她的罪名。

——這印證了那句俗語:美麗也是一種錯誤。

法庭里又一陣轟鬧后,法官宣布休庭。

一群策劃和參與這場醜惡暴行的壯男人——施順發的牌窩之友和同教研室的正付教授們,面對癱倒的韓曉沙,罵街潑徒般起鬨漫罵:

「哦呵!不要臉哦!

「……

「……」

審判法庭外的寬闊場地上,發狂的學生層層包圍三位記者,無數拳頭揮向為殘弱女子打抱不平的人……

一場殘弱女子和正義之士的勇敢抗爭被踩平了,被鎮壓了。一位因身患重疾而落得悲命運的女人被打入永不見天日的黑暗深淵。

三天之後,韓曉沙戰勝死神的誘惑,撐著拐仗,爬上開往首都的列車,踏上漫漫的上訪之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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偉大的巴赫

你以《恰空》奏響撼世的悲愴

那恰似我心底深藏的哀傷

——往剁碎的心摻進血和淚,煎熬成濃汁,醮了它,書寫苦難的人生。

(一)、真理與權勢的較量

一九九五年七月二十七日。

仲夏夜的涼意剛剛潛入沉靜下來的西都平原,一道凌勵電波劃破夜空的靜謐,向電視機前萬千觀眾傳送一則驚人肺腑的報導:S大學身患「垂體功能低下」和「重症肌無力」等重疾、陷癱瘓半癱瘓的韓小沙,長期慘遭丈夫——S大學數學系黨員博導施順華毒打;該博導並教唆未成年的兒子毆打病殘母親。

西都平原震憾了!

S大學沸騰了!

立即有電話從S大學打至電視台抗議:「這不是事實!」

施順華向滿世界狂呼:「電視報道反黨!」向每個角落高喊:「黨委書記R說對電視報導堅決不讓步!記者已面臨滅頂之災!」……

次日一早,數學系全體領導闖到電視台,以組織身份曆數韓小沙的「惡跡」:無理取鬧,精神病,電視報導的毒打不是事實,長期裝病不工作,生活作風非常糟糕,與工人同居,與作家同居,多次自殺全因亂搞男女關係,扇總支書記耳光……等等,指責記者未通過正常渠道——向組織了解情況,未對韓小沙作「歷史的、全面的」調查了解,要電視台立即停播,要三位記者向施順華賠禮道歉。

施順華的律師也躥到電視台,提出同樣要求。

三位記者堅決拒絕以「組織身份」提出的無理要求,繼續進行跟蹤報導。

——在家庭暴力的事實和證據面前,這些人有什麼權利要求記者賠禮道歉?他們有什麼權利以組織名義向韓小沙瘋狂潑污?

施順華立起兩項民事訴訟:向西都市輝煌區人民法院狀告三位記者「侵犯名譽權」,向西都市古祠區人民法院起訴韓小沙離婚。

施順華的牌桌廝混之友文學院長黨成稀、法學院長曹本守等一大夥「精英」,每晚聚集於牌窩,緊鑼密鼓策劃反擊電視報導和鎮壓韓小沙的策略。施順華的三名律師趾高氣揚,穿梭於S大學的角角落落,搜集涉時三十多年、所稱「歷史的、全面的」、對韓小沙進行惡毒誹謗和下作凌辱的「組織意見」、「群眾義憤」,到處惡曝她人**,製造慫人聞聽轟動。這些「歷史的、全面的」誹謗材料,全部拋入兩案法院,試圖恃權改變事實和法理。

與此同時,施順華的幫凶們聯名簽署的傳單「教授抗議」到處亂躥,數學系領導與施順華串供炮製、誣衊電視報導是「金錢交易」的謠言滿世界喧囂,黨成稀打「S大學校長助理」身份向輝煌區法院疏通,但在正直的法官面前,一切均未奏效——

一九九六年四月,西都市輝煌區人民法院對施順華告記者「侵犯名譽權」案作出一審判決:

電視報道基本屬實,駁回施順華的訴訟。

首戰失利的施順華,立即向西都市中級人民法院提起上訴。S大學猛刮大學生要上街遊行示威的勁風。這夥人赫然亮出「百年高校」、「S大學」的招牌,到處散發《S大學校函1996第5號》,瘋狂打壓輿論監督和一審法院公正判決。

不可一世的施順華更威脅叫囂:二審官司打不嬴,他要自殺!

