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封

第一封

我不確定能用多長時間忘記你也不敢保證把你忘了。

科學家說,真正忘記一個人需要7年。

我想我這才幾年啊,我還有時間我,還有大把的青春。

不就是幾年嗎?誰等不起呢。7年後我才24呢。如果等到了就好等,不到的話就是能衷心的祝福你和別人,啊,到那時候肯定沒有那麼多的不舍,你聽過戒煙嗎?

其實我們是在網上認識的,我不知道你現實是怎麼樣的,我只知道你打字給我的感覺就不一樣,說話的感覺就是不一樣。

他們是騙人的,總說網戀不靠譜,其實都是我們太少了見不了面,要是見過面的話肯定不會那麼容易說分手的。

其實好捨不得你啊,這次但是一想到你有更光明的未來,有更好的未來,而我也不能拖你的後腿。

或許我們一生再無交集,也或許有一天會放下我的不舍與執著。

帶著遺憾去過我應該過的生活,平平淡淡碌碌無為的過完一生。如果那麼有一天我去到你的城市回憶擦肩而過的話,我會很欣喜的。沒事啊,去過你的城市也相當於我們見過一面了。

而我只會轉身,注視那個感覺熟悉的背影,然而心中還是有萬分不舍,但是我明白你只有一刻是屬於我的。

其實喜歡哪有什麼值得和不值得,我覺得值得就好。

所以我把你曾經跟我說的話,我都記在心中,就是要問我有多喜歡你,我自己也說不準,只是覺得你每天在我身邊我就很開心,看見你時心情不好也會變好,看不見你時就很失落。

其實你走的那天心裡難過的要死,但卿崽我是個爛人,往前走吧別回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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次年來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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