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章 加西亞家族
「金先生,需要來點白蘭地還是威士忌嗎?」
「威士忌,加冰,謝謝。」亨利聽著鄉村爵士音樂,也進入了狀態,剛還想著能有點威士忌就好了,不對,這聲音?
「哈里森!你這個老混蛋,剛剛你差點害死我,你說,你到底是誰!你想幹什麼?」亨利突然反應了過來,連忙回頭一看,眼前這人不就是剛剛那個神出鬼沒的老管家,哈里森·約翰·戴維斯嗎?亨利一把抓住哈里森的衣領,憤怒的說道。
「金先生,恐怕您有什麼誤會,剛剛您叫我找密室,我就帶您來到餐廳,告訴您這裡有一個通往地下室的門,然後我打算帶您去廚房那邊,那裡也有一個地下儲物間的門。誰知道您並沒有跟上來,我找了一大圈,聽見這裡有音樂聲,才趕來的。」哈里森說道。
「是嗎?那給我拿威士忌去吧。」亨利連忙支走了哈里森,掏出金進給的醒神葯,對著鼻子使勁一聞。
「哦,咳咳,該死,咳咳。」亨利差點沒暈過去,這醒神葯本來就是打開瓶蓋,輕輕聞一下就可以的,亨利這還對著鼻子重重聞了一下,沒昏死過去都算不錯了。
亨利坐在餐桌前,眼淚直流,咳了半天,終於緩了過來,看來自己不像是被催眠了。抬頭一看一瓶威士忌,一桶冰塊,兩個酒杯。應該是哈里森拿來的,這老傢伙又不知道去哪裡了。原本亨利的計劃,是先解除催眠,然後等哈里森拿來酒以後,抓住他好好審問一下的,結果剛剛好像吸過頭了。等自己緩過勁來,哈里森又不見了。
亨利直接拿起酒瓶,猛灌了幾口酒,終於舒坦了點。看看時間,金進已經下去半小時了,啥聲音都沒有。不過考慮到金進剛剛的交代,自己大喊可能會影響到金進的集中力,萬一金進正在和惡魔鬥法,亨利這麼一喊讓金進分心,然後被惡魔反噬,那就大事不妙了。反正電影里經常都這麼演的。
想到這裡,亨利也決定先不去打擾金進了,還不如去找哈里森那個老傢伙,將這裡的事情問個清楚,也許是有了醒神葯讓亨利覺得自己有底氣了,也許是剛剛喝了幾口酒壯膽了。此時已經是黃昏,馬上就要進入夜晚。亨利一心想找哈里森,好像把這裡是凶宅的事情都給忘記了。
亨利在一樓找了一圈沒有發現,於是又跑到二樓,看見走廊上開啟閣樓的繩子,再看看窗外已經天黑了,亨利不禁打了個寒顫。
「算了,那老傢伙可能回家了,明天我去局裡查一查就行。還是回去等老哥吧。」亨利自言自語道,然後哼著小曲,準備返回餐廳,等金進。這種鬼地方,還是待在老哥周圍比較安全。
亨利回到了餐廳,發現桌子上的酒瓶酒杯冰桶都不見了。肯定是哈里森,他趁著亨利去找他的機會,收拾了餐桌,然後就回家去了。亨利這麼想著,只是試圖說服自己不要繼續聯想而已。亨利可是fbi探員,再蠢,也不會一點懷疑都沒有,只是今天自己在地下室的一幕真的太真實了,雖然金進說這是幻覺,可是那些場景片段在亨利的腦海中總是揮之不去。所以面對哈里森,亨利寧可安慰自己,哈里森就是個可疑的普通人類。他實在不想往其它方面懷疑了,金進已經進入地下室一個小時,天色也黯淡了下來,要說不害怕,那是根本不可能的。
而讓亨利恐懼的最大原因,就是他沒有帶槍。米國的槍支非常普遍,尤其是警察探員這種隨時都有可能面對持槍歹徒的職業。基本都是槍不離手,哪怕我不用槍,但是只要知道我腰裡別著槍,這也能給予自己極大的安全感。槍就是警察探員的底氣。米國有很多這樣的案例,警察或聯邦探員退休或去外國度假,沒法隨身帶槍,整個人都和變了個人似的,膽小怕事,甚至還有社交恐懼。只有配槍后,才能找回真正的自己。亨利就是如此,今天沒帶槍,早上參加葬禮和旅行團的時候沒什麼感覺,可來的這凶宅后,幾次下意識的掏槍卻掏了個空。讓亨利的底氣越來越小,膽子也越來越小了。
現在怎麼辦呢?走也不是,不走也不是。金進還在地下室跟惡魔戰鬥呢,自己也不好把哥哥就丟在這裡。不走的話,這天黑了,一個人在這麼大房子里,還沒有槍,越待越心裡發毛,金進還不如亨利打擾他,喊都不讓喊。亨利坐在餐桌前,簡直是度秒如年。
「對了,天黑了,老哥肚子應該餓了,我去買點吃的,也不算離開老哥吧。就這麼辦!再買上兩杯咖啡,也不知道老哥喜不喜歡加糖。。。」亨利終於找到了可以離開的理由,一邊自言自語,一邊朝門外走去。
當亨利走到後門準備打開門的時候,突然肩膀被拍了一下。嚇了亨利一跳,轉身一看,原來是金進。這一下安全感瞬間充滿了亨利的身心,只要有金進在。那就不怕了。
「老哥,你不要這麼鬼鬼祟祟的突然冒出來好不好啊,你得知道,人嚇人,是能嚇死人的。」亨利說道。
「現在咱們不能出去,來房間,我給你說明一下,我找到了我們父親留下的東西,也找到了弗蘭肯留下的東西,還有這件凶宅的秘密。」金進說完,轉身走向屋內。
亨利連忙跟了上去,在這種鬼地方,他可不想再離開金進一步了。二人來到客廳,亨利發現剛剛老管家哈里森拿來的威士忌居然又出現在了茶几上,他連忙看了看金進,見金進也沒什麼反應,也放心了,於是拿起酒瓶,到了一杯酒,喝了幾口。又問金進喝不喝,被金進拒絕了,他從來不喝酒。於是又給金進遞了一根煙。金進點燃香煙,抽了一口,開始給亨利講述剛剛在地下室發生的事情了。
時間要追溯到1921年,克勞狄·本·加西亞,在舊金山闖蕩了7年,依靠自己的碼頭生意,成為了當時的富翁,這一年是克勞狄幸運的一年,大兒子唐納德的妻子薇薇安,生下來一名男孩,加西亞家族,迎來了在來舊金山後的第一位子嗣,克勞狄非常高興,給孩子取名為喬治,也是這一年,他的豪宅也終於交工,一家人住進了豪華的大房子里。
同年,克勞狄還有一件喜事,那就是他獲得了一對耳墜,這對耳墜,每一個都是由7顆紅寶石鑲嵌而成的,每一顆紅寶石都足有一克拉以上的大小。克勞狄還給這對耳墜起了個名字,血石榴。
這東西戴在耳朵上估計都能把耳垂吊破吧,但是也不可否認,這對血石榴是無價之寶。克勞狄也沒有將血石榴的事情告訴家人。只是偷偷的將耳墜藏到了家裡地下室的一個暗格中。因為這對血石榴,來路不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