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章 我很便宜的
根據聽到的內容,神將很快就找到了這些垃圾佬表現神勇的原因。
原來對方有一個很厲害的首腦,正是他在調兵遣將,把暴風突擊狗打得節節敗退。
聽到這裡以後,神將就覺得差不多了。
只要能找到並且幹掉那個發號施令的遊盪者,剩下的人就不足為懼,而他就是最適合做這件事的人。
在摸進來的途中,神將已經殺了六個人。除了四個人有武器外,還有兩個是一對倒霉的母女。
現在他不但進入了營地,而且還大致確定了那個首領的位置。只要殺了那個擋路的小子,他就能去收對方首腦的性命。
在距離阿爆還有數步之遙的時候,神將陡然發力,將已經被打爛的屍體推進那個小個子的懷裡。
還沒等阿爆推開那個死人,神將就飛身撲到。
他狠狠一掌,拍在死人後背的刀柄上,然後他就感覺到了刀尖刺入人體的阻力。
「阿爆!老爹!」
當孔雀看到阿爆被人串了糖葫蘆的時候,他只能捶打地面,發出不甘的怒吼。
孔雀原本打算趕去老爹身邊,然而那些襲擊者卻在這時候雄起了一把。
他們雖然還是沖不進來,但卻突然加強了火力。孔雀正是受到這波火力的影響,所以他只能趴下來躲避。
一刀捅翻阿爆后,黑衣敵人的面前就再無阻礙。他跳過礙事的帳篷,終於看見了兄弟會的會長。
看著老爹和黑衣人在那邊對峙,自己卻什麼都做不了,孔雀雖是心急萬分,但他卻還沒有亂了方寸。
兄弟會上下40多人,最能打的那個始終都是迪克老爹。
老頭今年已經60多了,但他仍然能在0.4秒內拔槍速射,將轉輪槍里的6顆子彈全部射中敵人的臉。
因為孔雀的警告,老爹已有準備。所以當他看到那人時,兄弟會的當家人一點都不慌張。
在敵人開始緩緩進逼的時候,老爹並不急著拔槍。他的手仍然垂在大腿的外側,手指也在有規律地收攏伸直。
這樣的篤定表情一下就刺激到了神將,在下個瞬間,黑衣人就暴喝一聲沖向迪克。
黑衣人剛啟動,孔雀就看到老爹也動了。他的手才落到槍柄上,清脆的槍聲就連續響起。
「砰砰砰!」
就在拔槍的同時,老爹一口氣射出了6顆子彈。這些子彈無一例外,都是奔著黑衣人腦袋而去的。
「老爹贏了!」
看到老爹再次表演這驚艷的拔槍術時,孔雀就知道這回穩了。
黑衣的敵人的確速度很快,但他再快也快不過子彈,所以黑衣人死定了。
與巔峰時期相比,老爹的手速略有下降,但他的準度還是無人能敵,他依然可以將6顆子彈全都射到僅有一拳的圓圈裡。
就在孔雀以為危局已經解決時,他的眼睛突然瞪到了最大,因為那黑衣人竟然沒有應聲倒下,相反那人竟然還在靠近老爹。
在黑衣人與老爹身形交錯之際,一道白光閃過,隨後迪克老爹的人頭就飛到了空中,殷紅的鮮血頓時就如噴泉般涌了出來。
「老爹!老爹!」
在這一刻,不止孔雀一人看到了這令人心碎的一幕,營地里頓時就響起了一聲接一聲的悲鳴。
「他殺了老爹,為老爹報仇!」
也不知是誰第一個吼出了這樣的口號,紅了眼的兄弟會成員紛紛離開掩體,咆哮著沖向殺人兇手。
終於斬下了那顆蒼老的頭顱,教團的神將卻不急著逃走。
四面圍上來的敵人讓他愈加興奮,也不等那些遊盪者衝上來,他就主動迎了上去。
當孔雀也加入圍攻時,剛才還井然有序的營地已經亂了套。
