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章 血戰

第13章 血戰

黃沙散去。

那倒飛出去的,顯然不會是大祭司,也就只能是王猛了。

倒不是他不自量力,而是對自己實力有著絕對的了解。

化血圓滿,邁步熬筋的他自信就算敵不過,短時間內也不會有什麼意外,想要試探一下那個境界的手段。

不出所料,虎口龜裂,滲出了一層密密麻麻的血滴。

王猛搖了搖頭,果然,還是有些太勉強了,連黑鐵百煅的長刀都崩掉了黃豆大小一塊。

但是,以化血之軀力敵大妖,世上能有幾人?僅僅只是輕傷,也算得上是戰力驚人。

王猛戰意熊熊燃燒,連續一天的奮戰,並沒有讓他感到身體上的絲毫疲憊。

雙腳往地上一跺,向著大祭司跨步而去。

大祭司顯然是受不了螻蟻的挑釁,血肉孱弱的還不如他族人,甚至連一旁鬣狗都可以與之比擬的存在。

以前從來都只能匍匐在他的腳下,瑟瑟發抖,今日膽敢向他揮刀,屠殺他的族人。

在大祭司的心裡,已經給王猛判了死刑,連帶他的族群一起,都要接受牛魔一族的怒火,永墜地獄,不得超生。

鼻子呼出兩道白氣,一道黃色光芒至大祭司身上而起,覆蓋了他全身。

王猛深知大祭司雖然不擅長戰鬥,但也不是任人宰割的貨色,也不敢託大,開始醞釀起自己的殺招。

大祭司率先動了,狂奔之下,連草原都在顫抖,彷彿要為之傾覆。

這是他們一族特有的戰技,戰爭踐踏。

瞧見王猛東倒西歪,已經亂了陣腳,大祭司大眼裡閃過一抹冷色。

他的祖父,有著大力牛魔四分之一血脈的強大祭司,曾能夠引動大地本源的力量,讓敵人分不清方位影響敵人的判斷,可以將來犯的敵人通通埋葬於大地深處。

最後藉此突破天人,把它化作了血脈的神通。大規模群戰中,無往不勝,攻無不克,戰無不勝。

為妖族立下了汗馬功勞,也曾經得到過妖皇接見,這光宗耀祖的榮耀。

後來天地巨變,妖族被迫遷徙。

他們一族沒來得及撤走,留在了銀河之森,父親也無故消失在了森林核心。

祖父為了追尋失蹤的父親,在進入銀河之森的核心圈以前,鄭重的將這一本事傳給了他,臨走前耳提面命讓他照顧好族人,他也因此成了新的大祭司。

銀河之森從百年起就是他們的族地,一代代牛魔在這裡繁衍,長大,再到稱霸外圍,儼然這裡已經成了他們的後花園。

現如今,眼前的爬蟲,幾乎將族人屠殺的一乾二淨,讓他如何跟他祖父交代,有何顏面,面對那些將性命託付給自己的族人。。

想到這裡,大祭司的怒火再也壓抑不住。

「哞!」一圈圈聲浪星散開來,洪亮的吼叫聲雜糅著無盡憤恨,傳遍了整個草原。

往往依然神色肅穆的站在原地,直面大祭司堪稱狂風暴雨一樣的攻勢。

就在大祭司的牛蹄,離他胸口不過一指距離的時候,他動了。

驟然之間。所有的慌亂、無助都在王猛身上消失的一乾二淨,取而代之的,是臉上湧現一股狠色,以及不知道什麼時候已經蓄力完成的疊浪,霎時刺向大祭司的心頭。

不料大祭司心頭一橫,失去族人的悲痛讓他幾乎發狂,如今就算失去一切,也要和王某同歸於盡。

「我怕了你不成!」念頭從王猛腦海一閃而過,一聲怒喝,竟然也是不管不顧,與大祭司搏命。

刀尖觸碰到大祭司心窩子的瞬息之間,覆蓋在胸口的黃光就陡然破碎,在疊浪的八倍巨力加持之下,竟然將大祭司厚實的身軀直接洞穿,。

與此同時牛蹄也是抵達了王某的胸口,像是劃過一層紙一樣輕易,直接將王某的右胸炸開一個大窟窿,汩汩鮮血流了出來。

眼看王猛是活不成了,生機正在飛速流逝。大祭司再無遺憾,牛頭露出釋懷的表情,就此沒了生息。

原本怒視著王猛的大眼,也漸漸暗淡下去,失去了所有神采。

八月酷暑難耐,萬物都沒了動靜,唯有草原上的風,仍在呼嘯著,述說在這裡剛剛發生的一切。

俄頃。

「呵呵!」

一聲輕笑響起,王猛輕輕推開跟前的尚有餘溫的大祭司的屍骸。

「轟!」大祭司的屍體轟然倒下,直接將地面壓出了一圈清晰的印子,巨大的牛眼中彷彿帶著難以置信。

本該死去多時的王某,離奇的站在他的跟前,胸口的衣服還破著大洞,連帶周圍的也都被血液浸濕了一大片。

隨手拔出自己的長刀,在牛魔的皮毛上擦拭掉剛剛沾染的血液。

「我大發慈悲,讓你不留遺憾的死去,不用謝我,黃泉路上走好,你的血肉,我就笑納了!」

輕輕合上大祭司的眼皮,王猛開始分解起大祭司的屍骸。

「大祭司的一對牛角,堅硬程度非同一般,連寒鐵都被崩開了一個口子,用來鍛造入葯,想必也是極為不凡的。」

「毛皮也不錯,可以賣給城裡的富戶,他們最愛強大生物的毛皮,倍兒有面子。」

一分錢難倒英雄漢,王猛缺錢都缺到紅眼病犯了,竟然露出了不為人知的真面目。

在外人面前沉默寡言的王某,一個人的時候,卻是個不折不扣的話嘮。

「這東西也不錯,給周尚大哥帶去用來泡酒,不然他家裡幾房嬌妻,我怕他把握不住。」

喪心病狂的王猛,還盯上了大祭司的那玩意兒,也不知道大祭司給知道了,會不會給氣得再死一遍。

重頭戲來了,將這些都處理完之後,王某割開小心大祭司的胸膛,見到血精只是被他扎了一個洞,心裡的石頭才落了下來,總算是沒有白跑一趟。

在熬筋之前,妖族出產的血精的大小,可以用來判斷出產血精的妖族境界的高低。通常是越大境界越高。

之後可就有些不一樣了,就比如王猛手裡的一塊,不過巴掌大小一塊,還比不上之前王猛擊殺的化血牛魔。

眼前的血精,顏色赤紅中微微帶著一抹紫意,手感溫熱富有彈性,隱約有著一股奇特的芳香,甚至內部還隱隱有著極少的金色紋路,一看就價值非凡。

王某沒有直接塞嘴裡吃掉,而是好生收起來,另有他用。

尋著記憶,找到了之前獵殺牛魔的屍體,想著一家人就是要整整齊齊,於是就用大祭司的皮將他們有價值的材料一起打包,扛在背上,巨大的包裹,將他整個人都埋了進去,就好像一個大包裹自己長腿在地上跑。。

「今天是個好日子……」

一路哼著歌兒,很快王猛就離開了外圍,踏上了回去的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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暴食之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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