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兔子閻王(下)

第四章 兔子閻王(下)

「韓氏抱著孩子在旁邊始終不吭一聲,見信和走了,也不哭,似乎早就料到有此結局。然後站在信和身旁,對著圍觀的人群說道:『今天的事情,大伙兒都看到了,實在是因為這個畜生欺人太甚,我們忍無可忍,純屬私人仇怨,與他人無干,如果官府來人,請大家幫忙做個見證。』大伙兒紛紛點頭,說這是為當地除了一害,待會兒撈出來挖個坑埋了拉倒。

然後我們用馬車拉著信和回了家,第三天就在祖墳草草安葬了。這裡我要特別說一下他的本家弟兄爺們,老實本分得過了頭,這麼大的事兒竟沒有一個人出頭,說道是家裡的清白名聲已經因為信和受了連累,後面不想再讓人閑話。只有河東他姐帶著外甥來了,整個過程主要是你爹跟我張羅的,出殯那天倒是有許多不相干的兩姓旁人來送了他最後一程。」

「怪不得這麼多年忠鉞不跟他的大爺們來往,要不是你說我都不知道他們是親爺們。」

「剛出了殯,忠鉞他爺爺那邊託人給韓氏遞過話來,說本家門戶雖小,卻是耕讀傳家,五代無再嫁之女、犯法之男,婚姻大事,向來是父母之命、媒妁之言,不敢私奔野合、攀附上流,韓姑正青春年少,請勿以小兒為念,可攜西廂房所有盤纏,另擇佳婿。乳下之孫,去留兩便,惟韓姑自擇之。」

「這是攆人家走啊!說的話也太難聽。」

「可不是?只能用食古不化來說這一家子了。韓氏說信和屍骨未寒,好歹容我過了七七喪滿吧!那邊又回過話來,說就過頭七吧,時間長了怕閑話,雖然家裡人不說,茂腔角兒名聲大,難保不被人認出來。」

「一點緩和都不給。」

「韓氏沒法,只好答應,請你媽幫忙叫了幾個女人,隨後的幾天不眠不休,趕製了大大小小几十套孩子衣服。轉眼日子到了頭七,韓氏托你媽捎話,說燒過頭七后,第二天早飯後請你爹和我到家裡告個別。

第二天早飯後,你爹跟你媽,我跟你嫂子如約到場,韓氏見我們來了,托我們上堂屋再去帶個話,說情願吃長齋供佛祖,把忠鉞撫養成人,只求死後能入曹家祖墳,與信和同穴。」

「是個重情重義的好女人!」

「結果得到的答覆是,前面該說的都說過了,今日收拾一下,就此別過吧。韓氏說,既然如此,容我進屋給孩子喂個奶。過了一會兒,從西廂房出來,一身白孝,打扮的齊齊整整,懷裡抱著小忠鉞,來到院子當中,向北屋跪下,大聲說道:『爹、娘,雖然您不認我這個媳婦,但我這一輩子都是信和的女人。自從來到這個家,我沒有盡過一天兒媳婦的職責,今天要走了,想跟二老說說心裡話,有五叔跟瑾言哥做個見證,讓大家知道我不是那浪奔苟合的**下流,不會玷辱了咱們家的名聲。』」

「到了這個份兒上,還有什麼好說的?」

「時隔二十年,她當年說的字字句句我都還記得真。只聽她繼續說道:『我知道,家裡之所以容不下我,從根上因為我是唱戲的下九流,怕我守不住婦道,壞了咱家的門風。世人都說戲子無情、婊子無義,誰又知道為了活路,逢場作戲的辛酸?只要有一線希望,又有哪個甘心清清白白的身子入了下九流?