兄弟會的人們再也無心防守營地,只想殺死那個黑衣人。
這樣的想法卻正中那個惡魔的心意,他迎著子彈跳到那些兄弟會成員的身前,將他們切成大小不一的肉塊。
在這過程中,黑衣的惡魔也不斷中槍,孔雀就至少打中了對方三四次。
子彈打到黑衣人身上,對方也會流血,但那瘋子卻並沒有因此而變得虛弱。
他還是如同鬼魅般忽隱忽現,每當他停下身形,就至少有一人會成為刀下之鬼。
只是眨眼的功夫,孔雀就看到自己的那些熟人被一一砍倒,而他卻始終奈何不了對方,這不禁讓他更加焦躁。
「兄弟們,我是蘭迪。所有人都聽著,不要再追那個黑衣人了。全體立刻分頭突圍。現在,馬上!」
就在大家因為憤怒而失去理智的時時候,兄弟會的通訊頻道中響起了蘭迪的聲音。
蘭迪是年輕一代中最優秀的,老爹把他視作自己的接班人,兄弟會的第二代也都視蘭迪為大哥。
就是這聲怒吼驚醒了被憤怒沖昏頭腦的眾人,在清醒過來之後,大家這才發現現在的情況有多糟。
由於老爹突然遇害,兄弟會陷入混亂,這就給夜襲者可乘之機。
趁著這個機會,那些人重整了隊形,換上了更強大的武器。
在內外夾擊之下,這個營地已經不可能再守住,所以蘭迪才不得不讓大家趕緊突圍。
這個命令雖然正確,但也給兄弟會帶來了更大的混亂。
有人還想繼續戰鬥,有人則是急於逃離。如此一來,那個黑衣惡魔就殺得更起勁了。
看著那個正在滿場追逐兄弟會成員的狂魔,孔雀彷彿又看到了老爹頭顱高高飛起的那一幕。
憤怒,恐懼,悔恨,種種極端的情緒集結在孔雀的心頭。它們狠狠撞擊著他的理智,沒幾下就攻破了孔雀的心防。
「殺了他!我要殺了他!」
當這股灼熱的洪流衝到孔雀頭頂上時,吃痛不過的他終於發出了這聲嘶吼。
在這一刻,他什麼都不想,只想撕碎那個黑衣人。
孔雀就這樣舉起了他的槍。才剛抬起手臂,那股折磨他的熱流就迅速活躍起來。
它們彷彿找到了更好的寄託,於是它們立刻調轉方向,湧向孔雀握著的手槍。
「砰!」
孔雀剛扣下扳機,他就察覺到了異常。
他本不可能看到那顆飛出去的子彈,但現在時間被調慢了無數倍,所以他竟然一眼就看到了他射出的彈丸。
這顆承載著所有極端情緒的子彈非常奇怪,它被某種奇怪的東西包裹,散發著令人頭皮發麻的氣息。
當這顆子彈飛臨黑衣惡魔身前時,那人正好轉過身,結果子彈正中對方的前胸。
在那人中彈的瞬間,孔雀眼前的異象也隨即消失。
不過那人卻並沒有倒下,他只是突然愣在了那裡,就像是突然發現了什麼不可思議的事情。
就在孔雀想著再補一槍時,一枚火箭彈就呼嘯而至。它一頭扎到不遠處,氣浪頓時就把孔雀掀飛。
在這顆火箭彈之後,就是更多的火箭彈,而這就是那些襲擊者對剛才的報復。
當孔雀終於站起來時,兄弟會的營地已經陷入火海。別說是那個黑衣惡魔,那些剛才還能看到的夥伴都不知所蹤。
雖然有萬般的不甘,孔雀也只能咬著牙,強迫自己逃出營地。
第2天天光大亮的時候,孔雀這才從灌木叢里鑽了出來。
昨晚逃出營地之後,他就一路往東,一口氣逃出5公里,然後他就停了下來。
正如孔雀猜測的那樣,昨晚的那些人並沒有追出太遠,孔雀甚至都懷疑他們都沒有追出營地。
雖說如此,孔雀也是藏到現在才敢離開那個小樹林。
若是想求最穩妥,他就該繼續逃跑,但孔雀卻想回營地。他的家人和朋友都在那裡,不看一眼,他不放心。
