巡檢司
在本書中就是府城級別地區的官面上,個人武力方面的老大,大到江湖門派,小到平民攤販,都是他們的管轄範圍。職責是捕盜緝賊,懲治作惡的江湖人士。
每個巡檢司的捕快都會武功,統一的制式的成套的武功,入門快,提升快,上限低的那種。
他們只有抓人的權利,沒有審判的權力。第一原則是要抓活口,第二原則是保證老百姓的生命安全,第三原則是保護好自己。正常情況下,只要不對老百姓作惡,不對老百姓造成難以挽回的損失,江湖人士打架鬥毆、甚至尋仇殺人他們都是不會主動插手的。
俠以武犯禁,官府對江湖是嚴防死守的,這也是巡檢司規章制度的序言。有案底的江湖人士,在對方戶籍地的巡檢司都是有備案的,這種江湖人士死了白死,甚至可以見死不救。
巡檢司的官職有四等,吏職有兩等,地方和中央只有品級差異,沒有官職稱呼差異。
最高長官叫司長。地方上由府衙最高長官——知府兼任。中央則是隸屬於刑部大理寺,長官為總巡檢司司長。
總隊長叫司巡長,展峰是雲州府的司巡長。
帶隊隊長叫司巡,佟海明調任到雲州就是司巡。
副隊長也叫司巡,秦嵐上任雲州司巡,前期就是副隊長,轉正之後才和佟海明同級。
捕快分為書案和捕快,內勤外勤同等,只是各有數名班頭職,比普通的高半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