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河神娶親
「阿山,恭喜恭喜。」
從山上打獵歸來,扛著兩隻野兔一頭獐子以及若干飛禽的寧山,剛到村口,便見平日在村裡作威作福的老村長,拱手向自己道喜,不免心生詫異。
這老村長自從大兒子走運當了縣衙捕快,一向眼高於頂,看不起同村的「賤民」,今兒怎麼轉了性,有禮有節?
正所謂無事獻殷勤,非奸即盜,恐怕不懷好意。
寧山將獵物往懷裡收了收,警惕道:「村長說笑了,在下父母雙亡,家徒四壁,與胞妹相依為命,喜從何來?」
老村長見寧山護食模樣,不由露出鄙夷之色。
沒見識的山野鄉民,老夫這麼大歲數,連成了精的妖怪都吃過,能看上你這點野味?
這般不識趣,有你跪下痛哭流涕求我的時候。
只見他皮笑肉不笑說道:「普天同慶的大喜事,方才洣水河神廟的廟祝大人,派人傳來神旨,河神看上了令妹,擇良辰吉日八月初八明媒正娶,請她去神宮享天人之福。」
你特么管這叫喜事?
一股怒意直衝寧山天靈,右手下意識握住腰間柴刀,殺機暗藏。
狗屁的河神娶親。
不就是變著法子草菅人命和搜刮民脂民膏嗎?
穿越過來兩年,他一直老實本分靠打獵種地為生,居然還有刁民要害他?
深吸口氣,寧山摁下把眼前糟老頭一刀砍死的念頭。
不是他慫,而是他知道只砍死糟老頭於事無補。
大周建安二年,米河縣士紳周安與友人在花船上喝花酒,色令智昏,酒後失言,大罵河神。
三日後,周家一百三十二口盡數死於家中,屍身腫脹,仵作驗屍死於溺水。
大周建安三年,米河縣嵐山鎮三十二家獵戶聯手獵殺一頭高五尺有餘、背長雙翅,通體毛髮赤紅如血的妖狐,得狐皮一張,血參一支,欲尋富商賣個好價錢。
河神廟廟祝親自帶人上門,言河神誕辰將至,命獵戶們獻寶供奉河神。
卻被獵戶們以信奉山神而非河神為由,狠狠羞辱一番,並用弓箭獵刀將廟祝一行人趕出鎮子。
一個月後,嵐山鎮爆發山洪,三十二家獵戶無一倖免。
大周建安四年,十里之外的李村村民拒絕女兒作為河神新娘獻祭。
五日後,李村全村八口水井井水枯竭,池塘河溪亦然。
河神廟放言,此乃不敬河神的下場,李村百姓若想活命,需將不敬河神的村民一家沉河,大祭河神三日,求得河神諒解。
此事最終以該村民全家被同村沉河,其餘村民掏空家底,差點賣兒鬻女才逃過一劫。
時過三年,外村至今不肯嫁女到李村,村裡男丁被迫出走,只留老弱困守孤村苟延殘喘,作為活生生的反面例子警示他人。
由此可見,此方世界縱然沒有所謂的神靈,也有一群為神靈張目並擁有神秘力量的勢力。
貿然與之硬碰硬,不符合寧山穿越者的身份以及十年寒窗苦讀的見識。
而應該想方設法保住他年芳十三歲的妹妹。
兩年前,母親臨終之時,千叮囑萬囑咐十四歲的他,讓他照顧好妹妹二丫。
占人身體,承擔相應責任乃應有之義。
寧山慢慢鬆開握刀的手,勉力笑道:「二丫不過山野丫頭,何德何能侍奉河神?還請村長做個中人,我與神廟幾位神使商量,給河神換個貌美如花的新娘。」
在他看來,縱然有河神,又哪裡會看上一個十三歲的黃毛丫頭?
多半是那幫打著河神旗號牟取私利的人搞的。
不過話放出來了,河神娶親已成定局,但新娘子是誰,又不是不能商量。
倘若能通過村長找到那幫人,付出一定的代價,將新娘子換作死囚,也算是皆大歡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