悄悄潛伏到營地附近后,孔雀就蹲了三個小時的坑。直到他確定營地里肯定沒人之後,孔雀才重回宿營地。
越往裡面走,孔雀的心情就越是沉重。當他走完一圈后,他就一個趔趄摔倒在地。
兄弟會的家當幾乎都在,就連最值錢的風力發電車和油罐車也是如此,但兄弟會的人都不見了。
不管是活著的還是死了的,所有人全都消失不見。若不是營地里隨處可見戰鬥的痕迹,孔雀都要懷疑自己是不是在做夢。
穩了穩心神之後,孔雀踉蹌著奔向前方的帳篷,昨晚老爹就是在這裡倒下的。
「戰無不勝的老爹是如何輸給那個黑衣人的?」
這個問題折磨了孔雀整整一晚,他很想在現場找到答案。
順著地上的血跡,孔雀確定了老爹倒下的位置,然後他就看到了地上的那些彈頭。
撿起那幾枚點357口徑的手槍彈,孔雀的身形就猛然一震。
毫無疑問,這些子彈就是昨晚老爹發射的,但是它們卻沒能傷到那個黑衣的惡魔。
之所以會這樣,是因為它們被某種利器從中間切開,分成了規整的左右兩半。
「那人竟然用刀劈開了所有的子彈,所以老爹才會被殺?!」
在得出這個結論之後,孔雀不由得伸了伸脖子。
「那究竟是怎樣的人怎樣的刀,才能將這6顆達到音速的子彈切成12瓣?這樣的人還能算是人嗎?!
自己最後好像是打中了對方的胸口,也不知道那一槍有沒有傷到那個惡魔?
昨晚的那些人究竟是何方神聖?他們又為何要襲擊兄弟會,為何要帶走所有的死者和活人?」
雖說這些眼下都還是個謎,但孔雀決心要找到答案。哪怕是要付出生命的代價,他也在所不惜!
在老爹倒下的地方默哀了一分鐘后,孔雀轉身去了大篷車。
大篷車是兄弟會的倉庫,他要追逐那些兇手,首先就得武裝自己。
今天早上的時候,孔雀發現自己的轉輪槍出了問題。
這把槍昨天還有八成新,但今天卻嚴重鏽蝕,就連槍管里的膛線也徹底磨滅了。
盡量拼湊出一些裝備后,孔雀終於收拾妥當。
最後看了一眼昨天還是家的廢墟,孔雀硬著心腸跨上機車。
當他扭動油門衝出去時,他終於還是流出了眼淚,不過他隨即就將其擦乾。
現在他的眼睛要用來追蹤那些人留下的痕迹,他可沒有時間哭泣。
2077年春,3月15日
太陽西沉的時候,孔雀一步步走進紅石小鎮,此時距離他出發追蹤襲擊者已經過去了三天三夜。
在過去的72小時里,孔雀幾乎是不眠不休,一直在趕路。
那伙襲擊者也不過是比他先出發了4個小時,所以對方留下的痕迹還是很明顯的。
孔雀就這樣一路往東,追了整整三天。今天早上,他終於耗盡了最後一滴汽油,可是他還沒追上那伙人。
摩托兄弟會最早就是由一群愛騎車的老兵鼓搗出來的。作為他們中的一員,孔雀也有一輛心愛的機車。
孔雀向來都把這輛車當作寶貝,但現在他卻不得不丟下它了。
如今人類已經熟練掌握了從轉基因植物中提煉生物汽油的技術,所以汽油不算稀罕,可惜惡土上卻不會有加油站。
沒了燃油的摩托車就是負擔,所以雖然心在滴血,孔雀也只能告別自己的愛車。
在開始步行后,孔雀就脫下了自己的兄弟會背心。
每一個飛車黨徒都有他們的專屬背心,那上面的組織徽章和箴言就是最好的身份證明。
也是因為如此,孔雀不得不脫下這件從不離身的背心。
如今摩托兄弟會已經被敵人摧毀,而他很有可能是唯一倖存者。
孔雀想要報仇,首先他就得保護好自己,所以他就不能再穿著這背心招搖過市。