我小時家裡窮,偏偏爹娘又愛錢如命,十歲那年,五十倆銀子把我賣入高密長盛班,賣身契上白紙黑字:學藝五年,效力三載,期間不聽教誨,打死勿論,投崖奔井,狼吃狗啃,服毒上吊,逃走無蹤,與師父一概無干。當中間人讀了這份賣身契,我就知道我與爹娘的緣分盡了,生養之恩已報,後面自尋活路罷了。

進了戲班,那份苦楚不必細說,光是開頭的抻筋拔骨就熬得人七竅生煙,穿州過府地趕場,風餐野宿、挨打挨餓更是家常便飯。陪了五年的小心,流了三船七缸的汗水,終於能登台了。

在平度古硯鎮演出時,有那紅槍會惡少前來糾纏,與戲班起衝突動了手,眼看不敵,正在緊要關頭,信和領著他的夥計們上前助戰,一頓馬鞭趕走了那幫惡人。

自從被賣身進了戲班,我看遍世上就沒好人,每日里只見些虛情假意、花面逢迎,除了錢是真的,爹娘都不是真的。不想只出現在戲文里的路見不平、拔刀相助在這裡看到了,而且是為了我,難得一個真好人被我遇上了,只恨當時太匆匆,女孩兒家又臉皮兒薄,來不及打聽家鄉姓氏就各奔東西了。

又過了兩年,我正盤算著再干不到一年契約就滿了,那時我脫了這苦海就去人海里找尋那真好人。不想潘龍王見我演戲時起了意,先是替我贖了身,然後找到我爹娘又是銀錢開路。為了錢,狠心的爹娘又一次把我賣了。當我知道這個信兒,誓死不從,把嫁衣都用剪刀剪碎了。我知道,進了這樣的門,陪著一個棺材瓤子過幾年糟心日子,等老傢伙腿一伸,他前面五個老婆都有如狼似虎的好兒女做幫手,等待我的結果就是掃地出門,成喪家之犬。

家裡正在鬧得狠,潘龍王派來接親的綵船卻到了村頭,我當時袖子里藏了剪刀,如果把我強搶上船,我就在半路自行了斷,叫他來個人財兩空。誰知等接親的進了院子,我一看,天可憐見,正是我苦等苦盼的真好人,一定是觀音菩薩聽到了我發的願心,把他送到了我跟前。

我當時就不想死了,跟家裡說,你們置辦的嫁妝不稱我心,須要按我的要求重新置辦。家裡求之不得,四處張羅去了。我又拿出新奶奶的威勢,喊信和哥進屋問話,在屋裡挑明了真情實話,求他帶我遠走高飛,信和哥說不能做這樣不仁義的事,況且他去潘龍王那裡是有保人的,對家裡知根知底,不能連累家人。

我就跟信和哥說,既然這樣,我今天就把身子交了給你。信和哥說不行,我又說,十七年了,我沒有一天活的是自己的日子,嫁過去做了人家小老婆就更不可能了,今天我就想有這一刻是為自己而活,死也甘心,不然,剪刀還在那裡放著,你只能拉回去一具屍首。

信和哥拗不過,就在那天要了我。第二天嫁妝還沒備好,我們就又好了一次。

第三天,嫁妝準備齊整,我跟著信和哥的船到了潘龍王家。圓房時,我想激怒潘龍王,就跟他說我身子已經破了,沒想到他並不介意,說染坊里出不來白布,意料之中的事,從此後死心塌地跟著他就行了。

也許是老天有眼,兩次我就懷了信和哥的孩子。只是沒想到後來被潘龍王識破,害了信和哥。』

這時忠鉞奶奶從堂屋衝出來,指著韓氏罵道:『就是你害了我家四兒,還有臉在這裡說!』

韓氏自顧自繼續往下說:『在跟『野驢臉』火拚之前,信和哥跟我說,他知道自己的日子不多了,家裡一味老實忠厚,愛惜名聲,不是這個禍害的對手,唯一的辦法就是趁他還能動,想辦法除掉這一害。後面的事不用我說,你們都知道了。

我來到人世一十八年,別人都不曾把我當人看,包括我那狠心的爹娘,我只是他們換錢的物件。只有信和哥讓我活得像個人,像個女人,最後這幾個月是我這輩子最幸福的時光,我能正大光明地伺候他,我能為他生下我們的孩子,我很知足。他說過等他好了,要八抬大轎,把我明媒正娶,這輩子老天爺不讓,我等下輩子吧!』

