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卷 第33章 你才是主力

第二卷 第33章 你才是主力

關於1213特大連還兇手案,網上已經有了不少的細節披露,許卿生瀏覽了一些資料,她覺得很詫異:「哪怕是在我的世界,警方沒有破獲的案件細節都不會披露得這麼清楚,可為什麼在這個世界,網上已經有了這些真實的資料呢?難道警方就不擔心有人模仿犯罪嗎?」

沈嘉木又在喝咖啡,彷彿沒怎麼注意聽卿生說話,當卿生幾乎以為他充耳不聞,正猶豫著是否該重複提問的時候,沈嘉木才說:「說說你的世界發生了什麼連環命案。」

沒有正面回答問題。

「連環命案的報道我看得不多,近幾年有過這麼一件我還算關注吧,因為遇害者都是獨居女性,碰巧我也是獨居,所以第一件命案才發生時我就搜了很多媒體的報道來看,受害人都是在回家開門時被兇手襲擊,兇器應該是匕首一類的利器,受害人遇襲,兇手還禁止她們呼救驚動鄰居,把受害人挾持入室內殘忍殺害。」

「你看,你不也知道了兇手行兇的手法,甚至還知道了兇器嗎?」

「那是因為每一個案件發生,都是次日清晨,被和死者住同一幢樓的鄰居目睹了地上的血漬才報的警,媒體也能猜到是死者在開門時遇襲,並且這樣的兇案接連發生,警方也是為了提醒市民注意防範才批露的部份細節,至於死者被挾制入室內后,兇手究竟實施了什麼行為一直沒有披露,不像1213命案,兇手說了什麼話,給死者扣上面具這些細節竟然都發布在了互聯網上。」

「那是因為1213命案存在倖存者。」沈嘉木說:「倖存者一直在兇案現場耳聞犯罪過程,並且命案一直沒能告破,倖存者們未免提心弔膽焦慮不安,媒體有針對性的採訪,憲法也賦予了大眾知情權,警方無權要求倖存者閉嘴不言。」

許卿生沉默了,知情權和生命權哪個更重要,更甚至於關於人權的範圍的限定,這些問題都太複雜了,她也分不清對錯和是否合理,也許無論採取什麼樣的措施,都不能做到十全十美讓所有人都滿意。

她很快又想到另一件困惑:「沈警官上回說兇手利用的是死者的車輛實施犯罪,難道說兇手通過暗網還能購買到萬能車匙?」

「沒有萬能車匙這種東西存在,可幾乎沒人會隨身攜帶實體車匙,都是用手機等電子設備下載虛擬車匙,利用虛擬車匙開鎖。」

「也就是說只要兇手拿到了死者的手機,就能使用死者的汽車?這……也太不安全了吧。」

「其實我國很少發生車輛盜竊案件,因為車輛怎麼說呢,並不太值錢,而且就算失竊,只要報警也能定位追蹤到,罪犯要毀掉定位儀除非毀掉整輛汽車,毫無利益的犯罪誰會實施?所以車輛的門鎖雖然也能設置密鑰,警方也屢屢提醒公民小心防止犯罪,可還是有很多人為圖方便棄用汽車密鑰。」

沈嘉木想了一想又再補充:「這也是因為如果汽車加了密鑰,就會同時開啟強制安全措施,如果真發生了意外,比如道路被阻,強制安全措施啟動,車內的人就會被困,必須等待救援。」

許卿生:……

「就連手機,因為一般不會丟失,不少的民眾也只是設置連接腦電波的密鑰,很少有人多此一舉再設置鎖屏密鑰,因為同一電子設備的密鑰不能相同,密鑰多了機主很可能會混淆,那就得送供應商解鎖,手續雖然不算太麻煩,但絕大多數人都認為多一事不如少一事。」

科技在進步,但不少人的大腦貌似反而因為科技進步帶來的便利「萎縮」了?

不過許卿生忽然想到自己。

因為她的手機里一直不存什麼隱私,所以也懶得鎖屏,這個世界手機關聯的銀行賬戶,支付時必須使用腦電波,而腦電波要連接手機必須錄入指紋——像她現在用的這部手機,也是沈嘉木錄入指紋后給她開通了腦電波連接賬戶,否則她一個身份不明的人士是無法拿著沈嘉木的手機直接消費的。

正常人都不會存在自己會成為變態殺手目標的認知,這就給兇手的犯罪行為創造了便利。

「其實我一直在懷疑兇手非要讓受害人報警的動機。」沈嘉木閉了眼,半仰了頭:「他用受害人的手機打開車門,啟動自動駕駛程序,把失去知覺的受害人從遇襲地點轉移到殺人地點,殺人地點是他精心挑選好的,不能被攝像儀覆蓋,然後他再重新設置目標地,讓受害人的車輛駛離殺人地點。

