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2:磨砂之隨心所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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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外,由於身經百戰,增長了知識和才幹,我已經達到隨心所欲地駕馭事實與法律的水平,也就是聞捷所說的『法馭』水平。
一進入法庭,即進入狀態,旁若無人,勝似閑庭信步,寵辱不驚,隨心所欲,物我兩忘。法律瞭然於胸、事實瞭然於胸、過往判例瞭然於胸。我可以根據勝訴需要任意取捨,不受現有法律和事實的羈絆。
不過,我在聞捷及許多人的眼裡,是所謂的『法奸』,而不是『法菁』。我的眼裡沒有法則、事實、是非、良心,只有立場、利益、權力。
我既不相信邏輯法則,也不相信經驗法則,只信奉實用主義法則。我認為,邏輯法則和經驗法則是專為那些規規矩矩的律師制訂的,我無須遵守。
假如密信這兩個法則,我就別指望有出息,別指望掙大錢。事實已經證明並將繼續證明,邏輯法則和經驗法則如水中花、鏡中月,虛無縹緲,可望而不可即,不堪一擊。
記得美國的赫爾梅茲(HOLMES)###官說過,『法律的生命是經驗,而不是邏輯』。實際上,他說的也不對。在我看來,法律的生命不是邏輯,也不是經驗。邏輯和經驗都靠不住。
實踐中,邏輯法則與經驗法則相衝突的情況屢見不鮮。所以,社會的常態規則是『權力法則』、『時勢法則』、『利益法則』,強權即真理、時勢即真理、利益即真理。不了解並充分利用這一點,就不配當一個合格的律師。
在我眼裡,事實大廈搖搖欲墜,一推就倒;恢恢法網門戶洞開,吞舟是漏。如果不對這樣的事實和法律進行顛覆,簡直對不起我這麼大的本事。
當然,我不信奉邏輯法則和經驗法則,並不妨礙我為自己的主張套上經驗法則和邏輯法則的外衣。僅憑這一點,包括青鋒在內的許多人都抨擊我的所作所為系『造業』,不得善終。
對此,我很坦然。我說,許多人都是這麼做的,我只不過是拿香跟拜。青鋒說,你要跟誰比臭、比爛?把自己置於什麼位置?
常年堅持『高尚』的卑鄙,減輕了『卑鄙』本身的殺傷力,讓我一舉甩掉『訟棍』的帽子。我被越來越多的人奉為『禪師』。我感覺自己成熟了,標誌是可以根據地位的不同,隨心所欲,任意解釋事實和法律。我認為,這是我的人生飛躍。我自以為已經跨入了大律師行列。
我的辯論技巧不說爐火純青,也跟高山流水、珠落玉盤差不多。目前,我不用坐班,靠名氣吃飯。我的工作就是公關,也就是吃飯。談笑間,就把錢掙了。
不客氣地講,我已經成為武俠小說中打通了任、督二脈的武功高手,攻無不克,戰無不勝。我既懂得順勢而為、橫掃一切;又懂得逆風行腳、轉敗為勝。有人抨擊我為撒旦,魔鬼的化身,良心讓狗吃了。我不以為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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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外,由於身經百戰,增長了知識和才幹,我已經達到隨心所欲地駕馭事實與法律的水平,也就是聞捷所說的『法馭』水平。
一進入法庭,即進入狀態,旁若無人,勝似閑庭信步,寵辱不驚,隨心所欲,物我兩忘。法律瞭然於胸、事實瞭然於胸、過往判例瞭然於胸。我可以根據勝訴需要任意取捨,不受現有法律和事實的羈絆。
不過,我在聞捷及許多人的眼裡,是所謂的『法奸』,而不是『法菁』。我的眼裡沒有法則、事實、是非、良心,只有立場、利益、權力。
我既不相信邏輯法則,也不相信經驗法則,只信奉實用主義法則。我認為,邏輯法則和經驗法則是專為那些規規矩矩的律師制訂的,我無須遵守。
假如密信這兩個法則,我就別指望有出息,別指望掙大錢。事實已經證明並將繼續證明,邏輯法則和經驗法則如水中花、鏡中月,虛無縹緲,可望而不可即,不堪一擊。
記得美國的赫爾梅茲(HOLMES)###官說過,『法律的生命是經驗,而不是邏輯』。實際上,他說的也不對。在我看來,法律的生命不是邏輯,也不是經驗。邏輯和經驗都靠不住。
實踐中,邏輯法則與經驗法則相衝突的情況屢見不鮮。所以,社會的常態規則是『權力法則』、『時勢法則』、『利益法則』,強權即真理、時勢即真理、利益即真理。不了解並充分利用這一點,就不配當一個合格的律師。
在我眼裡,事實大廈搖搖欲墜,一推就倒;恢恢法網門戶洞開,吞舟是漏。如果不對這樣的事實和法律進行顛覆,簡直對不起我這麼大的本事。
當然,我不信奉邏輯法則和經驗法則,並不妨礙我為自己的主張套上經驗法則和邏輯法則的外衣。僅憑這一點,包括青鋒在內的許多人都抨擊我的所作所為系『造業』,不得善終。
對此,我很坦然。我說,許多人都是這麼做的,我只不過是拿香跟拜。青鋒說,你要跟誰比臭、比爛?把自己置於什麼位置?