S大學黨委書記石永玉,親自跑上級部門進行疏通,上級部門向記者「做工作」……

真理與權勢的較量,決勝權似乎永遠掌握在後者手中。

(二)離奇的離婚判決與「法醫鑒定」

視S大學領導和數學系領導「組織意見」為「最高真理」的古祠區法院,決心不顧法理和良知,替涉嫌虐待罪的施順華挽回敗局。法院無視當事人韓小沙的實際情況,依照施順華的惡毒要求,竟然由數學系領導取代當事人韓小沙,與法院拍板,強判離婚。

如若有人對以權代法的瀆法事實看不清摸不透,請看這個「離婚判決」;如若有人對違法亂紀的**事實無所了解,請看這個由絕非當事人的數學系領導與法官拍板的離婚案。

何以說施順華的離婚要求惡毒?——為使他長期對重病的韓小沙「裝病、精神病」的誣陷蓋棺定論、並置重病人於死地,施順華和背靠的S大學權勢,向H醫大神經內科和法醫系通關係,傳遞誣衊韓小沙「反黨」、顛倒她病情和人格的大量謠言,致使正在住院的韓小沙受到醫院極不公正待遇,原病情診斷「重症肌無力」被劃上「?」,不屬於神經內科、悲慘的「垂體功能低下」診斷也被推翻。往下,古祠區法院委託H醫###醫系對韓小沙的病情作「法醫鑒定」,「以辯真假」,於是已獲得權勢的信息而成竹在胸的法醫,以莫須有的理由,輕車熟路推翻韓小沙「重症肌無力」診斷,比「重症肌無力」更可怕的「垂體功能低下」實在不好推翻,僅判「八級」病殘。——八級,即身體健康,有精神癥狀和人格改變(即歇斯底里精神病),韓小沙長期癱瘓半癱瘓,實為長期偽裝。

——若非這個「法醫鑒定」,要硬判長期重病的韓小沙離婚,於法、於情、於理,都找不到可行的依據!

施順華告記者「侵權」案一審宣判后兩個月——一九九六年六月十日,法院對離婚案進行宣判。為加大對韓小沙打擊力度,這個含枉判韓小沙「長期裝病」的「法醫鑒定」的離婚案,由數學系領導特別安排,在S大學校辦公室,當著特別安排的數十名聽眾公開宣判。

如是,韓小沙「長期裝病」的「劣跡」被「科學的法醫鑒定」揭穿的消息「大快人心」,八方飛傳。

如是,韓小沙病情沉重,在H醫大占權威地位的西都得不到治療,逃往重慶治病,竟遭到天羅地網般的「通輯」,以致發生「肌無力危象」,險些死在醫院外面……幸而,她僥倖獲得一家大醫院的搶救,脫離危險,並最後診斷,正是被「法醫鑒定」推翻的「重症肌無力」,和危及生命的「肌無力危象」。

道德、法律、和公民受憲法保護的生命權被踐踏至如此,讓人如何評說?讓天如何睜眼?

(三)重演「文革」的公開庭審

施順華訴記者「侵犯名譽權」一審敗訴,經過半年的造勢,一九九六年十月十四日,成都市中級法院公開庭審「侵犯名譽權」上訴案。

金秋的陽光撥開厚重的雲層,灑落在巍峨矗立的法院大樓上。大樓光滑如鏡的深褐色牆上,高高懸挂的國徽莊重威嚴,鐫刻的金色大字"審判法庭"閃爍輝耀。

審判大廳里坐無虛席,過道擠得暴滿。數百名旁聽者中,除幾名新聞媒體記者,全是經過精心策劃,組織上法庭為施順華助威的S大學教職工和學生。學生中大部分系法律後生——法學院學生。助威者人人手執施順華蠻橫地簽上「奇文共賞析」的輝煌區人民法院判決書,和印有「SC大學廣大知情師生認為輝煌區法院判決著名數學家施順華教授敗訴不公正!」的「SC大學校函(1996)第15號」,正襟危坐,等待開庭。

