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磨玉之天條民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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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鋒說,沒哪個意思。當楊梅師傅的事,我必須想一想。現在,你、我的路線之爭該做一個了結。記得你、我剛出道時,我走平民道路,你抗邊緣路線大旗。你質疑,我的紅旗能打多久?我質疑,看你橫行到幾時?還不認輸嗎?
我說,認什麼輸?應該認輸的人是你。實踐已經作出回答了。我所將橫行到永久。青鋒說,古語云,『計利當計天下利,求名當求萬事名』。以此對照,你不是已經輸了嗎?
我說,我認什麼輸?有詩人說,『卑鄙是卑鄙者的通行證,高尚是高尚者的墓志銘』,說得太對了。青鋒說,我至今高舉為人民服務的紅旗不倒,難道不是你輸了嗎?
我說,可是,我也沒出事呀,一直按自己的方式工作和生活,活得很自在、很真實。青鋒說,俗話說,常在河邊走,哪有不濕鞋?總是走夜路,早晚遇見鬼。
古人云,『草螢有耀終非火,荷露雖團豈是珠』?你的所作所為不但不符合人民期待,而且觸犯了眾怒,不啻於人類的狗屎堆。
很多人恨你恨到牙痒痒,都想把你絆倒,踏上一萬隻腳,叫你永世不得翻身。老百姓是不好惹的。惹惱了他們,你的下場會很慘。你的敗象已經顯露,不要企圖掩蓋。
我反駁說,不要咒我,咒我也沒用。我的作法是律師界的通常作法,沒有任何不妥,符合當事人的期待。試想,哪個當事人請律師,不希望律師幫他打贏官司?
能打贏官司的律師才是好律師、受歡迎的律師、老百姓願意聘請的律師。青鋒說,律師只能維護當事人的合法權益,不能迎合當事人的蠻橫、無理要求,更不能纏訟、挑訟。
我說,還是說說你自己的事吧。你的所作所為非但惹眾怒,簡直犯了天條,而你自己渾然不知,這是人世間最悲哀的事。作為同行和多年的朋友,我想對你說點掏心窩子的話。你可以高尚,但不能擋了別人的發財路。
有些人揚言,別落在他們手,落在他們手一定修理你。知道為什麼嗎?你犯了天條了。第一,你擋了某些人的財路。你可以高尚,但不能擋別人的發財路。因為你收費低,搶了許多小律師、黑律師的飯碗。他們對你耿耿於懷。第二,你降低了律師業的整體收費水平。
由於你的低收費,本來高風險、高收入的律師行業,讓老百姓誤認為與買賣大白菜一樣的行當。第三,你提高了人們對律師的期望值。由於你周到細緻的服務,讓人們以為,所有律師都該如此。
青鋒反駁說,我的所作所為合法合規,順應了民意,問心無愧。假如因此擋了某些人的發財路,該反省的是他們,而不是我。律師不能只收費、不服務或者高收費、低質甚至劣質服務。
否則,將危及真箇律師業的生存。至於收費問題,我也是隨行就市並考慮當事人的收入水平收取。我倒要奉勸你幾句。你的所作所為向一些有不良企圖心的當事人和初出道的小律師發出了錯誤的信號。
你讓他們感覺,瞞天過海、偷梁換柱可以而且應該成為市場主流,偷奸取巧可以不用承擔任何責任。實際上,把別人的東西佔為己有不會長久,早晚要還給人家。另外,你的作為使律師屆蒙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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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鋒說,沒哪個意思。當楊梅師傅的事,我必須想一想。現在,你、我的路線之爭該做一個了結。記得你、我剛出道時,我走平民道路,你抗邊緣路線大旗。你質疑,我的紅旗能打多久?我質疑,看你橫行到幾時?還不認輸嗎?
我說,認什麼輸?應該認輸的人是你。實踐已經作出回答了。我所將橫行到永久。青鋒說,古語云,『計利當計天下利,求名當求萬事名』。以此對照,你不是已經輸了嗎?
我說,我認什麼輸?有詩人說,『卑鄙是卑鄙者的通行證,高尚是高尚者的墓志銘』,說得太對了。青鋒說,我至今高舉為人民服務的紅旗不倒,難道不是你輸了嗎?
我說,可是,我也沒出事呀,一直按自己的方式工作和生活,活得很自在、很真實。青鋒說,俗話說,常在河邊走,哪有不濕鞋?總是走夜路,早晚遇見鬼。
古人云,『草螢有耀終非火,荷露雖團豈是珠』?你的所作所為不但不符合人民期待,而且觸犯了眾怒,不啻於人類的狗屎堆。
很多人恨你恨到牙痒痒,都想把你絆倒,踏上一萬隻腳,叫你永世不得翻身。老百姓是不好惹的。惹惱了他們,你的下場會很慘。你的敗象已經顯露,不要企圖掩蓋。
我反駁說,不要咒我,咒我也沒用。我的作法是律師界的通常作法,沒有任何不妥,符合當事人的期待。試想,哪個當事人請律師,不希望律師幫他打贏官司?
能打贏官司的律師才是好律師、受歡迎的律師、老百姓願意聘請的律師。青鋒說,律師只能維護當事人的合法權益,不能迎合當事人的蠻橫、無理要求,更不能纏訟、挑訟。
我說,還是說說你自己的事吧。你的所作所為非但惹眾怒,簡直犯了天條,而你自己渾然不知,這是人世間最悲哀的事。作為同行和多年的朋友,我想對你說點掏心窩子的話。你可以高尚,但不能擋了別人的發財路。
有些人揚言,別落在他們手,落在他們手一定修理你。知道為什麼嗎?你犯了天條了。第一,你擋了某些人的財路。你可以高尚,但不能擋別人的發財路。因為你收費低,搶了許多小律師、黑律師的飯碗。他們對你耿耿於懷。第二,你降低了律師業的整體收費水平。
由於你的低收費,本來高風險、高收入的律師行業,讓老百姓誤認為與買賣大白菜一樣的行當。第三,你提高了人們對律師的期望值。由於你周到細緻的服務,讓人們以為,所有律師都該如此。
青鋒反駁說,我的所作所為合法合規,順應了民意,問心無愧。假如因此擋了某些人的發財路,該反省的是他們,而不是我。律師不能只收費、不服務或者高收費、低質甚至劣質服務。
否則,將危及真箇律師業的生存。至於收費問題,我也是隨行就市並考慮當事人的收入水平收取。我倒要奉勸你幾句。你的所作所為向一些有不良企圖心的當事人和初出道的小律師發出了錯誤的信號。
你讓他們感覺,瞞天過海、偷梁換柱可以而且應該成為市場主流,偷奸取巧可以不用承擔任何責任。實際上,把別人的東西佔為己有不會長久,早晚要還給人家。另外,你的作為使律師屆蒙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