然後韓氏抬起頭,喊道:『爹,娘,今天我要走了,不能替信和在二老跟前盡孝,二十四孝里有斑衣戲彩,今天就唱幾句茂腔,好歹算個念想。』說罷她整衣斂容,開口唱道:『逃難逃到松樹林,母子二人兩離分,親生的骨肉難離舍,怎奈我,生死關頭由不得人。一件羅衫包兒體,一股金釵埋兒身,咬開中指留血書,字字行行寫得真,上寫著:張家拾去張家子,李家拾去李家孫,這孩本是忠良后,千萬留住這條根。』正是『羅衫記』問案一折,韓氏當時心情激蕩,硬是把一段本來低徊凄婉、娓娓道來的唱腔唱得慷慨激越、穿雲裂石。唱完韓氏長嘆一聲:『孤身行路難,黃泉且相伴,可憐我,是見不到我兒長大成人了!』接著唱起最後『公堂』一折,悲涼哀怨,一字三斷,唱得是字字血、聲聲淚,鐵石人兒也淚淋,道是:『提起羅衫淚不幹,不見我兒十八年,我兒若在娘跟前,為娘何至受熬煎。』聲音漸行漸細,及至微不可聞。隨著聲音越來越低,韓氏慢慢垂下了頭。你媽她們正在擦眼淚,見事不妙,搶上前去,抱起孩子,只見她藏在孩子身下的右手握了一把剪刀,已經插入心口,眼見得不活了。」

曹信玖聽得毛髮竦立:「想不到一介女流,剛烈如此!」

「事後,大家公議,尊重韓氏的遺願,讓她跟信和圓了墳,忠鉞由爺爺、奶奶撫養。

等到忠鉞八九歲上,爺爺、奶奶相繼下了世,河東他大姑就把他接了去,就是在這期間你去了青島。

忠鉞在河東大姑家住了四五年,應該是在他十三歲上,初冬的一個下午,在學堂里跟表哥吵架,表哥罵他不是我家的種,跑到我們這裡充大頭蒜。

男孩家血氣盛,被這沒輕沒重的話一頓搶白,一氣之下,也不跟大姑告別,就決定自己走回丹山。從河東到丹山四十里地,初冬天又短,走到趙戈天就大黑了。

從趙戈到丹山都是平川大道,眼看家鄉在望,忠鉞摸黑繼續趕路。正走得有勁,突然覺得有人拍他的肩膀,他剛要回頭,突然想起老人說的老狼吃人的故事,說積年的老狼狡猾得很,在路上遇到獨自趕路的夜行人,就悄悄用兩隻前爪從背後搭在人的肩膀上,等人一回頭,它就一口咬住人的咽喉。

伸手一摸,果然是毛茸茸的大爪子,當時身上的寒毛都立起來了。急中生智,他也不回頭,兩手抓住狼的兩隻爪子往上一舉,然後突然往下一拉,頭就死死頂住了狼的下顎。狼的嘴張不開,兩隻前爪被懸空攥住了,只剩兩隻后爪支在地上,只能隨著人的腳步一步步往前跟。等走到了北院庄,喊來了人,大家合力把這頭老狼打死了。」

曹信玖長吁了一口氣:「好一個忠鉞,真有你的。」

「老狼打死了,就有好多人來看熱鬧,都嘖嘖稱奇,說這麼大個獨狼沒想到死於這個小孩子之手。有好心人就給他吃了乾糧,要留他過夜。忠鉞執意要走,他們就一起抬著死狼把忠鉞送到了丹山。」

「世上還是好人多呀!」

「到了丹山老宅,他大姑、姑父早就等在那裡,說已經給他出了氣,責打過表哥了,這就拉他回去。忠鉞咬緊牙關,說什麼也不回去了。最後他大姑沒法,哭著跟姑父趕車回去了。第二天一大早送來了鍋碗瓢盆棉衣棉被,替他收拾了屋子。忠鉞借了把殺豬刀,把死狼剝了皮,做成了皮褥子,肉掛起來陰乾了慢慢吃,這樣算是安頓了下來。」

