芸芸眾生,獨一無二
33歲女性,單身未婚,一線城市工作八年,一家上市公司基層員工,收入微薄還起早貪黑。有過夢想,曾經拼過闖過,一腔熱血揮灑殆盡,最終歸於平淡、平凡。這就是30-33歲,我給自己貼的標籤。
30歲以前,我最大的癮是放逐自己,那種心境不亞於「海闊憑魚躍,天高任鳥飛。」而我,最堅定的信念就是:我就是這個世界的獨一無二!
萬千世界,只要我願意,就可以出創造無限可能!
30-33歲,這個階段我開始面對這個現實的社會,我也終於清醒了。說實話,這個清醒相當可怕,誠惶誠恐大於敬畏之心。我在疑惑、在問自己:我們來到這個世界的意義是什麼?我們活著的意義是什麼?
為了傳宗接代使人類的生命可以延續發展還是像一條流水線作業:出生,學會生存技能,結婚生子,老去再離開?其中一個環節出現偏頗,就會有相對應的方法來約束或者警告,你可以反抗也可以順從,不同的選擇方式有不同的風景,到最後依然殊途同歸。
我是個怎樣的人呢?
在認識的人眼中,我是個絕對乖巧、安靜、內斂的;在茫茫人海中,我是大多數眼中眼熟的人:長相普通,性格普通,裝扮普通。不管是同學、同事還是客戶都會經常說你跟我認識的那個誰誰誰超級像,就連父母也經常會指著我從學校帶回去的資料問照片中的人是不是我。
我一直以為的獨一無二,在別人眼中是平平無奇的芸芸眾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