他這樣的行為是為了抹去自己的影蹤,從犯罪行為的角度上說,是合理的。因為當警方察找到車輛定位,找到涉案車輛,並根據車輛自動駕駛程序提供的線索找到命案現場時,他已經實施完畢犯罪行為並成功逃匿了,警方只來得及解救倖存者。

可他非要將受害人的手機遺留現場,並任由受害人報警求救,然後開啟定位屏蔽器避免警方追蹤手機定位找到命案現場,這是多此一舉的行為,是不合理的。」

「或者,是兇手故意挑釁警方,獲得犯罪滿足感?」許卿生提出了一個可能。

「從犯罪心理來說,的確存在這樣的個案,挑釁警方,先給死者一線生機,再將生機殘忍剝奪,用此折磨死者達到犯罪興奮感……但其實也存在一個可能,就是他故意留下的犯罪符號,他是為了誤導警方,他雖然是有針對性的挑選死者,可他和死者並無直接的仇恨,他只是痛恨死者出軌的行為。

因為不僅是手機,他還留下了倖存者,如果兇手就是倖存者之一,那麼他所有的行為才顯得更加合理。」

許卿生不覺這是沈嘉木的突發奇想,她猜測也許早在沈嘉木收到孔春真的郵件前,就已經存在這樣的判斷了。

果然就聽沈嘉木說:「這一思路在案情探討會上我早就提過,但沒有被採納,現在我的思路也僅僅只是猜疑,呵,我根本沒有調察權,又怎麼能獲得證據支撐?」

「那位馬組長,是否存在和兇手串通的嫌疑?」卿生又問。

沈嘉木搖頭:「不會是他,他這人就是太自負了,且器量狹隘,張潔對警方的懷疑我其實並不認同。」

「不是有個倖存者就是刑警嗎?」

「是第二起命案的倖存者,當時1213一案已經移交特上局了,他不是告假,是暫時被放長假,因為他在另一起案件偵破過程中出了紕漏,誤傷了一個公民,那段時間他心理狀況也產生較大的波動,因此被迫放假調養,他和他的妻子出外渡假,暫住的地方很偏僻,他的妻子被殺害,當時他也喪失了行動自由。」

「聽上去,這個刑警好像的確存在嫌疑。」

「他現在已經不是刑警了。」沈嘉木說:「案發後他心理狀況更差,他主動提出辭職,可他一直和父母同住,因為他的父親身體狀況不好,他一直在家照顧父親,當然他現在也另找了正式工作,在一個偵探社掛職。」

「居然有偵探社?」

「還不少呢,不過都被嚴禁進行侵犯他人隱私的行為,絕大多數的偵探社其實都受雇於商業公司,負責通過合法程序調察各類商業合作案中,對方有無欺詐隱瞞等行為,不過當然也有偵探社暗中進行違法活動,接受委託,用盜聽、偷拍、跟蹤等手段調察目標人的私生活。」

「比如……調察委託人的配偶有無出軌行為?」

沈嘉木點頭:「可1213案的倖存者誰都沒有委託過私家偵探進行這樣的行為。」

「也可能因為這種行為違法而有所隱瞞。」

「這幾起案件還有個共同的特點,就是死者雖有出軌的行為,但和倖存者的夫妻關係沒有破裂,就算已經達成了離婚的共識,但並沒有產生尖銳的不可調和的矛盾,你想想,如果倖存者委託偵探察實配偶是否出軌,一定有他的目的,不至於察實之後還隱而不發。」

好像也是這個道理。

許卿生暫時也沒了頭緒。

「從犯罪心理分析,如果兇手就是第二起案件的倖存者,前警員孫平安,他不大可能在辭職后再選擇偵探行業,因為這顯然會讓他遭受懷疑,1213案的兇手行事非常謹慎,雖然他的確存在某種心理問題,或者準確講應該叫疾病,但他必定不會暴露出來,我覺得他表面上應該與常人無異,他甚至有開朗豁達的性格表徵,並沒有在任何心理治療機構留下就診記錄,他甚至不是獨居。

他的工作應當具備一定的自由性,他不大可能受過童年創傷,反而家境優渥,他受過高等教育,不一定從事電子科技行業,但他興趣廣泛,應該在學府時選修過此類課程,至少他懂得如何進入暗網,購買犯罪工具。

但我不能確斷我的推測,所以,我現在唯一能想到的辦法就是和各位倖存者都先接觸交談,至少我們應該掌握,除了孔春真之外,還有誰知道張潔在私下調察倖存者。許女士,這件事非常重要,我們這回的對手很狡猾,我們的所有試探都必需小心翼翼,絕對不能讓兇手意識到張潔對他產生了威脅。」

許卿生連忙點頭:「我會閉緊嘴巴只帶耳朵的。」

「不,剛好相反,這回你得擔當主要的詢問職責。」沈嘉木的神情更加認真嚴肅:「所以今天我才不急著和其餘倖存者見談,我們需要從長計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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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願愛情不錯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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