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八章 辯護人(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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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我的策劃,我們三個人——雪蓮,邢為,我,仍舊是在雪蓮的酒樓里見面,我先把昆明之行已經掌握到的有關雪峰涉案的一些可以告知當事人家屬的情況跟他們兩個做了一番大致的介紹。我注意到雪蓮心裡特別的緊張,對她來說,我現在就好比是個大夫,一個高級別醫院的專家教授,她現在就是我的一個特殊病人的家屬。她在專心而緊張地聽我對病症的描述和分析,更難熬的是她要等到一項醫學檢查結果出來,而這個檢查結論是要我來給她宣讀並做解釋的。
我沒有直接把「檢查結果」給她看,而是給他們兩個講述了幾個案例——「病例」,在這裡「以案說法」是我認為最緩和的滲透方式了,儘管滲透得再慢再和緩,也終也會將容器灌滿,終有洪水沒頂的時候,但我還是認為這是目前我所能想到的最佳途徑了。我甚至還作好了這樣的準備,一旦雪蓮有實在承受不了的跡象時,我還可以及時堵漏,停止「法律滲透」,以後改時間、地點與方式再談。
我沒考慮周到的是,雪蓮是個何等樣有悟性的女性,我給他們介紹了一兩個案例以後,她的臉色就變了。我看見她突然眼睛發直,接著兩眼一閉,身子一軟,就倒在了邢為身上。邢為擁住她,喊著雪蓮雪蓮!我過去扶住她的肩膀,說雪蓮你要振作點,你是個很理智的人呀,你要聽我說!我的呼喊產生了效果,雪蓮慢慢地睜開了眼睛,又看著我了,那眼光就如一隻羔羊哀憐的眼神。我說,人都得面對一切需要甚至被迫面對的事實,法律是無情的,從某種意義上說,生命對於雪峰來講,已經處於倒記時狀態。也許,倒記時狀態從他被抓的那一刻就開始了,不,從他接觸海洛因的那一刻就開始了。只是,那個時候如果有一種力量促使他猛醒的話,倒記時還完全可能被中止,但是現在,一切都已經晚了,沒有人能夠將時間的手往回扳。話說回來,我們每一個人的生命,都是處於一個倒記時狀態中,人從娘肚子里一出來呱呱墜地的那一刻開始,生命在進行,倒記時也就在進行著!只不過常人的倒記時是由自然來進行的,而有些人的倒記時卻交給了法律,就快速而無情地早早地接近了終點罷了!
我又說,我所說的一切還並不等於法律的最後宣判,但這個判決終將要到來,雪峰他本人已經有了這個心理準備,我跟你們說起這些也就是想讓你們也有個心理準備,不至於等到那一天被突如其來的晴天霹靂擊倒!
看看雪蓮在我的疏導下稍稍有點平靜的時候,我開始跟他們商量怎樣跟虎叔兩口子透露一點信息,同樣是必須要讓他們有個緩衝的過程來接受那個最後的事實。我建議到時候還是由邢為想個辦法去給兩老人家說,邢為說也只有這樣了,並且說也學我說的那樣,加上他還可以以一個不懂法律的人的猜測來談這個事情。我表示同意,又說時間跟折磨成正比,時間長一點,心理折磨當然更多,但總比當頭一棒來得和緩些,尤其是對於老人家來說。具體怎樣說,我要邢為見機行事,我相信他的表達能力也許比我更善於委婉地表達出要表達出來的信息並達到預期的目的的。
人的出生都是一樣的,人的死亡卻各有各的不同,不同的情境,不同的自然和社會性質,不同的心理準備,不同的臨界狀態。而人的死亡,原本是跟人的出生與活著有著同樣的人生意義的。人生的質量,決定於出生(不是出身)的少,決定於活著的最多,卻在一定程度上也決定於死亡的。人的死亡最通常的分類是正常死亡與非正常死亡兩類,這是最初和最粗的醫學意義上的分類,它是在把人的活著分作了正常與非正常之後,又把人的終結分作常規與非常規兩類性質的。事實上,對人的死亡是還有另一個非普適性但意義不同尋常的考察維度的,那便是自然死亡和非自然死亡。自然死亡里有正常死亡與非正常死亡,非自然死亡卻都是非正常死亡。非自然,亦即為社會的性質,因而又可以叫做是社會死亡。社會死亡亦即人為的死亡,包括政治、法律的因素以及戰爭的因素等等。社會死亡是極其殘酷的,誰都會說戰爭無情,法律無情。戰爭可以導致生命成灰,法律卻能左右生殺予奪。死於戰爭可以成就英雄,慷慨悲壯。死於法律卻淪為罪人,只有悲哀。法律死亡最大的悲哀在於兩點,一是不管一個人生命的狀態是羸弱還是如何的旺盛,都要無情地終結其進程,即法律的強制性、剝奪性之與特定生命進程的勢不兩立。二是生命的終結在時間上的可預期性,也就是法律對特定生命進程的倒記時了!倒記時對進程中的生命主體形成巨大的心理恐懼,這種恐懼隨著倒記時的進行越來越無限擴張,以至於最終的麻木或者崩潰。法律對十惡不赦的罪人可造成的最大的震懾力實際上正在於它那山崩海嘯般的生命倒記時的鐵面無情!任何死罪犯都要如雷貫耳地聽著那倒記時的轟響,直到最後的喪鐘敲響。
