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一十一章 綠色軍營鍛造鏗將玫瑰,見義勇為彰顯軍人本色!
李小琴一雙眸子上下打量鄭逸,被告原單位推薦的辯護人,顧名思義,趙一一的身份是一名軍人,原單位自然不言而喻。只是,令李小琴心思有些驚訝的是,這鄭逸如何認識趙一一?
吳家吳欣悅跟鄭逸認識是因為在同一個律師事務所工作,趙家趙一一竟然也認識鄭逸,還是對方指定的辯護人,如若不是極其信任之人,如何敢將涉嫌人命的案子交給一位法律實習生處理?
儘管鄭逸的確幫吳天賜做過無罪辯護,過程近乎完美,吳天賜涉嫌詐騙罪,被公訴人起訴,公訴人更是掌握了大量證據,只可惜這些證據有些片面,無法蓋章定罪得以讓吳天賜無罪釋放。
可是趙一一這個案件性質完全是不同的,涉嫌故意傷害致人死亡罪。
人證物證都在,鄭逸如何能夠辯護?
「這位是?」
穿著黑色西裝,法徽別其胸前,輕輕推了一下黑框的眼睛,略帶幾分溫和的目光看向鄭逸。
「法官您好,我叫鄭逸,趙一一所謂單位指定的辯護人。」
鄭逸語氣客氣,面對法官的時候,不卑不亢沉穩有度。
杜春點了點頭,心裡暗道,眼前的年輕人年紀約莫二十齣頭,按理說如果要找人幫忙辯護的話,應該是年紀更大一些,經驗愈加豐富,依據他的經驗,估計眼前的年輕人還沒有處理過多少案件。
杜春笑了笑,說道:「你好,今天過來主要有陪審團跟書記員,因為趙一一身份較為特殊,所以我們先做一番庭前會見。」
這是非常正常的法官審判活動,有案件相關問題可以打電話和法官溝通,或者法官想就案情進行談話,一般不會安排。正常庭前法官也會見兩方當事人,了解下案情經過。開庭時,該帶的訴訟材料,如身份證、答辯狀、證據原件一定要帶齊,法院一般讓當事人做的陳述,最好前提寫好,開庭一邊看,一邊說。由於原、被告所處的角度不同,準備的陳述材料也不同。
杜法官來到書桌正中間,李小琴作為公訴方坐在左邊,作為被告的辯護人鄭逸坐在右邊的位置。
杜法官笑容微斂,說道:「大家就趙一一的案件發表一些各自的觀點跟看法。」
公訴方李小琴從黑色公包裡邊拿出一大疊卷宗,說道:「通過閱卷跟之前的庭審調查,趙一一跟死者姜某某此前是由互相謾罵發展到推搡扭打。期間雙方共發生四次互拉衣領、摟抱、夾頸扭打等毆打行為,使得最終釀成了慘案。」
「這起案件本身不是特別複雜,趙一一為了阻止姜某某施暴,前來阻止,但因為軍人身份,學過搏擊訓練,出手過重,致使姜某某死亡。」
李小琴拿出幾分記錄,說道:「當時有很多目擊者,分別是韓軍海、呂后祥、陸永能,其他證人鄧龍珠、鄭金英、邱央球都能夠證實。姜某某的死亡跟趙一一有著直接的關係。」
李小琴作為公訴人,指控雙方由互相謾罵發展到推搡扭打。期間雙方共發生四次互拉衣領、摟抱、夾頸扭打等毆打行為最終致使姜某某死亡,趙一一涉嫌過失致人死亡罪。
房間特別安靜,李小琴剛剛說完,鄭逸忍不住就笑了。
杜法官跟李小琴等人都皺緊了眉頭,畢竟人命關天,再者涉及軍人背景,看似是簡單的庭前會見,可一點都不輸於法庭上面的嚴肅,書記員更是拿出筆記本詳細記錄庭前會見的主要內容,這會兒……鄭逸竟然笑了?
杜法官眉頭擰成川字,李小琴認為鄭逸不該笑出聲,說道:「你笑什麼?」
注意到大家目光都聚焦在身上,鄭逸說道:「綠色軍營鍛造鏗將玫瑰,見義勇為彰顯軍人本色!我的當事人作為一名軍人,看到市民有危險,便義無反顧沖了上去,制止了姜某某的施暴行為。
當時,韓軍海、呂后祥、陸永能,其他證人鄧龍珠、鄭金英、邱央球都能夠證實。」
李小琴說道:「正義勇為是對的,施暴者是有罪也沒錯,但罪不至死。」
沒有據理力爭,沒有唇槍舌劍,李小琴重新跟鄭逸站在對立面辯論,直接陳訴了案件的事實,施暴者有罪,但罪不至死,儘管趙一一義無反顧沖了上去,制止了姜某某的施暴行為,但不代表姜某某應該被死亡。
鄭逸說道:「大家都已經看到卷宗資料,我的當事人是一名95后,入伍有8年時間了,見義勇為是她的責任更是本能,部隊的生活與教育,鍛煉她們意志與能力,思想上不怕困難,勇於擔當,始終不忘使命與初心。
我的當事人,對這件事情,曾經因自己的行為感到愧疚,但她從未後悔過。」
趙一一美眸看向鄭逸,似乎對鄭逸這番論述有些驚訝,的確她從未後悔自己出手幫忙,也從未對這件事情有過膽怯,作為一名軍中綠花,見到有人加害老百姓,自然是要站出來。
李小琴說道:「任何人不得非法剝奪他人生命,即便是見義勇為。」
鄭逸說道:「我認為公訴方這些話有些不妥當,我當事人並沒有剝奪他人生命。公訴方在起訴書中指控「雙方由互相謾罵發展到推搡扭打。期間雙方共發生四次互拉衣領、摟抱、夾頸扭打等毆打行為」,其中「扭打等毆打行為」是毫無事實根據的!」
鄭逸突然否定了公訴的的指控,出乎所有人的預料。
杜法官說道「你繼續陳訴觀點。」
鄭逸說道:「通過閱卷和庭審調查可以得出,本案目擊者,看到被告人趙一一與姜某某發生糾紛全過程的有韓軍海、呂后祥、陸永能,其他證人鄧龍珠、鄭金英、邱央球及三位醫生都不是涉案第一現場的目擊證人,故對他們的證言不再展開陳述。
但韓軍海、呂后祥、陸永能都證明被告人與姜某某隻是推來推去、相互拉扯!
正如證人韓軍海證實那樣,兩人就像摔跤一下,沒有大的動作,沒有用拳頭敲過!
也沒有石頭敲過!都是空手的!
應該說不是像模像樣在打架!
這就是目擊證人真實地對案情的總結和概括。
韓軍海這一總結和概括是能得到呂后祥和陸永能印證的。根據,例卷168頁,倒數第10行陸永能證實「兩個人沒有怎麼打的,拳頭什麼都沒有用,就是推來推去,後來就抱在一起了。卷154頁呂后祥證實「我所看到姜某某與趙一一互相拉扯」。
而公訴方卻將這樣簡單的推搡行為訴稱之毆打行為,顯然是毫無事實根據的。」
咚!
彷彿拿著審判的鎚子,這一擊下去讓杜法官、李小琴還有趙虎等人心臟顫抖了幾下。
趙一一聯想到方才鄭逸的問話,原來從一開始,鄭逸就找到這件案件的疑惑點跟爭議點。
她非常期待,不知道接下去鄭逸如何替她做無罪辯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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