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章 蘇醒
夜已更深,一抹殘月掛於半空之中。馬車被停靠在了路邊,四匹駑馬也都被卸下了龍套,此時正悠閑的啃食林邊的野草。
篝火正旺,上邊吊著一個銅釜。釜內煮著些鹿肉,香氣裊裊而來。樂池盤坐在篝火邊,借著篝火和月光,正在低頭讀著竹簡,不過顯然心思並不在竹簡之上。
「君上剛剛即位不久,國內百業待興。奈何,中山畢竟只是一個二等小國。雖經桓公、成公,至君上三代苦心經營,到了今天,地方五百餘里,兵車八百餘乘,自號第八強國,但是小國終究還只是小國,內力不濟啊。
中山背靠太行,更有厚池河天險可依,但緊鄰燕、趙、齊三大強國。於外,大國虎勢在旁,於內,國君尚未親政。。。」
想到這裡,樂池不禁深深的嘆了一口氣。「哎!」
「相國!相國!」耳邊響起了樂福的呼喊,一下子把樂池的思緒給拽了回來。
「何事驚慌?」樂池放下竹簡,循聲向來人問道。
「相國,你看!」原來樂福覺得,今天撿的那個黑小子出現的有點奇怪,加之主人對其手中的那把『破刀』很是感興趣,但是黑小子除了那把刀之外,就好像身無長物了。於是在安排停當好一切之後,便又回到了發現黑小子的地方,想看看還有些什麼東西,是不是當時沒有注意到。
這一次本著掘地三尺的原則,對著附近做了一次地毯式的搜索。於是就有了如今手中的『布包』,不過他可不敢在主人看過之前就打開。於是急忙跑了回來交予主人。一邊跑一邊表功的喜道,
「我就說嘛,一個人在荒郊野外的,怎麼可能身無長物呢?這不,估計這就是這小子的行李。說不定裡面還有什麼好東西呢還。嘿嘿。。。」
說著指了指被他從馬車上放到火邊的黑人。又用希冀的目光看著主人,那意思不用問都知道了,「主人,趕緊打開吧。看看裡面有什麼好東西,要是有的話,您要是不要,給我也好啊。」
「胡鬧,這原是此子之物,我等不問而自取,與盜賊何異?還不速速還於主人?」樂池大怒道。
「他不是人事不省了嗎?再說了,剛才那把刀,我們不也是沒問就拿過來了嗎?我們救他性命,他的行李送與我們,這也說的過去嘛。」樂福強自辯解道。
「剛才取刀是因為救人如救火,事急從權,不把利刃卸下,恐其傷著自己。但是現在人已經無恙,而且我施恩於他,何曾想過要他什麼東西了?還不給他放好?莫不是近來皮癢了不成?」
「好好好,還他就是。不過一個包裹,何必動不動就家法伺候?您是不要他的東西,我看,您是準備要了他的人吧?
真當別人都是傻子似的!到時候,人都是您的了,東西自然也就都是您的了。」老樂福嘴裡都都囔囔的一邊說道,一邊把布包放回了黑小子的身旁。
「你說什麼?敢再說一遍?」樂池怒目而視的瞪著他。
「沒,沒說什麼,」樂福急忙縮脖,顧左右而言他的問道,「老爺,您是不是看上這個少年人了?打算認作義子?」
「是有此打算,不過也要看看人家的意思。畢竟『不孝有三無後為大』,收其為義子,必將要跟我姓『樂』。如果他家只此一點血脈,那麼他若入了我樂家,豈不是斷了人家的香火不成?」樂池手捻鬍鬚,沈吟說道。
「話不能這麼說啊,老爺,如果不是您這次正好路經此地,他早已成為虎豹熊羆的腹中之物了,他家不也會斷了香火?
您救他性命,等於其再生之父母,收其為義子可以說是再合適不過了。我觀此子,必非常人,日後定能光我樂氏一脈。待其開枝散葉之後,擇其次子繼承原本姓氏也就是了。」樂福一句話點醒了夢中人,說的樂池不由心中一動。
「待他蘇醒之後,從長計議也就是了。」樂池不願再繼續這個話題了,話鋒一轉,說道,
「樂福,明日即可到達易水渡口,度過易水,再有最多兩日就能回到靈壽了。你且將行李收拾妥當,明日一早儘快上路。
至於此子,我自有安排,汝毋需多言。時間不早了,早些休息,夜裡看好篝火,切勿讓火熄滅。」
說罷,便來到黑小子的身邊,見其呼吸平穩,心中大石不禁放下。於是收起了竹簡,拿過樂福遞過來的皮褥,放在車邊便和衣而睡了。
樂福聽見老爺不願再在黑小子身上多費唇舌,也就不再多說了。其實他心裡明白的很,老爺其實早已認定黑小子是上蒼給予自己的麟兒了。只是一來礙於面子,不便在自己面前做激動狀,二來,黑小子至今還未蘇醒,即便有心收其為義子,也要人家同意不是?