法官從審判大廳側門走進來,用威嚴的目光朝擺放在法庭中央的空地上、尤如一座孤島的高靠背椅看了看,語調高吭地宣布:

「施順華上訴省有線電視台三名記者侵犯名譽權上訴案,公開庭審開始!」

在凝神締聽的法庭,施順華高聲宣讀他包羅萬象、充斥蓋世謠言的「我的家庭基本情況背景材料」:

「文革的一九六七年,我受韓曉沙欺騙而與她結婚,落得近三十年不堪言訴、受盡其害的痛苦生活!……

「韓曉沙長期裝病不工作,愚昧低能,沒單位接收,好逸惡勞,獨霸錢財,貪得無厭,惡毒破壞我的重要科研工作,是S大學人所共知的壓在我頭上的甩不掉的包袱!……

「韓曉沙長期用各種兇器對我施暴,受虐待遭毒打的不是韓曉沙,而是身為享受國務院特殊津貼的人民教師、著名數學家的我!……

「電視報道稱韓曉沙幾十年癱瘓半癱瘓,是駭人聞聽的騙局!法醫鑒定證明她是裝病!她的「垂體功能低下」診斷,是因為她長期不工作,無糧票無工資,因生活所迫我通過熟人替她搞的虛假證明!」

……

……

在變得如同暴風雨前烏雲重重的法庭氣氛中,施順華窮追猛打,面對莊嚴的國徽,面對法官和數百名聽眾,以令人毛骨悚然的誹謗凌辱,逐條宣布韓曉沙「背叛丈夫、亂搞男女關係」的「滔天罪行」:

「一九七九年至八O年,韓曉沙趁我出國,與某男青年長期通姦,併到處誣陷我出賣她……

「一九九O年,韓曉沙與市文化局下屬某刊物作家在其辦公室亂搞,事後誣告對方強暴,連一直蒙在鼓裡、四處為她鳴不平的我也遭她誣告!

施順華赫然曝出韓曉沙更加不堪入耳的「個人**」……

聽眾席一片驚悚、一片愕然。

……

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規定:公民的名譽權和**權受法律保護,任何個人或組織不得予以侵犯!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規定:將他人歷史污點(即便是確有其事的生活作風問題)重新翻出來宣揚,可構成侮辱罪或誹謗罪!

——以保護公民權益和捍衛法律尊嚴為已任的法庭,何以被扭變為肆意踐踏法律,任意誹謗和下作凌辱女公民的污濁場所?法律,你何以如此怯懦軟弱?

施順華的數十名證人或走上證人席宣誓作證,或由其律師宣讀書面證言。這些上至SC大學校級和系級領導,下至施家各個時期的鄰居和保姆,近至施順華在國內其它高校的朋友,遠至他已入藉美國的同學的「證人」,以高於一切的橫強霸道之態,以極盡顛倒黑白和栽贓誣陷伎倆,當眾「曝」出遠自「文化大革命」以前起的三十多年中,所稱韓曉沙「長期裝病」和「里裡外外樁樁件件丑跡劣行」……

施順華的律師趾高氣揚、拿腔作調當眾宣讀SC大學前紀委付書記、現工會付主席遲竟華打組織身份、對韓曉沙造謠誣陷、惡毒凌辱的長篇「證言」:

…「……1982年左右,施老師出國講課後,由韓曉沙的母親陪伴韓曉沙,此時韓曉沙住院認識的一男子有時來施家看望,聽說她與其有不正當關係,以後韓曉沙竟誣陷是施順華策劃那男子來害她……1989年以後,韓曉沙還去市紀委宣傳部誣告新聞出版局局長譚奇黑,認為譚奇黑包庇強姦她的編輯……」

天塌了!地陷了!審判法庭驚凝了!

面對法庭高懸的國徽,鋪天蓋地的誹謗凌辱以雷霆萬鈞之力,把法律和公民的尊嚴踩於腳下,把在電視中控訴毒打的殘弱女子捶入永劫!

韓曉沙僅僅是記者方的證人!