死刑的發明是人類進入階級社會以後的一種社會運行需要,它其實既是一種文明,又是一種反文明,同時它也是人類一種無奈的選擇和社會運行的捨棄與悲哀。跟原始社會同態復仇的動物性、本能性與簡單的社會性不同,文明社會的死刑完全決定於它的社會性、國家性和階級性,不再是群體跟群體的對立,而是社會與生命個體的對立,是社會的強制勝,是特定個體在社會公共法則面前的慘敗。社會的良性運行跟個別逆社會公共利益而動的個體行為的鬥爭的極端解決方式——死刑,從個體生命的尊重、人權的含義以及人道的角度來看,其存在的價值與必要性雖然已經開始受到理性思辯的撞擊,個別國家和地區甚至已有宣布廢除了其繼續存在的,但普遍性地看,在可預見的較長時間的將來,它還會伴隨著社會的發展和人們的情感,繼續存在於人們的溫馨或者夢魘中。
雪峰也是這樣一個夢魘,他的生命進程已經為社會與法律所不容,雖然他本人在個人本能的最深底處,當是何等悲哀地留戀,虎叔老兩口,雪蓮,還有邢為跟我在內的幾個人心裡又是何等的傷痛與不舍,這個夢魘都不可能有醒轉的時候,只有最終破碎為心靈的碎片,成為零落的淚濕與零丁的傷感。
從一審的公開開庭審理、宣判,到上訴、二審宣判、死刑核准,以至於最後的執行,我和邢為都一直陪著身心已被撕裂成碎片的雪蓮,一同替雪峰分擔著他生命倒記時的恐懼或者麻木與崩潰,直到最後一刻的臨近,生離死別的到來,我們含淚看著他被送進注射行刑室,淚眼裡印進他於人世間最後一回頭時那想清晰卻清晰不了的模糊的拷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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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我的策劃,我們三個人——雪蓮,邢為,我,仍舊是在雪蓮的酒樓里見面,我先把昆明之行已經掌握到的有關雪峰涉案的一些可以告知當事人家屬的情況跟他們兩個做了一番大致的介紹。我注意到雪蓮心裡特別的緊張,對她來說,我現在就好比是個大夫,一個高級別醫院的專家教授,她現在就是我的一個特殊病人的家屬。她在專心而緊張地聽我對病症的描述和分析,更難熬的是她要等到一項醫學檢查結果出來,而這個檢查結論是要我來給她宣讀並做解釋的。
我沒有直接把「檢查結果」給她看,而是給他們兩個講述了幾個案例——「病例」,在這裡「以案說法」是我認為最緩和的滲透方式了,儘管滲透得再慢再和緩,也終也會將容器灌滿,終有洪水沒頂的時候,但我還是認為這是目前我所能想到的最佳途徑了。我甚至還作好了這樣的準備,一旦雪蓮有實在承受不了的跡象時,我還可以及時堵漏,停止「法律滲透」,以後改時間、地點與方式再談。
我沒考慮周到的是,雪蓮是個何等樣有悟性的女性,我給他們介紹了一兩個案例以後,她的臉色就變了。我看見她突然眼睛發直,接著兩眼一閉,身子一軟,就倒在了邢為身上。邢為擁住她,喊著雪蓮雪蓮!我過去扶住她的肩膀,說雪蓮你要振作點,你是個很理智的人呀,你要聽我說!我的呼喊產生了效果,雪蓮慢慢地睜開了眼睛,又看著我了,那眼光就如一隻羔羊哀憐的眼神。我說,人都得面對一切需要甚至被迫面對的事實,法律是無情的,從某種意義上說,生命對於雪峰來講,已經處於倒記時狀態。也許,倒記時狀態從他被抓的那一刻就開始了,不,從他接觸海洛因的那一刻就開始了。只是,那個時候如果有一種力量促使他猛醒的話,倒記時還完全可能被中止,但是現在,一切都已經晚了,沒有人能夠將時間的手往回扳。話說回來,我們每一個人的生命,都是處於一個倒記時狀態中,人從娘肚子里一出來呱呱墜地的那一刻開始,生命在進行,倒記時也就在進行著!只不過常人的倒記時是由自然來進行的,而有些人的倒記時卻交給了法律,就快速而無情地早早地接近了終點罷了!
