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冤魂十三問(一)
等師父走後,方選迫不及待的打開了這本《冤魂十三問》。
開篇第一句就是:世間凡虛妄之事,皆因情起,又遇情終。天道昭昭,察人之渺小,豈可萬事皆明?吾窮其一生,走訪天南地北,收錄奇案無數,紛紛以愚思破之,唯此十三問,難以明了,此乃平生憾事。故而撰錄成書,願後來之人助之破之,呼哉!
方選大概明白了,這書應該也是一位破案高手所著,只是不知此作者為哪個朝代之人。
他繼續往下看去。
開頭記載的第一個案件,叫青州烹屍案。
話說,在青州有一個叫青水村的地方,這裡山清水秀,民風淳樸,村民們安居樂業,但是,在某一天,有一個叫趙四的村民,跑到縣衙去報案,自己家的鍋裡面,煮著一條人腿。當地縣令聽了,立馬帶領一干人馬,到現場去了解情況。
到達趙四家中,捕快們打開趙四說的那口鍋,果然在鍋里發現了一條人腿。真是殘忍至極,圍觀的村民哪裡見過這麼殘忍的狀況,紛紛受不了跑到一邊嘔吐了起來。縣令立馬命人將這口鍋帶到府衙當中,並將報案人趙四控制了起來,並將趙四列為第一嫌疑人。
第二天,縣令提審趙四,說道:「趙四,你可知罪?」
趙四立馬嚇的癱在地上,:「大人,我是冤枉的啊,這人可不是我殺的啊」
縣令一拍桌木:「人腿在你家中的鍋里煮著,你還敢喊自己冤枉,來人,大刑伺候!」
趙四聽見要大刑伺候,趕忙跪在地上說道:「大人,小人有話要說!」
「有什麼話趕緊說」
「大人,那人腿雖然在我家裡的鍋裡面,但是確實不是我煮的啊,我也沒有殺人啊。小人於四日前離開家中,直到昨日才回來,剛剛回來就發現家中出了這檔子事,於是趕忙跑來報案,我怎麼可能殺人又煮屍呢?」
縣令疑惑的問道:「哦,你說你四日前離開家中,可有人證?」
趙四趕忙說:「就在城南,那是我岳父岳母家,他們可以證明,這幾日我一直在岳父岳母家裡住著,對了,我岳父叫王九」
縣令立馬差人將城南的王九帶了過來。
「王九,我且問你,你可認識此人」
「回稟大人,此人是小人的女婿,他叫趙四」
「那前幾日,趙四可一直待在你家?」
「回稟大人,是的,趙四於五日前和小女王燕一同來探親,趙四昨日早晨才從我家離開。」
「趙四,你妻子呢?為何昨日未曾見到?」
趙四聽見縣令老爺的問話,趕緊說道:「回稟大人,我妻子還待在我岳父岳母家中,昨日未曾和我一同回家。」
趙四話音未落,就聽見跪在旁邊的王九說道:「什麼,我女兒不是跟你一起回家了嗎?」
趙四聽見王九這麼說,疑惑道:「昨日我走時,她說還要在家裡待幾日才回去,你就在旁邊聽著,她什麼時候跟我回家了?」
王九說:「就你在出門不久后,燕兒說出來太久了,家裡的莊稼需要打理,怕你一個人忙不過來,就跟你前腳跟後腳,回去了。」
趙四疑惑,「那我就不知道了,昨日在路上並未遇到我妻子,回到家中就發現了這檔子事,我第一時間跑到縣衙報案,並未發現我妻子。」
縣令一聽雙方的證詞,就讓捕快去青水村找趙四的妻子王燕兒。
然後說道:「王九你且回去,這幾日不可出遠門,等待我隨時傳你問話。」
王九不敢多言,瞅了一眼旁邊的女婿,然後退了出去。
「趙四,且等你把你妻子尋來。如你真的無罪,自然可以出去,如你有半句不實之言,罪加一等。」
「來人,先將趙四關進大牢,退堂!」
等下午時分,捕快匆匆忙忙前來稟報,說是沒有找到趙四的妻子王燕兒。
這時,旁邊的師爺對縣令說:「大人,看這樣子,趙四和王九不像是騙人的,如趙四真的殺了人,那他為何還要多次一舉前來報案呢?我建議應該從這條腿開始調查,先查一下這被殺之人是誰,後續再做打算。」
「有理,來人,去將仵作叫過來,我有事問他」
不一會,仵作進來了。
「驗屍情況怎麼樣?」
「回稟大人,這腿被煮過,已經分辨不出任何有用的線索了。」
「那這腿的主人是男是女,年齡可否知道?」
「回稟大人,從骨頭來看,應該是女人的骨頭,至於年齡,沒法分辨出來。」仵作回答道。
師爺聽后,頓時向縣令說道:「大人,我估摸著,這腿恐怕就是王燕兒的腿」