韓曉沙不具備當庭質證和駁斥誹謗凌辱的權利!

面對強權和枉法法官,韓曉沙縱有千張嘴也是枉然!

在醜惡暴行掀起的狂潮中,法官用掩飾不住顫抖的聲調宣布:

「記者方證人韓曉沙出庭作證。」

疾憤的聽眾席象燒得通紅被潑上冷水的鐵塊一樣驟然冷卻下來,數百道目光「唰」地射向法庭中央那片空地。霎那間,一片壓低的驚嘆升騰而起,人們被出現在眼前的女人的美麗、端莊驚呆了!

韓曉沙一頭天生捲髮被淡綠色發卡束向頸后,尤如翻卷的瀑布,揮灑無盡的激情與哀愁。那件深蘭色束腰短風衣勾勒出她的楚楚身姿,即使倚靠著拐杖,她形體的優雅也未受到破損。

韓曉沙揚起飽經苦難依然清純的面容,神情堅定地坐上專為她而設、尤如聖女受難台的高靠背椅。

在法官的詢問下,韓曉沙痛陳她遭受毒打的悲慘情景。她悲痛欲絕,如若火山爆發般吶喊:

「施順華和那些領導、那些證人說的不是事實,他們說假話!」

這悲憤吶喊令審判法庭的穹窿轟鳴!

這發自殘弱女子對強權的抗爭令審判法庭震聾發聵!

然而,當被告席上的女記者把力竭而癱倒的韓曉沙攙扶到審判大廳外去時,人們在驚惶之中可悲哀地順從某種習慣思維,以這個女人的美麗印證強加於她的罪名。

——這印證了那句俗語:美麗也是一種錯誤。

法庭里又一陣轟鬧后,法官宣布休庭。

一群策劃和參與這場醜惡暴行的壯男人——施順發的牌窩之友和同教研室的正付教授們,面對癱倒的韓曉沙,罵街潑徒般起鬨漫罵:

「哦呵!不要臉哦!

「……

「……」

審判法庭外的寬闊場地上,發狂的學生層層包圍三位記者,無數拳頭揮向為殘弱女子打抱不平的人……

一場殘弱女子和正義之士的勇敢抗爭被踩平了,被鎮壓了。一位因身患重疾而落得悲命運的女人被打入永不見天日的黑暗深淵。

三天之後,韓曉沙戰勝死神的誘惑,撐著拐仗,爬上開往首都的列車,踏上漫漫的上訪之途。

[筆下文學Www.bxwx.net]

偉大的巴赫

你以《恰空》奏響撼世的悲愴

那恰似我心底深藏的哀傷

——往剁碎的心摻進血和淚,煎熬成濃汁,醮了它,書寫苦難的人生。

(一)、真理與權勢的較量

一九九五年七月二十七日。

仲夏夜的涼意剛剛潛入沉靜下來的西都平原,一道凌勵電波劃破夜空的靜謐,向電視機前萬千觀眾傳送一則驚人肺腑的報導:S大學身患「垂體功能低下」和「重症肌無力」等重疾、陷癱瘓半癱瘓的韓小沙,長期慘遭丈夫——S大學數學系黨員博導施順華毒打;該博導並教唆未成年的兒子毆打病殘母親。

西都平原震憾了!

S大學沸騰了!

立即有電話從S大學打至電視台抗議:「這不是事實!」

施順華向滿世界狂呼:「電視報道反黨!」向每個角落高喊:「黨委書記R說對電視報導堅決不讓步!記者已面臨滅頂之災!」……

次日一早,數學系全體領導闖到電視台,以組織身份曆數韓小沙的「惡跡」:無理取鬧,精神病,電視報導的毒打不是事實,長期裝病不工作,生活作風非常糟糕,與工人同居,與作家同居,多次自殺全因亂搞男女關係,扇總支書記耳光……等等,指責記者未通過正常渠道——向組織了解情況,未對韓小沙作「歷史的、全面的」調查了解,要電視台立即停播,要三位記者向施順華賠禮道歉。

施順華的律師也躥到電視台,提出同樣要求。

三位記者堅決拒絕以「組織身份」提出的無理要求,繼續進行跟蹤報導。

——在家庭暴力的事實和證據面前,這些人有什麼權利要求記者賠禮道歉?他們有什麼權利以組織名義向韓小沙瘋狂潑污?