我又說,我所說的一切還並不等於法律的最後宣判,但這個判決終將要到來,雪峰他本人已經有了這個心理準備,我跟你們說起這些也就是想讓你們也有個心理準備,不至於等到那一天被突如其來的晴天霹靂擊倒!
看看雪蓮在我的疏導下稍稍有點平靜的時候,我開始跟他們商量怎樣跟虎叔兩口子透露一點信息,同樣是必須要讓他們有個緩衝的過程來接受那個最後的事實。我建議到時候還是由邢為想個辦法去給兩老人家說,邢為說也只有這樣了,並且說也學我說的那樣,加上他還可以以一個不懂法律的人的猜測來談這個事情。我表示同意,又說時間跟折磨成正比,時間長一點,心理折磨當然更多,但總比當頭一棒來得和緩些,尤其是對於老人家來說。具體怎樣說,我要邢為見機行事,我相信他的表達能力也許比我更善於委婉地表達出要表達出來的信息並達到預期的目的的。
人的出生都是一樣的,人的死亡卻各有各的不同,不同的情境,不同的自然和社會性質,不同的心理準備,不同的臨界狀態。而人的死亡,原本是跟人的出生與活著有著同樣的人生意義的。人生的質量,決定於出生(不是出身)的少,決定於活著的最多,卻在一定程度上也決定於死亡的。人的死亡最通常的分類是正常死亡與非正常死亡兩類,這是最初和最粗的醫學意義上的分類,它是在把人的活著分作了正常與非正常之後,又把人的終結分作常規與非常規兩類性質的。事實上,對人的死亡是還有另一個非普適性但意義不同尋常的考察維度的,那便是自然死亡和非自然死亡。自然死亡里有正常死亡與非正常死亡,非自然死亡卻都是非正常死亡。非自然,亦即為社會的性質,因而又可以叫做是社會死亡。社會死亡亦即人為的死亡,包括政治、法律的因素以及戰爭的因素等等。社會死亡是極其殘酷的,誰都會說戰爭無情,法律無情。戰爭可以導致生命成灰,法律卻能左右生殺予奪。死於戰爭可以成就英雄,慷慨悲壯。死於法律卻淪為罪人,只有悲哀。法律死亡最大的悲哀在於兩點,一是不管一個人生命的狀態是羸弱還是如何的旺盛,都要無情地終結其進程,即法律的強制性、剝奪性之與特定生命進程的勢不兩立。二是生命的終結在時間上的可預期性,也就是法律對特定生命進程的倒記時了!倒記時對進程中的生命主體形成巨大的心理恐懼,這種恐懼隨著倒記時的進行越來越無限擴張,以至於最終的麻木或者崩潰。法律對十惡不赦的罪人可造成的最大的震懾力實際上正在於它那山崩海嘯般的生命倒記時的鐵面無情!任何死罪犯都要如雷貫耳地聽著那倒記時的轟響,直到最後的喪鐘敲響。
死刑的發明是人類進入階級社會以後的一種社會運行需要,它其實既是一種文明,又是一種反文明,同時它也是人類一種無奈的選擇和社會運行的捨棄與悲哀。跟原始社會同態復仇的動物性、本能性與簡單的社會性不同,文明社會的死刑完全決定於它的社會性、國家性和階級性,不再是群體跟群體的對立,而是社會與生命個體的對立,是社會的強制勝,是特定個體在社會公共法則面前的慘敗。社會的良性運行跟個別逆社會公共利益而動的個體行為的鬥爭的極端解決方式——死刑,從個體生命的尊重、人權的含義以及人道的角度來看,其存在的價值與必要性雖然已經開始受到理性思辯的撞擊,個別國家和地區甚至已有宣布廢除了其繼續存在的,但普遍性地看,在可預見的較長時間的將來,它還會伴隨著社會的發展和人們的情感,繼續存在於人們的溫馨或者夢魘中。