小心翼翼地拆下兄弟會的火焰翅膀徽章,孔雀將它藏進貼身的口袋,然後他循著地上的痕迹繼續向前。
跋涉了整整8個小時后,他找到了這一路上的唯一人類聚落,所以他立刻就拐了進去。
兩個小時前,孔雀就失去了敵人的痕迹。他是順著之前的方向,來到紅石小鎮的。
按照常理來說,那伙人不可能放棄進入聚落補給的機會,因此孔雀覺得他有可能在鎮上重新找到線索。
所謂的紅石小鎮其實也不過是二三十間破敗的小屋,這也不過是淘金年代西部小鎮的水準。
沒有理睬路邊那些帶著猜忌和威脅的眼神,孔雀直接走進鎮上的酒館。
才剛進去,孔雀就後悔了,因為他發現自己來的不是時候。
紅石鎮的酒館其實就是一間四五十平米的木頭棚子,當孔雀進去時,裡面有10來個客人。
這些人全都靜若寒蟬,不敢說話走動,因為這裡正有一場談判。
「傑克,我聽說你攜帶了一卷皮毛?」
「布萊德警長,這和你有關係嗎?」
當那個身穿泥色制服的治安官如此質問時,他對面的那位卻是翻了翻白眼,一點都不給對方的面子。
名叫傑克的男人最多不過三十歲,他身形魁梧,腦後留著一個小揪揪,露在衣袖外的手臂上刺滿了紋身。
「傑克,攜帶動物皮毛進入夜之城就是走私。
我以紅石鎮警長的名義宣布,你的貨被沒收了!」
「警長,這裡有那麼多人看著,你這是打算明搶?」
「這裡有其他人嗎?我怎麼一個都沒看到?」
這句睜著眼睛說出來的瞎話彷彿就是一個命令,酒館里的那些人紛紛站起身,爭先恐後逃了出去。
只是眨眼的功夫,屋裡就只剩下警長和傑克。
「想要我的貨,你最好問問我的槍!」
沒有去看那些匆忙逃離的人,傑克「咚」的一聲,將兩把槍拍到了桌上。
「嗤,傑克,我勸你放聰明些。你有5分鐘時間,我在外面等。」
望著炸毛的傑克,紅石鎮的警長卻是一點都不怕。在丟下這句話后,他就大搖大擺出了酒館。
看看身邊那捲皮毛,又看看桌上的槍,傑克心中的怒火越來越盛。
就在他想要抄起那對槍時,孔雀拉開對面的椅子坐了下來。
在酒館里的人急著逃出去時,孔雀卻躲在角落裡冷眼旁觀。
他已經大致弄清楚了事情的原委,現在他要和這個叫傑克的人談筆交易。
「遊盪者,你想幹什麼?」
看了一眼風塵僕僕的孔雀,傑克就猜到了對方的身份,但他卻猜不出這人為什麼要在這時候坐下來。
「我覺得你需要一個幫手,你可以雇我。
我不要錢,只要你把這些給我就行,我保證帶你離開紅石鎮。」
「什麼?」
看著孔雀所指的那瓶水和那張餅,傑克只覺得啼笑皆非。
他以為孔雀是在開玩笑,但這個遊盪者的神情卻相當認真,於是傑克長嘆了一口氣。
「給你,我不需要你幫我。這裡很危險,你快走吧!」
接過某人推過來的水和餅,孔雀也不客氣,立刻就吃了起來。
昨晚的時候,他就已經斷糧。他又沒有錢,所以孔雀原本打算是用東西換食物的。
然而他才剛進門,酒館里的人就被警長嚇跑了。孔雀也是沒辦法,才找上了傑克。
雖說傑克拒絕了自己,但孔雀卻並沒有走。他就坐在門口附近,一手餅一手水,吃得非常認真。
見這個傢伙如此不識好歹,傑克也不打算再理他。
在和布萊德翻臉之後,他的雙槍已經饑渴難耐,現在他就等著那幫匪徒衝進來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