施順華立起兩項民事訴訟:向西都市輝煌區人民法院狀告三位記者「侵犯名譽權」,向西都市古祠區人民法院起訴韓小沙離婚。

施順華的牌桌廝混之友文學院長黨成稀、法學院長曹本守等一大夥「精英」,每晚聚集於牌窩,緊鑼密鼓策劃反擊電視報導和鎮壓韓小沙的策略。施順華的三名律師趾高氣揚,穿梭於S大學的角角落落,搜集涉時三十多年、所稱「歷史的、全面的」、對韓小沙進行惡毒誹謗和下作凌辱的「組織意見」、「群眾義憤」,到處惡曝她人**,製造慫人聞聽轟動。這些「歷史的、全面的」誹謗材料,全部拋入兩案法院,試圖恃權改變事實和法理。

與此同時,施順華的幫凶們聯名簽署的傳單「教授抗議」到處亂躥,數學系領導與施順華串供炮製、誣衊電視報導是「金錢交易」的謠言滿世界喧囂,黨成稀打「S大學校長助理」身份向輝煌區法院疏通,但在正直的法官面前,一切均未奏效——

一九九六年四月,西都市輝煌區人民法院對施順華告記者「侵犯名譽權」案作出一審判決:

電視報道基本屬實,駁回施順華的訴訟。

首戰失利的施順華,立即向西都市中級人民法院提起上訴。S大學猛刮大學生要上街遊行示威的勁風。這夥人赫然亮出「百年高校」、「S大學」的招牌,到處散發《S大學校函1996第5號》,瘋狂打壓輿論監督和一審法院公正判決。

不可一世的施順華更威脅叫囂:二審官司打不嬴,他要自殺!

S大學黨委書記石永玉,親自跑上級部門進行疏通,上級部門向記者「做工作」……

真理與權勢的較量,決勝權似乎永遠掌握在後者手中。

(二)離奇的離婚判決與「法醫鑒定」

視S大學領導和數學系領導「組織意見」為「最高真理」的古祠區法院,決心不顧法理和良知,替涉嫌虐待罪的施順華挽回敗局。法院無視當事人韓小沙的實際情況,依照施順華的惡毒要求,竟然由數學系領導取代當事人韓小沙,與法院拍板,強判離婚。

如若有人對以權代法的瀆法事實看不清摸不透,請看這個「離婚判決」;如若有人對違法亂紀的**事實無所了解,請看這個由絕非當事人的數學系領導與法官拍板的離婚案。

何以說施順華的離婚要求惡毒?——為使他長期對重病的韓小沙「裝病、精神病」的誣陷蓋棺定論、並置重病人於死地,施順華和背靠的S大學權勢,向H醫大神經內科和法醫系通關係,傳遞誣衊韓小沙「反黨」、顛倒她病情和人格的大量謠言,致使正在住院的韓小沙受到醫院極不公正待遇,原病情診斷「重症肌無力」被劃上「?」,不屬於神經內科、悲慘的「垂體功能低下」診斷也被推翻。往下,古祠區法院委託H醫###醫系對韓小沙的病情作「法醫鑒定」,「以辯真假」,於是已獲得權勢的信息而成竹在胸的法醫,以莫須有的理由,輕車熟路推翻韓小沙「重症肌無力」診斷,比「重症肌無力」更可怕的「垂體功能低下」實在不好推翻,僅判「八級」病殘。——八級,即身體健康,有精神癥狀和人格改變(即歇斯底里精神病),韓小沙長期癱瘓半癱瘓,實為長期偽裝。

——若非這個「法醫鑒定」,要硬判長期重病的韓小沙離婚,於法、於情、於理,都找不到可行的依據!