雪峰也是這樣一個夢魘,他的生命進程已經為社會與法律所不容,雖然他本人在個人本能的最深底處,當是何等悲哀地留戀,虎叔老兩口,雪蓮,還有邢為跟我在內的幾個人心裡又是何等的傷痛與不舍,這個夢魘都不可能有醒轉的時候,只有最終破碎為心靈的碎片,成為零落的淚濕與零丁的傷感。
從一審的公開開庭審理、宣判,到上訴、二審宣判、死刑核准,以至於最後的執行,我和邢為都一直陪著身心已被撕裂成碎片的雪蓮,一同替雪峰分擔著他生命倒記時的恐懼或者麻木與崩潰,直到最後一刻的臨近,生離死別的到來,我們含淚看著他被送進注射行刑室,淚眼裡印進他於人世間最後一回頭時那想清晰卻清晰不了的模糊的拷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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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我的策劃,我們三個人——雪蓮,邢為,我,仍舊是在雪蓮的酒樓里見面,我先把昆明之行已經掌握到的有關雪峰涉案的一些可以告知當事人家屬的情況跟他們兩個做了一番大致的介紹。我注意到雪蓮心裡特別的緊張,對她來說,我現在就好比是個大夫,一個高級別醫院的專家教授,她現在就是我的一個特殊病人的家屬。她在專心而緊張地聽我對病症的描述和分析,更難熬的是她要等到一項醫學檢查結果出來,而這個檢查結論是要我來給她宣讀並做解釋的。
我沒有直接把「檢查結果」給她看,而是給他們兩個講述了幾個案例——「病例」,在這裡「以案說法」是我認為最緩和的滲透方式了,儘管滲透得再慢再和緩,也終也會將容器灌滿,終有洪水沒頂的時候,但我還是認為這是目前我所能想到的最佳途徑了。我甚至還作好了這樣的準備,一旦雪蓮有實在承受不了的跡象時,我還可以及時堵漏,停止「法律滲透」,以後改時間、地點與方式再談。
我沒考慮周到的是,雪蓮是個何等樣有悟性的女性,我給他們介紹了一兩個案例以後,她的臉色就變了。我看見她突然眼睛發直,接著兩眼一閉,身子一軟,就倒在了邢為身上。邢為擁住她,喊著雪蓮雪蓮!我過去扶住她的肩膀,說雪蓮你要振作點,你是個很理智的人呀,你要聽我說!我的呼喊產生了效果,雪蓮慢慢地睜開了眼睛,又看著我了,那眼光就如一隻羔羊哀憐的眼神。我說,人都得面對一切需要甚至被迫面對的事實,法律是無情的,從某種意義上說,生命對於雪峰來講,已經處於倒記時狀態。也許,倒記時狀態從他被抓的那一刻就開始了,不,從他接觸海洛因的那一刻就開始了。只是,那個時候如果有一種力量促使他猛醒的話,倒記時還完全可能被中止,但是現在,一切都已經晚了,沒有人能夠將時間的手往回扳。話說回來,我們每一個人的生命,都是處於一個倒記時狀態中,人從娘肚子里一出來呱呱墜地的那一刻開始,生命在進行,倒記時也就在進行著!只不過常人的倒記時是由自然來進行的,而有些人的倒記時卻交給了法律,就快速而無情地早早地接近了終點罷了!
我又說,我所說的一切還並不等於法律的最後宣判,但這個判決終將要到來,雪峰他本人已經有了這個心理準備,我跟你們說起這些也就是想讓你們也有個心理準備,不至於等到那一天被突如其來的晴天霹靂擊倒!