縣令點了點頭,又吩咐加派人手,繼續去青山村尋找王燕兒。「從縣城到青山村沿路,都要仔細的尋找,生要見人,死要見屍。」
第三日。
捕快們紛紛來報,並未尋的王燕兒。於是縣令又將趙四提了出來。
「趙四,我問你,你平日里與你妻子關係如何?」
趙四老老實實的說道:「大人,平日里我和妻子雖偶有爭吵,但大體上關係還是恩愛的,怎麼了,大人,難道家中哪條腿是我妻子的?」
趙四說到這裡,不由的哭了起來。
縣令將桌木用力一拍:「大膽趙四,你為何知道那條腿是你妻子的?是不是你將王燕兒殺了,然後進行烹屍的?」
趙四被嚇了一跳,也顧不得傷心,趕忙說道:「大人,冤枉啊,我昨日聽說岳父說,妻子跟著我回家了,但是在半路上,我因事情耽擱了一下,所以晚到家兩個時辰,但那會妻子還未到家,加之剛才大人問我和妻子關係如何,不由讓我猜到,妻子應該出了什麼事情」
縣令聽到趙四這麼解釋,也是無話可說。又問了一些其他問題,到最後沒有問出什麼有用的線索出來,只好又將趙四收押起來。
師爺看到煩惱的縣令,過去寬慰道:「大人別著急,再等等王燕兒的搜尋結果吧。」
到了第四日,捕快們還是沒有找到王燕兒或者王燕兒的屍體。
縣令這時基本已經確定了,死者就是王燕兒。於是將王九傳喚到了縣衙。又將趙四帶到大堂之上。
「王九,你可記得你女兒,也就是王燕兒幾時離開的家?」
「估計是辰時左右,當時趙四是卯時離開的,大概過了一個時辰左右,就是辰時,燕兒才從離開家中」
「趙四,你是否是卯時出發的?」
「大人,是的」
「縣城距你們青水村需幾個時辰?」
「一個時辰左右。」
「那你是幾時回到青水村的?」
「回稟大人,我是午時左右到的家中。」
「剛才你說一個時辰距離,那你為何走了三個時辰?」
「小人昨日已經稟告大人,小人中途有事,所以耽擱了兩個時辰。」
「大膽趙四,你快從實招來,是不是半路遇到王燕兒,起了爭執,故而殺了她,再分屍以後,將屍塊帶回家中進行烹煮。然後跑到縣衙賊喊捉賊,想要迷惑本官。你以為這些小把戲可以逃得過我的眼睛?」
趙四聽到縣令這麼說,真是嚇得屁滾尿流,哭喊道:「大人冤枉啊,冤枉啊,那日我從岳父家中離開,然後中途去了一趟離青水村不遠的草廟村。」
「你去草廟村幹什麼?」
「大人啊,我的青天大老爺,小人的兒時好友牛貴倒插門到了草廟村,小人平時和他一直有聯繫,就在上個月,他來到我家中,說他們村的一個人在城裡做生意發了財,想要和我一塊去城裡做生意。我原本不想,但是他軟磨硬泡,最後我也就答應了。做生意需要本金,但我家裡比較窮,身無分文,平日里也是靠種地為生。就這事被我娘子聽見了,她雖說沒有反對,但我能感覺到她對此事也不怎麼支持。」
「平日里我們夫妻二人關係很好,但是後來有一天,我告訴她,讓她去找娘家借一些本金回來,我拿去做生意,等發了財,就加倍還給他們。我娘子聽了堅決不同意,因為這事我們吵了一架。就在前幾日,娘子突然告訴我,她同意了,但是必須得讓我跟著去,向岳父寫下借據才行。這才有了前幾日的探親一事。」
「王九,趙四說的可是事實?」
王九聽到女兒已經被殺,正在旁邊老淚縱橫,又聽見大人問話:「大人,我女兒真的死了嗎?是這趙四天殺的畜生殺的嗎?」
「你先回答我的問話」
「是的,大人,前幾日這畜生帶著我女兒,到我家裡,說是要借錢,我知道這小子好賭成性,之前多次從我這裡借的錢也沒有還過,所以剛開始沒同意,但是他信誓旦旦的保證說這次是借錢做生意,發財以後加倍還我,再加上女兒也在旁邊一塊保證。於是就寫了借據以後,我就將銀子借給他了。」
縣令問道:「借了多少錢?」
王九伸出手比劃了一下:「八十兩銀子」
「大人,小人回家中途耽擱了兩個時辰,正是跑到草廟村將銀子給了牛貴,還和他商量了一下做生意的具體事宜」。
就在這時,師爺跑到縣令耳旁嘀咕了幾句。
「退堂,王九,你放心,你女兒被殺一案,定會水落石出,本縣令自然會抓到真正的兇手」
等回到後院,師爺這才說向縣令說道:「大人,有消息了,如果此事查證屬實,那案件真相,定然真相大白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