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二章 警察小楊

第十二章 警察小楊

方萬力和方萬英來到大廳,門口已經堵滿了人,指指點點,七嘴八舌地討論著什麼。

跑過去一看驚呆了,果然是方文奔和方萬慶倆人。

方萬慶手裡還拿著點鞭炮的香,被保安抓了個正著。

兩個保安,一個抓住方文奔,另一個抓住方萬慶。保安身材不高,但非常結實,都是退伍軍人,受過正規訓練,臂膀著實有力,他們只需一隻手,方文奔和方萬慶便掙脫不得。

抓住方文奔的保安一手抓住他,一手指著地上的炮紙,訓斥道:「這裡禁止放鞭炮,你不知道嗎?」

方文奔把一肚子委屈寫在臉上,眉頭皺成了個十字,跟保安理論:「現在哪裡有規定不能放鞭炮呀?」

方萬慶被保安拽得直叫疼,那保安看他是小孩子,沒敢再用力,鬆了鬆手,方萬慶用另一隻手揉揉痛處,道:「保安叔叔,我們確實不知這裡有禁令,你放過我們吧。」

這時,圍觀的人越來越多,他們指指點點,你一句我一句地說方文奔他們肯定是鄉下人,不懂城裡的規矩。

方文奔這才意識到剛才的話說過了頭,恨不得挖個坑往下鑽,他低下頭好聲好氣求保安:「大哥,我們確實不知道這裡有這規定,你要我們咋辦就咋辦,叫人群散了吧。」

沒等保安開口,也沒等方萬力和方萬英開口,從街道側邊跑過來一名警察。

他便是小楊。

這是方萬力第一次見到小楊,那時,小楊剛大學畢業,臉上還掛著書生氣。

小楊正在巡邏,聽到鞭炮聲后,循聲跑過來,跑得氣喘呼呼的。他向人群瞟了一眼,見人多,有點怯場,聲音些許顫抖道:「誰放的鞭炮?誰放的鞭炮?」

保安說是他們抓的那兩個。

小楊跑到方文奔面前,從腰間掏出一副明晃晃的手銬,不管三七二十一,要給方文奔戴上,道:「你們倆跟我去警局一趟。」

方文奔被這突如其來的手銬嚇住了,他本能地迅速縮回了手。

小楊有點緊張,戴了個空,頓時滿臉漲紅,像個紅臉關公。小楊惱羞成怒,左手緊緊拉住方文奔的手,怕他再次縮回去,右手把手銬舉得高高的,正要扣下去。

方萬英見狀慌了,急忙擠出人群,上前拉住小楊,求道:「警官,他們是第一次來康城,不知道這裡禁止放鞭炮,你放了他們吧。」

小楊看了看眼前這位年輕女子,落落大方,懂禮貌,說話讓人感到親切,特別是別人都叫我小楊,第一次聽到有人稱方萬力「警官」,真是讓人覺得舒服到心坎里了。

小楊鬆開了抓住方文奔的手,又放下手銬,走到方萬英面前,看了看方萬英問:「你是誰?」

「我叫方萬英,是十六樓萬才貿易公司的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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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人,你叫我小方就好了。」

方萬英回答,她跟小楊差不多高,兩人的眼光在同一水平線上交接,方萬英的氣場鎮住了小楊,在眼光交匯的瞬間,小楊不敢多看她一眼,忙把話題轉向方文奔,他指著方文奔大聲問:「他是你什麼人?」

「他是我叔叔,我們公司今天開張,來給我賀喜的,確實不知道我們這裡的規定。」方萬英再次苦苦求道:「我們把這裡打掃乾淨,你就放了他們吧。」

「那可不行,地,你們得掃,警局,也得走一趟。你們放鞭炮放了整整兩分鐘,估計市長都聽到了,叫我怎麼放你們?」他指著大廳里的公告欄道:「那裡明文規定不能放鞭炮,你們沒看到嗎?」