「那他的打獵本領是跟哪個學的?」

「那個『鱉閻王』算是領路人吧。自從打死了獨狼,他也知道了自己的膽氣,盤算著還是打獵這事兒合算,不用本錢啊。於是他找到了父親生前的好友『鱉閻王』,『鱉閻王』就把他介紹給幾個朋友。其實他徒手打死獨狼這件事使他早已名聲在外,大家誰也不把他當孩子看,整天跟著東跑西顛的,干一個整人的活兒,有了獵獲就分他一整份。那時忠鉞年紀小,但是有志氣,雖然人給他一整份,但他說自己光棍一條,每次都只要自己夠吃用的就行了,所以大家都願意跟他搭夥。這孩子確實也靈透,一點就通,等第二年的冬天,忠鉞就學會了支夾子、做窩弓、下套、挖陷阱、投叉等全套本事,夏天還跟『鱉閻王』練會了釣鱉,第三年上,又跟東關大財主曹仲民的家裡學會了騎馬、馴狗、熬鷹。到此時,他的捕獵本事在整個安丘東半鄉再也找不出第二個人來。

第四年,也就是前年,忠鉞不顧曹仲民的挽留,從東關回了丹山。就在這一年冬天,他為自己掙了一個『兔子閻王』的綽號。」

「這個外號我回家也聽說了,只是不知道來歷。」

「忠鉞不打獵的時候,經常到我這裡來閑耍,一來有老輩的情分在,二來脾氣還真相投,他話少,但心裡有事願意跟我說。忠鉞自己親口跟我說的,說幾年打獵下來,整日介竄山越嶺的,身上攢了使不完的勁兒,眼力跟耳力也特別靈,冬天沒有風的時候他能看見遠處野地里兔子呼吸冒出的熱氣,夜裡靜的時候他能聽見老鼠挖洞的聲音。

常年的打獵生活讓忠鉞很熟悉野兔的習性,他說野兔跑的時候,如果後面追得近,它就拐著彎兒跑,離得遠了它才開始跑直趟,另外野兔雖然跑得快,但沒有長勁兒。

有一天早上,忠鉞閑來無事突發奇想,就想試試能不能徒步攆上兔子。然後拎了根木棒來到野地,發現遠處有兔子冒出的熱氣,就輕手輕腳來到兔子藏身地,兔子受驚跑起來,他就在後面攆,不一會兒兔子跑遠了,覺得安全了,就又藏起來,但忠鉞還是能看見兔子的熱氣,然後找過來,於是兔子又跑,他又攆,來回折騰了四五個回合,大約跑了七八里地,兔子就不行了,爬在地上光剩大喘氣,被忠鉞一把就抓來了。從此後,他抓兔子再也不用支夾子、下套子那些辦法,清早帶一根繩子出門,傍晚就拿一串兔子回家。

有一天丹山集,一個要好的朋友來趕集,順便帶了瓶好酒找到忠鉞,倆人準備中午喝兩盅。忠鉞說:『喝酒沒有餚不行,你等著,我出去拿兩隻兔子下酒。』朋友說:『我也跟著去看看。』朋友以為他會去集上買,沒想到是到地裡頭徒手抓,不到半個時辰,兩隻肥肥的兔子拎了回來,朋友大為讚歎,說『鱉閻王』釣鱉是一絕,你這徒手抓兔子更絕,應該叫你『兔子閻王』才對。從此後,『兔子閻王』的名號就叫響了。」

曹信玖笑了:「也只有這份眼力和腿勁才能掙來這個綽號。」抬頭看了看太陽,又道:「這眼看晌午了,今中午就在這吃吧!二哥你慢坐,我去弄點現成的。」曹瑾言剛要開口,曹信玖做出了一個不容置疑的手勢:「今中午二哥不能走,我還有事要請你幫著一塊兒參謀。我這裡好多從青島帶來的書,二哥先隨便看看,我去去就來。」說完轉身出門去了。

上一章書籍頁下一章

丹山往事

···
加入書架
上一章
首頁 言情穿越 丹山往事
上一章下一章

第四章 兔子閻王(下)

%