施順華告記者「侵權」案一審宣判后兩個月——一九九六年六月十日,法院對離婚案進行宣判。為加大對韓小沙打擊力度,這個含枉判韓小沙「長期裝病」的「法醫鑒定」的離婚案,由數學系領導特別安排,在S大學校辦公室,當著特別安排的數十名聽眾公開宣判。

如是,韓小沙「長期裝病」的「劣跡」被「科學的法醫鑒定」揭穿的消息「大快人心」,八方飛傳。

如是,韓小沙病情沉重,在H醫大占權威地位的西都得不到治療,逃往重慶治病,竟遭到天羅地網般的「通輯」,以致發生「肌無力危象」,險些死在醫院外面……幸而,她僥倖獲得一家大醫院的搶救,脫離危險,並最後診斷,正是被「法醫鑒定」推翻的「重症肌無力」,和危及生命的「肌無力危象」。

道德、法律、和公民受憲法保護的生命權被踐踏至如此,讓人如何評說?讓天如何睜眼?

(三)重演「文革」的公開庭審

施順華訴記者「侵犯名譽權」一審敗訴,經過半年的造勢,一九九六年十月十四日,成都市中級法院公開庭審「侵犯名譽權」上訴案。

金秋的陽光撥開厚重的雲層,灑落在巍峨矗立的法院大樓上。大樓光滑如鏡的深褐色牆上,高高懸挂的國徽莊重威嚴,鐫刻的金色大字"審判法庭"閃爍輝耀。

審判大廳里坐無虛席,過道擠得暴滿。數百名旁聽者中,除幾名新聞媒體記者,全是經過精心策劃,組織上法庭為施順華助威的S大學教職工和學生。學生中大部分系法律後生——法學院學生。助威者人人手執施順華蠻橫地簽上「奇文共賞析」的輝煌區人民法院判決書,和印有「SC大學廣大知情師生認為輝煌區法院判決著名數學家施順華教授敗訴不公正!」的「SC大學校函(1996)第15號」,正襟危坐,等待開庭。

法官從審判大廳側門走進來,用威嚴的目光朝擺放在法庭中央的空地上、尤如一座孤島的高靠背椅看了看,語調高吭地宣布:

「施順華上訴省有線電視台三名記者侵犯名譽權上訴案,公開庭審開始!」

在凝神締聽的法庭,施順華高聲宣讀他包羅萬象、充斥蓋世謠言的「我的家庭基本情況背景材料」:

「文革的一九六七年,我受韓曉沙欺騙而與她結婚,落得近三十年不堪言訴、受盡其害的痛苦生活!……

「韓曉沙長期裝病不工作,愚昧低能,沒單位接收,好逸惡勞,獨霸錢財,貪得無厭,惡毒破壞我的重要科研工作,是S大學人所共知的壓在我頭上的甩不掉的包袱!……

「韓曉沙長期用各種兇器對我施暴,受虐待遭毒打的不是韓曉沙,而是身為享受國務院特殊津貼的人民教師、著名數學家的我!……

「電視報道稱韓曉沙幾十年癱瘓半癱瘓,是駭人聞聽的騙局!法醫鑒定證明她是裝病!她的「垂體功能低下」診斷,是因為她長期不工作,無糧票無工資,因生活所迫我通過熟人替她搞的虛假證明!」

……

……

在變得如同暴風雨前烏雲重重的法庭氣氛中,施順華窮追猛打,面對莊嚴的國徽,面對法官和數百名聽眾,以令人毛骨悚然的誹謗凌辱,逐條宣布韓曉沙「背叛丈夫、亂搞男女關係」的「滔天罪行」:

「一九七九年至八O年,韓曉沙趁我出國,與某男青年長期通姦,併到處誣陷我出賣她……

「一九九O年,韓曉沙與市文化局下屬某刊物作家在其辦公室亂搞,事後誣告對方強暴,連一直蒙在鼓裡、四處為她鳴不平的我也遭她誣告!

施順華赫然曝出韓曉沙更加不堪入耳的「個人**」……

聽眾席一片驚悚、一片愕然。

……

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規定:公民的名譽權和**權受法律保護,任何個人或組織不得予以侵犯!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規定:將他人歷史污點(即便是確有其事的生活作風問題)重新翻出來宣揚,可構成侮辱罪或誹謗罪!