常年堅持『高尚』的卑鄙,減輕了『卑鄙』本身的殺傷力,讓我一舉甩掉『訟棍』的帽子。我被越來越多的人奉為『禪師』。我感覺自己成熟了,標誌是可以根據地位的不同,隨心所欲,任意解釋事實和法律。我認為,這是我的人生飛躍。我自以為已經跨入了大律師行列。
我的辯論技巧不說爐火純青,也跟高山流水、珠落玉盤差不多。目前,我不用坐班,靠名氣吃飯。我的工作就是公關,也就是吃飯。談笑間,就把錢掙了。
不客氣地講,我已經成為武俠小說中打通了任、督二脈的武功高手,攻無不克,戰無不勝。我既懂得順勢而為、橫掃一切;又懂得逆風行腳、轉敗為勝。有人抨擊我為撒旦,魔鬼的化身,良心讓狗吃了。我不以為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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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外,由於身經百戰,增長了知識和才幹,我已經達到隨心所欲地駕馭事實與法律的水平,也就是聞捷所說的『法馭』水平。
一進入法庭,即進入狀態,旁若無人,勝似閑庭信步,寵辱不驚,隨心所欲,物我兩忘。法律瞭然於胸、事實瞭然於胸、過往判例瞭然於胸。我可以根據勝訴需要任意取捨,不受現有法律和事實的羈絆。
不過,我在聞捷及許多人的眼裡,是所謂的『法奸』,而不是『法菁』。我的眼裡沒有法則、事實、是非、良心,只有立場、利益、權力。
我既不相信邏輯法則,也不相信經驗法則,只信奉實用主義法則。我認為,邏輯法則和經驗法則是專為那些規規矩矩的律師制訂的,我無須遵守。
假如密信這兩個法則,我就別指望有出息,別指望掙大錢。事實已經證明並將繼續證明,邏輯法則和經驗法則如水中花、鏡中月,虛無縹緲,可望而不可即,不堪一擊。
記得美國的赫爾梅茲(HOLMES)###官說過,『法律的生命是經驗,而不是邏輯』。實際上,他說的也不對。在我看來,法律的生命不是邏輯,也不是經驗。邏輯和經驗都靠不住。
實踐中,邏輯法則與經驗法則相衝突的情況屢見不鮮。所以,社會的常態規則是『權力法則』、『時勢法則』、『利益法則』,強權即真理、時勢即真理、利益即真理。不了解並充分利用這一點,就不配當一個合格的律師。
在我眼裡,事實大廈搖搖欲墜,一推就倒;恢恢法網門戶洞開,吞舟是漏。如果不對這樣的事實和法律進行顛覆,簡直對不起我這麼大的本事。
當然,我不信奉邏輯法則和經驗法則,並不妨礙我為自己的主張套上經驗法則和邏輯法則的外衣。僅憑這一點,包括青鋒在內的許多人都抨擊我的所作所為系『造業』,不得善終。
對此,我很坦然。我說,許多人都是這麼做的,我只不過是拿香跟拜。青鋒說,你要跟誰比臭、比爛?把自己置於什麼位置?
常年堅持『高尚』的卑鄙,減輕了『卑鄙』本身的殺傷力,讓我一舉甩掉『訟棍』的帽子。我被越來越多的人奉為『禪師』。我感覺自己成熟了,標誌是可以根據地位的不同,隨心所欲,任意解釋事實和法律。我認為,這是我的人生飛躍。我自以為已經跨入了大律師行列。
我的辯論技巧不說爐火純青,也跟高山流水、珠落玉盤差不多。目前,我不用坐班,靠名氣吃飯。我的工作就是公關,也就是吃飯。談笑間,就把錢掙了。
不客氣地講,我已經成為武俠小說中打通了任、督二脈的武功高手,攻無不克,戰無不勝。我既懂得順勢而為、橫掃一切;又懂得逆風行腳、轉敗為勝。有人抨擊我為撒旦,魔鬼的化身,良心讓狗吃了。我不以為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