看看雪蓮在我的疏導下稍稍有點平靜的時候,我開始跟他們商量怎樣跟虎叔兩口子透露一點信息,同樣是必須要讓他們有個緩衝的過程來接受那個最後的事實。我建議到時候還是由邢為想個辦法去給兩老人家說,邢為說也只有這樣了,並且說也學我說的那樣,加上他還可以以一個不懂法律的人的猜測來談這個事情。我表示同意,又說時間跟折磨成正比,時間長一點,心理折磨當然更多,但總比當頭一棒來得和緩些,尤其是對於老人家來說。具體怎樣說,我要邢為見機行事,我相信他的表達能力也許比我更善於委婉地表達出要表達出來的信息並達到預期的目的的。
人的出生都是一樣的,人的死亡卻各有各的不同,不同的情境,不同的自然和社會性質,不同的心理準備,不同的臨界狀態。而人的死亡,原本是跟人的出生與活著有著同樣的人生意義的。人生的質量,決定於出生(不是出身)的少,決定於活著的最多,卻在一定程度上也決定於死亡的。人的死亡最通常的分類是正常死亡與非正常死亡兩類,這是最初和最粗的醫學意義上的分類,它是在把人的活著分作了正常與非正常之後,又把人的終結分作常規與非常規兩類性質的。事實上,對人的死亡是還有另一個非普適性但意義不同尋常的考察維度的,那便是自然死亡和非自然死亡。自然死亡里有正常死亡與非正常死亡,非自然死亡卻都是非正常死亡。非自然,亦即為社會的性質,因而又可以叫做是社會死亡。社會死亡亦即人為的死亡,包括政治、法律的因素以及戰爭的因素等等。社會死亡是極其殘酷的,誰都會說戰爭無情,法律無情。戰爭可以導致生命成灰,法律卻能左右生殺予奪。死於戰爭可以成就英雄,慷慨悲壯。死於法律卻淪為罪人,只有悲哀。法律死亡最大的悲哀在於兩點,一是不管一個人生命的狀態是羸弱還是如何的旺盛,都要無情地終結其進程,即法律的強制性、剝奪性之與特定生命進程的勢不兩立。二是生命的終結在時間上的可預期性,也就是法律對特定生命進程的倒記時了!倒記時對進程中的生命主體形成巨大的心理恐懼,這種恐懼隨著倒記時的進行越來越無限擴張,以至於最終的麻木或者崩潰。法律對十惡不赦的罪人可造成的最大的震懾力實際上正在於它那山崩海嘯般的生命倒記時的鐵面無情!任何死罪犯都要如雷貫耳地聽著那倒記時的轟響,直到最後的喪鐘敲響。
死刑的發明是人類進入階級社會以後的一種社會運行需要,它其實既是一種文明,又是一種反文明,同時它也是人類一種無奈的選擇和社會運行的捨棄與悲哀。跟原始社會同態復仇的動物性、本能性與簡單的社會性不同,文明社會的死刑完全決定於它的社會性、國家性和階級性,不再是群體跟群體的對立,而是社會與生命個體的對立,是社會的強制勝,是特定個體在社會公共法則面前的慘敗。社會的良性運行跟個別逆社會公共利益而動的個體行為的鬥爭的極端解決方式——死刑,從個體生命的尊重、人權的含義以及人道的角度來看,其存在的價值與必要性雖然已經開始受到理性思辯的撞擊,個別國家和地區甚至已有宣布廢除了其繼續存在的,但普遍性地看,在可預見的較長時間的將來,它還會伴隨著社會的發展和人們的情感,繼續存在於人們的溫馨或者夢魘中。
雪峰也是這樣一個夢魘,他的生命進程已經為社會與法律所不容,雖然他本人在個人本能的最深底處,當是何等悲哀地留戀,虎叔老兩口,雪蓮,還有邢為跟我在內的幾個人心裡又是何等的傷痛與不舍,這個夢魘都不可能有醒轉的時候,只有最終破碎為心靈的碎片,成為零落的淚濕與零丁的傷感。
從一審的公開開庭審理、宣判,到上訴、二審宣判、死刑核准,以至於最後的執行,我和邢為都一直陪著身心已被撕裂成碎片的雪蓮,一同替雪峰分擔著他生命倒記時的恐懼或者麻木與崩潰,直到最後一刻的臨近,生離死別的到來,我們含淚看著他被送進注射行刑室,淚眼裡印進他於人世間最後一回頭時那想清晰卻清晰不了的模糊的拷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