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節,繼續出發
在上一個故事中,順帶著介紹了下我們這個組織:「玩吧戶外探險隊」,其實,我們這個組織也只是徒有個高大上的名字罷了,實際上就是一個網友群,一些喜愛戶外活動再加上時間有閑的網友臨時湊在一起,利用周末時間找一個自然風光優美的山野林地,或徒步或爬山,放鬆自我的玩上一、兩天。群里這些人玩戶外,真的就是個「玩」字,大都沒有接受過專業訓練,也沒有真正的探險精神,每次活動,都是選些經典的戶外路線,有軌跡可尋,有成熟的攻略可查,領隊也是提前充分做好功課,也是因此多年以來一直都是有驚無險,相安無事快樂出行。
每次活動,隊伍的成員並不是固定的。而是由領隊在活動群里發出公告,大致寫明時間,路線,強度及裝備要求,想參加的就在群里跟帖,達到一定人數活動成行。這些活動默認的規矩是:領隊不收錢,活動過程中所有的消費實行aa制,成員自律,彼此需互幫互助,但不承擔法律意義上的庇護責任。
這樣以來,嚴格的說這群人說是朋友,但彼此間的熟悉,或者更應該說是只限於彼此生活中的一個角落裡的熟悉,也就是常說的熟悉的陌生人。畢竟下山後,大都會默契地選擇減少聯繫,固守著沒有利益關係的夥伴在一起玩戶外才會更開心,這群人中有些人在一起玩了十幾年了,除了一起活動,在生活中依舊沒有任何交集。
這次活動因為要野外紮營,連續兩天近幾十公里的山路,對成員的身體有一定要求,因此報名限定名額,領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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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求限額10人,需領隊審核通過才能參加。這次的領隊就是山上大哥,當然,活動路線也是山上大哥規劃的。山上大哥戶外經驗豐富,為人又好,想參加活動的人很多,人員很快就確定下來了,當然,第一個肯定是山上大哥的老搭檔狼哥,只要是山上大哥的活動,山上大哥帶隊,狼哥收隊,這是老規矩了。這十個人男性六人,女性四人,具體是:山上大哥,狼哥,大偉,安子,過客,自然,清姐,香香,紫蘇,清溪。當然,這都是網名,雖說是出發前也是要有真名實姓+身份證登記備案,但長期以來的戶外習慣,大家仍然是習慣稱呼彼此的網名。
最後一個隊員:清溪——就是我,一個不起眼的路痴小跟班。十足的路痴,一條線走不上十次永遠記不住,即使是走了十次也不見得就記得住,每次活動只能記住出發集合地,按時到達集合地找到組織,這對我來說就足夠了。
而且,在這些故事裡我這個人也只是個幾乎不存在的小透明,也僅僅是個見證者。
接著就做個人物介紹吧,故事裡上面已經出場的幾個人各有各的特色:
領隊——山上大哥/男,42歲,警察,軍隊轉業,戶外經驗豐富。
副領隊——狼哥/男,某企業在職員工。
大偉,在某夜市做管理員。
過客,不詳。
自然,不詳。
安子,在校大學生。
清姐,某事業單位退休職工。
香香,某私企做文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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紫蘇,網店老闆,網路直播。
清溪,也就是本人,閑人一枚,最近待崗中。
必須解釋一下,過客與自然的資料不詳,指的僅僅是我對其不詳。至於其他人對其是否了解我也不得而知,畢竟,在我們的隊伍里,並沒有要求告之簡歷一說。
——寫這些,也不知道是不是與下面的故事有直接聯繫,就是覺得吧應該對人物有個介紹。主題回歸,繼續寫下一個故事。——
我們這次活動地點離市區並不遠,只是在市西郊一帶。從市區往西兩小時的車程就進入了山區,再往裡走那一帶就逐漸變得人際稀少,大山連綿,樹木茂密,自然景觀保護地很好,在崇尚有養運動的今天,自然而然的就成了所謂驢友心中的盛地。這裡一直以來並沒有驚險的傳說,雖說是野山野景,但因為離得近人氣旺,更多的人都把這裡當成了山野公園一般看待。
也是因此,同時身體的勞累抑制了人大腦的思考,大偉的事在出發上路以後不久就漸漸地被人自動忽視了,包括狼哥。
盛夏的山間小路,山上大哥帶隊,後面的人相跟著一列縱隊,狼哥收隊,每個人都背著一個沉重的登山包,汗流浹背,即使是隊伍中看起來最嬌氣的香香雖然略顯狼狽,也全力以赴地跟緊隊伍,力爭不因自己影響整個隊伍前行的速度。這種自虐式的爬山樂趣也就只有驢友自己能明白。
可走著走著,安子發現走在前面的大偉越來越不對勁了。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