——以保護公民權益和捍衛法律尊嚴為已任的法庭,何以被扭變為肆意踐踏法律,任意誹謗和下作凌辱女公民的污濁場所?法律,你何以如此怯懦軟弱?

施順華的數十名證人或走上證人席宣誓作證,或由其律師宣讀書面證言。這些上至SC大學校級和系級領導,下至施家各個時期的鄰居和保姆,近至施順華在國內其它高校的朋友,遠至他已入藉美國的同學的「證人」,以高於一切的橫強霸道之態,以極盡顛倒黑白和栽贓誣陷伎倆,當眾「曝」出遠自「文化大革命」以前起的三十多年中,所稱韓曉沙「長期裝病」和「里裡外外樁樁件件丑跡劣行」……

施順華的律師趾高氣揚、拿腔作調當眾宣讀SC大學前紀委付書記、現工會付主席遲竟華打組織身份、對韓曉沙造謠誣陷、惡毒凌辱的長篇「證言」:

…「……1982年左右,施老師出國講課後,由韓曉沙的母親陪伴韓曉沙,此時韓曉沙住院認識的一男子有時來施家看望,聽說她與其有不正當關係,以後韓曉沙竟誣陷是施順華策劃那男子來害她……1989年以後,韓曉沙還去市紀委宣傳部誣告新聞出版局局長譚奇黑,認為譚奇黑包庇強姦她的編輯……」

天塌了!地陷了!審判法庭驚凝了!

面對法庭高懸的國徽,鋪天蓋地的誹謗凌辱以雷霆萬鈞之力,把法律和公民的尊嚴踩於腳下,把在電視中控訴毒打的殘弱女子捶入永劫!

韓曉沙僅僅是記者方的證人!

韓曉沙不具備當庭質證和駁斥誹謗凌辱的權利!

面對強權和枉法法官,韓曉沙縱有千張嘴也是枉然!

在醜惡暴行掀起的狂潮中,法官用掩飾不住顫抖的聲調宣布:

「記者方證人韓曉沙出庭作證。」

疾憤的聽眾席象燒得通紅被潑上冷水的鐵塊一樣驟然冷卻下來,數百道目光「唰」地射向法庭中央那片空地。霎那間,一片壓低的驚嘆升騰而起,人們被出現在眼前的女人的美麗、端莊驚呆了!

韓曉沙一頭天生捲髮被淡綠色發卡束向頸后,尤如翻卷的瀑布,揮灑無盡的激情與哀愁。那件深蘭色束腰短風衣勾勒出她的楚楚身姿,即使倚靠著拐杖,她形體的優雅也未受到破損。

韓曉沙揚起飽經苦難依然清純的面容,神情堅定地坐上專為她而設、尤如聖女受難台的高靠背椅。

在法官的詢問下,韓曉沙痛陳她遭受毒打的悲慘情景。她悲痛欲絕,如若火山爆發般吶喊:

「施順華和那些領導、那些證人說的不是事實,他們說假話!」

這悲憤吶喊令審判法庭的穹窿轟鳴!

這發自殘弱女子對強權的抗爭令審判法庭震聾發聵!

然而,當被告席上的女記者把力竭而癱倒的韓曉沙攙扶到審判大廳外去時,人們在驚惶之中可悲哀地順從某種習慣思維,以這個女人的美麗印證強加於她的罪名。

——這印證了那句俗語:美麗也是一種錯誤。

法庭里又一陣轟鬧后,法官宣布休庭。

一群策劃和參與這場醜惡暴行的壯男人——施順發的牌窩之友和同教研室的正付教授們,面對癱倒的韓曉沙,罵街潑徒般起鬨漫罵:

「哦呵!不要臉哦!

「……

「……」

審判法庭外的寬闊場地上,發狂的學生層層包圍三位記者,無數拳頭揮向為殘弱女子打抱不平的人……

一場殘弱女子和正義之士的勇敢抗爭被踩平了,被鎮壓了。一位因身患重疾而落得悲命運的女人被打入永不見天日的黑暗深淵。

三天之後,韓曉沙戰勝死神的誘惑,撐著拐仗,爬上開往首都的列車,踏上漫漫的上訪之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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輪椅天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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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烏雲蓋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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