方萬慶怯怯道:「怪我們太粗心了,沒注意看那公告,你就饒了我們吧。」

小楊說什麼也不行,又拿起手銬,正要往方文奔手上戴。

方萬力忙上前道:「能不能不要戴手銬,我們跟你走就是了。」

小楊把手停在空中,側身問方萬力:「你又是誰?」

方萬力正要解釋。

這時,徐才也從樓上下來,他出了電梯便小跑過來,跟方萬英說道:「你陪伯父伯母他們,我跟他們去。」

這回,輪到小楊著急了,他一頭霧水:「你們都是誰?還有完沒完?」

「大家都不要給警官添亂了,我跟他們走一趟就好。」方萬英勸方萬力和徐才,又回頭跟小楊道:「我也跟你一起去警局,就不要戴他們手銬了,可以嗎?」

「不行,萬一他們跑了呢?」

「您放心吧,我是公司負責人,跑得了和尚跑不了廟啊。」

自從小楊聽方萬英說她是公司負責人,打心裡佩服她,在康城,能在這個高檔寫字樓里開公司的,都是已經在商場打滾幾十年的中老年人,像方萬英這樣年輕的,算第一個,還是個女生,更是前所未聞。

如果換成別人,小楊是不信的。可是,方萬英的氣場和自信讓小楊無從質疑。

可是,剛上崗不久,正愁著怎麼在眾人面前立威信,現在這麼多人看著,正是立武揚威的好機會。

想到這裡,小楊拉下臉來,冷冷對方萬英說道:「不戴手銬可以,他們跑掉了,我就找你算賬。」

說完,推方文奔往警局方向走去。

警局就在寫字樓的旁邊,拐了個彎就到了。

「公正廉明」的大牌匾下,小楊端端正正地坐在辦公桌前,嚴厲道:「按規定,是要罰兩百,拘留三天!」

方文奔嚇了一跳,他第一反應就是:方萬慶可還是個學生,被拘留不就有污點了,那不是毀了他的前程了嗎?

想到這裡,方文奔忙求道:「鞭炮是我放的,要拘留就拘留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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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人好了,不關他的事。」

「鞭炮是我放的,要拘留就拘留我吧,不要拘留我爸。」方萬慶爭道。

「那就成全你們,一起拘留了。」

方萬英看小楊面無表情,不像在開玩笑,她心慌了,又苦苦求道:「警官,我們確實是剛到這,不知這裡的規定啊,您就放過他們吧。他們是來給我賀喜的,我也有責任,要不您就關我吧,不要關方萬慶,他還是個學生,你關了他,那他前程就毀了呀。」

小楊想:我是外地的,在康城根淺蒂薄,需要多結交像方萬英這樣的人,說不定以後還有用得上的地方,不如順水推舟,賣她個人情。

想到這裡,小楊把話鋒一轉:「念你們是初犯,又不知道這裡的禁令,就不拘留你們,但是罰款不能免,而且……」

沒等小楊說完,方萬英欣喜道:「阿慶,還不謝謝警察叔叔?」

方萬慶這才反應過來,向小楊道了聲謝。

小楊瞟了方萬慶一眼:「不要謝得太早了,我還沒說完呢。」

聽到不用拘留,方文奔暗自歡喜,可是他又想起今天是來給方萬英賀喜的,要是被罰款,便是不好彩頭。於是又求小楊:「警官,您能不能不要罰我們,今天是開業第一天,罰了不吉利呀。」

「你不要得寸進尺,不拘留你已經是從輕處罰了。」小楊又變得嚴厲起來。

「而且,你們倆三天後才能去辦公樓。」小楊補充道。

方文奔不解:「為什麼?」

「那公告明文規定放鞭炮拘留三天,你們現在回去,整個寫字樓的人都看著,叫我以後怎麼管?」

方文奔無奈,只能去交罰款。

本來,方文奔是要自己交罰款的,他說開業要圖個好彩頭,不能讓方萬英付這錢。

可是發現錢不夠,所以方萬英替他付了。

方萬慶過兩天就開學了,不能去參觀公司,當天便回了東村。

就這樣,方文奔和方萬慶白白去康城走了一趟。

回到家裡,父親憂心忡忡。

方萬力問他為什麼。

父親深深地嘆了一口氣,道:「開業第一天,又是說慘,又是被罰,真是令人擔心啊。」

那時,總覺得父親過於杞人憂天,方萬英不過是在特殊的日子,不經意說出個慘字,他沒必要那麼大的反應,更沒必要當著眾人的面指責她。

至於被罰,是因為方文奔不知有禁令,跟公司的前景也搭不上邊。

方萬力不信邪。

可是,經歷了後來的事。

也許只是巧合,

也許是……

至今想起來仍心有餘悸。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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