於是,在服侍老爺睡下之後,便來到駑馬面前,將之栓於樹旁,然後回到篝火邊,加了幾枝新柴,便盤坐於旁,閉目養神起來。
水銀般的月光透過斑駁的樹杈落在這林邊的三人身上,林中不時傳出陣陣夜梟的低鳴。更遠處似有狼嘯,不過聽不真切。火里不住發出,枯枝燒斷的劈啪聲。
趙世放佛做了一個甬長的夢。夢裡,由於自己的工作不太順意,便辭職了,然後一個人背上了行囊,來到了大草原,打算借著旅遊來紓解一下心中的鬱悶。
不合群的他,脫離了團隊,獨自一人走進了草原。在一次於小河邊梳洗的時候,突然從河中射出一道白光,照在了自己身上。趙世只感覺渾身一麻,心中不禁一呼『我靠』。
然後,他就這樣的消失了。
他的消失,只不過給了導遊團在以後的《旅遊須知》里增加了一個「不得擅自離隊,否則後果自負」的規定。除了他的父母,貌似沒有什麼人記得這個名叫趙世的人存在過。
不過,在另一個時空中,樂世、司馬世、趙世,這三個名字卻被不少人背地裡記住了。當然這個名字是一個禁忌,他的存在更像是一個傳說。
趙世就這樣穿了,來到了這個他平日里夢寐以求的亂世。不過於亂世之中,人命還不如狗。好在上天給了他一個不錯的開局,一個大官救了他。
趙世終於做完了那個任誰都覺得不怎麼靠譜的夢,眼睛睜開了,環視著四周。只見自己赤條條的躺在了一塊席子上邊,身上蓋著一塊不知道是什麼動物的毛皮,不過很是暖和。
不遠處停著一輛馬車,車邊側卧著一個男人,只能看見他滿頭的白髮,眉眼什麼的看不太真切。而另一邊,點著一堆篝火。火旁盤腿也坐著一個老者,背對著自己好像是睡著了。
「自己怎麼會在這,這是哪裡?我只記得要去洗澡,然後好像看見了一道白光,再然後的事就什麼都不知道了。看來自己真不該一個人出來,這次回去一定好好向父親認錯,再不能讓他老人家操心了。至於工作的事,先找一份隨便的干著吧。也該是向命運低頭的時候了。」
念及於此,趙世坐起身來,不過不禁渾身一顫,只覺得渾身酸疼至極,勉強掙扎著坐了起來,發現自己的背包就在手邊,第一意識就是去拿包。因為自己的手機就在裡面,自己沒事,雖然不知道過了多久,那麼也該給家裡打個電話,報個平安才是。
在伸手拿包的時候,趙世突然楞住了,只見一隻黑亮的小手出現在自己的眼前。搖搖腦袋,發現不是自己眼花,仔細一看確實是自己的手。
「恩?我,,。。我這是???」趙世不禁大吃一驚。
沒錯手是自己的手,但是卻好像是一個八九歲的小孩子的手。借著月光,趙世還發現自己渾身烏黑,黑中還帶著亮。
突然間,趙世猛回頭看著不遠處火邊的老者,剛醒的時候自己掃了一眼,由於渾身酸疼也就沒有細看。現在再定睛一瞧,發現,老者的服飾並不是什麼牧民的皮袍,而是電視里的那種粗布漢服。
對,漢服。那種電視里的古代漢族人的服裝。幾年前雖說有的大學生自發的發起「著漢服復古禮」的運動,不過好像國家也沒怎麼支持,完全屬於群眾自發性質的,所以沒過多久也就不了了之了。
而現在,對方顯然不是什麼憤青,而是個老頭,看年歲應該五六十了。所以也就是說,他老人人家絕對不是在趕什麼時髦,而是本來就如此。那麼。。。。
想到這,趙世倒吸了一口冷氣,再看了看路邊的馬車,是雙輪馬車,車上還有棚子,這也絕對不是應該在二十一世紀隨便就能看到的玩意。再看自己的小手,趙世終於有些明白了。
「靠。老子穿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